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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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藏》中有个公案说:佛在舍卫国时,那里有一个女人,是毗舍离国嫁到这里来的。有一天,这个女人和她婆婆吵架,(印度是这样,汉地是这样,藏地也是这样,一般来讲,媳妇跟婆婆的关系势同水火,经常发生各种冲突。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佛陀时代也不例外。)当时她丈夫不在家,受了一肚子委屈后,她收拾行装回娘家。(藏人吵架的时候,不收拾行李,自己一个人就跑了。但汉人吵架跟这里有点相同,演电影也是这样的,经常都是女的拿一个包,拼命往里面装东西。)这时阿那律尊者也从舍卫国起程,准备到毗舍离国,正好遇见了这个女人。女人问:“尊者,您要去哪里?”“去毗舍离。”“我可以和您同路吗?”“可以。”(阿那律尊者虽然有天眼,但有时候天眼也没有观察好。)于是尊者就与此女人同行。女人的丈夫回来后,问母亲:“我妻子哪里去了?”母亲说:“跟我斗嘴,不知道去哪里了。”丈夫便急速追赶,看到女人正与阿那律尊者在一起。他先责骂阿那律尊者,虽然尊者和女人竭力解释他们没有任何染污,但丈夫不信,便殴打尊者,打得快断命根了。这时尊者正念于心,结跏趺坐,入火光三昧。见此瑞相,丈夫方知错怪尊者,忙于尊者前进行忏悔。后来佛陀知道此事,作了一番呵责后,教诫比丘从此不得与女人同行。就戒律来讲,这是对出家人制定的戒条,但间接也可以说明,凡是发心的人,行为应该如理如法,不要与其他异性有不清净的关系。
现在社会上对道德规范不太注重,学习佛法的过程中,有些在家人的行为不如法,会给佛法乃至家庭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外面学习《入行论》的道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行为应该非常如法,但也有个别人,听说以学习为借口,做各种不如法的行为。这是很多老年人告诉我的——“我一看就知道他们怎么回事。一目了然,肯定不行的!”也许的确是这样,有些老年人真要通达经论,不一定有这个能力,但若了解这样那样的情况,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真能一目了然也不知道。当然,作为欲界众生,没有一点烦恼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要以佛法为手段,做一些不清净的事情,否则对你自己来讲,学习这部论典不但没有意义,反而成为解脱的障碍了。
总而言之,凡是世间人不起信心的各种行为,通过自己的智慧观察后,应该全部予以断除。如果不太清楚取舍的界限,则应询问上师、阿阇黎或者有智慧的长老,详细了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如法,吃饭、走路、宣讲佛法等会不会有过失。有些人经常说:“我很想把事情做得非常圆满,但自己的智慧有限,到底这样做合不合理啊?我要去问一些有智慧的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到一些别的地方去,首先应了知当地的风土人情,然后入乡随俗,对能让他人生信之事,应当尽力行持;原本如法的行为,假如与当地习惯冲突,则应舍弃,按照当地的传统来。这些很重要,佛陀也是再三要求,只要能让众生起信心,自己的行为应随顺他们。
作为出家人或在家人,言行举止应该打动世间人的心,吸引他们步入佛门,渐渐对佛陀的正法生起信心。即便不能生起信心,也千万不要在他们相续中种下邪知邪见的种子,留下特别不好的印象。有些人说:“现在他的脾气越来越大,学《入行论》已经到了这种程度……”所谓旁观者清,有些人可能自己也不知道吧。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一方面应该要求自己,另一方面也要彼此提醒,有意义、有价值的良言,别人应该会接纳的。
法王如意宝以前也讲过:“凡是世间中不信仰、不赞叹之事,皆应尽量舍弃,我们学佛者,必须要给世人起表率作用,维护佛教的圣洁形象。”所以大家在行持佛法的过程中,要尽量地观察自己,这是真正的窍诀精华!
单指莫示意,心当怀恭敬,
平伸右手掌,示路亦如是。
为别人指路时,不应该用单个手指来指示,在印度来讲,这是对他人不恭敬的行为。一定要满怀恭敬之心,平伸右手掌而指点道路。
具体而言,右手掌应该五指并拢、掌心向上,指尖朝着该指示的地方,用恭敬的态度告诉对方。比如有人问:“某人的房子在哪里?”或者“去某地的路怎么走?”我们应该态度和蔼地以右手掌来指示他。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在密法当中,如《莲花生大士传记》中记载,也有用一个手指来直指心性的。例如,有些上师在传授密法时,用手指直指“虚空在何处”,从而令弟子证悟心的本性。
虽然各地的传统不同,但总的来讲,我们应该用最恭敬、别人最满意的姿势来指示。不管是伸手也好、伸指也好,只要别人觉得恭敬,都可以。
我刚才也说了,在密宗当中,单指的指示,是开悟心性的一种表示方法。而所谓的伸手,依靠上师不可思议的加持,同样也能让人明心见性。禅宗中就有这样的公案:以前有位德山禅师,祖籍四川,他对《金刚经》的信心很大,立誓要广弘这部经典。后来,听说《金刚经》在南方弘扬得不错,于是他特意到那里去。路途当中,有一次他肚子饿了,看到有个妇女在卖点心,就拿出钱来准备买。妇女见他背了一筐书,便问:“你背的是什么书?”他回答说:“这里有《金刚经》。”妇女就说:“那好,我问你一个问题。若答得上来,点心免费送你吃;若答不上来,点心不卖,你到别处去买吧。《金刚经》里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你要点心的话,点的是哪一个心?”德山禅师左思右想想了半天,也答不上来,只好饿着肚子继续赶路。他来到龙潭禅师的家里后,二人心心相印,谈话很投机,一直聊到晚上。天黑以后,龙潭禅师问:“你怎么还不回去?”德山禅师出去一瞧,说:“外面漆黑一片,我看不见路。”龙潭禅师就给他点一根蜡烛,德山禅师伸手来接时,龙潭禅师马上用一口气把蜡烛吹灭,德山禅师当下开悟。
在禅宗中,对利根者来讲,上师不需要讲许多文字教言,因缘成熟之际,通过一些表示方法,即可令其开悟。而在我们密法中,布玛莫扎、酿万登珍桑波等高僧大德,通过手势让弟子开悟的公案也为数颇多。然而,这种根基的人,现在可能非常少!
思考题
451、有些佛教徒经常说:“小乘是焦芽败种,不要学,我们应该学大乘佛法。”“密宗是鬼神教,不是真正的佛法,只有净土宗才适合末法众生的根基。”这些说法有什么过失?请具体分析。
452、有些人认为只要一心念佛或参禅就可以了,其他什么经论都不用学,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453、佛陀规定那么多行住坐卧的威仪,目的是为了什么?这是否只是出家人的戒条?请谈谈你的看法。
第六十七节课
下面继续学习“断除成为世间不信之行”。
昨天已经讲了,作为发菩提心的人,吃饭、指路、生活卫生等方面理应如何行持,今天接着讲后面的内容。
肩臂莫挥摆,示意以微动,
出声及弹指,否则易失仪。
仅仅为了区区小事,如平时走路、为别人指点,切莫大幅度摇摆手臂。如果需要示意,则应以轻微的动作来表示。假如实在无法沟通,可用低声的语言,或者弹指。
上师如意宝讲过,他老人家在石渠求学时,寺院里规定任何人不能大声讲话,如果听课或者辅导时,有急事需要叫别人,则用弹指来表示。当时托嘎如意宝要求整个寺院保持寂静,随便大喊大叫是不允许的。上师如意宝还说,我们学院也应该这样,新来的居士或出家人,有时候没有正知正念,在路上大声叫:“快来啊!车马上就要开了,快呀……”这些行为不太如法,应该要尽量杜绝。
我们在交流过程中,能做到这一点非常好。但现在大城市里的人,很难用低声的语言进行沟通,他们从小在喧嚣的环境中长大,说话不大声就好像听不见一样。而在我们这里,大声说话,很容易影响道友的坐禅、念咒、背诵。纵然世间人在一个办公室里,倘若没有礼貌,随随便便大声叫嚷,也会给他人带来许多不便。
作为发了心的人,应该在身体上、语言上有一定要求。有些在家人可能想:“出家人守这些规矩是应该的,但我们在家人,怎么样都可以。”于是在吃饭聚会时,始终闹哄哄的,这样不太合理。出家人的威仪,别解脱戒中有专门宣说,因此,这里的戒条并不仅限于出家人,在家人也不例外。要知道,佛教团体寂静庄重,才能令人见而生信,所以发了心的大乘修学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这次传讲《入行论》,希望凡是参加学习的道友,今后的行为能不能有一点改变。不要像以前那样,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没有正知正念来约束。学习了这部论典后,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对一些细节身体力行,外表言行要调柔如法。
泰国、斯里兰卡、缅甸等国家,一般都是南传佛教,他们主要提倡小乘的别解脱行为,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语言,以寂静庄严的威仪,使无数人对他们的教法生起恭敬之心。而我们学习大乘佛法的人,在身体、语言上也应该有一些体现。有时候我到大城市里去,哪些居士受过佛法教育,从语言行为中完全看得出来;哪些人从未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从言行举止中也看得出来。所以这次学习《入行论》,有些人还是有一些收获。当然,这种收获要不同方面都有,不仅仅是内心上,身体、语言上也要有,这样学习才有意义,花时间、花精力才值得。所谓的佛法,并不是学一两天就立即“顿超”了,而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这种积累,必须要从平时的言行举止开始。
“否则易失仪”,在他人面前,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身语威仪过于粗鲁,或者一直摇摆不定,显然就成了不庄严的行为。当然这也有特殊情况,以前上师说:“作为大乘修学的人,威仪本来应该庄严清净,但若遇到生命危险,比如自己遇到老虎、房子起火,或者见他人落水、有人需要急救,在这种情况下,身体摆动幅度比较大、叫喊的声音比较高,也是开许的。”但有些人在那个时候,动作却非常缓:“死就死吧,慢慢来吧。”这是不合理的!以前上师也说过,有些人该快的时候不快,该慢的时候特别快,比如上课迟到了,马上要断传承了,他却在路上徐徐而行,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是非常愚痴的做法。
威仪清净,能护很多众生的心。《般若经》中云:“护持戒律,即是保护众生。”也就是说,守持清净的威仪,可以保护众生的心,不容易让人生邪见。《宝蕴经》中也说:“断除他人不信的行为,此乃唯一之正法。”如果我们行为不如法,身体摇摇晃晃,坐势歪歪扭扭,语言随随便便,别人见后不但不起信心,生邪见或招毁谤也不好说。所以佛陀说得非常清楚,凡是令人不起信心的行为,全部都要断除,这就是唯一的正法。《虚空藏经》中也讲过:“所谓行为清净,是指远离他人不信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