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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近距离看美国4-如彗星划过夜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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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弹劾案开始之后,我就一直有些疑惑,因为,按照它的程序,参议员们是对克林顿总统“是否作了伪证”,投出“事实与罪名相符”或者“不相符”的选择票。根据当时公布的确凿证据,“伪证”几乎已经是一个人皆尽知的事实。
  通常来说,正因为参议院的投票是公开的,那么,他们的态度,其实是在选民面前的一个亮相。我在想的是,假如依据对事实的判断来投票的话,全票通过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可是,弹劾没有被通过,几乎又是大家事先都已经预料到的结果。这里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美国政坛面对从未料到的、已经走得十分尴尬的棋局,依据他们对宪法的理解,运用了他们政治实践的智慧。
  站在今天,我们回头去看这个事件。一个总统犯下“伪证罪”,假如国会什么都不做,听之任之,这个国家的立国根本——法治,就形同儿戏了。因此即使在今天去看,弹劾程序的启动,都不是过分的。对总统来说,弹劾启动本身,已经是一个警戒或者说惩罚。但是,是否弹劾成功、废黜总统,又是另一回事。
  弹劾总统成功,美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追溯费城制宪会议的制度设置,最基本的出发点之一,是防止政府的行政、立法两大分支失去平衡。最危险的事情,是一头过大。也就是说,最怕的是总统可以轻易地合法解散国会,或者是动辄国会能够合法地赶总统下台。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的话,说明政府的建制本身是失败的。国家也就可能随之动荡。
  因此,在真的面临是否弹劾的时候,议员们又是在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个美国历史上的先例。好在,弹劾本身并不是司法程序,而是一个类司法的国会投票。因此,参议员们有一定的法理上的回旋余地。毕竟克林顿不是卖国贼,事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慎重地对待弹劾,其实是慎重地对待两大分支的平衡。
  因此,虽然你可以说,一方面,这确实是两百多年前,费城会议设计制度的成功。因为,宪法规定了,弹劾必须达到2/3的票数,方能成功。根据两党席位,当时在野的共和党一方,还没有占到2/3。
  可是,从投票情况来看,参众两院的两次投票,分别有20%和10%的共和党参议员,投了否决票。也就是说,假设当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定下弹劾不是以2/3、而是以超过一半的多数票为准,那么,在这个共和党占多数席位的参议院,对克林顿的弹劾仍然不会成功。因为在对手党中,也会产生相当比例的、以克制的态度,来对待可以名正言顺、合法地把对方党总统赶下台的机会。而当年定下众议员以半数票启动弹劾,参议员以2/3票实现弹劾这样的比例,表现了制宪者保持政治稳定的智慧和技巧。
  给你讲着费城会议审慎对待两大分支平衡的过程,我重提克林顿的故事,是让你看到,一个宪法条文的精巧设置,固然重要。可是,它依然只是“纸面文章”。它需要执行者的自律,来完善制度实践的另一半。
  这一点,也是费城会议最担心的地方。因为他们知道,要使一部宪法在13个主权州的联合体、在一个复杂的移民国家正常运作,大半的成功,不是纸上的制度构筑,而是在今后的实践操作。
  他们知道,每天,一船船的移民还在到来。他们知道,贫困的美国人正怀抱着希望,兴致勃勃地向西部开发挺进,在日日开拓扩大美国的疆界。他们因此在讨论着新的州如何加入美国的宪法条款。他们在预料一个迅速成长的美国。可是,他们仍然无法料到,美国今天会是这样的规模。因此,他们一边在起草宪法,为管理美国打下基础,一边又很悲观,其中一位代表的想法很典型,他说,“我们的宪法能有20年的正常运作,就算很不错了。”
  结果是,这个宪法成功地运作了200年,仍然保持着生命力。
  好了,下次再把费城制宪的故事聊下去。
  祝 好!
  林达

5。 民主的困惑

卢兄:
  你来信提了个问题。你注意到费城会议在避开民众,你问:这是不是违背民主原则呢?
  你确实问在点子上了。除了美国开会议事的老规矩,费城会议还有一条很不寻常的保密原则。会议一开始就约定不公开,议事的内容、过程、结果都不能随意向外界透露。会议代表们都是美国最杰出的社会名流,费城又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城市,会议开始之后,费城的上层社交圈子,经常把他们当做贵客,轮流邀请。人们至少是好奇吧,都会试着打探会议的内情。可是,一提会议,代表们都王顾左右而言他。
  华盛顿将军作为会议主席,从来不发表什么讲话,也是出名的沉得住气的人。可是,在会议中间却发了一次脾气,起因是有代表捡到一页不知是谁遗落在会场中的会议记录,交给了会议主席。第二天,华盛顿严肃地重申了会议的保密原则,告诉大家,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失误发生。之后,他把那页记录留在桌子上,走开了,要“失主”自己领回去。
  宪法制定的过程,牵涉到平衡协调13个州的利益。你可以想像,这一点不比把今天的欧盟变成一个“国家”的难度更低。他们估计,就这些代表自己讨论,要达成协议都千难万难,假如会议过程外传,再被媒体渲染一番代表们为各州利益发生的争执,就很容易酿成民众的激愤情绪。假如民众再涌上来逼迫自己的代表:非要如何,或者一定不能如何;那么,任何妥协就都休想达成了。而各方的妥协,看来是会议惟一的出路,他们可不希望这仅有的出路,被外面无端滚来的大石头堵死。所以,保密规定在费城会议期间得到了很严格的遵守。
  这条保密规定我也想过很多次。和它非常鲜明的对比,就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民众经常冲进议会、参与议政,把议会变成群众大会。结果,民众的狂热和激进最终把一切逼进死角,法国的制宪和民众暴乱相互交相辉映。宪法是出来了,却没有效力,不能依据宪法建立一个稳定的法国政府,也控制不了混乱的局面。那是和美国费城制宪会议几乎同时发生的事情,晚了没几年。
  可是,我们也看到,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美国的议会又是非常公开的。在这里专有两个电视频道,总是在现场报告美国国会的辩论、投票、重大议题的调查听证会等等。并不是说,现在议会讨论的,就没有对民众造成重大刺激的题目。例如,在前一段日子,就有美国国会举行的有关在9·11恐怖袭击时,政府对民众是否尽了保护之职的调查。这样的议题除了总统的作证之外,其余的听证过程也是全部公开的。
  那么,费城会议的这样一个措施,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他们瞒着大多数民众,却在讨论着一件和民众密切相关的大事,就像你问的,是不是违背了“民主原则”?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长辈,他曾经一次次地对我这样说过,“在你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三大要素:时间、条件、地点”。很高兴我能在这里和你分享他的经验。
  因此,你看,所谓民主原则其实也是一个过程,在不同的“时间、条件、地点”之下,是不同的。在两百多年前的美国,在民众的文明程度对于充分民主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已经先走一步的政治精英们,能理智地承认这个事实,避开民众可能发生的情绪激昂的非理性干扰,关起门来,理性制宪。然后,再把一个理智的结果,向民众公布,对民众进行解释和劝导、说服,最终得到民众大多数的认可,投票通过,使宪法得以批准。这是一个既尊重了民众意愿也务实的做法。
  他们决议:宪法由各州民众认可批准。这个做法,在美国并不是首创,马萨诸塞州在七年前,就已经采用了州宪法交全民讨论批准的形式。可是,要分别在有利益冲突的各州这样做,困难重重。更何况,他们对当时民众的认知水平很不信任,也坦率地说出对民众的疑虑。所以,我还想对你讲讲他们对“民主”议题的讨论过程,很有意思。
  “弗吉尼亚方案”的最后一条,讲的是批准权。所以,他们远在宪法出来之前,就因讨论“弗吉尼亚方案”而开始探讨:如果这次会议有幸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出来的决议就是未来的宪法了。那么,由谁来认可呢?
  当然,首先需要现有的邦联政府,即大陆议会的认可。否则,就成了两个政府了。这一认可大家估计不会有问题,因为费城会议几乎囊括了当时美国的全部政治精英,已经包括了大陆议会的骨干。问题是,随后到各州,是由州立法机构批准宪法,还是要由各州民众选出代表专门批准,即所谓“全民认可”。
  看上去只是手续问题,实际上回到了前面麦迪逊关于国家制政府和联邦制政府的解释上。麦迪逊认为,费城会议的决议一定要经过“全民批准”,因为如果是各州议会批准,将来的政府又将和现有的松散邦联一样,是一些独立州的联盟,批准的东西只是各州之间的合同,想参加就参加,想退出就可以退出,联邦政府本身没有权威。就像今天的联合国,会员国只是“会员”,国民都是只属于自己国家的,不是“联合国人”,会员说退出就退出了。联合国叫成一个“国”,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这正是以往美国邦联的经验。可是,更多的代表对于“全民批准”、“人民的政府”这种说法本身,又深表疑虑,甚至不同意“全民批准”的做法。所以议题一度被搁置。
  这一系列的讨论和搁置,花去很多时间。尽管有了“弗吉尼亚方案”这么一个政府雏形,尽管麦迪逊已经深思熟虑,可是代表们意见分歧,疑虑重重,都表现得优柔寡断,反映了他们内心双重的忧虑和防范心。他们既要防止一个英国历史上克伦威尔式的政府专制,又要防止多数的暴政。
  出席费城会议的55名代表,有34位具律师身份,都精通法律。很多人在州政府的立法、司法部门工作过,还有如兰道尔夫这样的州长。他们熟悉英国的普通法系统,又富有实际经验。他们有一些人熟悉法国卢梭、伏尔泰、狄德罗、孟德斯鸠的理论,更多的人熟悉约翰·洛克、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的理论。尽管他们也各有自己的理念,或者说理论上的侧重点,可是他们知道,理论最终要落到实际才有意义。
  现在他们要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必须让位于实际,让位于经验。所以,当他们谈起这些欧洲先贤,提得比较多的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他们提到,未来政府只能是“共和形式”的,而不可能是“民主形式”的,也因此而引出了费城制宪会议留下的一个最大疑点,就是美国的国父们“反对民主”。
  现在大家对民主制和共和制也会有困扰,有时会听到“我们应该要的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制”的讲法。这种说法相当大的一部分来源,就是费城制宪会议。因为在这个会议上,确实一直在说,他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制”的国家,提到“民主”,反而是非常负面的批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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