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妻未满-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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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思华却皱起眉头,极力往后躲。
“痛吗?”林丞彦盯着她那片被咬破的嘴唇,眼神逐渐变得炽热。
回应他的是六寸高的尖细鞋跟狠狠扎在鞋面上。
林丞彦今天穿得休闲,牛仔裤和格子衬衫,搭配的是一双跑鞋。
陶思华用了狠劲,鞋跟力透鞋面。
“痛吗?”她斜睨着他,唇角挑了起来,露出笑的表情,却没有笑的味道。
然而下一刻,她笑不出来了。
林丞彦一手撑着树,一手捏着她的下巴,毫无预兆地吻了过去。
这是一个带着血腥味的吻。
一个激烈反抗,一个强势压制。
经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有些甚至拿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
啧啧啧,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但年轻真好,靠!
一吻终了,陶思华像一尾缺氧的鱼,软在林丞彦的怀里。
对方的手牢牢地捏住了她的下颔,强迫她张开嘴,不让她有丝毫躲闪和反击的机会。
男人的气息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霸道而野蛮地攻城略池。
她无力反抗,束手待毙,心里一片凄惶。
想要的那个人怎么都得不到,不想要的,却死缠烂打,纠缠不清。
以前她觉得女人可怜,耗尽年华,拼尽所有,都留不住一个男人的心。
现在她觉得自己更可怜,她没有女人那么执着,那些不爱她的人,她没必要牢牢抓住不放,她没有那么贱,不至于死乞白赖。然而她放了手,却有人死抓着她不放,不肯松手。
“你给我的痛都不是痛。”林丞彦凑到她的耳边,含着她的耳垂,柔声地笑道。
陶思华的鞋跟还踩在他的脚上,然而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再狠狠碾几下了,她闭上眼睛,冷漠又绝望地骂了句:“你这疯子。”
林丞彦一把将她横抱起来,不理会她软弱无力的挣扎,将她塞进了车里。
“我知道你现在很不开心,我们去海边吹吹风?”
“不去,只要你从我的眼前消失,我的心情就会变好。”陶思华扑到车门上,却发现已经上了中控锁。
“除非我死,不然这辈子都会一直陪着你,不离不弃。”林丞彦一边细心地替她系安全带,一边将所能想到的最动听的誓言含情脉脉地说出口。
只是他不知道,这句誓言让陶思华的心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那分明是魔鬼的诅咒。
车子稳稳地开了出去,林丞彦打开音乐,飘出来的居然是一首儿歌。
——啊门啊前一颗葡萄树,啊嫩啊嫩绿地刚发芽。
——蜗牛背着那重重地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太过明快欢畅的旋律,和她此刻沉重的心情截然相反。
简直就是深刻的讽刺。
“你怎么不跟着唱啊?”林丞彦分神看了她一眼,唇角弯了起来,“不要不好意思,我觉得喜欢听儿歌的女孩子心地一定很善良。”
陶思华愣了一下,旋即便明白过来了。
于是发出了一声冷笑。
林丞彦自顾自地说道:“这歌我会唱,但我的声音唱儿歌不好听,不然就唱给你听。”
陶思华冷冰冰地开了口:“不要紧,你唱。”
林丞彦蓦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置信的模样,随即受宠若惊地道:“你、你想听我唱?”
“不,”陶思华疲倦地闭上双眼,把头靠到椅背上,“我只是宁愿你唱歌,都不想再听你废话。”
林丞彦:“”
无论如何,他还是很高兴。
陶思华让他唱,他便真的唱了,跟着旋律哼起来。
他的声音本就温和清朗,哼的虽然是跟他年纪格格不入的儿歌,却意外地别有一番韵味。
像是一个温柔的父亲,带着宠爱,用歌声哄自己的宝贝女儿开心。
陶思华不知不觉睡着了,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睡着了,身边守着一头虎视眈眈的野兽,她保持警惕还来不及,不料居然闭上眼睛没几分钟,便沉沉睡去了。
也许是因为失落、打击跟悲愤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让从未受过挫折的她第一次尝到了屈辱和无望,潜意识想逃避,只求一刻安宁。又也许是林丞彦的歌声发挥了奇妙的催眠作用,使她暂时丧失了防备之心。
车子一直行驶得四平八稳,没有一点颠簸,她便也睡得安然。
恍惚间,她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是一个小小的孩子,在冰天雪地里迷了路,孤身一人,惶恐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像一只没头苍蝇一样乱冲乱跑,呼救无门,最后摔倒在地上,瞬间便被铺天盖地的暴风雪掩埋。
她成了一个冷血冷心的冰娃娃。
没人疼,没人爱。
自生自灭。
然而一只温暖的大手将她抱了起来,拍开她身上的积雪,将她紧紧地搂进怀中。
真暖啊。
她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靠在林丞彦的胸膛上。
“海边到了。”林丞彦低下头,眉目含笑地看着她,眼中是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陶思华挣扎着推开他,转身去推车门。
这一回,车门一下子就打开了。
潮热的空气挟带着一股腥味扑面而来。
撞进视野的是无边无际的蔚蓝,蓝的海,蓝的天,海天相接的地方,白浪翻滚,以奔腾之势往岸上冲来,层层叠叠,争先恐后,哗啦啦、哗啦啦,掀起的波涛,全拍碎在礁石上。
下午是海边最热的时候,来这里的人不多,都在水里泡着,热乎乎的阳光直射下来,无遮无掩,能把人烤干。
林丞彦下了车,两三步追上陶思华,抓住她的手腕就跑。
“我带你去个地方。”
陶思华被迫跟着他跑,没跑几步,脚一扭,差点摔倒。
林丞彦慌忙回身,垂头扫了一眼她的高跟鞋,笑道:“脱了,穿我的。”
沙滩被阳光蒸得发烫,赤着脚能把脚底烤熟。
陶思华不耐烦地想甩开他的手,却被他抓得更牢。
“乖,脱掉高跟鞋,不好走路,你会再摔倒。”他好脾气地哄着她,像在哄不懂事的孩子。
“我要回家!”陶思华热出了一身的汗,太阳眼镜又落在了车里,她觉得四周都明晃晃的,刺得她眼睛发痛。
“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保证你会喜欢。”林丞彦干脆蹲下来,强硬地把她的鞋子脱了,然后把自己的鞋子换到她脚上。
陶思华的脚雪白如玉,脚趾更是精巧,林丞彦忍不住轻轻握住了她的脚踝,抬头:“你的脚真美。”
陶思华用力地将脚抽了回去,然后猛地朝着那张笑脸踹去。
林丞彦灵巧地闪躲开,又一次把她的脚抓在手里。
陶思华刚才用力过度,没站稳,一下子摔坐在沙滩上,蹭了满身沙。
“你就是这个地方最可爱,又倔又不听话。”林丞彦亲昵地凑过去吻了吻她的鼻尖,“你这顽皮鬼。”
陶思华忍无可忍,想要伸手捡起鞋子朝他砸去,不料被他先发制人,一手穿过她的膝盖下方,一手贴着她的背,猛地将人横抱起来。
泡在水里的人远远地看见这一幕,兴奋地发出尖叫声和口哨声。
“你还想听歌吗?我唱给你听?”林丞彦美人在怀,脚步都有点飘忽了,脸上挂着陶醉又幸福的表情。
陶思华彻底绝望了,她斗不过这疯子,她越反抗,对方越兴奋。他仿佛在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不光要吃掉猎物,还要先把猎物玩残。
得不到陶思华的回应,林丞彦便自作主张起来,轻轻地哼起了啊门啊前有棵葡萄树,结果被陶思华厌烦地一记眼风扫过,寒着脸呵斥:“闭嘴!”
林丞彦觉得很委屈,自己只是想讨好她,为何她总是不满意。
但恋人本来就爱使小性子,他不但喜欢对方的优点,也愿意包容这些小缺点。
在他看来,她的小缺点也很可爱。
他抱着她走到了一大片礁石边,海浪不时扑打在上面,溅起的浪花瞬间打湿了两人的衣服。
他把她放了下来,拖着她的手躲到阴影下,终于避开了毒辣辣的阳光。
“这边的海水有很多漩涡,一般很少人来这里游泳。”林丞彦笑着解释,“所以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
陶思华立刻便惊觉起来,这大变态带她来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你不是不开心吗,就在这里喊出来。”林丞彦拉着她的手,朝海里走了几步。
海水一下一下地冲在沙滩上,林丞彦的鞋已经硬穿到了陶思华的脚上,于是他干脆把袜子也脱了,让双脚尽情地浸泡在海水里。
陶思华注意到他脸上闪过了一丝痛苦的表情,再去看他的脚,才发现他右脚的脚背一片青紫红肿,微微隆了起来。
是她的杰作。
她想,活该,为什么自己不更用力些呢,应该把他踩到骨折为止。
林丞彦忍着疼痛,回头笑嘻嘻地看着陶思华:“你喊啊,把不高兴的事全喊出来。”
陶思华根本不想理他,别过头去,看都不愿看他。
“害羞?不要紧,这里没有其他人。要不我先喊。”他一手紧紧地把人牵牢了,抬起另一只手放到嘴边,对着大海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呐喊,“我爱你,思华!”
陶思华被他这声惊雷般的告白劈中,感觉整个人都被雷得外焦内酥。
“思华,我爱你!”林丞彦一次不够,紧接着又喊了第二声。
陶思华都想原地挖个洞钻进去了。
“你够了,林丞彦。”她拼命想抽回自己的手,但对方就是死死抓着,不肯放手。
“不够不够,我对你的爱是天长地久的,怎么都不会够,就算你死了,我也会继续爱你,直到我死了为止。”死变态披着一身儒雅的人皮,内心却住着一条痴情的疯狗。
陶思华快要被他逼到崩溃了。
女人突然猝死、花桃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夏晟的女朋友竟然就是花桃,这些理应悲痛欲绝的事情,都没有把她逼到崩溃的边缘,这变态轻轻松松就做到了。
“你就那么想把我逼疯?”陶思华愤恨交加,理智的细弦终于啪的一下断了。
“我什么时候逼你了,我一直都爱你。”林丞彦觉得这就是个天大的误会,慌忙表明心迹。
“够了!别再提爱这个字,我觉得恶心透了!”陶思华恨恨地瞪着他,理智全失地大吼,“我不爱你,你别再来纠缠我,你滚,给我滚得远远的,滚啊!”
林丞彦的眼睛唰地就亮了,他说:“对,喊出来,发泄出来,不要把情绪憋在心里。”
“我让你滚,你没听到吗?”陶思华觉得自己肯定像个疯婆子,她从来都没有像这样大吵大闹过。
林丞彦也冲她大声地喊:“听到了,但我就是不滚。”
陶思华用脚踹他,用没被抓住的那只手捶打他,声嘶力竭地咆哮:“你个变态,你去死!你去死!”
林丞彦笑嘻嘻地任她打骂,一点都不生气。
等她骂累了,打累了,再没有半点力气,他便将她一把扯到自己怀里,搂着她的肩膀,哄小孩子一样轻轻地拍打她的背部。
“思华,你让我去死没有关系,只是我死了,就没有人像我那样爱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