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将休-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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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昭摊手:“我这是高兴的表情,案情有进展了。”
听完谭昭关于林逸的消息,李寻欢也不由地唏嘘:“如果可以,我倒希望给林编修一个改过的机会。”
所以说这人真的烂好人了,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都可以好好商量,谭昭自问没这么大的度量:“唔,这事儿恐怕有点困难。”
李寻欢疑问地瞧他,谭昭摸了摸鼻子,开口:“你也知道我时间紧急,所以先去找了礼部侍郎董大人,又请了柳编修带路,他受了伤。”
“”
最重要的是,人总是要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如果第一次做错事的时候便被轻飘飘地带过,那么第二次的踏错也不会太远了。
人的**就像一扇门,只要一朝打开,除非外力钉死,否则只会越来越大,而不回做到及时收手。
林逸是个成年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他熟读圣人典注也知道本朝律法,并非不知道如此做的后果,但他做了,就该想到事发后的结果。不是所谓情有可原,人有可怜之处,倘若人人都像他一样,那么只有有其理由都可以得到宽恕,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那便罢了。”
谭昭并不喜欢此刻李寻欢的表情,李兄是个好人,但好到这个地步迟早有一天会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决定,但他也明白交浅言深,牢房也不是一个讨论人生的好地方。
故而,他迅速转换了话题:“李兄,我把无敌宝鉴带出来了。”
闻言,李寻欢哪里还顾得上其他,他竟是不知道好友这般大胆,他小声低呼:“谭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要是传出去,几乎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找上门。
“嗯。”谭昭轻轻点了点头:“但它在翰林院,迟早有一日会被找到。”
虽然这几日因为死了人把守森严了许多,但对于高来高去的江湖人而言这点儿守备还比不上二流的武林世家,所以被各色江湖人光顾,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像李寻欢所言,没有一个江湖人可以抵御绝世武功的诱惑。
“是我着相了,可你带着它如果实在不行,你可以交给王前辈,这本就是他家的东西。”
谭昭点了点头,不过至少现在他还没这个打算,如果运用得当,也不是不可能将凶手调出来。
从牢房出来,谭昭终于见到了左明,他刚要开口,左明却率先说道:“谭大人,这是本官从户部要来的资料。”
说好的暗中呢!这么明目张胆真的好吗!
谭昭再次坚定了外放的决心,脸上却十分受宠若惊:“多谢左少卿。”
聪明人,左明不介意卖个好,找了人帮谭昭看账本。
而谭昭谭大人觉得查案实在是个辛苦活,看了两本就迅速逃之夭夭,来到了与王怜花约定的江湖客栈。
江湖客栈店如其名,这里的客人都是江湖人,位于西区鱼龙混杂之地,粗犷得不像京城该有的店。
这店一共四层楼,没有包厢,一三两层全是大厅,一层三教九流都有,三楼就要凭武功上楼,二四楼是住房,规则如同上面。
当然它并没有看门的人或者一定要比过武才能上三楼,只要你认为自己武功可以那就可以去三楼,但如果你在三楼被人打下来,那也只能自认倒霉,承认技不如人,当众出个大丑,从此扬名京城江湖圈。
谭昭一个瘦弱书生,踏足三楼的时候引来不少目光,但他半点不觑,装逼这个能力自从和西门吹雪比过之后无师自通。
大抵也是因此,目光一下子少了许多。
很快,他就看到了女装大佬和小孩,或者说是认出了小孩,因为女装大佬又换了身装束,这回倒是个男人,只不过脸又不一样了。
你开心就好。
他走过去坐下,却是似乎不小心带倒了旁边桌上依靠着的大刀,刀身镶嵌着铁环,叮铃铛落在地上响得出奇,他刚要说声抱歉帮人把刀扶起来,头顶就传来不甚友好的声音:“小子,你敢碰碰试试!”
谭昭的手距离大刀尚有八寸有余,可他听到这话,手指就迅速碰在了刀身上:“我碰了又如何!”王怜花咱们没完!
一股掌风迅速袭来,谭昭裹着头蓬施展不开,便直接一个拍地腾到了半空中,如此他也看清楚这刀的主人是谁。
一般来说,刀法大多大开大合,使刀的多为身材魁梧健壮之人,就像那位西域刀客一样,这这位却长得五短三粗,一双黄豆眼,一对八字眉,像极了封神榜里的反派申公豹。
思考的功夫,他已经落到了王怜花的身边,落地轻盈,赢得某位王姓前辈的挑眉。
王姓前辈也十分磊落,半点不推脱他用气劲将刀推倒的事实,反而轻轻点了点头,无声开口:状元郎好功夫!
谭昭差点气秃,却见这申公豹已经拿起刀冲着他砍了过来,铁环震得哗啦啦响,气势十足吓人。
这里的打斗显然吸引了不少人,谭昭刚要出掌回身挡过,便有一柄银。枪出现在了响刀面前,“叮——”地一声,刀枪相触,谭昭的掌落在半空中。
随后,便有男人忠厚的声音传来:“两位兄台,何必为这丁点儿的小事大打出手呢!”
那申公豹显然不喜欢有人多管闲事:“你又是何人,敢管爷爷的事!”
“在下龙啸云,久仰。”
这申公豹显然听过这名字,遂而收了响刀:“你就是挑了京城外十八山河的龙啸云?”
自称龙啸云的人也收了长。枪,道:“确是在下。”
这人长得不算差,模样周正领先在场百分之八十的江湖人,他似乎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头,一番交谈后申公豹就冲着谭昭恨恨道:“算你小子走运!”
谭昭:喵喵喵?!
第32章 玉一霸番外()
依照谭昭留下的“遗书”,他的尸体被葬在高高的悬崖上;风吹过山岗;也能将朋友的思念带向远方。
玉一霸衔着根草;仰躺在墓碑前面。
而墓碑上;赫然写着玉天宝之墓,挺简陋的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乡野村夫的墓地,毕竟这名字就一股子乡土味。
“臭二叔,你以为一坛酒就能收买我了吗?你当我玉一霸是谁!”真是越想越火大,玉一霸一下翻坐起来;对着墓碑真是恨不得挖开来看看。
可最终他还是肩膀一耸;声音略带一丝悲腔:“我今年满十八了,长得高大又挺拔,一拳能打十个你;厉害吧!”
西门吹雪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父亲,但武学剑道却当真没的说;作为一个连开蒙都用武功秘笈的人,玉一霸能在这个年纪小有成就并不稀奇。
风呜呜地吹;似乎实在回答他的话,他听了十分得意,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清冽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毋庸置疑;这是一坛好酒。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就着酒意;玉一霸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这些年他四海为家的经历,也说起前些天遇见的一个人。
“我爹剑道又精进了,他说要来看你,但我说你不想见他,他就没来。他这人除了剑道就是剑道,活得挺没意思的。”
“六岁的时候我们出海,碰到了一条好大的鱼,二叔你最爱吃鱼,那时候我还替你藏了一块,只可惜后来臭掉了,变成了咸鱼干。”
“十岁那年,我偷偷跑去了峨眉山,眉毛叔叔说我娘并不是不爱我,我本来想去给她一个惊喜,但她过得很好,我又原路退了回来。”
“”
“十八岁生辰那日,我收到了眉毛叔叔的信,二叔你写字还是这么丑,但你说哪家二叔有你这么不走心的,侄儿生辰只送坛酒”
“那天夜里,我出门散步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带着斗笠我看不见他的面容,隔着老远我听到那人说了一句话。”
“你猜是什么?”
似乎是卖完了关子,玉一霸终于开口:“他说——终究是你赢了。”
“二叔,你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因为相比西门睿这个名字,我还是更喜欢玉一霸这个名字,如果叫谭一霸就更好了,不过我怕你半夜找我,就没有改。”
“还有哦,我不学剑。”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我亲二叔。”
“”
没什么逻辑,像是要将这十四多年来的经历都说出来,太阳渐渐往西,酒坛里的酒也很快消耗殆尽,年轻俊秀的小侠士满脸通红,忽地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似乎是在梦里看到了一直想见的人。
他嘟囔了一声,旁晚的风将它带向远方,似乎在说:二叔,我会好好活的,你也是。
“啧,这死孩子竟然这般糟蹋好酒!”
山岗上,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身影,远处的红意染透天色,映照出两人的面容,这两人自然是就是陆小凤与花满楼。
而花满楼的手上,也提了一坛酒,酒坛和地上已经空掉的一模一样。
——这是谭昭多年前在万梅山庄闲极无聊是酿的梅花酿,天底下就这两坛,如今经历了时光的沉淀已变成了绵密悠长的佳酿。
十四年过去,时光似乎并非在两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陆小凤依然是那个陆小凤,花满楼也依然是那个花满楼。
“谭昭,好久不见。”
作为唯二知道老友其实并不算死的人,两人的心情显然更加轻松,不像是来上坟的,更像是来喝酒小酌的。
“诶诶诶,我说二叔怎的这般小气,原来还有一坛!眉毛叔叔你不地道!”
不知何时,醉在旁边的玉一霸一跃而起,一个虎扑就朝着酒坛而去,可这后起之秀哪里比得上老姜,气得玉一霸当场对着坟墓告状:“二叔,你看你交的好朋友!”
“哼!他有本事让他半夜来找我呀!”
两个明明年龄差着二十多岁,闹起来却跟同龄人似的,花满楼端着酒杯默默地离两人远了一些,不知何时,月亮悄悄爬上了天边。
他抬头,凉凉的月色很美,像极了曾经梦见的场景。
说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能看到了,就是很突然的一天,睡醒时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头顶的帷帐,绛紫色的帷帐带着流苏,煞是好看。
不过能看到的时候并不多,一年大概有个三十来天,带着某种随机性,可即便如此,他已十分开心了。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世界,已是美事。
花满楼自然明白,这般神奇的事情恐怕是因为谭昭离开前听了他讲述的过去才做下的。
这人的心肠,出乎意料地柔软。
浊酒入肠,甘甜如醴,又回味无穷,花满楼还没将酒杯放下就被人扯着挡在了陆小凤前面:“你来呀,互相伤害呀!我喝不到你也别想喝!”
“你个小兔崽子,独吞一坛难道还不够吗!心这么黑,难怪到现在都没小姑娘喜欢你!”
“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花心大萝卜!”
“”
花满楼突然更加想念谭昭了。
最后闹得累了,酒也全部喝完了,三人一坟墓并排躺着,天上是无边的月色,身后的万丈的悬崖,过了今日,这些思念就会随着风儿带往远方。
“呐,你还好吗?”
另一时空,谭昭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忽而绽开一个笑容,似是无声说道:嗯,我很好。
随后,疲于查案的谭大人又坠入了睡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