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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草根律师外传-第11章

小说: 草根律师外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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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说女朋友从生下来就有先天性的疾病,花了好几万元了,都无法知道她到底能不能活到老。要不是她家里条件好,能够拿得出几万块钱治病,或许她早就不在人世了。

    因此,再次提醒我不要继续和她交往,让我早早断了往来。

    我告诉母亲,我把很多问题都看得很开,除了我追求的事业,我认为女朋友对我好,我对她好,两情相悦,能在一起生活就行了,至于能生活多少年,那就完全顺其自然了。

    女朋友很同情我,也很理解我,并且一心一意想帮我。在我父母对她那种态度的情况下,还是对我很好,还是那样支持我。

    为了帮我,她以自己要去他们一个亲戚当厂长的工厂上班的名义,要求她们家把她弄去上班。上班不久,她就以种种借口让我去顶替了她的工作。

    这就是前面我提到的,女朋友帮助我安排工作的事情。

    我在女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集体企业的工作。这样,我就不用天天面对母亲的唠叨了,而且还可以多少挣点钱。

    那家工厂离她们家不太远,为了节省,她们家又给我提供住宿,下班后就回她家,在她们家吃住。也就是我之前所说,我上班后,经常住在她们家里,我几乎成了女朋友家里的一员了。

    刚上班没几个月,就面临农村里收割稻谷,那段时间正好遇上赶货,厂长宣布了不能请假的,我就不好请假了。

    其实,我也很担心母亲在家里要收割稻谷是非常辛苦的,十分不容易。可是,我是凭关系进入这个厂子的,上班没多久就顶风请假,肯定是不行的。

    没有办法,我只好一直等到那批货赶完了,厂里放假后才能回家。

    放假后,我立即往家里赶。

    赶回家,母亲和妹妹正在收割稻谷,我见状也立即投身劳动中。

    本来,我回家帮忙收割稻谷,母亲还是很高兴的,谁知有好事者一见我回去了,就对母亲说这说那的。母亲听不得别人说,马上那脸色就变了,问我回家干什么?还记得她们干啥子?叫我干脆就不要回家了,要跟我脱离母子关系。

    母亲一个人好不容易把我们兄妹二人拉扯长大,确实非常不容易。虽然当时我很不理解母亲,对她有很多怨言,但是随着知识增长,年龄长大,后来也就理解母亲了。

    因为女朋友的关系,厂长对我很不错,还对我表示过关心,并承诺等到我拿到大专毕业证就让我担任团支部书记。

    由于别人的干涉、挑拨,在母亲的阻拦下,我不得不在上班后没几个月就辞去了工作。

    说实话,当时找一个工作还是很不容易,特别是在家乡找到这样的工作更不容易。

    我与女朋友的关系也在母亲的影响下,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她们家的亲戚觉得,给我联系的工作,我已经辞掉了,如果还要在我身上花费精力,感觉已经没有多大的必要了。

    但是,女朋友不管怎样都要求家人必须得支持我,并逼着她的亲戚们给我设计了很多的路子,只是担心母亲不会支持。

    为此,女朋友家的亲戚们提出是时候正式跟母亲谈谈这个问题了。

第16章 艰难谈判() 
第16章艰难谈判

    为了跟母亲谈判,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反复跟我进行了沟通。

    虽然我得以继续学习,可以完成学业,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但是,女朋友跟我找这份工作被我辞掉,引起了她们家亲友的警觉,并提出跟我母亲面谈,这个事情很让我担忧。我一直很不希望有这一天,也知道谈判的结果不会是那么让人满意。

    那年秋收时节,女朋友家里准备跟我母亲正式面谈,我心里一直很不安,担心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很害怕,也很担心,但是我自己却无法控制。

    某一天,女朋友家里派了代表到我们家与母亲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希望母亲尊重我们的想法。她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明确母亲对我和女朋友关系的态度,这样他们才好对我们之间的关系做出下一步的安排。

    因为,自从我到女朋友给我找那份工作的单位上班后,我就住在了女朋友家里,并且我们开始同居了,他们也在考虑我们的关系进一步的发展问题了。

    记得,当天到我们家的有她的舅舅、姨父和她自己。

    母亲见他们来了,马上派妹妹到舅舅家请来了大舅、幺舅、表哥,让他们来协助母亲跟他们谈判。

    通过正式谈判,母亲还是坚决反对我和女朋友的交往,并正式提出用生命来阻止我们继续往来。

    我这边的亲戚,由于没有多少文化,加之一直生活在偏避的农村,思想保守。再说,他们是母亲的亲人,而且是母亲搬来的救兵,他们当然会站在母亲的立场据理力争,完全不可能顾及我的感受。

    我在中间那个难受,真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或许真的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当时的谈判我是一心在往继续跟女朋友交往的目的上努力的,可是只要我一发言,一定是被当场骂得狗血淋头,惨不忍睹,最后基本上没有我说话的份儿了。

    整个谈判一直都对我非常不利,我简直是痛苦到了极点。

    本来,我异地求学认识了初恋女朋友,她有这方面的资源,也答应帮助我实现律师梦想,我已经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你说换了谁会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呢?这不有点傻吗?

    我不知道问过自己多少遍,到底该怎么办?

    谁叫我这么命苦呢?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不至于如此折磨我吧?

    本以为,女朋友的亲戚主动上门给母亲谈这个事情,给足了母亲的面子,让她有了尊严,她会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在一起的。

    哪曾想到,艰难的谈判,没有任何进展,反而事情还恶化了,母亲非要我当场作出选择。

    母亲说,如果我选择跟女朋友继续交往就立马卷铺盖走人,再也不要回家,当没有我这个儿子。

    不但如此,母亲还说,如果我真的选择了女朋友,她就不活这个人了。

    看到母亲的这个态度,我知道母亲的性格,也知道她的不容易和担心,我是不敢下这个赌注的。

    我想过,如果我真的选择了女朋友,要是母亲真就想不开,干了傻事,自杀了,我又怎么办?如何向父亲交代?如何对得起母亲的养育之恩?

    再则,假如这样,我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婚姻还会过得幸福吗?我的良心会安吗?我这不就是真的成了不孝子孙了吗?

    为了一个女人,逼死自己的亲娘,这样的男人世人会怎么看?我还怎么活人?

    就算我们生活在一起,我成为了律师,还会有谁请我这个没有孝心的人当律师呢?

    选择女友的后果,我一一在脑海中想过,越想越害怕,越想越痛苦。

    俗话说,母亲只有这一个,这可是唯一的亲娘,说没了就没了,再也找不回来。而女朋友却不同,没有可以再找。

    这些想法在当时我的确想了又想,并开始动摇我的意志。

    可是,面对情深意重的初恋女友我又该怎么办?我的人生还需要她帮一把,我又如何舍得轻言放弃呢?

    或许,离开她我就会真的在农村里生活一辈子,一切梦想都可能飞灰湮灭。

    但是,如果要用母亲的生命来换取我的个人幸福、未来、梦想,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一般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会选择拿母亲的生命做赌注的,我也不例外。

    我知道,母亲如此的坚决、甚至十分顽固,不仅仅是为了我不离开她,不仅仅是为了我跟家族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母亲担心我会是选择的一条不归路,因为母亲同样爱我,所以她要阻止我她认为错误的选择。

    面对这个两难的选择,真是让我焦头烂额,我认为我这一生彻底完蛋了,简直就是倒霉透顶了。

    面对这个问题,就像有一个故事说,女的问丈夫,要是有一天她和丈夫的母亲一同掉到水里了,在只能选择救一个人的情形下,女的问丈夫会救谁一样?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呀?

    不过,当时我也在想,我其实比这个丈夫还是要庆幸得多。因为,这个丈夫无论如何选择,两个至亲的人至少他会失去一个。

    至少,我还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还不是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和问题,我还有选择和回旋的余地,可以用缓兵之计。

    只不过,母亲当时却不想给我过多考虑的时间和机会,一定要我当晚就做出决定。

    上天啊!你为什么要如此对我呢?

    谈判中,我们在努力争取说服母亲,母亲也在努力说服我。

    为了能让母亲同意我跟女朋友在一起,能够让我们继续交往,我们当着双方亲戚的面,什么承诺、保证都愿意,可是就是不管用。

    为了让我改变主意,母亲给我举了很多附近的上门女婿的痛苦光景,希望我不要一时糊涂误了终生,叫我早日醒悟。

    我越是要坚持,母亲越是更伤心。

    基本上整个谈判,母亲都是以泪洗面。

    当然,这个谈判主要是为了我和女朋友两个人的事情,我们同样基本上整个谈判也都是泪流满面,特别是女朋友更是伤心欲绝。

    我不知道,我这样是不是已经非常不孝了?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我该怎么办了?

    为了让母亲同意我们在一起,我最后在没有跟女朋友商量的情况下,我当众告诉母亲,女朋友已经怀孕了,我说我得对人家负责。

    女朋友当时不知是计,听我这么一说,脸上通红。毕竟那个时候,未婚先孕是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情,更何况我母亲又非常、非常反对我们呢?

    再说,在当地她们家也算是有头有面的人家,这可不是小事,要是这个事情传出去了她的父母颜面何存呢?

第17章 不欢而散() 
第17章不欢而散

    可是,还没有等女朋友解释和辩解,母亲已经先发制人了。

    母亲说,不要说怀孕了,就是生了孩子她照样不同意。

    唉,这样的谎言都使出来了母亲态度还是那么坚决,我们真的再也没有办法了。

    我一边希望和女朋友继续交往,一边又不敢得罪母亲,担心母亲真的用她的生命来阻止我的行动,那样我就会成了不孝的罪人。

    可是,如果我坚持跟女朋友继续交往,我觉得自己简直不是人,如何对得起人家?

    不但如此,我当时不但早已经把女朋友当成了我的女人,真心希望跟她生活一辈子,还有一个比较自私的想法。那就是,即便我法律专业学习毕业了,仅仅靠我们家的社会关系和人脉,我要想走上律师这一条道路,恐怕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在我的眼里,当时的情况是教师的子女容易当教师,警察的孩子容易当警察,当兵的人孩子入伍比较容易,同样的道理与政法部门有渊源的人才会更容易当律师。

    事实上也是如此,我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1997年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可想而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律师管理制度还比较年轻,各方面还不成熟,人们对律师的认识、理解,以及如何成为律师知之甚少。

    至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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