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一婚到底,顾少适渴而止 >

第40章

一婚到底,顾少适渴而止-第40章

小说: 一婚到底,顾少适渴而止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这些买衣服的钱小狩都准备从她的工资里扣出来。

    不过小狩的眼光不错,他确实是捡到宝贝了,大宝贝,这东西太会聊天,而且不是一般的聊天——

    她小脚往高脚凳上一点,唇一勾,醉人,嘴一张说的什么?她说的是什么混账话?

    “你们问我合德和飞燕哪个好,确实飞燕要更妩媚一些,跳舞也好,可是——”突然凑近,一帮小爷也屏住呼吸,这神经病扯谎扯的和真的一样,还真有种亲眼见到的感觉,飞燕在柱子上翩翩起舞的样子哦——和她这副惺忪的艳色映衬着,美景。

    “可是什么?”伸长了脖子,竖起耳朵。原来坐在沙发上的也支起身子,烟也不抽了,就聚精会神的盯着那张小嘴,心里好奇的不行,合德究竟哪里好啊!

    “给我拿杯酒,”白小狩在那边有点生气,哪有那么劳驾客人的,可是人家真的给她巴巴的端过来,插上管子,心里还是急的——合德究竟哪里好?

    “可是合德皮肤好撒——我小时候确实有摸过一把,就那么一小下,朕那时候才六岁——才六岁!超滑,不光是滑,还很腻,像是小猪油,像是小肥皂,摸过一次就忘不了喽,可是再就不敢了!”

    “没出息!”旁边有人笑骂。

    这神经病白了他一眼,就和看白痴一样,脚往桌子上一搭,嘴里咬着吸管,“那是我皇叔的天下,是我皇叔的女人,我摸个屁!我皇叔恨啊,他六十岁遇到的合德宝贝,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常常感春伤秋的像个磨磨唧唧的娘们儿,嘟囔着,合德的腰,合德的腿,合德的嘴——我怎么消受哦!”

    一杯酒喝完,拍拍屁股,站起身子,一个小时全在这里听她说小屁话了,一点油都没来得及揩,你一碰她就和只老鼠样的吱呀呀的叫。

    “你的脏手别碰朕!”

    举着手,好好好不碰,不碰,端端正正就和听讲一样的听她在这儿白扯。

    白小狩哪里找了这么个神经兮兮的妖精儿,太好玩撒——

    一回神,“你怎么走了,你别走撒,回来!”

    头稍微一偏,步子绝对不退回来,不耐烦,“两小时到了。”

    “续费,续费,我还要继续听汉成帝你皇叔呐!”掏出银行卡,可是人家搭理他?

    回过头去。脸都不给了,疲倦又慵懒,“朕累了,先歇了。”一扶额头,忒娇气!

    可是真累了,骗人,她一到白小狩那还是忒精神,美色让人精神抖擞,为之一振,就像是被打了兴奋剂的大公鸡,像是看见红布的小公牛,搂着人家的胳膊,自来熟,很亲近。

    白小狩这回没躲,他对这东西的态度大转弯了撒,太有板眼了这东西!

    “你在那放小屁还能赚钱呐。”

    “什么放小屁,”她笑着去贴他的胳膊,有点微醺,“这是宫闱秘史,值钱的很呐知不知道,我可是拿着皇家尊严,天子气度在卖钱!”

    混账玩意儿,可是挺喜人。

    她贴着白小狩的胳膊吸鼻子,突然有点感伤,我的圣卿宝贝儿,何时我也能这样肆意的轻薄你呐!

第六十一章 差之毫厘() 
愁绪毕竟是短的,这神经病不是个情深如许的人撒,她就看看白小狩也觉得蛮好,反正姿色嘛,帝王不就是看个姿色!去他妈的死圣卿!

    她眯着眼睛,咬着酒嘴看白小狩换衣服,享受死了——牛仔裤松松的挎着,肌肉的纹理很清楚,小腹结实,腰线性感,诶,白色的t恤罩下来,白小狩伸出手在这东西眼前晃悠,陪客人不醉,自己喝啤酒给搞醉了,作孽,“你在哪儿,送你回去。”

    报了个地址。

    那片知道,有名富人区,还是著名藏娇区,得了个雅名,叫金屋阁,冠冕堂皇,实则下流至极。

    那位名少的小情儿?还是个神经病小情儿?

    怪有意思撒。

    白小狩才不管呐,天大的事比不上他的生意,这可是聚宝盆,京城水深着呐,白小狩才没怕过谁。

    天生不爱热麻烦,又骚气,又冷情,可是朋友死多,黑道白道都有,这就是白小狩。

    所以他就把这东西往院子门口一塞,你自己回家哈——金主要是怪罪下来了你自求多福就成。

    “别忘了明天上班!”最后一件要嘱咐的事。

    白小狩脚一缩,咣当一下子关上车门,小油门一踩,滋溜一声,跑了。

    神经病又是独自一人了,一摸口袋,忘带钥匙了鸟!

    喝了酒,冷风,忘带钥匙,坐在门口。

    这样的情境下一般人怎么办?管你怎么办,神经病反正不这么办!

    她一歪头,流着哈喇子睡过去了。

    睡得可香,她好像梦见圣卿宝贝儿了,宝贝腰上松松的挎着牛仔裤,头发上还挂着水滴,一步步的往后退,脸上绯红,像是天边的晚霞——就算是猴屁股也没用——她一脸狰狞的逼近,还是流着哈喇子,邪笑——

    “圣卿宝贝儿,你就从了朕吧!”

    “圣卿宝贝儿!你就尽情的喊吧!”

    顾风拧着眉头,看着脚下笑的不怀好意的这东西,她怎么跑到外面来的?蹲下,本来想抱进去,可是还在喃喃自语:“圣卿宝贝儿?我会很轻的撒!”

    这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果然是亡国之君!

    小梦一做,小风一吹,再小额头一摸,完蛋了,神经病发烧了,病上加病是什么?超级神经病呗!

    其实人生病了之后都会下意识的变得娇气,毕竟是最虚弱的时候,可是简安这东西呢,她生病之后娇气的方式有点奇特,有点个性,有点无理取闹——我们暂且称之为翘气。

    就是死娇气!

    往床上一放,不老实,两只手攀上来,唇蹭着唇,眼贴着眼,嘴里胡乱的嘟囔——“圣卿,春宵苦短——你再这么没趣朕就不宠你了。”

    顾风的脸色已经非常不好看了。

    凑上去,眼睛对着她的眼——

    “那你准备宠谁?”

    作死了,要作死了——神经病翘气的撅起红艳艳的嘴唇,闭上含着春水的双眼,身躯扭动的像条小青蛇,抱在顾风身上,嘴里却说:

    “白公子也是好颜色呐——嘶——”小嘴一下子被咬上,不是吻,是真咬——

    顾风快被这东西给气炸了,打不得,骂不得,没心没肺的很可以,白公子是谁,是谁?怎么说这东西怎么被锁在门外,原来又和根狗尾巴草了似的在外面乱招惹人!

    不要脸!

    顾少要气疯了!藏酒也能自己打开盖子给别人喝?

    太他妈下贱了!

    简安照镜子的时候发现嘴唇肿的不行,更惨的是,嘴角还被咬破了。

    嘴巴里苦苦的,一股子药渣子味,身上没力气,骨头和空心的一样,站起来都觉得费力,可是搁不住肚子饿啊,还是强撑着起来,挪到餐厅,圣卿宝贝儿还算是有点良心,给她买了饭。

    小生煎,热腾腾的小米粥。简安对于生煎馒头可是非常喜爱,咬个小口,先要吸干净汤汁,简安的吸和常人的吸一样,又有那么点不同——哪里不同呢?

    有时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红红的嘴儿,咬开一个小口,两片唇马上吻住小包子,双腮往下陷,一抽一抽的,她吃美食的时候心无旁骛,全心全意,眯着眼睛,一看就是会享受不操心的,这倒是在其次,她吃生煎吸汁儿的样子别提多勾人。

    太招惹了!

    张爱玲的半生缘里面描述过一个叫曼璐的舞女吃生煎馒头,她张开嘴,咬一口,昏黄的灯下白白的馒头突然染上了红色——低下头去看,原来是她口红的颜色。

    简安当时看这段文字的时候,没有一个句子去提舞女的媚气与风尘,可是滚滚红尘恍若扑面而来——现在去看她,没有半点勾引的意思,可是还是滚滚的妖气扑面而来呐。

    吃完饭,身上渐渐回了点力气,还是懒,到客厅里拿过来顾风给她重新买的手机,这神经病倒是没忘了玩手机,取乐的东西一样没忘。机子里就一个号码,是顾风给她存上的,简安知道只要按下这个号码,就能听到圣卿宝贝儿的声音,她突然有点想他。

    其实简安现在过的确确实实的小情儿的生活,这景象就像是个在家里可怜兮兮的等待金主的小情况。每天睡到自然醒,吃了睡,睡了吃,只是她从不想着却讨好金主罢了——她还没那个意识,可是潜意识里,她对顾风还是有股子奴性在的,汉哀帝的天性就软的不行,多愁善感,经不得吓,顾风一吓一哄就能把这样的简安彻彻底底的拿住。

    这样的生活看着随心所欲,其实最难受,最可怜,宁愿每天忙的连拉屎的时间都挤不出来也千万不能无所事事,没事做的时候,是最空虚的时候,就像是现在的简安,她现在最盼着的就是九点钟的所谓上班时光,她是确确实实的把这当做一件事去做的。这是个胸无大志的东西,所以这种有点轻松,又有点抖机灵的活计最适合她做,她那点小鬼精灵也确确实实很讨喜。

    连续做了一周,这东西还真凭着那点放小屁的本事圈了一帮子“八旗粉”。

    “白小狩那边有个女的超有意思。”

    “怎么个有意思法?”孟来腿搭在凳子上,指间夹着烟,漫不经心的听着旁边的经理在跟他汇报——这两天自己这儿冷清了这莫多原来是这个女的?

    能有这么大的能量,放屁吧!

    “那女的脑子有点毛病,但是特会讲故事,这我是听说的,现在白小狩已经限制时间啦,一般人还听不到那个神经病白扯呢。”

    “呸!”孟小爷狠狠的把烟碾在脚底下,漆皮鞋一转,嗤笑了声,“我还就要看看白小狩搞的这个女人能造出多大的浪来。”

    孟来和白小狩的不对点不光是同行之间深深的排斥和竞争,白小狩的隔壁院子里长起来,和孟来他们一所高中,碰巧和孟来是一个班,本来是没该有什么交集的两个人——虽然在拈花惹草下流混账方面确实一致,但是孟来觉得白小狩比自己不要脸多了,要不能一下子吊着那么多的漂亮女的,还一个个为他要死要活的。

    不对点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孟来觉得白小狩这孙子什么都压他一头,考试的时候白小狩总是在他前面,都是不学习靠天吃饭的主儿,这东西较真儿什么,可是邪门,他考倒数第一的时候,白小狩靠倒数第二,他考倒数第二的时候,白小狩靠倒数第三——反正就是这么个邪门规律,白小狩就是得压他一头!

    最生气的是什么?是他孟小爷稍微有点感觉的女孩子都喜欢白小狩这种不要脸的类型!他除了嘴甜点,脸皮厚点,长的高点,稍微帅点,有个屁好的!

    他孟来也一点不赖,姑娘你们怎么都看上这个人渣了呢!

    没说错吧,果然人渣,姑娘们都被白小狩骗的团团转,流着眼泪梨花带雨的回来了——可是不说白小狩一点点不好,这他妈是被那个人渣给洗脑了吧!

    学校里咬牙切齿就算了,问题是没啥能正面冲突的地方,入了社会之后,两个人还好巧不巧的入了一个行——都是开私人会馆的,孟来小爷的胜负欲算是彻彻底底的被燃起来了。

    你班里抢我风头,抢我妞也就算了,这时候还敢抢我生意,看我,看我不把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