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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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鬼吃饿鬼,二者相叠约等于开了个平方,本该是怨气冲天,逮谁谁出事,摸谁谁倒霉的情况;可它如今却一门心思只知道饿,除了借小黑的嘴巴动一动,还能勉强扯坏她嗓子以外,其他的反应约等于无,可见生前很可能是个惨遭压迫的良善人。
很可能,只是可能而已。
也许是我看起来比较厉害,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上赶着找死,前头也只有蓉秀这样不知死活的凡人才敢跟我明着动手脚,给众同行做出了标杆一般的坏榜样。
伍韶川说过,一般看上去很厉害的人身后总是有厉害的小弟的,就好比像我这样厉害的妖怪身后没几个厉害的鬼跟着,就看不出我很厉害了。
所以宁可说这饿死鬼赖上小黑,倒不如说它是间接地赖上我了。
嗯,还挺聪明的,说不准它生前还是个聪明的良善人。
然而良善人如何落到如此下场,那只有问害他的人去了。
也好,它跟在我身边起码不愁会魂飞魄散,也不会很见鬼地见光就死。
只是可怜伍韶川养我一个祖宗还不够,回过神来才发现,他的宅子里几乎放养了一堆妖魔鬼怪,并且妖魔鬼怪的数量正在逐量递增,递增的标准就是没有上限。
真是毫无上限啊。。。。。。。。。。。
既然有所图,那就好办事了,约法三章这个条件看上去也就没那么困难了,最后我拍板,伍韶川出钱,小黑。。。。。。。她也不必动脑子,白天她是佣人,晚上就好好地当主子,反正吃好喝好地关在房里,借着我的气息它也还能活,甭管之后它会不会自觉地去投胎,总之小黑能吃就吃,吃掉全算她的,胖多少斤都不负责,心理上满足就好。
我观察了几日,发现伍韶川果真是个信守诺言的人,聪明的饿鬼得到了精心的‘照料’,也没有再折腾小黑的身体,喊饿的声音也转变成了打嗝,而我的头号饭票伍韶川也并没有被吃穷,手里的钱跟凭空变出来似的,动不动就是一箱子的银币,跟还没被抄家的土财主似的。
什么时候,他的钱比之前那个军阀头子藏的私房钱还多了?
他是不是背着我偷偷地自己去挖坟了?!
我藏不住心思,也没空跟伍韶川绕圈子,开口就是让他把我的私房钱吐出来,不然我就要杀人开荤了。
我觉得他一定是偷了我私藏的宝贝,不然区区一个人冢,挖空了都不止这么多钱。
所以啊,伍韶川他到底哪来这么多金子银子的?
只可惜伍韶川心理素质实在太好,非但没有被我的恶言恶语所震慑,反而很无奈地告诉我,他不过是拿了一个箱子的钱,没准还就只有半个箱子。
谁让这年头物价疯涨,随便一个宝贝都能翻上几十倍的价钱,而乱世呢,最不缺的就是投机分子。
我斜眼看伍韶川,他倒也老实,只说其他几个箱子给他不知道找哪埋了,连他自己都隐约只记得某个方位,还是那句话,有必要的时候再挖出来。
啧啧啧,他这样小心谨慎,明显是怕守不住财,也怕底下人撺掇他守不住财吧。
其实不那么小心也没事,疯涨物价也有好处,那些钱伍韶川就算用来填海都填能填个几年,小男孩说了,光他和他姐姐的身体和身体里就有比那些金银更值钱的东西,随便拿一样看着就要贵上许多,再者那两口棺材一开,两具断头煞的腔子里还有两颗不大不小的夜明珠,比前清时那位老佛爷口中的那颗夜明珠大多了。
纵然我不太喜欢夜明珠这种打光嫌暗,赏玩怕摔的物什,我也觉得这趟挖坟绝对是挖够本了。
不过姐弟俩他们肯点头给伍韶川取夜明珠,那也不是白取的。
好东西都归了我,金条都给了他,还有两个小孩儿一并提出的条件,我觉得这坟开的一点都不亏。
他们开的条件也很简单,让伍韶川看好那块地,永远都不许别人进去就行了。
看看,多简单,连让我动动手指头设个结界都不用。
伍韶川知道后什么也没说,取出珠子放好了,隔天就请了一个跳大神的班子,好好地做了一场戏,说里头的东西已经被震住了,还是请的高人的符(其实就是铺桌子的黄台布)来绕着贴了一圈,弄的跟真的一样,说往后谁都不能进后山,还有凡是这块地,碰见通通绕远十里,躲着走。
这也是两个小孩的意思,他们在那个洞里被封了这么多年,什么罪都受过,别说是投胎了,只怕资深的怨气洗个一万年都洗不干净,也没人花一万年去帮他们洗。眼下阵法已破,那大户人家的风水彻底坏了,除非祖坟冒青烟,阎王爷大发慈悲一笔勾销,否则就只有越过越糟的份。
他们并不想轻易地放过那户害他们的家主,现在老一辈的人早死了,那就让下一辈的还。
谁让他们倒霉没生在享福的好时候呢?
这样一年又一年,明年复明年,哪怕千年万年,几生几世,他们之间的怨气和怨债,总有两清的时候。
这不是做人才有的道理,这是上天给我们定下的道理。
老天爷告诉我们,不管你是人是妖、是鬼是煞,不管欠的是什么,欠的有多大。
必须要还的。
哪怕现在不还。
终归,
都是要还的。
第36章 养皮()
时代在进步。
这是件好事。
如今棺材铺一条龙服务是做的越来越好了,纸人买一送一不说,还可以扎房子扎麻将牌,想扎什么扎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棺材铺老板做不到。
伍韶川架不住我和我新收的俩跟班的‘折磨’和‘纠缠’,只好又抽了一天时间,陪着我扫街似地在棺材铺里左兜右转,丝毫不顾周围老百姓异样且惊奇的目光,泰然自若地掏钱付账,一买就买了铺子里最贵的十几个纸人,将土皇帝的谱摆的极大。
他掏钱大方,一出手就几乎买光了铺子里纸人,只是买的款式都不咋地,里头有吉祥娃娃的,有穿大裤衩的,也有脸上两坨红墨水的,简直一个赛一个的喜庆,只可惜喜庆过了头,看来看去,就没一个看着素一点儿的。
别说是姐弟俩不喜欢,换做是我我也看不上。
在我带着自个高级且独特的审美一一看过后,那十几个纸人,很不出意外地,报废了。
其实里头有一个面黄肌瘦很不成人样的纸人我还是很想留着的,虽然那对姐弟不喜欢,可万一小黑身体里那个饿鬼喜欢,我还可以叫伍韶川送一个给它,省的小黑现在晚上嚎的精神,白天无精打采的,菜里的盐放多了放少了都不知道。
两个小孩儿死的时候年纪尚小,又看什么什么新鲜,一看就很不好哄。
反正比我难哄多了。
弟弟还好,胆子小,却格外喜欢亲近生人,可偏生姐姐爱美弟弟爱哭,都不是什么一时半会儿能改的过来的毛病,他们那日也跟着我在琥珀坠子里看了两眼,结果嫌太丑死活不乐意,就差躲进坠子里一辈子不出来了。我没办法,只好让伍韶川从蓉秀的房里搬回那盆开得最艳的蔷薇来凑合凑合。
原本我是打算烧了的,可惜那株蔷薇染了这么多年婴灵的血,兴许再放个一百年,也差不多是半个妖物了,正常的火烧不坏它,若是真烧坏了我也觉得怪可惜的,于是乎到现在我都没想好怎么处理这盆不知是花还是邪物的东西,就只能让伍韶川暂时放着不管。
这下好了,不用白不用。
感谢蓉秀把这花照看的这么好,土和人肉,根茎渗血,花期永开不败,姐弟俩一看就喜欢。
我把两个小跟班残存的魂魄和蔷薇花的花叶合在了一块,往后只要每日浇点人血就能养活,等炼出了虚体后,他们就可以脱身出花叶,能自己自由地出入了。
更好的一点是,这比普通的养花要来的省事多了,因为连土都不用换。
有了钱,伍韶川的腰杆子就挺起来了,说话也比之前更有底气,翁副官之前被派出去打探消息,回来后和伍韶川汇报说,那位许团长肥头大耳,颇有当初某位袁姓将军的风姿,手里的洋枪有是有,不过大概这许团长的路子还是不够广,没法搞来更多的军火,如今他仅存的那些子弹已经不够了,只能省着花。
伍韶川听完后点点头,说,那就开炮吧,咱们轰死他。
许团长若是碰上个小军阀,或许还有那么些许的胜算,只可惜他碰到的是伍韶川。
这个没脸没皮,笑里藏刀,还特别顺眼的伍韶川。
你说这人啊,都图什么呢?
我图的吧,是变成个人,做了人好歹还能自然死亡,不是像个老不死的妖怪似的,想死都死不了。
伍韶川图的吧,也不吝是干出把大事业。
他羡慕我高深的术法,羡慕我的青春永驻,殊不知我压根就不喜欢被他这么羡慕。
我觉得,伍韶川现在应该也有羡慕他的人了,那个许国庆肯定就挺羡慕他的,毕竟许大团长早就年过四十,身边也没几个如花美眷,打拼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个乌城和周边的地盘,团长叫着好听,可也不过是个团长,而团长再大大不过司令,手里的钱再多也多不过杭县的伍参谋,两者相结合一下,乌城不到半个月就被打的叮咣不剩,也是情有可原。
许国庆和他手下的兵伍韶川不怎么想留,可一个个枪决也实在浪费子弹,死了还占坑。
谁吃饱了没事给他们挖坑去?
于是两千多个还算结实的俘虏给伍韶川收编进了自己的队伍,剩下的一半的大多都是缺胳膊断腿的老弱病残,伍韶川和他的干儿子翁副官商量后都觉得这批人养着费事,不养又落人口舌。
于是伍韶川最终跑到了我这儿,跟我说了一堆道理,不外乎是希望由我动手送他们上西天,反正他们活着也是受罪,能够让他们早死早超生,也算是功德一件。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杀一大批人是等同于做一件大功德的。
亏得伍韶川编的出来。
话说回来,这一批人我给分了一半,前一半用来给我养花,后一半用来给我炼丹,真真是一点儿都没浪费。
美人皮好看是好看,可皮子的主人早死了,若没有精心的护理,再好看的皮也是会坏的。
死人皮用什么来养?
当然是活人啊!
第37章 人心()
伍韶川拿了一颗珠子换了五箱金银,又拿箱子里仅仅十根金条的数量换得了大批的枪和军饷,一出手就夺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池,一时间名声大噪,虽没有传进北京上海此等大城市,也好歹是传到杭县周边十里了。
没有小桃,没有蓉秀,总之只要没有不惹事的女人,我的日子就过得很清净,哪怕伍韶川有时候比女人还烦,但他一个男人,再怎么烦也都很有限,所以我也好脾气的忍了。
要不怎么说我是个脾气好的妖怪,还这么好说话呢
虽然我不知道世人为什么常常都要分个高低,一大堆人动不动就要拉帮结派,有钱人比谁更有钱,穷人们比谁更穷,在我看来都是很没有必要的事情,更何况男人之间尚且如此,女人就更不用说了,在我看来,大老婆小老婆,或许也只是年龄上的差距而已,年纪大的做大,年纪小的做小,只是这样,没什么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