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10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底下人一去打听,打听出了不少东西,那姑娘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眉眼就可见的泼辣浓艳,也不是什么有名头的主,只是平日里在书寓里头专门给红倌人洗脚,自己明明不是个书寓里的姑娘,却老是偷偷地把眉毛往细了修,还拿别人用废的红纸擦自己的薄嘴唇,不是因为爱美,只是因为做丫鬟赚的钱没有做姑娘的多,所以她很不甘心。
不过姑娘五官倒是不错的,眼睛是个吊梢的丹凤眼,不过不是真正的凤眼,顶多算得上精明有神,还有鼻子小巧,脸蛋小巧,说是已经满了十六。
翁玉阳本来不是很想要什么女…人,他现在想要的不过就是杭县的那一个,可是他也不能明说,说他看那姑娘看的出了神,只是因为人家的背影看着很像三太太而已。
他可不能说,自己已经喜欢三太太,喜欢的有点魔怔了。
架不住底下人的热情,翁玉阳硬是被推进了书寓里头,门房和老妈子都笑的脸上能溢出水来,笑的翁玉阳心里很不自在,很不想去看他们,可是想走,连车都没有了,说是司机明天一早就来接,于是翁督查没办法,就只好赶紧关上了门,打算对付着就坐这么一晚上。
他真的坐到了半夜三更,一句话都没有主动递给那个姑娘。
但是翁督查不说话,那边姑娘却并不气馁,主动凑上来问他的名字和来头,翁玉阳不想和别的女人说话,她也不强求,只是叽叽喳喳地说自己从哪儿来,在书寓里头呆了多少年等等。
最后,姑娘说了一句:“他们都喊我荟仙,您想喊我什么?”
翁玉阳终于有了反应:“哪个蕙?”
姑娘咧开一口白牙,薄唇涂得红艳艳:“草木疯长的荟,云集荟萃的荟啊!”
翁督查彼时看着好像若有所思,之后点点头,又不说话了。
姑娘一见,还以为有戏,又挑了其他的话头,赶紧往上凑。
早上,长三书寓的门房见到贵客要离开,明知道人早晚都要走,却也免不了热情的挽留一下,以便可以多换些银元和赏钱。
翁玉阳在钱财上是从来不会吝啬的,只是表情一如既往,来时跟去时都没什么两样,叫人永远都看不出深浅。
车来了,披风随着步伐小幅度的扬起,翁玉阳头也不回的走了。
“下午的火车”翁玉阳对着司机说道:“现在先开和平饭店,吃午饭。”
司机答应了一声,车子扬长而去。
老妈子端了热水,准备去伺候新倌人,开了门,铜盆落地,水溅起无数,洋洋洒洒地落在房间的地板上,同时伴随着的,还有老妈子吊丧似的嚎叫。
姑娘死了。
赤…身…裸…体,趴着死的,地上血一片,水一片,不知道哪些是上半身…流的还是下半…身流的。
其实道理很简单,翁督查觉得这个姑娘很好,口才很好,长得也很好,但是她不配。
背影长得像三太太,所以她不配;字不一样,但是名和小蕙仙一样,所以更不配。
翁玉阳说不清楚,不清楚到底是小蕙仙占得比重大一点,还是三太太的比重大一点,大概活人比死人要重要那么一点,因为死人抓不住,活人抓得住。
反正说到底,这两个都是他最重要的女人。
再没有别人了。
第144章 第二()
伍韶川在外面饿了一天,没有鸡汤,没有面疙瘩,连青菜汤都没有了。
幸好,他带着小黑跑出来的时候,脚上还急中生乱地套了双鞋,身上也穿了件厚实的衣裳,没很蠢的往人多的地方跑,只是一路往深山老林里窜,翁玉阳的人骑的马,愣是没有伍韶川一个刚复原的伤残人士跑的快。
但鞋子和衣服还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他现在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除了穿的,他是一穷二白,连一块花生米都掏不出来。
时间长了,或许等伍韶川真到了饿的不行的时候,他还可以去啃啃树皮,啃啃鞋帮子,都是现成的,也不比特地去买什么老母鸡,还要炖汤,直接伸手就能吃。
但那样就太惨了,不管是从他自己角度,还是别人的角度看,都太惨了。
伍韶川不懂相面之术,但是他觉得自己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要不就是扫把星转世,反正做什么就只差一口气,要不就是到哪儿哪儿死人,还是一片一片地死,一户一户地死,死绝了,他就得转移目标,找下一个栖身之所,再找其他的人克死了。
驿馆的老板是难得的一个好人,不介意伍韶川一个身份未明,伺候起来还麻烦的客人常住养病(虽然一部分也是因为小妖精钱到位的缘故),要鸡汤就努力去搞老母鸡,买不到鸡了,就给他保证每天都有青菜汤喝。
可这么一个难得的好人也死了,因为伍韶川,被翁玉阳的人给打死了。
也是巧了,翁玉阳因为那个叫小荟仙的姑娘,这两天心情一直处于糟糕和极度糟糕之间,他是个跟着谁就不知不觉像谁的人,跟着伍韶川办事的时候,学伍韶川的处世和见识,然而没有学全,只是把喜怒无常给学了个十成十;跟涂承基做交易的时候,他也学,学涂承基的不言不语,永远都是死气沉沉的一张脸,偶尔一两句话,还能把人说的很冷。
还别说,这一点,翁玉阳倒是学的很像。
不过他学的更像的,还是涂承基那一套别出一格的缓解疼痛的法子——即杀人,杀的越多越好。
驿馆这一夜的人算是全部遭了秧,可谓是男女老少,不分你我,一起手拉着手见了阎王,死法统一的大开膛,钱财也是通通搜刮了个干净,死前的状态基本上全部都是死不瞑目,不知道自己是得罪谁了,出来跑个商,回个娘家,居然会落的这个结果。
伍韶川跑的时候太急了,急到来不及愧疚,只顾着自己跑路,先是小妖精彻夜未归,再是翁玉阳带着人来大扫荡,他实在是没时间顾别人,顾自己都来不及。
等到自己终于觉得安全了,脚步也停下来了,伍韶川才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毕竟十几条人命因为他而没了,没有别的理由,就是翁玉阳不惜错杀一千,也不想放过他,索性见谁就处理谁,反正住驿馆的再有钱,也不一定有权,死了人就埋干净,再把地给踏平,这辈子都不会有人去掀开。
伍韶川有点难过,甚至难过的有点想掉眼泪,都到了这个时候,他心里要是再没点异样的情感,没半点亏欠的情绪,那就真的也不能算个人了。
狗主人死了,那狗还会哭几声呢。
他可不能做没心没肺、婊…子养的畜…生。
做人,不能做的比狗还不如。
更何况,伍韶川是真的很难过。
他都被逼到这步田地,人没了,杭县没了,南宁和督察一并给翁玉阳收购了回去,居然还要带着人来找他,想要活生生来逼死他。
真是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了。
伍韶川和小黑面对面,什么话也没有,什么交流也没有,一个是三魂七魄跑出去一半,一个是被逼的喘不过气,都没那个闲工夫管别人,连自己都不想管了。
怪不了别人,这只能怪自己啊。。。。。。。。。伍韶川想,怪就怪他命不好,好不容易养好了腿,忍着青斑和尸臭,走路也才刚刚能走顺溜,结果刚一能走了,事情立马就跟着来,还偏偏就挑在他刚刚重燃起希望的时候,偏偏就挑在顾大老板走了之后,这也太巧了,巧的伍韶川以为他们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就是为了麻痹他的精神,让他安安心心在驿馆等死的。
伍韶川没有崩溃,只是有种无力感,尽管他知道这种无力感大概一天也就没了,但此时此刻,他就是很无力,逃跑花了他全部的力气,他都不想逃了,也不想东山再起了。
甚至,他无力到都不怎么想活了。
伍韶川把手搓了搓,等搓热乎了,再把手贴在眼皮子上,想着能麻痹自己一会儿是一会儿,起码现在,他可以做一刻钟甚至三刻钟的缩头乌龟,也没有什么活人能看见,看见了也认不出他是个什么人物了。
捂着眼睛,耳朵还自由,伍韶川耳尖,听到旁边传来‘哐当’一声,不算什么很大的响动,连忙放下手挣开了眼,看见的就是小黑的袖子里不知什么时候拿的一个小小的锡制罐头,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之前驿馆的老板藏着的小罐头,估计除了水果和四方肉,就没什么东西了。
伍韶川对着罐头闻了闻,闻出一股杨梅的酸甜滋味,不舍得直接打开,打算放放好,等到饿的眼冒金星的时候,还有这么一个念想在身边,提醒着自己离饿死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
他笑了一声,对着小黑的这张笑脸看着实在是笑的很苦。
伍韶川把罐头放进贴身的衣兜,说:“从前要什么有什么,现在连个杨梅罐头,都要靠偷。。。。。。。。。。”这话的最后好像隐约还有一口叹气,但是他没有叹出来。
小黑盯着伍韶川,好像有点看懂的样子。
可是不一会儿,她就又啃起两只光秃秃的指头了。
。。。。。。。。。。。。。
其实感情这件事很复杂,也很难那说,早一分晚一秒,都比不上正正好好这四个字;哪怕后头突然来个三五十人排着队要和你好,全部排着轮上一回,到头来也总比不上开头的那一个,毕竟总是头一个才珍贵,后头再来的,再怎么尽善尽美,都做不到第一个那样好了。
总的来说,就是时机不对,一步错步步错,一步迟,那就步步迟。
翁玉阳觉得自己就是有点迟了,俗称最最最倒霉的第二个,只比第一个差那么一丁点的倒霉蛋。
一丁点现在在他眼里,跟一道万丈深渊没什么区别,是个单靠人力跨不过去的鸿沟。
除非他不要命了,可以冒着跌落悬崖的风险,一路飞过去。
可惜翁玉阳飞不了。
但他还是不后悔。
很小的时候,他娘小蕙仙就以身作则教给了他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这辈子你觉得活着没有意义,那么很可能你的下辈子还是没有意义。
所以小蕙仙没有离开温老爷,没有再趁着好年华二嫁,因为她嫁过了,上过当了,也享受过了,所以没有必要为了那些享受,再像个傻子似的嫁一次。
毕竟没意义的事,做两遍还是没意义。
嫁人嫁一次就够了,就好比翁玉阳很想很想要的一个人,只这一次就够了,他所有的情感都放在了这一次上,再也没有余下的精力喜欢这么一个女人第二次了。
伍参谋长没有抓住,所幸抓住了伍参谋长的红颜知己,并且红颜知己还依旧那么有活力,依旧那么美…艳漂亮,还能在被定住身体的情况下拿眼瞪他,也算是此次围剿中的意外收获。
翁玉阳对此深感满意。
当然他知道三太太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所以并没用什么对待普通人的方法把她抓回来,而是严格按照涂承基的要求,先把人用极细的铁丝捆了起来,顺便再给她贴了张涂承基亲手画的符箓而已。
这符很是神气,是可以让她变得不那么暴躁,可以让她自由活动,甚至可以让他们一起面对面坐着,好好说话的程度。
翁玉阳开始其实是不愿意这样做的,但是涂承基很知晓他的那点心思,还给他开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