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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一纸婚约:天才宝腹黑爹-第3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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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国际黑帮是不能和一个搞军火买卖的组织相提并论。

    更别提,这个组织永远全球最先进的技术。

    真要闹起来,他们有源源不断的军火。

    “不必争什么第一,枪打出头鸟,当万年老二也不错。”

    诺兰冷哼,亏他们敢说自己是老二,东方估计现在也知道,火云势力远不如王牌了,特别是萧齐死后,有过一段时间的动荡,火云如今和唐门是一个实力上的国际黑帮。

    “既然当年你进去的时候,还是原来的培养模式,你可曾绝望过?”诺兰问。

    陆臻笑容有些淡,“有,无数次绝望,杀过很多人,这些人里有对我很好的人,有我的朋友,为了生存,我们别无选择,不是他们死,我就要死。”

    “我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活下去,把自己当成一把利刃。”

    诺兰蹙眉,“如果你在我们的机构下长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有利有弊。”陆臻说道,“不可否认,这样的培养方式,给我们很大的成长,也把我们培养成,最适合丛林生存在野兽。”

    自私,无情,掠夺。

    全是他们的本能。

    “我很庆幸,我们的师傅是一名有仁心的教练,虽然把我们教成恐怖分子,但我们知道什么是非黑白,也是意见不错的事情。”

    诺兰尖锐地问,“在你最绝望的时候,可有一刻后悔后,跟着他走了,没有留下来。”

    “我忘记了。”陆臻逃避回答。

    其实,怎么不后悔过,在面临无数次生存存亡,必须要狠心杀害朋友,伙伴的时候,陆臻无数次咆哮,呐喊,这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我要杀人,为什么我要不停地杀人。

    他无数次后悔,为什么要来这种鬼地方。

    他无数次想从那悬崖上跳下去,一了百了,什么都不管不顾。

    然而,在他无数次绝望,想要放弃的时候,他的伙伴们,龙四,穆云生和安逍遥等人,都会握住他的手说。

    再坚持一次。

    再试一试。

    他们绝望的时候,他同样会握住他们的手说,再坚持一次。

    幸好,这么多年训练以来,陆臻和他们都不同组,不需要面临太多的生死选择。

    陆臻讽刺地说,“你知道吗?一开始训练我们的人非常的变态,你和谁要好,他就故意把你们放在一组”

第1332章 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1() 
陆臻讽刺地说,“你知道吗?一开始训练我们的人非常的变态,你和谁要好,他就故意把你们放在一组,让你们自相残杀,所以,逍遥哥哥从来不与人亲近,拒人千里。”

    “龙四见人就揍,和谁关系都很差,云生是闷葫芦,一年不见得说几句话。”

    “小生就可怜了,人见人爱,后来,小生杀的人多了,也就人见人恨,没人愿意和我一组了。”陆臻最后那句话,说得无比的惆怅。

    诺兰却笑不出来,这样轻轻松松的语气里,包含了多少的痛苦难受,或许,只有陆臻自己知道。

    从来都是,谁的痛苦,谁知道。

    “如此说来,我比你幸福太多。”诺兰说道,虽然他们的系统训练起来也特别残酷,毕竟是有死亡率的,又很尊重生命,若是你坚持不下去,可以,你可以走。

    不像陆臻,毫无选择。

    只能如此。

    “做过噩梦吗?”

    “做过。”陆臻诚实地说,若说一直以来都不会做噩梦,那也太虚假了,并不现实,诺兰少校也会以为,他只是在逞强,“小时候,经常做噩梦睡不着,后来,习惯了,也就麻木了,渐渐的,也就不再恐惧。”

    诺兰的心疼加剧,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能让陆臻明白他的心情,或许,陆臻一直都不会明白。

    “陆臻,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在我还是很懵懂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放不开这个人,我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好好地呵护一辈子,我想保护好他,给他带来一生的欢笑和幸福。”

    “只是,很遗憾,他离开了我,我把自己喜欢人,送进了火坑,去经历一些本不属于他的痛苦,我很后悔,也很遗憾,我没能照顾好他。”

    陆臻微微一怔,诺兰喜欢过别人?

    是谁?如此有福气?

    谁得到诺兰的爱,应该是一种福气吧。

    原来,他不是唯一得到他的爱的幸运者。

    “他为什么离开你?”陆臻问。

    诺兰喝了一口啤酒,轻声说道,“或许,他以为我不能给他所想要的。”

    陆臻更诧异了,“你爱她多少年了?”

    “很多年了。”诺兰叹息,“我也数不清了,慢慢的,也记不起了。”

    其实,他记得很清楚,只是不想让陆臻起疑罢了。

    “少校,看不出来你真是一个痴情种,你不想是任人予取予求的人。”陆臻语意不明地说,他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有淡淡的嫉妒。

    诺兰说道,“你不会懂的。”

    你就在我面前,却不知道我如何深爱你。

    你不懂这种感觉。

    越谈,话题越重。

    陆臻想起他的丹尼尔,他的大哥哥。

    他努力去想,依然想不起他的脸,除了知道,他们都有一个银莲花的记号,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诺兰少校说,“如果时光能回到二十年前,能重来一遍,我一定会抓住他的手,不会让他离开我身边,希望他能在我身边长大。”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第1333章 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2() 
两人谈了一夜,诺兰身上弥漫着悲伤,陆臻也会回忆着忘事,他们都不知道,那悲伤的主角,往事的主角,其实就是他们彼此。!

    寻寻觅觅,该相遇的人,始终会相遇。

    快天亮的时候,陆臻眯了一小会儿,就在花园睡着了,也只是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个小时,起来,又是神采奕奕,诺兰少校要去看看他旧居。

    陆臻也有事情要办,两人吃了早餐就出门,诺兰浅浅问,“晚尚你还回来吗?”

    “回啊。”

    诺兰没说什么,离开了他的小公寓。

    陆臻开车去军工厂,诺兰去旧居。

    诺兰母亲的旧地址就在文法老城和市区的交界处,当年算是很繁华的地区,是大使区。各国大使基本上都住这个区域,后来,政府动荡,城市迁移,地方也变了。

    这一带变得很荒凉。

    过去那些建筑虽然还没拆迁,看起来都很老旧。

    诺兰走到一家破旧的独栋别墅前,拿出钥匙,开了门,没什么灰尘味道,保姆刚打扫过,地方弄得十分干净,一回到这房间里,铺天盖地的回忆,都把他淹没。

    那是他童年时,一段最好的记忆。

    虽然这地方,常年战乱,不安定。

    却给了他一段美好的岁月。

    他的母亲是外交官,很忙,很忙,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虽然她没多少时间陪他,诺兰很乖巧懂事,并不常常打扰母亲,母亲很早就要去上班。

    他可以晚睡。

    为了陪母亲吃一顿早餐,他可以很早就爬起来,吃过早餐,再去补眠,晚上,他也尽量等母亲一起吃晚饭,虽然大多时候,他等不到。

    可他很开心。

    母亲是很理智,很慈祥的人。

    她聪明漂亮,又很独立,在诺兰的记忆里,没有女人能比他的母亲更完美。

    诺兰亲自打扫母亲,又到花园里,把自己买来的百合花,放到花园里,他母亲过世后,他在花园里弄了一个石碑,算是衣冠冢,虽然她的骨灰被带回国,可这里,其实是她第二个国家。

    她为两国的和平,付出了一生。

    诺兰为了悼念她,简单地弄了一个墓碑。

    “妈咪,我回来看你了,这几年都在可灵顿公墓陪你过,没来过文法陪你,你不要责怪我,我很害怕来这里,你也不要笑话我。”

    “妈咪,我已是一名反恐少校,将来一直都会在这个岗位上工作。”

    “你会以我为荣,为我骄傲的。”

    “妈咪,我想念你。”

    我是如此的想念你。

    想念你和陆臻。

    你们是我在世上,最爱的两个人,一人生离,一人死别。

    幸好,我又找到陆臻。

    诺兰开了一罐啤酒,坐在母亲的墓碑前,一直喝到黄昏,陆陆续续说一些胡话,一些回忆,幸福又心酸。

    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怀念自己的母亲。

    “妈咪,我找到陆臻了。”

    “当年,你很喜欢那个孩子的,他还顶撞过你,你还记得他吧,虽然他顶撞了你,你却很喜欢他,我们果然是母子,品味都一样。”

第1334章 他的温柔,只属陆臻 3() 
“你当年说,这孩子非池中之物,叔叔若是不及时杀了他,将来一定会被他所杀,你说对了,他如今很不一样了,是一名恐怖分子。、。”

    “只是,儿子我不争气,还是喜欢他,叔叔的死,和他没关系,就算他杀的,我也不在乎,我对他没关系,当年我也恨不得杀了他。”

    “我想,你一定会记得他的,他长大了,变了很多,在戴了太多面具,在我面前都没一句实话了,不过,我也理解,毕竟我没保护好他,这些年,他过得很不容易。”

    “等他愿意了,我带他过来看你,他到现在还没认出我来,把我给忘记了,你知道我很喜欢他的,还想请你带我们回国,你一定会祝福我们的,是吧?”

    诺兰微笑问目前,遗照上的女人,还很年轻,穿着制服,面孔很漂亮,看起来就是一名睿智的女人,又拥有好相貌,诺兰少校的好样貌,全是来自于他的母亲。

    当年,他名言和自己母亲说,他喜欢陆臻,要带陆臻回国。

    那时候,他还算是孩子,陆臻也只是一个孩子,诺兰少校比较早熟,母亲也习惯了,对诺兰的决定,她只是沉默一天,她告诉诺兰。

    不管他做什么决定,她都知道。

    但她想要诺兰知道,将来不要后悔。

    母亲没有说太多,诺兰当成,她会祝福他们。

    如此一想,心中就舒坦多了。

    她也见过陆臻。

    印象极好。

    他想,如果母亲活着,一定会喜欢陆臻。

    她和陆臻一样,喜欢一切美好又蹂软的生物。

    诺兰走的时候,到书房去,本想带走几本书,意外地发现一张老照片,他和陆臻的老照片,诺兰大吃一惊,那显然是的一张照片。

    还在文法老城小镇的梧桐树下,他教陆臻学口琴,一边吹口琴一边温柔地凝视这陆臻。

    陆臻则仰着头,崇拜地看着他。

    那时候,他们都很单纯。

    阳光千丝万缕而下,穿过梧桐叶子,十分漂亮。

    如画一样。

    他记得母亲只去过庄园一次,在他回来说,他喜欢上一名小男孩时,母亲去了庄园,当时,她母亲对他的教育很开明,但当时他在叔叔身边是当卧底的。

    他母亲怕他结实不好的人,亲自去看一看。

    这张照片,就是那时拍的吧。

    他都不知道。

    当年,她来的时候,他带陆臻走得远远的。

    因为他用了假名,叔叔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妈咪的孩子,以为他是他兄弟的孩子,他妈咪是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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