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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阿拉德缥缈录-第9章

小说: 阿拉德缥缈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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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家。

    云天到是没有厚着脸皮开口跟上他们的打算,既然自己来到这里就一定有自己以前的考量,谁知道跟他们走会发生什么。他倒是放心查尔斯,不过他也不好厚着脸皮什么也不会就跟上去。

    云天感觉自己不仅仅是忘记了自己的过往那么简单,好像有一件更重要的东西需要他来完成,不过以眼下他这对这片土地几乎为零的认知是不可能完成的。正当他想问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头脑一片混乱什么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时候,查尔斯的一番举动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跟他谈论完附近有没有海这个话题的查尔斯随便用手一掸,意为扫去灰尘脏了裤子的举动后,熟练地从腰间包中掏出一堆白色约半指后的纸筏,随便扯下一张后开始放入不知道从哪个口袋里弄出来的烟草,不一会地功夫就搓出了漂亮的纸烟。

    他把纸烟卷极细地一头放进嘴里,从裤腰上别着的小竹筒里掏出火石,清脆的撞击声大概只有三下,一只自制地香烟就制作完成了。直到查尔斯美美地吸上了两口,云天还是未从震撼中醒来。

    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是在表演魔术么?这个人身上到底揣了多少东西?

    查尔斯不知道自己的小嗜好给云天带来了多大的震撼,看着云天痴痴地望着他,这位佣兵团团长显然是误会了什么:“要来一支么?”

    “不不不,查尔斯团长,我只是好奇。”

    云天只是被他一气呵成地动作惊呆了,又不是如小孩子那般想要什么就一直眼巴巴地看,听到查尔斯的含笑问候,他才知道自己有些失礼,连连拒绝道。

    “好奇什么?”查尔斯倒是对这个年轻人的话很感兴趣,于是他将未燃尽地纸烟递到云天的面前,开玩笑道:“云天,是好奇它的味道么?要不要尝一尝?”

    “我?还是算了吧,这应该对身体不好吧。”云天笑着推开了那双带着玩笑意味的手,烟草这种东西他不反感,但也不会有太多的喜欢。在他仅存的几丝认知里,这里应该是一个由魔法和念气的世界,像他这种身份成谜来历成谜足以担当吟游诗人口中主角的人,怎么会一开始就让烟草麻痹自己的神经,让自己为以后的健康生活中埋下隐患呢?

    被推开的查尔斯倒也不恼,当他看到那个礼貌中带着一丝拘谨的笑容时却怔住了,这让他想起了别人第一次递给他香烟时的光景,他也是这般拒绝的。他那个时候还是有希望踏入武道初境的冒险家候补,有着心爱的姑娘,她虽然穿着朴素的白裙子,可在他心里是世界上最美的蔷薇花。

    可惜可叹,因为某种极其复杂的原因,他终究没有走上那一条路,就连心爱的姑娘都与他分开,遭受双重打击的他有一段时间只能靠烟草酒精麻痹自己的大脑,再以后,从痛苦暂时解脱的时候,他就有了这个习惯了。

    “查尔斯团长?查尔斯团长?”

    把查尔斯从回忆拉倒现实的是云天的手掌,他回过神来发现云天正一脸好奇地盯着他,年过三十的查尔斯这才感觉到手指上的灼痛感,连忙掐掉香烟,对云天说道:“没错,这个东西对身体不好,云天要是你走上武道之后,千万不要碰这个东西。”

    “什么?”云天没有听清查尔斯的低语。

    “团长,还和他废话什么,我们该回赫顿玛尔领取任务酬金了。”

    说话的是一个云天不认识的团员,云天回头,四处望去,所有人已经收拾完毕,把目光都对准了他们。

    不是所有人对云天都如查尔斯那般友善,这个人就是态度恶劣的那一批之一。

    “一个连武道门槛都没有看到的废物,我真的不知道团长你还在和他废什么话,还不如赶快回赫顿玛尔,有了这笔钱,我就能拜在风振大师门下,真正的入了武道初境,大家也不用过苦日子了。”

    “武道初境”这四个字像是有一股魔力,佣兵团所有人听到这四个字都眼前一亮,包括团长查尔斯,他们看向那个人的目光都带着羡慕与向往。

    看来这是佣兵团一致的决定,即使是团长查尔斯也不能违背全团的意见,但出乎意料的是,查尔斯反对了他们的“建议”。

    “佣兵守则总章第一句话是什么?”

    团长查尔斯的声音如平地惊雷,在人群中炸响。

    四下安静,无人作答。

    熟悉查尔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脾气很好的老好人,根本没有所谓的团长架子,查尔斯很少发怒,但他生气起来,声音真是内含风雷。

    没有人敢与查尔斯对视,所有人都羞愧的低下头,包括那位团里最具潜力最早出声反对的年轻人。

    见此查尔斯更是怒不可遏,面色赤红,用手指着他的团员,“你们忘了?我可没忘,我来告诉你们,佣兵守则总章的第一句话,就是”

    “查尔斯团长,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并不打算与大家一同去赫顿玛尔。”

    所有人都怔住了。

    查尔斯也不例外,不过他很快的回头,一把揪起云天,额头青筋毕现,似乎对云天的不领情更加愤怒,“云天,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不跟我们走,意味着什么?”

    “知道,可是我跟大家走了,又能做什么呢?我对这里一点都不熟悉,什么都不能做,身处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也要和我一起,至少你不能死在这里!”

    “结局都是一样,现在我不跟你走,最起码不会影响佣兵团的融洽。”

    他们说话声极低,只有交谈的双方才能听见。

    “查尔斯团长,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现在我不能和你走,谢谢您和您的团员救了我,虽然我现在不能回报什么,但如果有再见的机会,哪怕是赴汤蹈火,我也要还给大家。”

    云天拱手作揖,一直盯着自己的鞋尖,似乎查尔斯不答应他,他就不起来。

    “唉。”查尔斯长叹一口气,盯着那张青涩的面孔,五感交集,很认真地说:“云天,我会等着你,你要言而守信,所以请你不要死。”

    承诺就此达成,男人之间的友情看似来的简单,但只有当事人知道,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在他们的心里重如北方的斯特鲁山。

    “云天,有缘再会了!”

    没有过多的寒暄,简单的告别之后,查尔斯就这样率领他的佣兵团走了,队伍蜿蜒的穿梭在密林之间,直到出了艾尔文防线,他也没有回过头。

第10章 不走() 
阿拉德大陆很久以前只是沉在海底深处的一块陆地,上方有一片天空之海,据说海里还有庞大的生物游来游去。是玛尔大人用魔法阵将陆地与海洋分隔开,才有了现在世人所居住的世界。

    生活在阿拉德大陆上的人并不知道,他们其实并不是居住在地表,而是生活在阿拉的星球内部。当然并不是星球的最中心,我们可以理解为生活在内核上,而内核与地表之间充斥的,是生命之源——水。

    云高十万尺,幕水万丈渊。

    云和水之上就是地表,也就是所谓的“天界。”虽没有实证,但阿拉德人是相信有上面的世界的。或许是人们无聊时的想象,但无论是高耸入云不知其几千万丈高的天空之塔,还是某个史前遗迹的蛛丝马迹,都隐约佐证了这个事实。

    当然普通的民众是根本看不到天空之城和那些被帝国保存机严密的文件的,他们唯一的途径,就是那些吟游诗人所歌颂的史诗。

    然而人们却不会知道,那美丽且若隐若现的天空之城,在五百年前是一个十分恐怖的代名词。

    那时的巴卡尔之力还未支配天空,古代怪物破坏性的强大之力使空间扭曲,一切都变得未可知。即使强大如古代怪物,也无法与爆龙王巴卡尔略争一二,不,它们甚至抵挡不了巴卡尔制造的魔法生物——手持翼影之光的光之城主赛格哈特。巴卡尔为了阻止预言发生,阿拉德元年,两个世界不再相通。

    这是天界最黑暗的五百年,也是天界从魔法世界转向机械世界的源头,天空之城也因为巴卡尔的龙语魔法,从远处遥望只能隐约看到似升腾的热霾一般。

    人类总是对未知充满好奇,“天界”不知真假的存在就是他们精神世界最高的寄托。可他们不知道,阿拉德在浩瀚的宇宙中只是沧海一粟,既然有阿拉德星球,自然有别的星球。既然人能使用魔法,挥出剑气。自然就比有人跟高级的存在,那就是神。而人强大到某个程度,就可以称为“神”。世间种族何其多,有数量众多如人族,漂亮高贵如精灵族,强大且暴戾如龙族,等等。

    像玛尔,强大到能用法阵调节气候,变更昼夜,如此“开天辟地”,他就可称为“神”,但世界无奇不有,这能力不是他们后天修得,他们自先天就有,这些人的种族,就是神族。他们所在的栖息地,就是神界。

    人与神的差距在此不必多讲,不过有一件事要知道:

    世界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大。

    而在次元之外,某个时间都在此停滞的奇点上,有人站在这里。

    他俯瞰着诸天,诸天在他的眼里如此渺小。

    他周身环绕的,是这宇宙最高级地法则,毫无疑问,他挥挥手,便可破碎大把星辰,意念一动,便可天崩地裂。

    这还不是他最强的形态。

    无论在哪个世界中,掌握着这种权柄的,都是最伟大的神,而他,卡洛索,是宇宙诞生之初伟大的意志最具体的那块碎片。

    然而他在静思,似乎在浩瀚的宇宙中寻找什么,智慧之神尼梅尔突然出现,不掺杂任何一丝感情地说:“你在变弱。”

    “是的。”

    那人回答。

    “万物之始、天地之主就这样落败,宇宙的秩序也即将崩坏,我等怎么能不感叹?我愿以我之名,为万物之主献出余力,令其荣光重耀大地。”

    话落,整个宇宙都在转动,无数个时空开始破碎,一道道法则都涌进卡洛索体内。

    “咦?”

    就在仅差六道碎片就能聚合成完整的伟大意志时,卡洛索挑眉,随着权能的更加完整,有着智慧之神的相助,在时间长河中,他看到了有趣的东西。

    或者说,是让他关注的事情。

    “救命”

    查尔斯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云天的视线范围内,就在云天整理衣领准备沿着佣兵团的足迹走出森林的时候,他听到了微弱的呼救声。

    声音的来源是两个正值妙龄的女子,云天顺着声音来源向森林深处走了不远,映入眼帘的是一袭银发身穿红绿长裙的女子,刘海儿斜斜垂入右肩,其余头发扎成一个吊马尾,尽显活力。白皙颈间的护颈更是点睛一笔,虽没有华贵的礼服,却是充满了自然之美。

    另一个则完全不同,她身上服饰大多以天蓝为主白色为辅,褐色的头发上还裹着天蓝色的护额,颈上的也是天蓝色,却绑着一串黑色的半透明的珠子,英气逼人。

    不过两人眼前,算上不远处的云天三人眼前的生物可是大煞风景:矮小的身材,墨绿色的皮肤,尖牙利齿,说着听不懂的语言,还挥弄着破烂的木棍,整个就是丛林版的美女与野兽。

    她们和昨日的云天一样,陷入了面对哥布林的困境。

    看见有人过来,那个英气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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