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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征服邪少100天:无良小妻太腹黑-第104章

小说: 征服邪少100天:无良小妻太腹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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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哥们儿会含蓄的问他:“你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啊,别肾虚了。”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装作没听见,即使被问的不能不回答了,他也是回答的非常模糊,越是这样,大家越是笑话他。

    男人嘛,谁没经历过这个阶段,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苏总啊,怎么不像工作时候的样子,一提到这事就不敢面对了。

    素素最近太劳累了,她医院和家里两头跑,没有想到照顾病人是一件多么费心又费力气的事情,看来妈妈生她还是比较明智的,不然靠哥哥一个人的话真的要累死了,虽然,基本上都是哥哥在病床前守夜,她只是白天去陪着爸爸。

    现在爸爸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她才偷闲在家一个下午。正好邓爽辉给她打电话。

    “喂,你现在忙吗?”电话那头是个熟悉的声音,其实直到现在素素也不知道夏静初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素素想了想,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慢吞吞的说:“不忙,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要不出来聚聚吧,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

    她本来想说最近爸爸生病了,忙的焦头烂额,转念一想,不行,对于这个人她还不太了解,自己家里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毕竟,爸爸的情况会影响到大家对北宫集团集团的猜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吧。”

第328章 是真的9() 
“好吧。”

    她也正想出去透透气,正好还有个人说说话,就答应了。

    “那么我在城湖公园正门口等你,不见不散。”邓爽辉说。

    “嗯。”跟这个人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感觉生疏了好多,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密无间,分开了一长段的时间,就会感觉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陌生感袭击,更何况她跟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无间。

    很快俩人如约而至。

    因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出来散散心,不如就这样走走吧,素素也表示同意,过去也曾经走这里路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美丽。

    邓爽辉也有同感,“是啊,我们每天行色匆匆,为了某一个设定的目标不断的努力,都没来得及欣赏路过的风景,说是遗憾,一点也不夸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仔细品味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吧。”

    素素想笑,这个人真逗,说起话来像是诗朗诵,还有声有色的。

    不易察觉的微笑还是被眼尖的邓爽辉捕捉到了。

    “我说的不对吗?”她的笑让他有点心虚。

    “对,对。”她连忙解释。

    太阳快落山了,西天的云彩像是被晕染了似的,把海水都映照成了一片红。霞光渐渐布满了半个天空,维护着将要幕落的太阳。

    海面上波光淋漓,反射出无数道光线,虽然已经不刺眼,却也好看。

    两个年轻人一直沿着海边走着,他们一直没有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惊动了这美丽的风景似的。他们只是带着欣赏和赞叹的眼神观望着这自然奇观,比起舞厅里的炫目的灯光,这更有浓郁的人文情怀。刚刚还在吟诗的邓爽辉这时候也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和赞美它了。

    海水已经没有了夏天的温度,很少有人赤脚去海滩漫步,不过还是有调皮的孩子提着小塑料桶捡贝壳。远处三三两两的情侣们牵着手在沙滩上闲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很久,有些累了,就坐在一处石头上歇息。

    素素还没有坐下来,她习惯性的先摸了摸石头,有些湿湿的。估计涨潮的时候海水把石头淹没了。

    “上面好像有水。”素素说着,弹了一下手指。

    邓爽辉看了一眼,把自己的挎包放到上面,指着包包说:“来吧可以坐下了。”

    素素看看他笑了。还真有办法。

    “那你呢?”素素刚想坐下又觉得不妥。

    “我不坐,男人还是有这个体力劲儿的,再走这么远都没有问题的。

    他还真会吹牛,不过也不勉强他。累了自然他就会想办法了。

    天色渐渐晚了,邓爽辉关切的问:“素素,该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还别说,这个点还真有点饿了,两个人一起并肩向街区走去。不知不觉到了一家混沌店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不是很高档却非常干净整洁的小店,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熟客,北宫素素热爱美食,这家店她也不止一次来过。味道不错。

    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爽辉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爽辉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望着碗里晶莹剔透的馄炖,颜色非常好看,像是一件艺术品,邓爽辉都不舍得吃到嘴里。虽然里面并没有多少个混沌,一大碗看起来满满的,只有十几个馄炖漂浮于水面上,素素看着他痴痴的欣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美的馄炖,邓爽辉还是第一次见过,虽然他曾经吃过很多次馄炖,终于肚子不听话的咕噜了起来,邓爽辉用汤勺盛了一个馄炖放进嘴里,滑滑的,脆脆的,不像面那么软,恰到好处,再咬一下,就是里面的肉馅,味道真是一个新鲜。

    再抬头看看四周的客人,都津津有味的品尝着,他们似乎都很有胃口,其实准确一点说,馄炖都挺合他们的胃口。

    邓爽辉不由得想起,大学的时候,偶尔他也会带着夏静初去校外吃一些小吃,也是这么多人,大家也都吃的津津有味。

    如果不是想让自己一心想找个富家小姐做老婆,也许他早就跟夏静初求婚了,可惜,感情在遇到残酷的现实之后,他不得不放弃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

    这话他当然没有给任何人讲过,难以启齿,一个男人不为事业奋斗,把追富家小姐当做功课来做,这未免有些不可理喻,但是他邓爽辉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东西,事业上不像别的男人那么有干劲儿,没有干劲不是没有精力,是根本没有用心去做,没有付出,哪里会有收获,坐享其成的事从来不会发生了懒惰的人身上。

    他虽然不讨厌北宫素素,也并不喜欢,比起素素本人,他更喜欢她的家世。如果能荣幸成为北宫家的女婿,那他日后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也有享不完的福气啊。

    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用在某些那人身上,特别适用,有个叫啥德华的明星,人家那么有钱还找了个富家女呢。难道他邓爽辉找一个富家女就有罪了吗?

    有些人总是抱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态度对别人评头论足,他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所以他的哥们儿并不多。“好吧。”

    她也正想出去透透气,正好还有个人说说话,就答应了。

    “那么我在城湖公园正门口等你,不见不散。”邓爽辉说。

    “嗯。”跟这个人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感觉生疏了好多,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密无间,分开了一长段的时间,就会感觉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陌生感袭击,更何况她跟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无间。

    很快俩人如约而至。

    因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出来散散心,不如就这样走走吧,素素也表示同意,过去也曾经走这里路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美丽。

    邓爽辉也有同感,“是啊,我们每天行色匆匆,为了某一个设定的目标不断的努力,都没来得及欣赏路过的风景,说是遗憾,一点也不夸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仔细品味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吧。”

    素素想笑,这个人真逗,说起话来像是诗朗诵,还有声有色的。

    不易察觉的微笑还是被眼尖的邓爽辉捕捉到了。

    “我说的不对吗?”她的笑让他有点心虚。

    “对,对。”她连忙解释。

    太阳快落山了,西天的云彩像是被晕染了似的,把海水都映照成了一片红。霞光渐渐布满了半个天空,维护着将要幕落的太阳。

    海面上波光淋漓,反射出无数道光线,虽然已经不刺眼,却也好看。

    两个年轻人一直沿着海边走着,他们一直没有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惊动了这美丽的风景似的。他们只是带着欣赏和赞叹的眼神观望着这自然奇观,比起舞厅里的炫目的灯光,这更有浓郁的人文情怀。刚刚还在吟诗的邓爽辉这时候也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和赞美它了。

    海水已经没有了夏天的温度,很少有人赤脚去海滩漫步,不过还是有调皮的孩子提着小塑料桶捡贝壳。远处三三两两的情侣们牵着手在沙滩上闲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很久,有些累了,就坐在一处石头上歇息。

    素素还没有坐下来,她习惯性的先摸了摸石头,有些湿湿的。估计涨潮的时候海水把石头淹没了。

    “上面好像有水。”素素说着,弹了一下手指。

    邓爽辉看了一眼,把自己的挎包放到上面,指着包包说:“来吧可以坐下了。”

    素素看看他笑了。还真有办法。

    “那你呢?”素素刚想坐下又觉得不妥。

    “我不坐,男人还是有这个体力劲儿的,再走这么远都没有问题的。

    他还真会吹牛,不过也不勉强他。累了自然他就会想办法了。

    天色渐渐晚了,邓爽辉关切的问:“素素,该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还别说,这个点还真有点饿了,两个人一起并肩向街区走去。不知不觉到了一家混沌店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不是很高档却非常干净整洁的小店,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熟客,北宫素素热爱美食,这家店她也不止一次来过。味道不错。

    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爽辉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爽辉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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