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尸的那些年-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七章 阳兵踏境(一)()
在哪个当时,如果有人问我世间最温暖的时候是什么?我会说就是那一刻,那一刻让我感觉有种家的感觉,妻子在厨房做我最爱吃的饭菜。
阿双兴高采烈的端着菜碟走来,嘴中还笑着说:‘‘第一道菜来喽,西红柿炒鸡蛋。’’菜碟子直接放到我的面前,因为是四方桌,所以第一道菜就固定在我的眼前了。
我定睛一看,感觉这一道西红柿炒鸡蛋怎么就与众不同呢?怎么除了几块完整的西红柿,剩下的都是黑黑的什么?一块鸡蛋也没有啊!仔细一看心里就想:‘‘坏了,如果眼睛也失明了或许我会吃掉,黑乎乎的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简直就是恶心我吗?’’当然也不敢说出口,硬着头皮打屁道:‘‘城里人吃的就是不一样哈,如果马叔吃过这道菜,一定会夸你做的好,现在我就先开吃了。’’在阿双的微笑中夹起一块西红柿放进了口中,一口吞下,大呼:‘‘好吃’’。
说好吃那是假的,实话就是我老家的老妹做的饭也比她做的好吃啊,可是咱也不能伤人家的一片好心是不,只能硬着头皮兑应夸下的海口,就是将阿双做的饭菜统统吃下,望着阿双去端菜的空,我拍拍饿扁的肚子说:‘‘今天可苦了你啦!’’
一会儿又是几道千奇百怪,世间都只有一盘的奇菜上了饭桌,阿双就坐在也对面,听我夸她做的好吃,脸上挂满了满意的笑容,阿双看我吃的那是个香,也夹起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炒蘑菇放进了樱桃小嘴中。
那块蘑菇刚一进口,阿双直接跑进卫生间干呕了起来,看的我心里不是个滋味,但是没办法哥的身体需要能量,只靠这些饭菜根本就不够,所以一桌菜在阿双的惊讶眼光中都进了哥的肚皮中,肚子连鼓也没有鼓。
‘‘还没吃饱吗,要不我再炒几道菜好了。’’阿双提起炒菜就有兴趣,而我的头却摇的像个波浪鼓,说:‘‘不了,我吃饱了。’’口中虽然这么说,但是心里却在想:‘‘再吃一次你做的饭,我就真的挂了。’’
阿双在我吃完饭后收拾东西,正在这时,门突然打开了。
进来的正好是老马,我也笑着迎了过去,老马也笑着拍拍我的肩,夸我长大了。
我怎么能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正好阿双也在厨房干活,也听不见这里的谈话,我将昨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马,毕竟我现在知道的只有老马可以帮助我。
老马听说我的情况,急忙拉着我跑了出去,并嘱咐阿双在家等着。
我跟着老马跑,看着这家伙的样子,我心里想:‘‘没想到这老家伙挺能跑呢!’’
老马跑到地下停车场扭头对我说:‘‘你马叔当年可是全市赫赫有名的跑步运动员。’’说着打开一辆车门让我上来。
‘‘你就吹吧!’’我鄙视了老马一眼,也钻进了轿车中。
随着车驶离停车场,我就问老马:‘‘马叔你要带我去哪里!’’
老马一脸凝重说:‘‘小子,你知道你现在什么身份了吗,你就是万里无一的金尸王,你说的蝙蝠羽翼上的金色咒语,就是来自远古的亡灵巫师的诅咒,也是你身份的象征,马叔现在问你一句话,你是想做好尸还是做坏尸。’’
前几句话哥没有听懂,最后一句我还是坚定的告诉了老马:‘‘我要做好尸,我要对的起世界,对的起凑钱贡我上学的老爸老妈。’’说着我就流下了久违的泪水。
老马听我这么说,再看看低下头的我,也就不再问什么。
我当时已经陷入了沉思,一个破落的村庄,零散的坐落着几十户人家,年过中旬的父母还在田头打理着几亩地的农田,每到交学费的时候,父母总是把去年辛苦挣来钱拿来给我交学费,然后自己平平淡淡的过那种低三下四的生活,还在送我上车的时候对我说:‘‘孩子,家里有钱,在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冷了就多穿点衣服,别亏着自己。’’听着那些话,我的泪就在眼中打转,谁不知道自己家的情况,父母情愿自己少吃点,少穿点,也要把自己省出来的钱花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可怜天下父母心。
看着老爸那在我童年时就是天的肩膀,如今已经布满了沧桑,其实父亲就是我们这个家庭中的天,母亲的背也已经略显弯了,但是他们依然为了我在奋斗,当时我就立下志向:‘‘当父亲的肩膀扛不起家里的这片天的时候,当母亲总说背痛腰酸的时候,我要让老爸和老妈坐在松软的沙发上享福,而我则从我老爸哪里接管他曾经扛过的天,在这片天下生活着幸福的一家人。
老马的车子突然停了,目的地是郊区的一片平房,老马的突然停车,重力使我的头向前一倾斜从沉思中醒了过来,再看看镜子中的自己泪已经流的像个泪人一样,我拿出放在车窗前的纸巾擦干眼泪走下了车跟着老马向一栋平房走去。
平房很简陋也很破,路上遇到的人大多是来自异乡的打工者,我正疑惑着老马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一个中年人迎了过来,老马则满口尊敬的称他为:‘‘毛叔’’。
我仔细端详着这位毛叔,从他身上我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那种来自本性的危险感,老马草草的介绍一下我,便拉着我走进了那矮小的平房。
里面的道祖眼神看的我灵魂都在颤动,这就是源于鬼怪敬畏神灵的本性。
不过那种颤抖很快就被我身体内的远古金色咒语给化解,坐在我身边的毛叔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了个寒颤。
‘‘小马,我感觉金尸王就在附近,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准确位置。’’毛叔说完看向老马。
老马凝重的说:‘‘毛叔,你虽然入道在先,按照宗教礼仪你是我前辈,论年龄你也是我兄长,我就不瞒你了,其实坐在你身边的小伙子就是金尸王,我检查过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心地善良。’’
老马此话刚一说完,给了我一个眼神,我也会意,将布满金色咒语的黑色蝙蝠羽翼展现出来,红色的宝石色眼睛,银白色的长发,冰冷的面孔上一对三厘米长玉牙,就像一个冷漠帅哥一样,苍白色脸上还有一串黑紫色的古老字符。
恐惧就在一转眼间,毛叔显然也被吓了一跳,不过修道之人就是与众不同,心性恢复的就是快,毛叔这一生见过的鬼怪也不少,死在他手里亡灵游魂也不在少数,他只是从来没有与一个金尸王如此近距离的坐在一起过。
不过随之恢复了心境的毛叔手持阴阳先生专用的放大镜,仔细观看我翅膀上的金色咒语,嘴中不时的说道:‘‘你还有五天的时间就会成熟了,金色咒语代表着你的身份,你是将辰之后唯一一个第一代金尸王,你要切记七天内不喝生人血液。’’毛叔说完示意我收回羽翼。
恢复本体的我肚子突然咕噜噜的叫了一声,那一桌饭菜居然只撑了一个多小时,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看了看老马和毛叔。
毛叔转身进入卧室,不一会儿又出来,往桌子上扔了一袋血浆说:‘‘记住你只能喝过期的血,不然别怪毛叔不管老马的情面对你下死手。’’毛叔说完叹了口气坐在木桌旁边。
我看着桌子上的血浆,有股莫名的冲动,并不是想喝而是想吐,要知道哥可从来没有喝过人血,在我记忆中血都是腥臭恶心的,这种东西在我心里还比不上如同木头一样的饭菜呢。
我坚决不喝这种东西,老马和毛叔好像不懂我身为僵尸为什么不爱喝血,疑惑的看着彼此,最后看我恶心的样子,好像明白了什么。
只见老马拿起血浆打开盖子,放在我鼻子一指处让我闻了闻,真别说我一闻就感觉这不是血浆,就像糖水一样,拿起血浆尝了尝,感觉不错,一口就喝光了五百毫升的过期血浆。
喝完血浆后感觉与吃饭就是不一样,浑身充满了力量。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拿着桃木剑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先拜过道祖,然后走到毛叔身边说:‘‘大师兄,毛家弟子五百集结完毕,马家弟子五百集结完毕,阴间也联系过了,也有五千阴差会前来帮忙。’’那个道士说完走了出去,从窗口看向外面的人流,很显然这些都是这个城市的道士,一个快要被社会遗弃的古老宗教。
他们整齐的站在哪里,好像等着毛叔的一句话,然后前往丰都山。
丰都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山脉,而是阴间与阳间的交界处,一个天然的养尸之地,阎王殿的门户,一些骗子风水师就是将那些本来死透的人给弄到了这里,天长日久就成了十八层地狱管理之外的阴尸,刀枪不入,近乎无敌。
只要你是正派道士,只要紧念口诀,就都可以进入丰都山,不过一个人进入丰都山的后果就是魂飞湮灭。
很显然他们在等黑夜归来,老马将这些道士分散在这郊区,以免引起媒体的关注,并吩咐他们八点过后在这里集合,一起进入丰都山,他们称这次行动的代号为‘阳兵踏境’。~
。。。。。。
(今日一更,三千字大章奉上,因兄弟家有点事不能连更,明日一定补上,希望各位可以谅解。)
第八章 阳兵踏境(二)()
夜幕在等待中降临的很快,太阳迅速落下高山在地球另一半升起,时间的时针正卖力的向着八点走去,这是一个地气充足的时辰,也是鬼门最松动的时刻,一千人翻山越岭来到一片藏在荒野的废弃建筑楼中,废弃楼的四周封闭的十分严实,一千人中已经有人开始念起了咒语,不一会儿一千人的灵魂脱离躯体钻进地下,手里依然拿着符咒和桃木剑。
我虽然身为半死不活的妖尸,但是我不会道家的入定归真和九字真言,所以进入地下的能量都是靠我的那对紫黑色的蝙蝠羽翼和老马还有毛叔来维持的。
因为我本来就是死躯体,所以进入地下也不用脱离躯体,直接被老马和毛叔拉着身体,金光一闪进入了地下世界。
你别看金光一闪这么轻松,普通人就是挖一千年也不会挖到冥界,因为冥界在这个世界的虚位面,只有拥有阴阳眼的有缘人才可以看的到。
我这是头一次进入地下,难免有些紧张,就连对于我来说已经没用的心也‘嘭’‘嘭’~直跳。
脚刚一着地,就感觉四周阴气沉沉,读者读到这里时一定会说我:‘‘这里本来就是阴界,当然阴气沉沉了。’’
各位君,你们错了,其实这里就是阴阳两界的分界线‘丰都山’一个天然的开放的第二个十八层地狱,这里聚集了阳间无数选错风水的半人半尸,也就是僵尸,这种僵尸就是活死人,没有意识和思维,只有靠着僵硬的躯体捕获他们所需要的能量,如果普通人被这种低级僵尸捉到,估计身上要有几百个血洞。
就连鬼魂都在它们的捕捉范围之内,它们不光吸食人的血精,它们还吸食阴魂的阴髓,正所谓天地不容就是形容这种低级僵尸的。
言归正传~
说阴界阴沉果真名不虚传,连天上那个貌似太阳的东西也发着昏昏暗暗的光,就像家里的那种老式灯泡一样,发着橙红色的光。
不时有几声鬼哭在我们身边中响起,然后一阵风似的从人群中快速穿过,那阵势诡异极了。
我就以本体的形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