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之地火明夷-第40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月十一日,叛军伪称败军,接触远征军后继三千人,突然奇袭,后继远征军大败,辎重尽失,大部投降。
十一月三日,败军陆续返回西靖城。八千远征军,最终得脱者已不满四千人。
十二月五日,大统制使者抵达西靖城。
这份报告到这里结束了。虽然已经无法交上去,但程迪文还是在最后记下了这几个字:借追击叛国大帅为名远征西原楚国的这一仗,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得到完全的败北。
*********************
本文为(。。)独家发表!
第711章 地火明夷第六章 纪念堂1()
地火明夷第六章纪念堂1
虽然远征军吃了个大败仗,但对于共和国子民来说,这只是一个发生在遥远边疆的小战事而已。共和二十年伊始,依然是个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好年份。过了年的正月十五,便是上元日,首都雾云城的街上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郑司楚一大早起身,在院子里练了趟拳,正准备去吃早点,看门的老吴忽然急匆匆地过来,一边叫道:“少爷!少爷!”
老爷少爷之类的称谓,在共和国早就废除了,郑司楚便跟他说过好多次,只是老吴年纪大了,总也改不了。郑司楚叹了口气,道:“老吴,什么事?”
“程家少爷来了,请你出去。”
“迪文?”
郑司楚怔了怔,心里却有一阵欣慰。程迪文原本三天两头便要过来一次,但自从自己和程迪文受到处分开革出伍后他就从没来过。他顾不得和老吴多说,急忙向门口走去。一到大门口,却见程迪文穿着一身便装,正站在门口,有点百无聊赖地吹着口哨,一边停了辆两人座的马车。他又惊又喜,迎上前去道:“迪文!”
程迪文抬起头来,笑了笑道:“司楚,你今天有空么?”
“有空有空。上哪儿去玩?”
以前程迪文去酒楼喝酒,或者去郊外跑个马打个猎,总会来叫自己。这两个月一直不来,郑司楚心知他是责怪自己连累了他,有心去赔个礼,却也觉得拉不下这个脸。没想到今天程迪文来了,说明他已不怪自己,当真让他喜出望外。
程迪文道:“听说城西新开了个酒楼,有个厨子是句罗来的,做得一手绝好的烤肉,酒也很不错,一块儿去吧,你请客。”
郑司楚没口子道:“好,好,我去换一下衣服,你先进去坐。”
“不了,你换好衣服就出来吧,我在外面等你。”
程迪文受处分,绝粹是受自己牵连,郑司楚一直觉得过意不去。他终于原谅了自己,郑司楚实在比什么都高兴。他连忙换了身衣服,又抓了些钱。再出来时,见程迪文已坐在车上了,他上了车道:“迪文,你不怪我了吧?”
程迪文笑了笑道:“我爹也说了,其实这一仗是你救了我。要是那回我们不走,只怕也要死在乱军中,何况我们差点还赢了,那也是运气不好。走吧,好久没一块儿喝酒了,那酒楼里唱曲的姑娘也都不错呢,嘿嘿。”
郑司楚知道程迪文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人,又因为喜欢一个少女,这两年来更是谨言慎行,不敢有丝毫越轨。现在居然说什么酒楼的唱曲姑娘,多半是在信口胡吹。不过程迪文好不容易原谅了自己,他也不敢去拆穿,只是道:“走吧。”
现在快要过年,酒楼里生意很是红火,程迪文和郑司楚在一个雅座里坐了一阵。程迪文其实并不爱喝酒,因为郑司楚酒量甚宏,他这才提议来酒楼。他的酒量远没郑司楚好,只是上来的酒是新酒,上口甜甜的好喝,郑司楚吃得口滑,与程迪文一杯干一杯,程迪文要撑面子,也只得杯到即干。唱曲的姑娘倒是有一个,不过隔壁有人在喝酒,那个姑娘正弹着琵琶唱曲,也没空过来。虽然只是隔壁,但那女子唱得不响,听不清唱的什么,听典调只隐隐约约听得是一支《一萼红》。郑司楚一边喝着,心里不由想笑,正要夹一块酱肉吃,却听得隔壁有个人高声唱道:“嗨,姑娘,你这歌太不够意思了,我来唱个给你听吧!”
第712章 地火明夷第六章 纪念堂2()
地火明夷第六章纪念堂2
这人想必是喝得有几分醉意了,那唱曲的姑娘轻声惊叫了一声,却听那人道:“怕什么,我唱完了就把这琵琶还你,又不会抢你的。”想必是夺过了那姑娘手里的琵琶。
弹琵琶的多半是女子。传说以前有穆曹两善才是琵琶圣手,都是男子,但郑司楚所见,也只有女子才弹琵琶。他听得隔壁那人声音粗豪,居然夺过琵琶来,心道:“这人也当真不知好歹,不知会如何难听法。”
正这样想着,却听铮铮两声,却如刀枪突出。郑司楚嚼着酱肉,正要把杯中酒都喝下去,一听这两声,不由一怔。对面的程迪文本已醉态可掬,听得此声却是眼中一亮,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赞道:“好手法!此人是正宗的曹氏三才手!”
程迪文擅吹笛,而笛子的指法与琵琶指法颇有相通。郑司楚也不知有什么曹氏三才手的说法,但听得此人指下琵琶声立时响了许多,一声声直如打上屋瓦的暴雨,却又一声不乱,心道:“没想到这人倒是个琵琶好手。”
这时听得那人弹了几个调子,忽然放声唱道:“快哉风!把红尘扫尽,放出一天空。银汉崩流,惊涛壁立,洗出明月如弓。会当挽、轰雷掣电,向沧海、披浪射蛟龙。扳倒逆鳞,劈残螭角,碧水殷红。”
琵琶本以柔媚见长,弹的也仍是那支《一萼红》的曲子,可是在这人指下却如天风海雨逼人,隐隐竟有金戈之声,而他的声音虽然有些沙哑,却越发显得歌声慷慨激昂。程迪文只觉浑身都有些热,他的酒量并不算大,却一口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笑道:“这人倒是唱得好曲子。”
郑司楚也暗暗心惊。此人唱的这曲子虽然只有小半支,也算不得什么佳作,但其中豪气却直如旭日朝阳,喷礴而出。他平时待人温文尔雅,其实自视极高,心中总隐藏了一个自己远超侪辈的念头,可是听得这人的歌声,却不由大为心折,忖道:“人说英雄辈出,如大江之水,后浪推前浪,果然不错,听这人弹唱,风度大为不凡,不知是何许人也。”
此时听得隔壁那人接着唱道:“记得纵横万里,仗金戈铁马,谁与争雄。战血流干,钢刀折尽,赢得身似飘蓬。抚长剑、登楼一望,指星斗、依旧贯长虹。”
听到这里,郑司楚大觉诧异。听那人的嗓音,似乎年纪并不大,但歌声却似饱经沧桑,直如阅尽世事。他知道这《一萼红》还有最后一小段,却不知会是什么。可在屏息凝神静听,隔壁却是“哗啦”一声响,有个人叫道:“宣先生,宣先生你怎么了?”随之而来的却是“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夹杂着瓷器碎裂之声。
郑司楚呆了呆,程迪文叫道:“怎么回事?”两人同时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程迪文一站起来,脚下便是一踉跄,郑司楚连忙扶住他道:“迪文,你坐着,我去看看。”
他一走出门口,却见一个酒保扶着一个人从隔壁出来。那人年轻甚轻,口角流涎,满脸通红,嘴里尽是酒气。他道:“小二哥,这位先生怎么了?”
第713章 地火明夷第六章 纪念堂3()
地火明夷第六章纪念堂3
那酒保愤愤道:“这小子喝醉了。”
这人想必就是方才唱那支《一萼红》之人了。郑司楚没想到此人的歌唱得如此豪迈,却是个醉鬼。他道:“小二哥,你要带他去哪里?”
“扔到门外。”
郑司楚吓了一跳,道:“他喝醉了啊。”
“喝醉了就有理么?把一桌子细瓷器都砸个稀巴烂不说,还要动手打手,没把他扔到茅厕去醒酒就算对得住他了。”
郑司楚这才看到那酒保额上还有块瘀青,定是这宣先生撒酒疯时打的。他道:“他现在是在醉中,等醒了当然会赔给你的,把他扔到门外总不好吧。”
酒保方才也是为了阻挡那人乱砸东西,结果额头被打了一拳,气头上才要把他扔出去。听得郑司楚这般说,他冷笑道:“这小子哪有那么多钱赔。以前撒撒酒疯,顶多也是胡乱吼几声,现在居然还要动手,我就算命贱,也服侍不起这种贵人。”
郑司楚看那人醉得人事不支,酒保却是一脸恼怒。开店的讲究和气生财,若不是真个恼了,也不会把客人扔出去。他忙从怀里掏出几个金币,道:“小二哥,你看这点够么?”
酒保没想到郑司楚会替那人赔钱,连忙堆下笑来道:“不用那么多,两个金币就够了。”
郑司楚数出两个金币给他,那酒保道:“那我去结帐,把找头给您。先生,你是他的朋友么?”
郑司楚代那人赔钱,这酒保的脾气登时也好了起来。郑司楚摇了摇头道:“不用找了。他叫什么?”
“他啊,好像是叫宣鸣雷。”
听得这名字,郑司楚不由皱了皱眉。这名字似乎很熟,宣姓也并不多见,可一时却想不起来了。他道:“那让这位宣先生找个地方坐吧,给他沏壶酽茶,帐都算我身上好了。”
宣鸣雷砸坏的东西有人赔,还有点小帐,那酒保的心情大佳,笑道:“好嘞。大堂里有个空位,我给他找个地方坐着就是。打扰了先生喝酒,当真过意不去。先生贵姓?”
郑司楚淡淡一笑道:“我姓郑。”
他回到房里,却见程迪文正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程迪文酒量本来就不及他,又喝得急,几杯下去便已受不了了。一人喝闷酒不免无趣,郑司楚把壶里残酒喝尽了,已觉意兴索然,便叫了壶茶慢慢喝着。刚喝了几口,却听得程迪文嘟囔了两句,也听不清是什么,只听得似乎在说“舜华”二字,也不知是什么意思。郑司楚一边呷着热茶,一边梳理着自己的记忆。
他是国务卿公子,认识他的人远远多过他认识的人。“宣鸣雷”这名字印像不深,自然只是偶尔听到的。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过这人?
他正自想着,程迪文忽地站了起来,叫道:“你别走!”他吓了一跳,忙道:“迪文,我还没走呢。”
程迪文怔了怔,忽然脸上一红,干笑道:“司楚,是你啊,我还以为你赖帐走了呢。”
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也是共和国名将,而且家中豪富。郑司楚的父亲郑昭虽然是主管政事的国务卿,论家底还不及程家富,说赖帐云云自是玩笑。郑司楚心思机敏,察颜观色,知道程迪文自是做了个梦,那“舜华”要走了,他一急之下才醒过来。那“舜华”多半就是他现在爱慕的的一个女子,不过看样子也是一头热。郑司楚也不去拆穿他,道:“我喝得差不多了,你还喝不喝?”
第714章 地火明夷第六章 纪念堂4()
喝到此时,程迪文已经快不成了。听得郑司楚说喝够了,他如蒙大赦,笑道:“哈,你不行了吧,现在酒量还没我好。不过我也喝得够了,再喝下去,纪念堂可去不成了。”
郑司楚诧道:“纪念堂?你什么时候转了性要去那里了?”
那纪念堂规模十分宏大,是为了纪念共和国成立而建起来的,里面有几个展馆,分明展示了共和军的成立、发展和壮大。只是陈列着的那些破刀破枪实在没什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