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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章

燕燕于飞-第5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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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间,就属刘郁这样的人,最让人无奈,本人有钱有权也就算了,他还会一身的功夫,而且,功夫还是这么的高!这太离谱了。那话怎么说的,练一身功夫,赚一把美刀,谁是神仙?我是神仙。可见,有钱,有权,又会功夫的,是多么的……哈哈。

    两边分宾主坐下,项闻王道:“其实,那条老狗,我早想宰了他了。当年他说好听的是让位于我,其实,财力都握于他手。我现在的财力,几乎都是我一手打出来的。若非如此,我岂会落得如今这般地步!”

    他说的是华夏内陆争霸,他被华夏内陆帮会击败一事。

    黑道上,也不平静。

    自打晓东会的强大,就开唱了华夏黑帮统一进程。现在,晓东会,已经成为华夏,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帮派。在这过程中,青火帮黯然隐退,开始放弃华夏陆内黑帮大权的争夺。

    至于火鸟……不当大哥好多年了。

    甚至……傅宗阳的女儿,傅葳,和晓东会的老大,谢晓东,订了亲事。

    这更是加强了谢晓东势力的强大。

    这个时候,项闻王以无上强势来冲击华夏内陆帮派,结果,自然是撞得头破血流。

    连他的手下,八大天王,都死伤累累。

    项闻王脾气和项羽有些相似。

    那就是,出了问题,不觉得责任,错在自己身上。古代,项羽失败,被刘邦打败,他说,这不是我的错,这是老天的错,天意亡我也。于是,他叫过手下,说,跟我快战,打打看,瞧是不是我老项,马逼的打不过刘邦。结果,他大打一场,杀得汉兵伏尸无数。胜利后,他对手下人说,马逼的,老子还能打吧!这不是我不能打吧!所以,我落得如今这样的败局,是他马的天不容我。不是我的错。

    瞧瞧,这就是项羽。他从不认为,自己和刘邦打,失败了,是自己的责任。

    项闻王也犯了这个错误。

    他的想法就是……这一切,要怪一个人,怪谁呢?想来想去,他想到了洪爷身上。

    对,洪爷是把南洪门交给了他,但他把南洪门的财权拿走了。马逼的,他项闻王当年接手,是接手,可花了多少的心力,精力,用在恢复财权之上。若不是为了钱,他马逼的用得着,去布局,抓唐家大小姐么?

    故此,他现在,对洪爷,更加的恨了。

    不是你,我不会耽误那些时日,不是你,我会有更多的财力,更多的权利。

    至少,事情,不会落到现在的一步。

    所以刘郁约他,他想来想去,见了。

    “对付那个老匹夫,我一定帮你。”项闻王当即先表个态。然后他道:“那个……关于致公堂……”刘郁明白,道:“这件事,我会说项!你大可放心。”

    过去,南洪门不采致公堂。

    但现在,他触碰华夏大陆,碰得个头破血流,惨不堪言。属下军心动摇。

    如果这时致公堂插手,的确是会给他一定的麻烦。要解决这事,就只能找人说话。

    那么……刘郁就出现了。

    合纵联横,不外如是。

    刘郁道:“那么,关于洪老头的力量……”

    “他手下有一支直属部队,大约两百多人,此外,他多养獒犬,条条可以斗狮闹虎,很是厉害的。此外,他的别墅,有三条秘道,一条逃命,一条藏身,还有一条,是他藏宝的。”

    普通人,逃命的秘道什么,一条就够了,他搞两条,而且,视情况的。

    毕竟,他搞里世界法则。所以,他的老窝,在他看来,是最安全的,有什么好东西,都往这里面放,比银行,还要让他放心。故此,洪爷把很多他最看重的财宝,放在其中一条秘道里。这么一来,他就更舍不得走了。于是,他准备了另一条秘道。这条,是可以封闭自保的。如果出现意外,他就可以躲到里头去,如果出了事,他躲起来,事过了,他再出来。

    万一,敌人势力太大,他才会不得不,从那条路,逃走。

    不愧是一条老狐狸啊。

    刘郁道:“哼,就算如此,他也休想逃得一命。”

    “我这么说,你也有把握杀他?”

    项闻王不大相信。

    刘郁傲然道:“若他真身敢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就不会有机会,从我的面前,逃走!”

    看了刘郁,项闻王……到底,还是相信了。马逼的,刘郁又是防毒的戴呼吸氧瓶口罩,又穿防弹衣,武功更是高到了预知危险的地步……这种人什么事情做不到?

第六百一十六章 渐渐成长() 
美帝斯……

    波士顿……

    富人居住区里,程氏别墅中。┌*|┐

    一男一女,在对练,也就是练武功。

    两人,男的,俊秀非凡,上半身赤果着,精壮无比,有如一头大理石刀刻的豹子。

    那女的,飒爽英姿,美貌非凡,一身紧身的弹力背心,两颗小点,从背心上隐隐透出。

    不过,女人身上的美丽,男子,根本不放在心上,他紧了紧手,手上,提的,是把双截棍。双截棍,这武器,原本乏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却因为李小龙,从而红遍天下。

    只不过……

    在这个男子手上的双截棍,却不是一般的双截棍。

    一般的双截棍,是木头的,了不起包上铜铁,以铁链相连。

    那已经算好的了。

    可是这把,更厉害,因为,这把,是整柄,都铜打铁铸,精钢所就。

    两头,是两龙形头嘴,精钢铁链相连,光重量,就不是一般人,可以玩转的。

    双截棍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笨重的东西,所以轻巧。打击破坏力,有些不足。

    故此,得要在这棍质上,下些功夫,不能再用那些一般的木头。如果是木头,马逼的,遇到狠人,用双手就可以抗下来。若是碰到那些外门功夫强大的,会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的横练,几乎等于没用。

    而现在……这个人……这个男人,用的,就是这么铜铁之物铸就的双截棍。

    这样的双截棍,打到人,那可不是一般的,再好的外门功夫,打狠了,能把人的手脚给打断,打得重,打在头上,更是可以将人,一口气,直接就打死。

    什么头骨硬啊的,都是狗屁,无法和这种铜铁质地的双截棍相提并论。

    够份量,够实在,够强大,够硬气。

    那名女子,手上也有兵器,她用什么,枪!一根,地地道道白蜡杆子的大头枪。

    这种枪,有个**,就是枪头子重,古之枪,最初,从铍演化而来,最注重的,就是这个枪头子。比起过去的矛槊少了边刃之长,但有了刺杀之锐。

    这种枪,从过去,项羽用的大头枪演变过来,也叫……霸王枪。

    它厉害,就厉害在这个枪头子上,不仅枪头锐利,更是大头。

    被这大枪扎中,枪头造成的伤害,必会让人死去,根本连伤都不必了。若有伤,补上一下,别想救命什么的。就算侥幸,把这个伤给治好了,就算是还可以再活,其余生,必有后遗之症,左右也是生死两难,就算活下来,也是活受罪,还不如一死了之。

    这,便是大头枪,也是它被叫成霸王枪的原因。

    马逼的,这样,还不够霸?不叫霸王枪,还能叫什么。

    是以,这样的大头枪,你平举,枪头,自然,会沉甸甸的坠下来。

    重啊!!!

    若,仅一把大头枪,也还罢了,但那女子,居然还拿了一件兵器,她的大头枪,是一手提的,另一手,提的,却是一把单刀。这口单刀,短厚重沉利。

    说它短,长不过两尺,说它厚,刀背实厚之,有两指相并之宽,可见其厚了,说它重,马逼的,两指宽的厚背刀,这要不重,真是空心刀了。最后就它利,一把淡金色的刀,刃口不见光彩,却是咬人狗不叫的风格,看上去刃口不怎么显眼,但绝对够锐,够利。

    这把刀,叫雁伏刀。

    过去,这刀,叫环首刀,是汉初时的刀。

    那个时候,大汉朝,军事改革,由于项羽毁了秦国的很多资料,使很多秦朝的军备,都在后期,无法重现,比如说当时的秦弩,马逼的,失传了,连着名的三尺秦剑技术,也马逼的再不可闻。

    那秦剑的铸造技术,哪怕是现代,都难以仿造,可见当年项羽之造孽。

    不提其余,反正当时汉初,失去的东西,太多,太多。以至于,汉朝和匈奴打,发现自己在武器装备上,居然连草原上的匈奴都有不及。

    这马,已经不如匈奴了,连马逼的刀也不如匈奴,真是让人情何以堪之。

    环首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汉朝政府,研究出来的,此后,四百年里,长期伴随汉朝,是汉朝军队里的制式装备。

    这环首刀,就是现代刀的早期之形,是大号的刀,不过,也不是太大。

    因为技术的关系,所以刀和剑,都无法铸造太长。

    此后,李陵北降,也把汉军使用武器的习惯,带过去。

    从中,就有了这一件兵器,那就是雁伏刀。

    此刀,形如雁翅,不长,却重,刀尖前出,三棱尖口,可斩可刺,威猛无边。

    一个女子,一个人,用两件兵器,特别是那大枪,马逼的,这种武器平常男子使用,都得双手,才可得见其真味,而她,却仅用一手。真是……不知何用。

    两人对峙。

    不消一会儿,那男子踏步,他步步成罡,这步子,每一步踏出,都如金似雷。踩得地皮,不住的颤。他使用的双截棍,铜铁所就,起码十多公斤,一般人舞得两下,就不行了。但他提在手上,舞动如龙。

    就看那双截棍,不住的转转转,舞舞舞,不住的呼啸如风。

    女子看了,一手提枪,点点点,大枪头子与那双截棍,不住的交击,一下,两下。

    叮叮当当……

    那声响不绝之下,男子身形消失了。

    女子看也不看,另手提刀,就向一边斩去。

    男子出现,双截棍一格,就将之挡格开来,他吐气开声,道:“着!!!”重重一抽,打得女子,手上的大头枪,“嘣”的一下,就从她的手上弹开了。她如果两手持枪,必可以抓住,一手,却是不行了。

    女子丢了枪,却不气恼,反笑道:“师兄,你好厉害……”

    男子微微一笑,道:“还可以吧……你的武功也不错了,只是可惜,你还是太贪心了,你若听我的,只修一样,就够了,何必要这刀枪齐使?唉……”

    他说的有理。

    女子想要修学刀枪之术,这一节,在古以有之。

    古代有赵云其人,这个牛人,马逼的,在三国里被描述的,七进七出。他凭什么七进七出呢?就是一枪一剑。两手拿兵器。远了用枪捅,近了用剑砍。如此,所向无敌。

    女子也是这般的想法,而且,她觉得,枪法虽好,但失之大,若是让人欺近了身,就要败了。有剑,就可以回护一二。她当然知道自己有些……好高骛远,但就是克制不住自己的心。因为,她记得,一个人,也是喜欢,双手用兵器。

    学武的人,你不学兵器,不觉得。学了兵器,才会明白,什么是血肉之躯。

    马逼的,血肉之躯,就是血肉之躯,不是什么金刚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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