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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傲武神皇-第344章

小说: 傲武神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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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纳兰旦这一声‘弋哥儿’一喊,萧弋才忽然醒悟他其实和自己一样,也是深深疼爱并在乎着小珑的人。两人无论有什么其他的各自使命,但有一个使命一样,那便是要守护好小珑。

    萧弋扭头望向了纳兰旦,开始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仔细打量他。

    圣族,当真是造物主为这片大陆塑造的最为神奇高贵的生灵。

    男帅女靓,无人可敌。

    面前这纳兰旦,看上去三十来岁的年龄,高过自己整整一头,身材欣长匀称得堪称完美,脸似玉盘目如蓝钻,一头白丝润滑无尘,抛开他那一身神秘得令人敬畏的气质,有一种天生的优雅感,高贵感,亲切感。

    令人安心,信任,亲近。

    “旦兄,我这样称呼你合适?”

    萧弋开口问道,话已出口又觉不适有些尴尬:“哎呀,蛋兄,蛋兄,似乎有点儿问题……”

    “很好!”纳兰旦却有些急急的笑道,“蛋兄就蛋兄,弋哥儿你愿意这样叫我我高兴得很,说明没把我当外人了。接下来我们要作的事情本就需要你毫无保留的信任和配合我,否则于你于我而言都是风险很大的事情。蛋兄可不想和你一起变成傻蛋。”

    “嗯,你和我小珑妹子一样都姓‘纳兰’,我当然毫无保留地相信和配合你了。”

    纳兰旦正是需要这样的一种亲近感和信任感。

    否则风险巨大的‘移魂聚神术’一旦稍有差池,三个人的魂魄都将彻底散乱纠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起彻底变成傻蛋甚至是再无魂魄的‘空壳人’。

    “那好,”

    纳兰旦的右手牵起了萧弋的左手,又用自己的左手牵起了小珑的右手,“接下来我需要你彻底放开识海的任何防备,将自己全身心的放空并彻底的交给我。你需谨记,稍后无论对小珑是多么的依依不舍,当我拉你出来时,不能挣扎不能抗衡,必须马上出来。否则就永远出不来了……”

    “好,我记住了。

    ”

    萧弋对着纳兰旦使劲地点了点头,尔后双眼紧闭,平心静气进入‘空无’状态。

    纳兰旦见状也双眼微眯,开始施术。

    修炼府地之中,响起了他那空灵又充满了磁性的声音。

    听不懂意思,是一种很古老的异族咒语。

    犹如吟唱着一首镶满语气助词和长长气音的、令人心旷神怡、仿佛看见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古老歌谣。

    唔——府地中的所有人,都全身肌肤酥麻、从灵魂深处发出了一声幸福的吟哦。

    萧弋渐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随风而起,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直至彻底失去了重量,在这天苍苍野茫茫的世界中越飞越高。

    “哗!好舒服啊……”他浑身都被一种神奇、柔和、亲切的能量包裹,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无上的幸福,无限的期待。

    当身躯飞至那乳白色如牛奶一般的茫茫云团中时,云团中霍然打开一个五彩斑斓的空间之门。

    “那里头,就是我与小珑相见的地方了么?”

    萧弋的心脏,砰砰的跳动起来。

    终于就要见到清醒着的小珑了……

    已超过整整一年、近四百天没见过的,这心心念的小珑了……

    他双手轻轻一划,游入了那门中,整个人如一片洁白羽毛般,轻飘飘的落地。

    落地之处,是一个填满乳白色光芒的神奇隧道。

    隧道的尽头,以管窥豹,似乎是另外一个青木森森、充满朝气、绿意盎然的世界。

    萧弋心头敲着小鼓,盯手瞧脚的上上下下打量自己,发现自己的一身行头,彻底变了。

    冰蓝色的锦衣上绣着大红牡丹,镶着金色的富贵波浪滚边,腰缠蓝红玛瑙扎片扣带,腰间悬着大大的叮当作响的玉佩,油光水滑的发髻上插着一根亮闪闪的金镶玉发簪,足踏着流云奔马尖头靴。

    油头粉面,铜臭恶俗。

    吊儿郎当,棒槌做派。

    勋贵纨绔味道十足。

    这一身行头,正是自己从家族第一天才沦为废体后,开始不学无术、招摇过市、沾花惹草、欺善霸良,逐渐在上京勋贵纨绔圈子里闯出了‘棒槌少爷’名头时,最喜欢的一身惯常装扮!

    想起纳兰旦之前对这术法和灵魂世界的说明,小珑将看到的自己,是她最想看到的自己,萧弋愣在那里动弹不得。

    “原来小珑最想看见的,是这样的一个我?”

    为什么?

    为什么?

    自我和程啸的死斗前醒悟以来,是多么的努力,多么的亡命,刻苦修炼天天向上,拼死拼活追求上进,小珑不想看见觉悟和崛起后的我,偏偏就想看见这最不争气、气死先人时的我?

    “也许,她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呢……只有一刻钟左右的时间,耽误不起,先进去再说……”

    萧弋满腹疑惑却不敢生气,震楞两息便抬足向里头走。

    隧道走完出去,豁然开朗,满目神奇又舒适,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果然是一个青木森森、充满朝气、绿意盎然的世界!足下绿草幽幽,四周遍植青木,在那中心,又有一棵最为高大的参天大树,一大束圣洁的乳白光环当空射下,笼罩着它,令它看上去犹如一尊圣树、天木。

    萧弋定睛望去,这棵树,十分熟悉。

    那是走出三爷府邸,走过庭院,走过小径,自己和小珑儿时最喜欢的那片草地,那棵最喜欢在它的荫蔽下面嬉戏玩耍乘凉午睡的参天大树!

    在那树下,有位伊人。

    美目顾盼,白衣翩翩。

    “小珑!”

    萧弋眼睛一热,胸口猛然一震,情不自禁地朝着树下拔足飞奔!

    近了,近了……

    小珑,依旧是那熟悉的摸样!

    纯白裙裾,宛如仙人。

    一头银发,倾国倾城。

    站在树下微微笑着的她,裙裾飘飘,一头银丝无风自舞,两只玉手朝前抬起,正张开怀抱等待弋哥儿的到来。

    那动人浅笑,令绿草天木、日月星空、万事万物、世间一切,都黯然失色!

    小珑,依旧是那熟悉的摸样……

    一双深若寒潭的蓝色眸子,能睁开看我。

    一双柔若脂玉的温暖手臂,能张开抱我。

    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在脑海中随时纤毫毕现地想起,又浮现于眼前的,那个深刻于心的乖巧摸样。

    哪怕在上玄城时空碎片中濒临死亡时,也能登时浮现于眼前的,那个永不敢忘的良善摸样。

    而不是一年来双目紧闭,就封闭了我的世界,双手紧扣,就扣死我的心门的那个一言不发、要死不活的摸样。

    这就是我最想看见的小珑!

    我作纨绔时的那三年如此,我站在定武门校场时如此,我被程啸一腿‘踢死’时她悬空而立‘以心焚身、伴君永生’时如此,没有变过,从来没有变过!

    萧弋如一阵风似的猛然扑入了那温暖的怀抱之中!

    两人长时间的紧紧相拥。

    是的,这就是小珑……熟悉的,清醒着的小珑。

    她的体温,她的气息,是如此的熟悉,却又是如此的陌生!

    相隔一年之久,哪怕是最熟悉的感觉,也变得如此的陌生了呵……

    一时之间,萧弋竟是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小珑……死女子……真的是你么?是你么?”

    只能在她的耳边反复地质疑,轻声呼唤,耳鬓厮磨。

    “弋哥儿,是我,真的是我……”

    小珑的眼泪如珍珠,洒落在他的肩头。

    十六年来见证着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参天大树之下,两个心心念的人儿再一次深情相拥,就如萧弋将奔赴定武门校场死斗前夜一样。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你眷着我,我恋着你。

    如果可以,请时光在这一刻永久的停止!

    让我们的这个拥抱,到海枯石烂,到世界崩塌,到天荒地老,到生命轮回。

    一抱,成永恒!

    可惜,这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奢望。

    萧弋想哭,想敞开声音地放声痛哭……

    想将这一年来的心酸、痛苦、挣扎、撕心裂肺,在此时此刻毫无顾忌地肆意发泄,任自己的眼泪随着无边的兴奋、幸福、狂喜如汪洋大海般包裹住这怀中的人儿,又吞没这整个世界。

    但他,不能。

    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刻钟,之后便是残忍的天人分隔、再见不知是何时。想说的话还有很多很多,一分一秒都耽误不起。

    萧弋想给即将回故乡的小珑,一个最好最好的心情,于是拼命忍住没让自己流下一颗眼泪,又咬着牙离开了她的怀抱,目光似水般怜爱着她那绝美的脸庞,手指细心擦拭着她的眼泪,微笑着道:

    “好妹子,咱不哭了……还有许多许多的话想说与你听呢……”

    “嗯!”

    小珑用力地点头,抬手用力拭泪:“我明白。”

    眼泪擦干,小珑露出明媚如春的动人微笑,牵着萧弋的手并肩在树下而坐,就像儿时无数次那样,轻声地开了口:

    “久别未见却又分别在即,死女子也有许多的话想说与棒槌哥哥听,是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401章 临别礼物() 
“是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小珑双眼深情凝视着萧弋,轻声问道。

    萧弋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生怕一个不留神她就飞了,咧嘴一笑:

    “我先来吧!你该知这次见面殊为不易,哥刚才正式见你前有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难道小珑不想瞧见一个刻苦努力上进的弋哥儿?为何让我穿着这一身我自己瞧着都嫌弃的纨绔行头?”

    他的右手在自己身上一扫,示意那衣袍、那大红牡丹、那黄金富贵滚边、那金镶玉发簪、那尖头靴子,一切一切,都夸张艳俗铜臭得令现在的自己恶心。

    当下这环境看上去神奇,但一眼可见是两人自幼就熟悉无比的萧府模拟,这棵参天大树更是有很大的象征意义。这个世界,看来是小珑的意识世界,是按照她的意志构造而成,所见一切,都必是她最最喜欢的东西。

    纳兰旦施展的术法,就是把萧弋的神智牵引了进来,达成二人正常沟通并依依惜别的目的。

    为何小珑最想见到的、是最讨人厌的那个自己?那个无恶不作的纨绔?那个没有大脑的棒槌?这实在令萧弋耿耿于怀,不搞清楚堵得慌。

    “咯咯,”小珑轻笑道:“你专心致志作纨绔的那三年,我最讨厌,可也最喜欢。”

    “为什么?”萧弋讶异。那个时候的自己,有任何一丁点儿值得人喜欢的东西?

    小珑白皙的脸庞浮起一朵红晕,微微颔首:“因为……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

    呃,这样啊?

    萧弋回忆,确实是这样。自己做纨绔的那三年,反倒是和小珑相处最紧密的三年。

    “你身为家族第一天才时当然是好,万众敬仰,讨人喜欢,可每天不是忙着练武就是修文,又哪里有时间来搭理我了?反倒是你作纨绔那三年,除了福贵李立他们这家里也没人搭理你,你无聊了,天天把我给带着四处玩,那才是我最最开心的日子……”

    哦……原来是这样。

    说什么‘天命大祭司’、‘北境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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