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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政策·实务·案例-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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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双边或多边合作网,逐步加强成员国间经济合作,取消或削减不利于扩大贸易和投资的一切障碍,为商品、劳务和资金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目前,该组织共有11个正式成员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阿尔巴尼亚、希腊、俄罗斯、亚美尼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乌克兰、阿塞拜疆。20世纪80年代以后,欧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欧共体提出的建立统一大市场以及进一步提出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构想,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们不得不考虑:是与欧洲统一大市场联合起来?还是保持其原有的特『色』?经过反复思考,特别是政治形势的变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欧共体于1992年5月签订了《欧洲经济条约》,提出自1993年1月1日起的5年内,分三个阶段实现经济区内的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不包括农产品)。它意味着,欧洲统一大市场扩展到包括自由贸易联盟各成员国在内的19个国家。

    2。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一体化组织

    欧洲联盟的成功,激励了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一体化的方式来提高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竞争实力,然而其中的大多数尝试仅获得了有限的成功或遭到了失败。早在20世纪6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贸易一体化组织就已经产生了。

    (1)亚洲

    第一,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东盟”的前身是1961年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建立的东南亚联盟(asa)。1967年8月8日,东南亚联盟3国加上新加坡、印尼共5国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也称《曼谷宣言》),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1984年文莱加入了东盟。1995年越南成为东盟的第7个成员国。1997年7月,缅甸、老挝入盟。柬埔寨原定于和缅、老一起加入东盟,由于国内政局动『荡』未能如期,而是随后加入。现在东盟成员国共10个国家。

    东盟是一个政治与经济合作并重的综合『性』区域『性』组织。东盟成立的最初10年,其合作内容主要集中在政治领域,目标是促进本地区的和平和在国际社会中用一个声音说话。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崛起,和世界范围内兴起的经济体制改革浪『潮』,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东盟的合作从政治与经济并重转向了以经济合作为主。1977年6月,5国签订了关于成员国就71种商品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协议。1978年6月,5国又达成协议,把优惠产品扩大到755种。1979年的东盟首脑会议达成了就优惠贸易安排从关税领域扩展至非关税领域的协议,东盟贸易自由化有了发展。

    到了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东盟在经历了优惠贸易安排的10年实施后,感到单纯在局部范围实施优惠贸易安排是不够的。1992年10月,东盟签署了《新加坡宣言》、《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决定从1993年起,逐步削减关税,在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4年9月,又决定把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时间从15年缩短至10年,并在2003年把内部工业和农产品的关税率降到0。5%。

    第二,南亚*联盟。南盟是在1985年12月成立的,成员有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7国。1993年4月,南盟就7国间优惠贸易安排达成了协议,以此作为今后贸易安排。南盟成立后10多年来,区域经济合作进展不大。主要原因是成员国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分歧和边界争端,加之印巴两个南亚大国之间在该地区禁止核武器问题上存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政治关系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海湾合作委员会。该组织于1965年成立,成员国有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巴林、阿曼、卡塔尔、阿联酋6国。1992年底,海湾合作委员会宣布,从1993年3月起建立共同市场,统一进口关税,以保证进口货物在6国间自由流动。

    第四,经济合作组织。该组织于1964年成立,成员国有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1992年又加入了7国: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经济合作组织在1993年制定了行动计划,确定了2000年前经济合作目标,最终建立*共同市场。

    在阿拉伯国家之间,也有一些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组织。阿拉伯共同市场成立于1964年,其成员国有埃及、伊拉克、科威特、约旦和叙利亚。该组织原计划经过10年的过渡,完全取消内部贸易障碍,对外共同关税也要在20世纪80年代建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目标未能实现。

    (2)拉丁美洲

    第一,南方共同市场。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签署了《亚松森条约》,决定建立由四国参加的南方共同市场。经过近4年的艰苦谈判,于1994年12月17日签署了《黑金城协定》,宣布1995年1月1日南方共同市场正式启动运转。

    南方共同市场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成员国内部贸易相互免税。从1995年1月1日起,确定9000种产品中的85%内部关税为零,其余15%的产品到1999年逐步降为零。对那些敏感『性』产品,包括资本货物、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的关税将分别过渡到2001—2006年再决定增减税率。二是实施共同对外关税政策的问题。从1995年1月1日起,共同对外关税制度开始生效,对来自第三国的占总数约85%的一般商品,实行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在20%以内。考虑到成员国间发展水平差异,协议允许成员国各保留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例外,直到2001年前暂不实行共同对外关税,巴拉圭则推迟到2006年。三是关于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享有区域内优惠关税的非资本品,其当地成分不低于60%(巴拉圭为50%),资本货币物为80%。此外,协议内容还包括取消一切非关税措施,建立贸易委员会和技术与政策工作组,以及鼓励出口、解决争端和保障行动方面的措施。

    第二,中美洲共同市场。该组织前身是根据1956年《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而成立的中美洲自由贸易区。1962年8月,由中美洲的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5国在尼加拉瓜首都马那瓜共同签署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条约》,成立中美洲共同市场。进入80年代后,由于5国经济状况恶化,加之政治动『荡』和内战不断,特别是债务负担异常沉重,成员国间又重新构筑了非关税壁垒,致使关税取消所带来的贸易利益被一定程度地抵消。为抑制区内贸易保护主义和确保共同市场取得的已有成果,1993年5国达成“最终多边协议”,给共同市场的发展重新注入了活力,并建立了关税同盟。另外,中美洲共同市场在1993年与哥伦比亚、墨西哥、委内瑞拉就自由贸易签订了《加拉加斯协议》。巴拿马也已制定了加入中美洲共同市场的意向。

    第三,安第斯集团。1966年,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5国签订了《安第斯条约》,以开展自由贸易和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不久委内瑞拉加入,智利退出。该条约规定,成员国间在1980年前建立自由贸易区,并实施共同对外关税政策,为最终建立关税同盟创造条件。但这些原定的时间表并未实现。1990年11月,集团首脑在玻利维亚拉巴斯决定,1992年初建立自由贸易区和1993年建立共同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按时生效运转,但在实施共同对外关税政策时遇到困难。秘鲁要求保持15%的平均关税,而其他成员国则各有不同的目标。迫于分歧,秘鲁从1992年8月中止了其安第斯条约成员资格。1994年,安第斯条约成员就四级(5%、10%、15%、20%)共同对外关税结构达成了一致,并于1995年1月正式对外实施。

    第四,拉美一体化联盟。该组织前身是拉美自由贸易联盟。1960年2月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墨西哥、巴拉圭、秘鲁、乌拉圭8国在乌拉圭签订了《蒙得维的亚条约》,成立了拉美自由贸易联盟。以后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相断加入了该联盟,成员国发展到11个。该联盟计划在12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但目标未能实现。1980年6月签订了新的《蒙得维的亚条约》,对原有的机构进行改革,建立了“拉美一体化联盟”,以推动这一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新条约的目标是,分别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协议,促进新联盟成员国之间及其与第三国的贸易增长。在新联盟的框架下,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在部门基础上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区域范围协议”,即在区域内全部成员之间相互给予优惠贸易待遇;二是“小组范围协议”,即新联盟成员国中愿意签署本协议的国家之间相互提供优惠贸易待遇。

    (3)非洲

    第一,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1975年5月,15个西非国家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举行首脑会议,签署了《拉各斯条约》,成立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它是目前非洲最大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有:贝宁、科特迪瓦、几内亚、布基纳法索、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冈比亚、尼日利亚、加纳、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几内亚比绍。1977年佛得角加入,现为16国。它的目标是,在条约生效后15年内分阶段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及其他一些贸易障碍,建立关税同盟。1993年7月,在共同体第16届首脑会议上签订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修正条约》。条约规定:一是建立共同体超国家机构,如共同体的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仲裁法院等;二是实现货币一体化,决定成立西非货币局,负责于2000年前实现西非统一货币。

    第二,西非经济共同体。该组织是西非法语国家的经济合作组织,其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西非关税同盟。1959年,贝宁(原叫达荷美)、科特迪瓦(原叫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布基纳法索(原叫上沃尔特)共同签署了一项关于建立“西非国家关税同盟”的公约。该公约6个成员(除马里外)拥有共同的中央银行和实行同样的货币,货物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但该组织事实上保留了成员国独立时就存在的一个次区域安排问题,即对从第三国征收关税所得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经过谈判,最后同意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从西非关税同盟生效运转的实践来看,它从未全面实施。1973年4月,上述7国签订了议定书,宣布成立西非经济共同体。该共同体规定了对成员国的工业品进口实行“地区合作税”的特惠待遇,规定了对外关税和实行财政税收政策协调的问题。

    第三,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该组织前身是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成立于1980年4月。其成员国有:安哥拉、博茨瓦纳、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坦桑尼亚、赞比亚、斯威士兰、津巴布韦共10国。1992年8月,举行成员国首脑会议,将协调会议改组为南部非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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