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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政策·实务·案例-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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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租人可按自身需要选择生产厂商和所需设备,确定技术指标;而租赁公司作为市场中的大买家,往往拥有优越的谈判地位,能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购进设备,从而降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4)以租赁方式引进设备,承租人只需和租赁公司达成协议,而落实资金和采购设备均可由租赁公司负责,故而业务环节减少,设备到位所需时间较短。

    (5)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包括设备价款、利息和租赁手续费,在租赁期限内一般固定不变,而中长期贷款的利率往往是浮动的,有上升的趋势。

    对出租人而言:

    (1)出租人购买设备进行租赁业务,作为设备所有人,可享受投资减税待遇,并可提取折旧或按政策加速折旧的优惠。

    (2)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租赁贸易也是一种金融业务,由此扩大了资金投放市场。由于拥有设备所有权和应收租金的承诺,贷款风险较小。

    (3)专业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所购设备款项的20%~40%,其余部分则以设备所有权和租金受让权作为抵押,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但出租人仍享有全部减税利益。

    (4)一些大型制造公司往往附设租赁公司,通过以租代销,扩大出口业务。特别对于一些售价高、相对陈旧老化的设备,租赁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促销方式。

    3。租赁贸易的种类

    (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主要是设备。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出租给用户。租赁期较长,接近设备的使用期。租赁期内由用户自行维修保养,租赁期满,设备归用户所有,或者由用户支付残值后拥有设备。租金总额一般为设备成本、利息、费用之和,分期向承租人收取,故而又称为“完全支付租赁”或“一次『性』租赁”。这是最基本的租赁形式。

    (2)经营租赁。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不仅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故又称为“不完全支付租赁”。在租赁期内,由出租人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期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供用户使用并可再次出租。对承租人来说,这种租赁方式和提供的服务,使他获得了始终保持正常运转的高新技术设备,但租金也比较高。

    经营租赁的标的物是通用设备。当承租人只需短期使用某种通用设备时,往往采用这种租赁方式。我国企业在引进先进设备时,为了避免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引进设备闲置,也可以采用先租后买的方式。

    经营租赁的出租人通常是生产制造商兼营的租赁公司或者专业租赁公司。

    (3)转租租赁。我国在以租赁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时,往往由我国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向国外租赁公司租用设备,然后再将该设备转租给国内用户。经营转租业务的租赁公司,一方面为用户企业提供了信用担保,即以自己的名义承担了支付租金的责任;另一方面又为用户承办涉外租赁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以及各项进口手续和费用。

    我国租赁公司除办理转租租赁外,也作为中介机构为国内用户企业介绍国外租赁公司,由用户企业与国外公司直接签约。我国租赁公司开立保函,为国内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作保。

    (4)回租租赁。这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原来属于自己的设施。一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然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购进标的物,将其租给承租人,即原物主。这种租赁方式主要用于不动产或大型设备。这是由于承租人缺少资金而出售不动产或大型设备,以筹措所需资金而采取的形式。

    回租租赁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价将分摊在各期租金中。故在回租租赁业务中,标的物的售价往往并不反映真正的市场价,而更多取决于承租人所需资金的数额。当然也不可能超过其真正的市场价。

    4。国际租赁贸易的一般做法

    以融资租赁为例,说明国际租赁贸易的一般做法。

    (1)委托租赁。用户企业将已选定的租赁物品向租赁公司提示,并填写租赁委托书。租赁委托书中应包含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指标。如有必要,应表明可以提供的担保。

    (2)洽购标的物。由用户企业或租赁公司或双方联合,与租赁标的物的制造厂或供应商磋商购买标的物的贸易条件。

    (3)签订租赁合同。当购买标的物的贸易条件已商定,租赁公司出具租赁费估价单,双方然后就租期、租金、租赁标的物的交接验收、维修保养以及保险等条件达成一致,并签署租赁合同。

    (4)签*货合同。租赁公司与制造商就事先谈妥的贸易条件,正式签*货合同。

    (5)交货验收。制造商按合同规定直接向用户企业交货。我国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设备,其手续等同于一般进口贸易。用户企业验收合格,以承租人身份向租赁公司出具验收收据。

    (6)支付租金和履行合同义务。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定期支付租金,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租赁公司亦应按合同规定,承担保险和维修责任。在融资租赁中,一般由用户自行维修。

    (7)期满留购。融资租赁期满后,通常标的物所有权即归承租人所有。租赁合同也可规定由用户支付一定数额的设备残值后,才拥有所有权。

    【相关链接】遍布全球的租赁贸易

    现代租赁业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是在现代化大生产、信用制度、投资预算技术高度发达条件下产生的一种融资、贸易方式。现代租赁方式的创始人美国人h·舒恩菲尔德首先认识到租赁是一种非常有用的金融融资的工具,于是决定推行这种融资技术。1952年5月,h·舒恩菲尔德首创了世界上第一家采用金融租赁方式开办设备租赁业务的企业,即美国租赁公司(后改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该公司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租赁业务。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银行开始涉足租赁业务。从80年代起,发达国家的租赁业务进入成熟期,而且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此业务。到1997年底,世界上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租赁业务,全世界年租赁额已高达3500亿美元,其中,1994年美国的租赁额就高达1200亿美元,日本为600亿美元。国际租赁业已成为世界资本市场上仅次于商业贷款的第二融资方式。

    目前,国际租赁业已遍布全球。西方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把租赁业称为“未来的产业”、“经济起飞的垫脚石”。可见,国际租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25。5。2 补偿贸易

    1。补偿贸易的含义与种类

    补偿贸易,又称产品返销,是指买方在信贷的基础上进口机器设备或技术,然后再用返销产品或劳务的价款分期偿还进口价款的本金和利息。

    根据补偿产品的不同,可以将补偿贸易分为直接产品补偿、间接产品补偿和劳务补偿三种。

    (1)直接产品补偿。直接产品补偿是补偿贸易中最基本的做法,指设备与技术的进口方以设备与技术生产出的直接产品来偿还设备与技术款的本息。

    (2)间接产品补偿。间接产品补偿是补偿贸易中较常见的做法,指被用来偿还进口设备与技术款本息的不是直接产品,而是交易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这实际上是互购方式中的一种情况,特别适用于进口设备与技术不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或设备与技术的出口方不经销直接产品的情况。

    (3)劳务补偿。劳务补偿常见于与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相结合的补偿贸易业务,由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单位分期以加工费偿还其进口的加工或装配所需设备、技术价款的本息。

    2。补偿贸易的作用

    补偿贸易对设备技术进口方的作用:

    (1)企业通过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技术,可解决其缺少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难题,从而使产品得以升级换代,增强市场竞争力(包括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2)设备技术进口方将产品返销,在抵偿设备技术价款的同时,也利用了设备出口方在国外的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出口。

    补偿贸易对设备技术出口方的作用:

    (1)出口方在提供信贷的基础上,扩大设备和技术的出口。(2)以补偿贸易方式交易的设备和技术,往往并不十分先进,甚至是出口方即将淘汰的设备和技术。出口方出于转移产业的需要,通过补偿贸易方式将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既获得了转让设备和技术的价款,又从返销商品的销售中获取利润,可谓一举两得。

    3。补偿贸易的业务要点

    开展补偿贸易业务,必须重点明确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引进设备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其保障措施。对引进的设备技术,必须就其质量保证和技术合作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技术上至少应该是领先于国内水平,并在国际上也较为先进的。设备供应方应对涉及工业产权的问题作出保证。

    (2)返销产品抵偿设备技术价款的规定。回购是设备出口方的基本义务。我国在补偿贸易中,通常用直接产品补偿。但在具体交易中,有不同做法:a。全额补偿。全部设备技术价款由等额的返销产品抵偿。b。部分补偿。由设备进口方支付部分现汇,其余大部分价款通过返销产品补偿。c。超额补偿。要求设备出口方承诺回购超过补偿金额的返销商品。d。以相关劳务补偿。

    (3)偿还期限和结算方式。偿还期限和返销商品的数量和价格直接相关。必须对返销商品的作价原则、定价标准和方法作出规定,并应通过约定返销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安排偿还期限。

    补偿贸易虽然是以产品抵偿设备,但并非直接的易货贸易,双方仍要通过货币进行计价支付。设备进口方必须掌握先收后付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对开信用证、托收、汇付(结合银行保函)等。

25。6 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与对销贸易() 
对外加工装配贸易是一种委托加工的贸易方式。对于委托方来说,是利用承接方的劳务,降低产品成本;对于承接方来说,则是以商品为载体的一种劳动输出。这种贸易方式对于劳动力充裕、资金短缺、资源短缺的国家特别适用。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把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政策上加以保护和支持,因而发展迅速。加工装配贸易额,在我国出口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应该说,这一贸易方式,在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和推动出口贸易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25。6。1 加工装配贸易

    1。加工装配贸易的含义与『性』质

    对外加工装配贸易,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元器件,委托国内企业按一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加工成成品交还对方,并对国内企业支付工缴费的贸易方式。在对外加工装配中,有时委托方也提供必要的生产设备,对委托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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