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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纵横天之都-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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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少枫此刻正满脸笑容的抱着他的孩子,整个人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哪里有功夫顾得上他?采花无奈的摇了摇头,第一次发现原来起名字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情。

    孩子已经出生,自然要先取个名字,原本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却把采花给难住了!或许对于别人来说,给孩子取名字并不难,只不过他和妖精的姓氏实在太少见和诡异了,这个名字还真不好取。

    若是随他姓“采”,叫什么好呢?采矿、采药、采蘑菇?若是随妖精姓,难不成叫妖怪?妖孽?苦苦思索了半天,采花是彻底没辙了,心中不由大恨,果然,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没文化,太可怕了!

    “叫采青吧!”

    就在采花垂头丧气的时候,凌少枫说话了,采花一听,顿时觉得这个名字不错,起码比他想的那些要好得多了!果然,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

    “好,就叫采青!”

    采花大手一挥,这件事就当定下来了!看着他那欢呼雀跃的摸样,凌少枫摇了摇头,没有理睬他,自顾自的逗着怀中的小采青,一副慈父的摸样。

    轰

    突然,一声剧烈的爆炸声从鸿皇宫上空传来!众人脸色大变,凌少枫更是直接挥手布置了一道结界,生怕有什么变故伤到了怀中的小采青。

    “你们快看!”

    就在这时,天空出现了八个由祥云组成的大字:“恭祝枫弟喜得义女!”,每个字都足有上万里之大,连远在千万里之外的人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如此异象天之都还是头一次看到,众人无不感到新奇万分。凌少枫微微一笑,知道这是蔡媛媛为他准备的,不由心中感激,不过这一次他却是猜错了。

    媛阳山,圣母殿中!

    “搞定了,也不知道九弟对这个礼物满不满意。”

    “不管怎么样,是我们一番心意,九弟他会喜欢的!”

    原来这八个由祥云组成的大字是由八个人合力做成了,他们每个人写了一个字,算是他们对凌少枫送上的祝福吧!而且,凌忆枫更是被天辰收为了土地。

    “要是九弟知道大哥收了他的儿子当徒弟,估计会更高兴吧!”王传阳微微有些感慨的说道,余光轻轻瞟了蔡媛媛一眼,顿时,蔡媛媛的脸刷的红了下去。

    “咦,我怎么闻了一股酸味啊!”

    书生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说罢还不忘四处嗅了嗅。不过那满是笑意的眼神却一直在王传阳和蔡媛媛身上来回晃荡着。王传阳微微有些尴尬,心中恨不得狠狠踹书生一脚。

    “本来准备收九弟的儿子当徒弟的,不过被大哥抢先了,哎,现在只能指望四哥和三姐了!”

    蔡媛媛早已是脸色通红,把头深深埋进了胸口。眼看书生还要开口,王传阳毫不犹豫的伸出一脚将他踹飞了出去,总算将他的嘴给堵住了……

    时间在指缝间悄然流逝,眨眼百年又过去了。而小采青也在一群人的呵护下快速成长着,由于凌少枫的关系,加上小采青确实非常惹人喜爱,俨然成了鸿皇宫内的小公主。

    这一天,鸿皇宫内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因为今天正好是小采青的百岁生日,而且又是她正式拜凌少枫为义父的日子,如此喜事,自然要好好筹备一番。

    在采花和妖精的陪伴下,一名看起来只有十来岁左右的小女孩朝着众人款款走来!虽然只是个小孩子,不过那张秀美的脸蛋却已经显出了几分姿色,再配上一身青衣,给人一种出水芙蓉之感。

    仙人的年龄自然不能和凡人一概而论,小采青虽然已经是百岁高龄,其实也只相当于凡人间十来岁的孩子罢了!不过一身修为却已经达到了八级灵士的境界。

    这是因为妖精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用自己的仙元力滋养了数百年的缘故,因此小采青一出世就有了八级灵士的修为。不过由于境界跟不上,因此真正能发挥出来的实力恐怕连一成都不到。

    自从小采青出世之后,凌少枫是百般疼爱,万般呵护。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口中怕化了!简直比采花和妖精这两个孩子的亲生父母还要用心。

    凌少枫如此疼爱,其他人自然也是呵护有加!正是因为如此,百年来,小采青可谓是被宠溺到了极致。这也导致她的的心智增长的很是缓慢,到现在也还像个四五岁的孩子一般。

    至于修炼!心智都还不成熟,如何修炼?

    对于这一切,凌少枫却是一点都不着急。在他看来,小孩子的童年时光无疑是一生中最美妙的时段了,自然是越长越好。因此,虽然采花跟他说了无数次,让他不要将小采青宠坏了,不过凌少枫却是置若罔闻,依然宠爱万分。

    其实这也跟凌少枫自身的遭遇有关。

    生在凌家,他自一出生就被赋予了无数的期盼和责任,因此从小就被当成是一家之主来培养,根本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出去玩耍和打闹,因此也失去了很多的快乐。

    正是因为这样,童年时光一直是凌少枫的一大遗憾。因此他也愈加的希望能给小采青一个充满欢乐的童年时光,至于修炼一事,小采青毕竟还小,无需着急。

    “义父!”

    采花与妖精牵着小采青的手走到了众人的身前,看到凌少枫之后,小采青甜甜的喊了一声,随即整个人扑到了凌少枫的怀中撒起娇来。可见两人关系有多么亲密。

    “呵呵,青儿今天真漂亮!”

    看着在自己怀中捣蛋的小采青,凌少枫宠爱的说道。早在小采青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与采花约定好了,让他做孩子的义父,只不过一直没有正式举办仪式罢了。

    听到凌少枫的夸赞,小采青顿时高兴了起来,在凌少枫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义父想我没有啊!”

    “当然想了啊!义父都一天没看到你了!”

    “我也想义父啊,不过爹和娘就是不让我出来,非让我看这个学那个的!”

    小采青撅着小嘴,一脸的不高兴,显然是受委屈了。凌少枫一看,顿时将两道足以杀人的目光投向了采花和妖精两人,直把两人看的一身冷汗,心中更是郁闷无比,他们才是小采青的亲生父母啊!!

    只不过这话是决计不能说出来的,否则等待他们的就不是两道目光那么简单了!凌少枫对小采青有多么的宠溺,他们心中一清二楚,谁要是惹小采青不高兴了,纵然是天王老子,凌少枫都不会放过,更别说他们了。

    “惹青儿不快者,虽远必诛!”

    这是凌少枫亲口说的,而且更是公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凌少枫有个义女,名叫采青,谁要是敢得罪她,穷尽碧落黄泉也要将他诛杀。可见他对采青宠爱到何等地步,也让所有人都知道原来凌少枫还有如此护短的一面。

    “少主,吉时已到,是不是可以开始了。”鸿涛走上前来提醒了凌少枫一句,今日可是小采青的百岁生日,又是正式拜凌少枫为义父的大喜之日,若是错过了吉时岂不是可惜了。

    “恩,开始吧!”

    凌少枫点了点头,与众人一起向不远处的会场走去。 

第一百九十二章 赠宝() 
说是会场,其实也就是一个凉亭罢了。除了一桌酒席之外,什么都没有!

    当然这是凌少枫要求的,不过就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罢了,无须大张旗鼓。再者,这类世俗礼仪,修者之人本来就不是特别在意。铺张奢华反而不如简单朴实来的温馨。

    凌少枫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而小采青也知道今天要做什么,也不再腻着凌少枫,回到了采花与妖精的身边。邪魂、萧十三和鸿涛站在一旁,目光纷纷全部聚集在小采青的身上。明辉仙皇得知今日凌少枫正式收义女,也百忙之中赶了过来。

    从妖精手中接过一杯茶水,小采青甜甜一笑,走到凌少枫身前跪了下来,用那胜似黄鹂般的甜美声音说道:“青儿给义父敬茶。”

    凌少枫哈哈一笑,接过茶水竟是如同饮酒般一口喝了个干净,让其余等人看的目瞪口呆。小采青随即又给凌少枫磕了三个响头,这个简单的仪式就算是完成了。

    接下来还有一件事,自然就是庆祝小采青的生日了。这个如今众人眼中的小公主,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有两大仙皇还有邪魂与萧十三两名仙帝高手为她庆生,恐怕还是天之都头一回吧!

    酒席早已准备妥当,众人分宾入座,小采青自然是赖在凌少枫的身边了。这两人百年来几乎是天天腻在一起,却从来不感到厌烦,一天不见面都不行,关系之好让妖精与才华都有些嫉妒了。

    众人频频举杯,送上祝福。作为今天的主角,喝酒自然是少不了了!不过小采青却一点也不怕,来者不拒,一口饮尽。小小年纪酒量却是不俗,更是继承了妖精的豪爽。

    三巡过后,凌少枫放下酒杯,取出了他为小采青准备的生日礼物。

    一条通体金黄色的长鞭!

    嘶~

    众人不约而同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目光死死盯着凌少枫手中的长鞭。既有震惊,又有羡慕。鸿涛与明辉两人更是一脸骇然之色,差点吓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皇天金丝鞭!这可是李建明当年的成名法宝,在天之都极富威名,两人自然认识!没想到却被凌少枫拿了出来,如何不让两人感到震惊。

    厉云天一事,凌少枫一直没有对外正式公布。因此众人只知道他与李建明签订了一个可谓是绝仙宫奇耻大辱的条约,真正的幕后事情却是不知道的。

    “青儿,喜欢么?”

    “恩,喜欢!”

    小采青欣喜的点了点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皇天金丝鞭。她只是觉得这条鞭子很好看,金光闪闪不说,还散发着一股不弱的威压,应该是一件宝物。若是让她知道此鞭的来历,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疯子,这……太贵重了吧!”

    “是啊,而且青儿也使用不了啊!”

    看到凌少枫将皇天金丝鞭赠与了小采青,采花与妖精两人着实大感意外,这可是一件绝世法宝啊,整个天之都都找不出来几件,这份礼实在是太贵重了,让他们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凌少枫微笑着摇了摇头,看着正兴高采烈的把玩着皇天金丝鞭的小采青,只觉一切都值得了,淡淡的说道:“青儿喜欢就好!”

    他已经让千魁在皇天金丝鞭上布下了多层禁制,会随着小采青的实力提升逐一解开,因此使用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有了皇天金丝鞭护身,对于小采青的安全他也更加的放心了。

    凌少枫已经有所表示,其余等人也是紧接着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东西。虽然都算得上是宝物,不过有了凌少枫拿出的皇天金丝鞭在前,宝物的价值自然要显得暗淡了许多。

    鸿涛仙皇拿出来的是一件君级战甲,名为婆娑风衣,穿在身上除了抵挡伤害之外,还可以随心变换成各种颜色样式的衣服,对于女孩子而言自然是一件难得的好东西。

    而明辉仙皇拿出来的是一双靴子,名为踏云飞靴!据传为上古时期的矮人工匠制作,技艺十分精湛。炼化之后可以是自身的速度猛增三倍以上,着实难得。

    看到鸿涛与明辉仙皇两人拿出来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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