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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异能之复制术-第5章

小说: 异能之复制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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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版的莫泊桑《项链》中的主人公。

    “是我自己觉得好玩,就把妈妈的戒指偷偷地拿出来,放在钱包里。”王绢小声地说。

    李畅顿时觉得一口浊气从胸腔喷了出来,好王绢,我爱死妳了,我今生非妳不娶了!

    第二个问题是:“有什么人知道妳带了戒指到学校来。”

    “没有人知道。我一直放在钱包中,根本就没有拿出来,只是中午下课的时候,我想看一看还在不在里面,结果发现戒指不见了。从妈妈的首饰盒里把戒指拿出来,我一直提心吊胆的。”

    第三个问题:“妳上午去过哪些地方?”

    “除了教室和厕所,我哪里都没有去。中午我饭都没有吃。”王绢肯定地回答,上午的行程在她翻箱倒柜的时候,就已经仔细的回忆过了。

    从唐老师那不时扫视李畅的眼光,李畅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嫌疑犯了。

    “李畅,妳跟我来一下。”唐老师说完就背着手走了出去,李畅犹豫了一下,也紧跟了上去。也许,跟老师讲实话?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同学们都看着李畅,他的背上好像已经写上了小偷两个字。

    老师在前面沉默地走着,李畅在后面忐忑地跟着,脑子里也在仔细地分析戒指失踪之迷,如果王绢说的是真的,那么戒指的失踪还有一种可能,随着推断的深入,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大了,李畅觉得自己的头已经大了一倍。自己肯定是把那枚复制出来的戒指还给了王绢,而把真正的原件留在了家里。不知道这个见鬼的异能,怎么把复制品的生存时间延长了,而在上午的某个时间,这枚复制品走到了自己短暂的生命终点,消失了,不见了。

    这枚戒指的失踪,其罪魁祸首就是李畅。唐老师一点都没有冤枉他。 

第8节、怎样把戒指还给她() 
到了没人的楼道拐弯处,唐老师停下了。很细心选择的一个地方,没有在老师的办公室,那里人来人往,搞不好就天下皆知了。

    “妳现在可以讲了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老师,我真的不知道啊!我怎么会拿王绢的东西呢?”

    “也许,妳没有注意,错当作自己的东西了,或者夹在什么地方了,或者,妳根本不知道那个东西的价值,以为是街头一两块钱的假货,跟王绢开开玩笑呢。”唐老师的眼神活像一个引诱小白兔开门的狼外婆。

    唐老师的态度让李畅非常生气,可细一想,这气还真生不起来。

    “唐老师,我真的没有拿,王绢和我关系那么好,我怎么会拿她的东西呢?”

    “是不是跟妳关系不好的,妳就会拿她的东西?”唐老师把故意‘拿’字咬得很重。

    “跟妳讲不明白。”李畅气急,转身就走。

    “站住!太不象话了!”唐老师大声喊道,开始还存着治病救人的心情,把学生叫到这个没人的拐角问话,没想到这个家伙不识抬举。

    李畅回头走了几步,也有点后悔,要是唐老师抓住这件事情不放,给自己记一个处分,爸妈还不气坏了?可是,这个时候服软,还真有点没梯可下。再说,这事也没法解释,太匪夷所思了,谁信呢?

    王绢急匆匆地赶了过来:“李畅,别走。”她在远处听见了李畅和老师的争论。

    “老师,是我搞错了。对不起,我刚才想了一下,我开始是把戒指放在钱包里来着,后来我怕丢,又把它放文具盒了,文具盒放在家里没有带来,我记错了。”王绢急急地说。

    “唉,怎么妳们都是些稀里糊涂的学生。”唐老师叹了口气,转身回办公室了。既然事主把这件事认下了,自己也没有必要非做恶人。

    “谢谢妳。”李畅真诚地对王绢说。

    “丢了戒指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如果把妳也牵扯进来,我就要犯第二个错误了。我们俩谁跟谁啊,打死我也不相信妳会拿我的东西。最多回家跟妈妈坦白了,她不会把我怎么样了,挨几句说又损失不了什么。没关系的。”王绢轻松地说。

    “都怪我,借什么戒指啊,如果不借,不就没有这些事情了。”李畅非常后悔,这事还怎么跟王绢解释呢?戒指又怎么能不露破绽地还到王绢的手里呢?

    “先别告诉妳妈吧,再找找。要不,再看看能不能买个一模一样的。”

    回到家里,李畅冲进自己的房间,第一眼就看见了躺在书桌上的那枚戒指,他把戒指一把抓在手里,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看了一下桌子上的钟,开始试验,十分钟过去后,一个复制品出现了。

    这次李畅变得小心了,他首先在原件和复制品上分别用不同颜色的线系着做个记号,然后用一根鞋带把两枚戒指都串了起来,做完这一切后,开始安安心心地看书,写作业。

    早上起床,李畅睁开眼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那一对戒指,果然不出所料,只剩下一枚了,并且是原件,复制品消失了。可惜家里没有摄像机,如果能用摄像机把过程拍下来,就知道它的生命周期有多长了。李畅只记得试验的时间是六点,他睡觉的时候是十一点,那个时候还没有变化,说明复制品的生命周期能够至少能够达到5个小时,考虑昨天晚上十点才开始,早上七点还给王绢的时候还是好好的,说明还能更长一些,大于9个小时,但肯定小于14个小时。

    事情搞清楚了,可是怎么把戒指还给王绢呢?

    说是买的?那个戒指并不大,最多10克,也就一千多块钱。一千多块钱,对别人是个小数,对自己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王绢知道自己的底细,靠一点点私房钱,肯定买不起这样的戒指,如果说是父母出面买的,又怕王绢罗嗦,在父母前露出口风。再说,告诉她是自己买来赔她的,依她的脾气,肯定不会收。

    偷偷地放进她的书包?以她精细的性格,很容易就能猜到是自己在搞鬼,那时反而真的解释不清了。

    没有好主意的李畅,把戒指藏在书包里,带着它无比郁闷地上学去了。

    上学的路上,李畅碰见了王绢,第一个问题就是问戒指的事情。王绢说,还没有想好怎么跟她妈说呢,再说她妈不怎么戴戒指,几天时间应该还发现不了,再找找,说不定一下子就发现了。以前她在家里找遥控器也是这样,翻遍了整个客厅,结果最后在沙发上找到了,而这个沙发她之前已经找了不下十次。

    遥控器多大,戒指才多大啊!

    不过,王绢的话还是给了李畅希望,还有几天的时间,如果能够把戒指不声不响地还给她……

    前两节课,王绢没有动窝,二、三节课之间的课间休息,王绢出去了,可能是上厕所去,李畅开始琢磨,他低着头看书,斜着眼睛打量着王绢的抽屉,不能放在抽屉里,容易丢,要是再丢了,就没有任何补救办法了。放书包里?应该可行,不过,当着这么多的同学去翻一个女同学的书包,多少总有点瓜田李下的嫌疑。放文具盒里?是一个好办法。文具盒在哪里呢?在书包里。同学们一般都把文具盒放在课桌上,可她行事总是出人意料。

    一会儿,王绢回来了。李畅问:“我的笔不大好写,妳带了多余的笔吗?”

    “带了,妳用这支吧。”王绢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一次性水笔。

    王绢,妳是学生吗?笔应该放在文具盒里滴,不应该放在口袋里滴!要是漏油,不就把衣服弄坏了?李畅腹诽了几句,涂改液总应该放在文具盒里了吧!他装模作样地写了几个字:“糟糕,写错了,带涂改液了吗?”

    王绢去翻书包,李畅大喜,终于识得文具盒真面目了!王绢的动作又停了下来,李畅心里大喊,快啊,快拿出来啊!怎么停下来了?不会没带吧?王绢扫了一眼李畅:“妳桌子上不是有吗?”

    “哦哦,没注意。”李畅讪讪地拿起涂改液,暗骂自己没事把涂改液摆桌子上干什么。

    第三四节是语文课,上课的唐老师看李畅的眼色有点不善,李畅在狼外婆具有杀伤力的眼光笼罩下,一点异动也不敢有。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

    “吃饭去吧。”王绢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站起身,招呼李畅。往常李畅吃饭是最积极的一个,经常在第四节课还没有下课就把东西收拾好了,今天怎么了?没有一点吃饭的意思。

    “妳去吃吧,我不饿。”

    “不饿?”王绢又坐了下来。她侧过身子,用好看的大眼睛看了李畅好一会:“妳今天有心事,是不是还是在为戒指的事犯愁?哎哟,妳这人真是的,婆婆妈妈,我都不担心,妳着什么急嘛!”

    “事情总是我惹起来的,我能不急吗?”

    “不值几个钱的,走吧,吃饭去。”

    拗不过王绢,李畅只好乖乖地跟着去了,戒指终于没有还成。 

第9节、异能篮球?() 
时间过得很快,现在李畅已经有了心病,不敢再练习凝视科目了,有时候在父母的逼迫下,即使练习,也不敢超过10分钟,谭教授布置的作业已经超额完成,父亲带他到谭教授的诊室进行了一次复查,对于李畅的神速进步,谭教授非常惊讶,达到要求的时间,才花了不到两个月,比他要求的三个月提前了许多。谭教授把李畅作为患者的一个特例。

    只是有一点让谭教授非常困惑,在测试的时候,李畅的凝视时间已经能够达到8分多钟,当然是在绝对不能走神的情况下,脑袋上挂了一堆仪器在监视着呢。从谭教授的观察来看,李畅应该还有余力,可是每次测试到这个时候,李畅就说头有点不舒服,怎么也不肯测试下去了,而仪器并没有显示出任何不正常。几次测试的结果,都没有超过9分钟。

    时间已经进入了十二月份,天气渐渐寒冷起来,每个人的生活依照原来的轨迹稳步地前进,偶尔有一些小浪花,也对总体的方向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

    李畅的生活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驶向一个未知的方向,有些事情他有所察觉,也有点警惕,比如那个菜鸟异能,有些事情他还茫然无知。

    每次考试,李畅的总排名总会上升一到两名,这种波动,老师一般都没有在意,李畅自己也没有在意,期中考试结果,李畅的班级总排名比刚进入高三时上升了15名,比本学期开学上升了10名,还被唐老师作为进步的典型表扬了一番。

    由于每天李畅都在家里的健身器械上锻炼,在身体素质方面,他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面色也红润起来,纤细的胳膊也有了点肌肉。不过,在运动技巧方面,他似乎并没有多大的进展。比如,高中的男同学大都很喜爱的篮球运动。

    有一天上体育课,体育老师临时有事,就招呼他们分组打篮球,好久没有摸过球的李畅也自告奋勇加入了一个攻擂的队伍,和孙坚,王大为组成一个队。王大为嫌李畅太臭,不愿意和他一队,其他的同学不干了,要是一个强手和王大为一队,别人还玩不玩?王大为是班上排名第一的篮球高手,当然只能和一个篮球菜鸟组队,才能保持竞赛的平衡。众怒难犯,王大为只好不情不愿地和李畅组成了一对,好在还有一个孙坚,应该没问题。

    李畅昨晚看了一本从同学那里借来的,看到一个无意中获得异能的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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