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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何以渡忘川-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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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回的,但回得很敷衍,过后还问句:“你是哪位?”

    宋绍勋微微一笑,道:“鄙人姓宋,是司小姐的朋友。你一定是司小姐的兄长吧?她曾提起过你。”

    听了这话萧玉笑了,他知道宋绍勋曾派人监视过他们,暗地里查了不少东西,如今在他面前惺惺作态,未免也太令人恶心了。

    “嗯,宋先生说得没错。”

    萧玉颔首浅笑,骨子里的坏劲藏得滴水不漏。

    宋绍勋也是张笑脸,看起来十分真诚。他说:“我是来找司妍的,不知她在不在家。”

    “宋先生与她相处这么久,应该比我更知道她行踪。”说着,萧玉桃花眼微眯,眼中的笑阴冷且狭促。

    宋绍勋浅笑依旧。

    “是我的不是,事先没与司妍约好,很唐突的跑来了,还请您莫怪。”

    萧玉也还他一抹笑。“宋先生客气,你来得真不巧,她不在家。”

    “什么时候回来呢?”

    “这个我也不清楚,这段日子她很忙,因为前阵子打仗,她那里的会计不幸中炮、弹,她一人多职,几乎没怎么休息。”

    说着,萧玉看向宋绍勋的爱驾,在前排副座缝隙里有张膏『药』旗,很小,专拿在手里挥舞的那种。

    “宋先生是在为日本人做事的吗?”

    萧玉的眼落在膏『药』旗上移不开了。宋绍勋顺着萧玉的目光看去,也看到那幅刺目的膏『药』旗,旗上的红『色』正是国人的伤痛。

    宋绍勋解释道:“我刚刚去参加商社活动,里面有日商代表,大概是他不小心落下的。”

    “看来宋先生交友广泛,连日本人都能成为宋先生的坐上宾。”

    萧玉话里搁着刺,揪着那副膏『药』旗不放。他心里早已认定宋绍勋是汉、『奸』,就是因为他见过宋绍勋与日僧的合照,而那个日僧就是挑起这一个多月战争的□□。

    宋绍勋有点下不了台,不知如何作答。

    “我想我们之间有点误会。我……”

    “我想我没有误会,宋先生一表人才又与日商关系亲近,不是汉、『奸』是什么?”

    萧玉很不给情面,他的话就如利刃,光天化日之下削去宋绍勋的脸皮。

    宋绍勋敛起儒雅浅笑,眼中冒出怒火。

    “我是与日本人做生意,但我不是汉、『奸』。”

    他义正辞严,不过萧玉觉得他就是无赖小儿,说不过别人时就要耍赖。萧玉偏不给这机会,步步『逼』近,咄咄『逼』人。

    “如今都在打仗,帮日本人赚钱,等于帮他们造炮、弹,宋先生即使不是汉、『奸』,手上怕也沾有同胞的血,不知你晚上睡得着吗?真对不起,我与你不能再往下聊了,另外以后你也别来找司妍,她与我一样,最恨汉、『奸』了。”

    说罢,萧玉转身走了,他眼角的余光瞄到屋顶上的黑猫正虎视眈眈,心里颇为满意。他就是要让司妍知道,她看中的人是个祸国殃民的罪人,而宋绍勋也失意地离开了,他没有反驳,也找不到证据反驳,就是因为座上的膏『药』旗把他毁了,那个男人定会说给司妍听,到时司妍一定会误会他。

    “我不是汉、『奸』!”

    宋绍勋在心里呐喊,上车之后他把膏『药』旗狠狠踩到脚底下,不过冷静之后,他方才意识到自己做过的某些事,真带有“汉、『奸』”的味道。

    宋绍勋心里不舒服,他疲于应付周旋,但又不能退出,或许应该同“组织”汇报,有人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了。

第61章 渡念(二十三)() 
留声机的大喇叭响着甜美歌声;唱这首曲子的人正在一栋三层高的洋房里;她戴顶黑蕾丝边宽檐帽,穿着法兰西定制的黑白千鸟格西装长裙,手上还有双黑『色』小羊皮手套,一面挽着身边的男子,一面环首四顾。

    这栋洋房装饰华丽,客堂间有大壁炉;头上则是两个四叶吊扇。旋梯向上,一盏花枝水晶顶点悬在拱顶;流苏闪闪发亮,仿佛缀有万千上万颗火油钻。

    房经纪跟在她身后;低头哈腰笑着说:“叶玲小姐;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啦,如果不是史密斯夫『妇』急着回国,像这样的房子还买不到。瞧,窗帘都是英国造的天鹅绒,好几百一米呢;还有这背椅也算是古董啦;市面上很少见这雕功的。”

    房经纪不停吹嘘;话落还带她去参观灶头间。洋房里的灶头间叫厨房,煤球炉也比普通人家的大,像是乡下的灶头,切菜的地方格外敞亮。

    “旭初,你觉得这里好吗?”

    叶玲侧首嫣然一笑,鲜红的唇像似吸足血,略有触目。

    旭初不懂洋房,他住惯庭院,喜欢回廊,不过叶玲说好,他也就觉得好。

    房经纪见先生点头,连忙把房契捧到叶玲面前说:“叶小姐,时不待我呀,不瞒您说下午还有四个看房子的人呢。若不是听叶小姐要房,这栋洋公寓,我可绝对不会拿出来。”

    叶玲垂眸往房契上一扫,好几百根金条呢,也不知他拿得出拿不出。

    “让我瞧瞧。”

    说着,叶玲伸手接过房契,随后把旭初拉到客堂沙发上坐好。

    “我喜欢这栋房子,贵是贵了点,但物超所值,这家俱还有钢琴都是送的,『露』天天台这么大,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在那儿跳舞。”

    话落,她把钢笔塞到旭初手里,指指房契上需要签名画押的空处。

    旭初的手悬在半空,许久没有落下去。

    “哎呀,先生是不是嫌贵呀?”

    房经纪很“不合时宜”地来了句。叶玲嘴一扁,鼻子微皱,不屑地冷哼。

    “价钱不重要呀,这合同总得看清楚吧。”

    她边说边捏住手套指尖,一根一根地把手指套拨下来,有意无意地『露』出五克拉火油钻戒。

    五克拉的火油钻近两百根金条,上海滩总共就这一枚,偏偏带在她手指上。

    房经纪见之立马赔着笑脸,鞠躬道:“叶玲小姐,你们慢慢看,我去帮两位泡咖啡。”

    叶玲翻他个白眼,手脱下来的羊皮手套扔在沙发上。她就知道房经纪狗眼看人低,以为她没落了,没人捧了就穷得叮当响。

    “旭初,我就要这栋房子。”叶玲心里窝着火命令道。

    旭初看着房契上的价钱,仿佛是小娃子念私塾,盯着半生不熟的字认半晌。

    见他不吭声,叶玲咄咄『逼』人追问:“你是不是没钱了呀。”

    “有,我有钱。”旭初连忙点头,木讷地,傻里傻气。

    叶玲听后脸『色』缓和不少,她勾住他的臂弯,温柔地靠倒在他肩头,犹如梦呓喃喃。

    “我就想要这样的房子,我们结婚后我让人再造间娃娃房,里面放很多很多玩具……”

    叶玲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微隆的小腹上。

    “我要给我们孩子过上最好的生活。”

    旭初眉头皱了起来,他『摸』着她的小腹,心想这是谁的孩子。他是陶偶,没有种子的陶偶,即使与女人交、媾,也感觉不到快乐。他只是为了满足她的各种*,让她高兴而已。

    虽说他是陶偶,但他不笨。

    “叶小姐,谢先生,咖啡来了,慢用。”

    房经纪把咖啡端到茶几上,还摆上盘十分精美的蛋糕塔。叶玲也不客气,拿起块圆蛋糕,一咬蛋糕缺口处就留出一圈口红印子。

    “这一定是个儿子,我每天都觉得饿。”

    叶玲鼓着腮帮子咕哝,一边说着一边『舔』走蛋糕上的『奶』油。

    “这个不爱吃,给你。”

    叶玲把剩下的蛋糕胚塞到旭初嘴里,旭初不喜欢吃,但也只能勉强咽下。

    “看好了吗?看好就签吧。我们今天就能搬过来。”

    没等旭初咽干净,叶玲就催促起来。旭初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为难地蹙起眉。

    “太贵了,看看别家吧。”

    “贵?”

    叶玲拧起细长的修眉,略有愠『色』。

    “目前在打仗,哪里都是这个价钱。难道不成你想让我们的孩子挤在码头,和穷人瘪三一起住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叶玲瞪目,一副非扒他皮的架势。“你直接说你没钱不就得了,既然没钱当初还说得这么好听干嘛?姓谢的,你这是分明是在骗我!”

    叶玲说甩脸就甩脸,比变天还快。旭初被她骂得哑口无言,呆愣地半张着嘴,嘴里还有半块未能落入腹的蛋糕。

    叶玲气得拔下另只手套,对着他的头脸一阵猛抽。

    “你看看你什么样子!又傻又蠢!”

    手套甩在脸上并不疼,不过旭初还是装作被打疼的模样,缩脖藏脸一个劲地点头道:“好,我买……”

    叶玲听到这话方才停下手,爽快地长吁口气。

    “害喜的女人脾气都不好,你是知道的。你早点说买不就好了嘛。”

    她扑闪着大眼睛又黏到他身上撒起娇,这一时候她乖顺得像猫,撩得旭初心里痒痒。

    旭初把带来的一箱金条作为定金,在房契上签字画押。叶玲高兴得直拍手,对着房契亲了好几下,末尾不忘赏给旭初一个香吻。

    叶玲吃定他了,她知道他定会买下这栋房子,她甚至不需要耍手段,因为他对她已到痴『迷』的地步,哪怕让他杀人放火,他都会去做。

    叶玲得意极了,心想走了个沈维哲算什么?如今她绑到的男人可比沈维哲大方多了,也懂得疼她,所以她才会想留住腹里的孩子,过回常人的生活。

    这个孩子是谢旭初的!叶玲坚信不移,她与沈维哲早就闹翻了,更何况最后一次他两三下就完事,孩子怎么可能会是他的。

    这个孩子定是谢旭初的。

    当天,叶玲就以女主人的身份住在这栋三层楼的洋房里,她兴奋得抚『摸』了遍床椅凳柜,在明亮的穿衣镜前搔首弄姿,而后她打开留声机,在大客厅里跳起交谊舞,舞步轻快雀跃。

    旭初在坐在沙发椅上痴『迷』地看着她,目光追着她的舞步,一会儿旋东,一会儿转西。他的妃子活过来了,颦笑间都有前世的影子,他仿佛在这瞬间获得重生,不再是个无心跳的陶偶。

    为了庆祝他的重生,旭初将最后一箱黄金拿了出来,他忘记萧玉和司妍,也忘记自己的身份。

    “姝儿,你瞧,我有得是金银珠宝。”

    叶玲见到金灿灿的玩意,顿时六神无主,她也不管旭初叫错她的名,忙不迭地抓两根金条抱在怀里。

    这下她真得吊到金龟婿了,虽说旭初看起来傻且蠢,但样貌还算拔尖儿,和他走一块儿也不丢人,她觉得自己运气真好,无心『插』柳柳成荫。

    “既然我们有了钱,还要受别人的气干嘛?你今天就住在这儿了,不许回去,听见没?!”

    叶玲说的“不许回去”是让旭初不回司妍那儿,如今她也不怕司妍了,反正歌不唱,电影也不拍,小报纸想怎么写她就怎么写她,她全都不在乎。但旭初在乎,因为他把魂魄给了司妍,就像签过地契般,永远地属于她,只要司妍不高兴,稍动个手指头,他就灰飞湮灭,干净得像是没来过这世上。他得回去,哪怕心不在那儿,也得回去。

    叶玲自觉留不住他,十分地生气,她不要再做别人情『妇』,要光明正大当谢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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