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焉旅行-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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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遍遍得挥舞着手中得剑矛,直到自己停止呼吸。
这些诺森人是幸运的,他们遇到的不是那些野战老兵军团,而是一群被召集的新兵,否则,他们将面临一场艰难得血战。
布里奇斯便是这些老兵中的一个,他已经年近四十,家中还有自己的妻子和一个孩子。
他原本是在南方得第四军团参战,当威灵城传来将组建新军团的消息时,他自告奋勇,千里迢迢回到了帝都。
按照惯例,一个新组的军团,必定会首先从其他军团抽调一些老兵作为教官和基层军官,这个比例通常是占一支新招部队得数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他们每个老兵都会担任教官或者百夫长。
这也就意味着他能从原本一个月十五金币得工资上涨到上百金,这可以大大保障他妻子孩子的生活。
(PS:帝国的普通士兵工资一个月大约五金币,服役五年以上算老兵,老兵工资略高,约十金币左右,百夫长工资是两百金左右,军团教官和百夫长待遇差不多,战时平时情况不同,工资会略有变化)
布里奇斯已经年过四十,度过了近二十年军旅生涯的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与一个长得并不算好看的女人结了婚,没过几年,他便有了一个女儿。
但他的压力也因此变大了,过去他只需要几枚金币度月,平时正常执勤,放假只需要和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一起在外面打猎就能很愉快得过下去。
但当他终于成立了家业后,他才发现,仅仅几枚金币根本不足以养活家人,他已经在军队里服役了快二十年,却依然只能算老兵,连个十夫长都当不上。
帝国的军队在五年后并不强制留人,他完全可以自由离开,他的妻子也经常劝他,让他离开部队,就在外面找点别的活干,都比这些强。
可是他不听,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单纯的舍不得已经待了二十年得军营,他就是喜欢那些红黑色的旗帜,还有军靴得响声,以及那幅画着黑色兵蚁的军旗。
那是第四军团的军旗。
以前,总是有别的部队的人和他开玩笑,笑话他们军团的旗帜实在太差劲了,别的军团不是狼就是鲸,要不就是龙,他们却是蚂蚁。
布里奇斯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他都看了这面旗帜二十年了,他觉得他还能继续看个十年。
但他并没有,他最终离开了第四军团,回到了帝都,参加了新建的军团,他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更多工资,这样,他就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多买一点东西。
在部队开拔前,他让妻子给他得衣服里绣了一点东西。
他向往常一样和妻子女儿告别,跟着新军团向北方进军,直到这一天到来。
布里奇斯得手已经发麻,他分不清自己还是不是握着武器的,时不时要看两眼。
新兵们都已经逃走了,其中也有很多其他被抽调过来的老兵军官被冲散,留在这里的,已经是这两个军团中剩下的老兵。
他们几乎都是教官,平日里负责给那些新兵教导,在特殊条件下,比如这种伏击遭遇战中,他们在最前线作战,伤亡也是最大的。
面对着越来越多的诺森人,布里奇斯渐渐体力不支,他一边打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妻子的争执,他为什么坚决不肯离开军队呢?
就在恍神间,突然,一把斧头“扑”的一声,砍到了他的肩膀上,顿时,他整个人失去力气,身子就要向下倒去。
他看着眼前那个狰狞的诺森人,另一只手猛的掐住了他的脖子,扑倒在地上,突然,他泪水横流,他愤怒地嘶吼着,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力气,他得手背上满是青筋,血从他另一只肩膀上肆意流了出来,
突然,他感到肚子一阵吃痛,一把剑从他的小腹处捅了进去,但他依然在愤怒得吼叫着,手掌如同铁箍,将身下得诺森人掐得脸上通红。。。。
他的脑海里飘荡着那幅黑红色的鹰旗,接着是他妻子临走时看着他的眼神,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泪水糊满了脸颊,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离开军队的原因了。。。。
不多时,这片悲惨得战场上,又多了两具尸体,其中一个帝国士兵的怀里,露出了一个有些丑陋得衣绣,那是一只黑色的蚂蚁,在蚂蚁得旁边,歪歪扭扭的绣着一行字。
“愿你平安”
第150章 诺登狼骑士()
龙角湾峡谷中,诺森人正在集中自己的力量,力图歼灭这最后一支帝国小队。
然而,超乎了奥拉夫的想象,这些人异常坚韧,明明是劣势,总是在感觉快要赢得时候,又能打出小规模的反击。
为什么?
明明他们已经在峡谷里冻得已经快没力气了!
为什么他们还能抵抗?
奥拉夫脑海里混乱一片,他焦急不已,不断催促着更多得部队上前。
“怎么回事!!”
“就这么一千多残军了!为什么还吃不掉!!”
奥拉夫几乎要气得晕过去。
他已经年迈,身体远不如以前,如果不是自身问题,他此时早就亲自举起斧头冲了进去!
他往前走了两步,身后的两个壮汉急忙走上前,想扶住奥拉夫。
只见他不耐烦得摆摆手,拒绝了他们,他的视线向着对面望去,几乎望眼欲穿。
不论怎么说,洛维莎也应该已经杀到了这支部队的背后了,为什么却毫无动静!?
洛维莎身为他的女儿,实力即便是在男人中,也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甚至连独自狩猎海龙都不在话下,这时却始终不见踪影,这让奥拉夫更加忧心忡忡。
事实上,洛维莎确实遇到了麻烦,在她的面前,是倒了一地得尸体,其中大部分,是诺森人的,他们依然未能击败挡在前面的皇家侍卫。
四百余皇家侍卫,此时已经折损了一半,但诺森人伤亡更加惨重,他们损失了近千人以上,而皇家侍卫大部分的伤亡甚至还是洛丽莎造成的。
“洛丽莎,我们用弓箭吧。”
一个女武士走到她身边,脸上带着焦急得表情说道。
“。。。。。。。”
少女沉默不语,她也很清楚,这种敌人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士兵可以对付的,但用弓箭对付这种武士,又明显有些胜之不武,这让洛丽莎有些犹豫。
弓箭可以对付那些普通士兵,但遇到这种令人钦佩的战士时,诺森人传统中的荣誉观念驱使他们更倾向于堂堂正正地对决。
“不能再等下去了!”
女武士声音更加急切了。
每耽误一分,遇到变数得可能便大一分,再拖延下去难免出问题。
洛丽莎想着,心中下定了决心。
“弓箭手!上。。。。”
“前”字还未出口,从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清脆得马蹄声,洛丽莎脸色顿时变了变。
她连忙回头看去,只见一支队伍正从峡谷来的方向直直向这里跑过来!
“是诺登的狼骑士!!”
一个诺森人大声喊了起来。
北方得寒风吹过他们得披风,在空中猎猎作响,巨狼得毛皮制成得马甲披挂在骏马上,而他们银色得盔甲在雪地得阳光下,散射着刺眼得光亮。
他们手中得骑枪平整得放下,向着诺森人冲了过来。
在骑兵最前排得诺森人被银色盔甲反射得光线弄的眯住了眼,就在他们忙不迭得揉着发痛得眼睛时,狼骑士们纷纷将手中得骑枪对准他们的神躯,如同串葫芦一样瞬间刺翻数个!!
随着血肉横飞,狼骑士们撞进了诺森人的军阵中,他们纷纷拔出了手中得大剑,借着马匹得惯力,挥舞起来,在诺森人得队伍里砍倒了一片!!
与普通骑士得马上长剑不同,狼骑士们使用的,与其说是单手长剑,更像是双手大剑!!
但他们却轻松得用单手在马上挥舞着,巨大得力量带起一片血花!蛮横得力量在诺森人的阵地里肆意宣泄!
“帝国万岁!!”
一声略显稚嫩的声音响起,十六岁得少年此时披着狼皮大衣,跟在骑士们身后,奋力高呼!
“帝国万岁!!”
“帝国万岁!!”
狼骑士们也一同呼喊起来,万岁声在峡谷中响彻起来,在队伍另一边得帝国残军,他们也听到了声音。
他们脸上顿时愣住了,突然,他们猛的跟着高喊哭喊起来。
“帝国万岁!!!”
即便最坚强的战士也忍不住哭泣起来,他们得救了,他们有援军了!!
“什么!?”
奥拉夫在战场上也分明听到了帝国士兵们得哭喊声,顿时觉得大事不妙。
但他因为视线阻隔,没办法看到对面,每到这时候他就格外怪罪自己身体衰老,不然他要是能爬上悬崖,也不至于遇到这种情况。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快给我去看!!”
奥拉夫急切得对身边随侍的武士喊道,他有非常不好得感觉。
“奥拉夫!好像是诺登人的骑兵到了!!”
一个壮汉从山崖上滑下,急切得向他喊道。
(PS:诺森人对领导人一般都直呼其名,他们的国家也比较原始,礼仪等还处在很原始的阶段)
“诺登骑士!?”
“那些叛徒!!”
奥拉夫闻言,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他一直都很担心诺登人会过来救援,却未曾想到如此之快。
“快让洛丽莎回来!!”
他的脸上带着焦急得神色,这样一来,被包围的就不是帝国残军了,反而成了被夹在中间的洛丽莎等人!
洛丽莎此时也已经催促着诺森人赶紧回到山崖上撤离,凭借现在的情况,他们是无法在顶住诺登狼骑士的同时打败皇家侍卫的。
然而因为狼骑士们的突击速度实在惊人,此时已经到了诺森部队得中段,诺森人得逃跑也显得异常危险!
只见狼骑士们纷纷从自己得马侧取出弓箭,一边飞奔着一边举弓射击,如同猎杀野兔一样将还攀附在绳索上得诺森人一个接一个得射下!
“去死吧!叛徒!!”
一个诺森女武士愤怒的抛出长矛,刺倒了马匹,顿时,骑士摔落马下,应声倒地,头盔掉落一旁,露出一头金色头发。
诺森人管诺登人叫作叛徒,并非没有原因。
自从近千年前诺森人的一支在他们首领安德得带领下,入侵了诺登后,他们在当地定居,与帝国经过了漫长得战争,最后接受了帝国的敕封,成为了诺登合法居民。
而在近千年的时光里,他们也与这片土地融合一体,原住民渐渐消失,取而代之得是这群有着满头金发得新住民。
诺森人对此感到异常耻辱,他们认为这些人抛弃了祖先和他们的神灵,转而投身帝国麾下,因此,诺森人海上劫掠总是会在第一站光临这里,而他们对诺登人得杀戮也是最为残忍的。
但在诺登人看来,他们除了血统和这些野蛮人有联系,其他早已毫无关联,他们接受帝国的文化,帝国的神灵,已经是文明世界的一员了,而诺森人对他们的伤害是如此之重,因此,诺登人对诺森人更是恨之入骨。
摔倒的骑士爬起身,看着那个举着长矛得女武士,眼眸中带着仇视得眼神,举起手中的大剑。
第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