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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荒蛋岛奇幻历险记-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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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少年刚才一惊,精神没太集中,没想到对手竟然这么快又能发起新的攻击,而自己的昊武枪还没回到手上,太极圈已经先到了。他连忙伸出左手往面前一架,只听砰的一声闷响,太极圈正好砸他的左腕上。黑衣少年只觉得手臂一麻一软,整个人立刻飞了起来,饶是自己有些轻功底子,才在落地之前勉强稳住身形,昊武枪也因没有人接手而落在了地上。

    沙本善一击得手,有些得意,也伸手右掌,朝自己勾了几下,正是刚才黑衣少年挑衅的动作。

    黑衣少年狠狠呸了一声:“不要脸!用暗器!”

    沙本善哼哼道:“拜托,没文化就别乱发言,我这哪是暗……”

    话音未落,黑衣少年忽然右臂一伸,中指疾弹,一道紫光激射而出。只见地上的昊武枪顿时像获得了生命一般,刷的一下翻滚着跃上半空,枪头发出金色的光芒,竟将落日的余辉都给压了下去。

    沙本善被这耀眼的光芒照得睁不开眼,手上也慢了下来,昊武枪趁势在空中翻着筋斗朝他当头劈下!

    昊武枪眼看就要砸在沙本善的脑门之上,忽然,沙本善的身体周围涌起一层黑气,迅速将他包裹起来。

    昊武枪“锵”的一声撞在这层黑气上,竟又和来时一样翻转着飞了回去。

    那黑气渐渐散开,沙本善缓缓站起,脖子后面浮起一只泛着黄光的骷髅头骨。

    “这是什么?!”黑衣少年不禁惊呼出声。

    “逆贼,投降吧!”沙本善刚说完最后一个字,血骷髅的两个骷髅眼里已经射出两道电光,直逼黑衣少年。

    黑衣少年大骇,连忙祭起昊武枪,拼上自己全身真气。奈何昊武枪只有一个枪头,而对面射来的是两道电光。黑衣少年立刻发现了这个要命的问题,连忙将昊武枪横过来,挡在身前。

    嗤!嗤!火星四溅,长枪侥幸封挡了电光的攻势,但这攻势并未被化解,而是僵在半空中。糟糕的是,那骷髅头骨越战越勇,电光的攻势越来越强,昊武枪虽然没有被射断,却渐渐露出颓势,缓缓向后移动。

    不知何时,小城里的人们都跑了出来,像看马戏团表演一样蜂拥而上,把两人围在中间,不少人还带来板凳和瓜果,边看边点评:

    “嗯,这用骷髅的要厉害一些。”

    “我看这黑衣服的其实是故意示弱,准备防守反击的。”

    “我觉得这骷髅太难看了。”

    “是啊,用枪的那位公子长得好帅啊!”

    不拉不拉……

    “你们这些话痨说够了没有啊!喜欢看帅哥你嫁给他啊!”沙本善已经将昊武枪逼到了黑衣少年的面前两寸远的地方,听这些人议论纷纷,终于忍不住停下攻击,冲那一群花痴和话痨骂了起来。

    那黑衣少年绝处逢生,也已经精疲力尽,见对方卸了攻势,便也放弃抵抗,任由昊武枪掉落在地,自己也坐在了地上,长吁一口气,道:“呼!话痨也能救人啊。”

    “嘁!”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起哄之声。

    有人反驳道:“堂堂大侠,怎么心胸这么狭小!夸你对手两句你就生气!太没风度了!”

    又有人附和道:“就是,你们打你们的,我们又没碍着你们什么事,凭什么凶我们啊!”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噪音比刚才更大了。

    沙本善头都要爆了,连忙收起血骷髅,一溜烟朝城外跑去,那黑衣少年也紧跟了跑了出去。

    二人一前一后跑到离城几里外的小溪边,沙本善弯腰捧了把溪水洗脸,黑衣少年从后面追上来,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刚才为什么手下留情?”

第三十章:组合() 
黑衣少年出身高贵,说话难免有些居高临下,好在沙本善天性懒散,没有计较,答道:“要不是那些人帮你解围,我才不会手下留情呢。”

    黑衣少年自信地笑笑,道:“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刚才你就差一点可以杀了我了,可你没有,那些人的闲话不过是你的借口而已。”

    “哼。”沙本善又掬起一捧水,泼在自己脸上,对他的判断不置可否。

    黑衣少年又说:“你的功力远在我之上,刚才你都没有出全力,就冲这一点,我也要谢谢你。”

    沙本善道:“我跟你无冤无仇,既然已经可以打败你了干嘛还要出全力?干嘛还要伤你性命?”

    黑衣少年笑道:“嗯,有原则,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只是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被谁打败的。”

    “我叫沙本善,万佛岛太上观的弟子,你呢?”

    “雨闻,来自浮屠城。”少年骄傲地宣称。

    很久很久以前,整个荒蛋岛都是属于混沌国的,被划入金云州的范围。但三千年前,智虚国夺走了荒蛋岛南部,金云州便被迫将州府迁至浮屠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浮屠城早已被岁月洗涤成了荒蛋岛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虽然不算是最繁华的城池,却是地位特殊,名扬天下,出生在这种地方的人的身上难免都有几分骄傲。

    “雨闻,呵呵,雨闻……”沙本善没有理会他的骄傲,只是觉得有几分好笑。

    雨闻撇了撇嘴:“什么意思?”

    沙本善心里只觉得这名字更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但怕刺激他,便强忍了没有说出来,假装不在意地换了话题:“我是看你这身装束,想必是什么官宦人家出来的吧,怎么跑这小地方当起劫匪来了?”

    “是那些话痨告诉你的吧?”雨闻抱怨道,“劫匪?我只是身上的钱被小毛贼偷了,然后肚子饿了去那个地方找点吃的,他们看我没钱就不给我,我只好自己去拿了,总不能活活饿死。难道你见过只抢食物的劫匪吗?”

    “你这身打扮谁会相信你没钱啊?”沙本善指着雨闻的衣服,酸溜溜道,“再说了,也可以把这衣服卖不少钱吧。”

    雨闻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皱起眉头,道:“这衣服卖了我穿什么?总不能光着膀子闯江湖吧?何况,我在家里的时候,吃穿用的都是佣人拿来的,从没用过钱,哪里会知道外面干什么都要钱呢。”

    沙本善叹了口气,道:“真是土豪……那你接下来打算要去哪里?”

    “不知道啊,哪好玩就去哪呗,要不……”雨闻手托着腮帮子,想了想,道,“我以后就跟你混好了。”

    说完,雨闻往后一靠,躺进草丛中,随手扯下一根草茎叼在嘴里,一脸的惬意。

    沙本善一头雾水:“跟着我干吗?”

    雨闻笑道:“你对我有不杀之恩啊!”

    沙本善假装后悔道:“呃,早知道,还是杀了你的好。”

    雨闻也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便也调侃道:“杀了我,就没人陪你玩了。”

    沙本善道:“哼,刚才要是杀了你,我现在就被那些人奉为英雄啦,给我好吃好喝供起来,还会推荐我去参加比武大会呢……”

    “比武大会?哈哈哈,原来你也想去啊?我们想到一起去了!”雨闻一下从地上蹦了起来,“要不我们搞个组合去比武吧!”

    沙本善马上抗议道:“开什么玩笑?你不觉得一个穷鬼侠客和一个纨绔子弟组合在一起很奇怪吗?”

    雨闻同情地看了看沙本善,鼓励似的点点头,正色道:“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

    “……”沙本善哭笑不得,我还没嫌弃你呢,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再说了,这算哪门子安慰?简直是补刀嘛,话虽这样说,可一时也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语言骂他。

    沙本善看着雨闻身上那一身至少值一百两银子的装束,无奈地叹了口气,俯下身子,用溪水将自己的脸打湿,借助这份凉爽让思绪平复下来。

    雨闻侧个身,撑了脑袋看着这位木讷又善良的新伙伴,只觉得越发有趣。

    沙本善知道自己无论怎么也说服不了这位公子哥的,只好答应道:“你要跟就跟着好了,不过你可别再去抢吃的了。我们行走江湖都要脸面的,抢什么武林秘籍还说得过去,抢吃的就太低级了,将来被人笑话。”

    雨闻爽快地答应了:“行,听你的。”

    就这样,在这秋意盎然的夜晚,在流水潺潺的小溪边,一个身无分文又身怀绝技的布衣侠客,和另一位出身高贵又童真未泯的富贵公子,结成了最奇怪的江湖组合。

    沙本善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张纸,那是他从老头那里拿来的比武大会报名表,借着月光细细查看,喃喃道:“比武大会……郡城……在哪里呢?”

    雨闻吐掉嘴里的草茎,翻身跳起,凑过去看那张东西:“郡城?我知道啊,不归城,离这儿有些路的。”

    “那明天我们就去那里报名,”沙本善站起来伸伸懒腰,道,“现在得养足精神,赶紧洗洗睡了。”

    雨闻看着沙本善撂下背囊就要倒地而睡,连忙拦住他道:“你这是干嘛?”

    沙本善奇怪地反问道:“睡觉啊?还干嘛?”

    雨闻立刻大叫起来:“不是吧,你就这样睡在地上?也太随便了吧!这地上寒气多盛啊,要是冻伤了筋骨,对习武之人可是大大不利的!”

    “不好意思,我不是习武之人,我是修道之人。”沙本善没好气地纠正道,说着又要躺下去。

    雨闻一本正经地继续阻止道:“那也不行的!我们现在是一个组合了,我要对你的健康和安全负责!我这里有帐篷的,不需要这样将就。”

    说着,他吹了声口哨,不知从哪里跑来一批全身雪白的骏马,身上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雨闻指着那个包袱,对沙本善道:“来,帮我一把。”

    沙本善只好爬起来,去帮他拽下来那个大包袱,刚一打开,就看呆了,好半天才吐口长气,道:“这是你的帐篷?”

    雨闻不解道:“怎么了?”

    沙本善连连骂道:“败家啊!浪费啊!你家是当皇帝的啊?哪有人用锦丝做帐篷的啊?这么多原料至少也要五十两金子啦!”

    骂归骂,既然有如此上等的锦丝帐篷,沙本善自然也不愿意去睡硬邦邦的地面了,当下三下五除二帮雨闻弄好帐篷,两个人和衣而卧。这帐篷真是足够大,三四个人同睡都绰绰有余。有这样既逗比又土豪的伙伴,沙本善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

    第二天,他们二人一直睡到快晌午了才起床,看来是前一天的搏斗累坏了。两人一起床,就连忙赶往百里之外的不归城。沙本善驾着“腾云诀”,雨闻骑着他的千里马,竟然速度不相上下。不到半天时间,就赶到了不归城。

    不归城乃是混沌国第一代君王洪天干的发迹之地,自古便是一座商业重镇,也正好位于整个荒蛋岛的交通枢纽,水陆交通极其便利,物产丰富天下闻名,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当初洪天干在不归城振臂一呼,天下商贾无不捐钱捐粮,军需补给从来不成问题。后来混沌国统一之后,洪天干便撤去了不归城的守军,将它彻底变成一座和平之城,其实是担心这里的守将拥兵自重,重走自己的称帝之路。

第三十一章:报名() 
不归城的治安靠佣兵维持,这些佣兵都是当地的富商们招来保护财产的,名为“不归营”。不归营共分五部,每部一万人,合计五万人。军力虽然不算太多,但混沌国当今的君王洪不疑还是担心有人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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