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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法医秦明系列-第38章

小说: 法医秦明系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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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致死。”

    我停顿了一下,大队长感觉意犹未尽:“这就完了?”

    “当然没有完。”我笑着说,“现在我来说现场情况。依据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桥北头东侧,死者家住桥北面,而当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经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从家里出来是由北往南骑,经过小桥跌落的话,按照驾驶车辆靠右行驶的惯例,死者驾车应该沿桥的西侧行驶,即使跌落也应该是跌落在桥北头西侧。即便是死者逆向行驶,我在现场也说了,由于速度动能,死者不可能紧贴着桥头跌落,应该冲出去一段距离,死者的这个位置应该是从桥头北侧东头位置垂直跌落。”

    大家继续点头。

    “再说摩托车。”我又喝了口水,“依据之六,摩托车虽然处于在档状态,但是大灯处于关闭状态。既然吴明路是在凌晨1点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死亡的,怎么可能不开车灯骑车到现场?他总不可能是在跌落的瞬间关闭了大灯吧?但如果是凶手驾驶摩托车运尸到现场,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关灯驾驶就解释得过去。”

    “对!而且我们通过衣着检验,判断死者受伤的时候,上身处于直立位,如果是跌落桥下则不可能。这是依据之七。”前面的两个依据我之前没有透露,直接在专案会上通报,说得林法医热血沸腾,忍不住插话说出了我的第七点依据。

    我笑着点了点头,继续说:“根据上面的七个依据,我认为死者是在睡眠状态中被人惊醒,然后被人掐压固定上身后打击头部致死。死者死亡后,凶手给死者穿了衣服,运送到发案现场,伪造了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杀人现场应该是在死者家里,既然凶手能和平地进入现场,那么死者的妻子就脱不了干系。不知道我上述的七个依据够不够。当然,还有很多算不上依据的可疑之处,比如胡丽丽当天晚上过于巧合地不在场,比如死者失踪以后他们家的装潢工作仍在进行,比如说死者邻居家三条狗中有两条会叫的狗案发前突然神秘失踪,比如说死者应该是在夜间睡眠时间遇袭,胡丽丽却说第二天早晨回家后见家中的被子是叠好的。”

    听我如此简单快捷而且有理有据地判明了案件的性质,大队长显得非常高兴:“这么多依据足够了!不过,我想知道,胡丽丽为什么会去杀她的老公?有什么作案动机呢?”

    “我听他们邻居说,吴明路和胡丽丽曾经有过剧烈的争吵,因为胡丽丽可能与装潢工有奸情,吴明路最近在和胡丽丽谈离婚。”我说。

    “就因为这个杀人?”大队长摸了摸额头,说,“夫妻吵架而已,用作杀人动机,好像有一些牵强啊。”

    “开始我也觉得挺牵强,所以也和邻居私下交流了一下。”我说,“据说,他们那片房子要拆迁,吴明路的祖传宅子也拆,拆迁款是70万元!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吴明路和胡丽丽离婚了,因为是婚前财产,这70万元胡丽丽拿不到一分钱,但是如果吴明路死了,根据继承法,胡丽丽理应继承这70万元拆迁款。一个女人有了新欢,又面临这一辈子也挣不到的巨款,所以动了杀机,这还牵强吗?”

    大队长对我的分析也表示了认可,说:“有道理!不过,有证据吗?”

    “如果可以确定凶案现场是在死者家中,就是指控胡丽丽是同案犯的有力证据。因为死者受伤会出血,胡丽丽不仅无视家中有血的事实,还谎称第二天早晨被子是叠好的。”我说,“不过,有个难点,就是死者家的墙壁在死者失踪后又粉刷了,不确定能不能找到死者确实死在自己家中的证据。”

    “你是说,死者家中应该有血,只是现在可能找不到了,对吗?”大队长说。

    “凶手杀了人,急于将墙上的血迹粉刷掉,下一步,我们铲去新粉刷的乳胶漆,不知道有没有希望发现浸染到墙壁内的血迹。”我说,“另外,偷狗的事情也应该引起重视,毕竟不会有那么多巧合,邻居家的狗养了这么多年没人偷,死者死前一天被偷,恰巧被偷的是会叫的狗。这确实很可疑。所以下一步,要派一组人搜查装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偷狗的工具和药品。”

    第二天一早,我和几名侦查员到了胡丽丽家。

    心里有了底,我们的眼神也就充满了冷峻。当胡丽丽看到我们气势汹汹地走到她家门口,冷冷地审视她的时候,她居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我都交代,我都交代,不是我杀的吴明路,能不能不判我死刑?”胡丽丽哭喊道。

    没有想到案件侦破会进展得这么顺利,在胡丽丽被押上警车的时候,我和林法医也开始了在吴明路卧室寻找血迹的行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血迹真的让我们找到了。

    捷报频传,负责搜查装潢工的家的侦查员和技术员们也获得了战果,装潢工的摩托车后备箱中真的放着一根套狗的绳索,上面还依稀黏附着几根狗毛。

    获取了这么多间接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锁链,所以审讯工作进展得也很顺利。在铁证面前,装潢工也没能扛住多久,很快就交代了他受胡丽丽唆使杀人毁迹的犯罪事实。

    原来胡丽丽和吴明路的感情一直不错,直到胡丽丽认识了装潢工赵某。

    为了能有更多欢聚的时间,胡丽丽提出了请赵某来家装潢,以获取更多拆迁款的建议。这个建议很快被吴明路采纳了,但是赵某和胡丽丽的奸情也很快被吴明路察觉。吴明路对妻子的行为感到愤怒,并表示一定要离婚。想到马上到手的70万元拆迁款就要不翼而飞,胡丽丽便心痛不已,于是找赵某密谋杀害吴明路。

    25日晚,胡丽丽借故回娘家,走之前将家门钥匙放在门框上面。26日凌晨,赵某潜到吴明路家,用胡丽丽放在门框上面的钥匙开门进屋。本来赵某是想趁吴明路熟睡的机会杀害他,未曾想,他摸黑走路的时候不慎碰倒了放在客厅的酒瓶。吴明路突然惊醒,发现赵某并与其进行一番打斗,身体孱弱的吴明路败下阵来。赵某杀害吴明路后,为吴明路穿上外衣外裤和鞋子,驾驶吴明路的摩托车把尸体运到小桥旁,精心伪造了一个吴明路驾驶摩托车跌落桥下的交通事故现场。

    26日早晨,胡丽丽回家后发现家中墙壁有大量血迹,立即慌了神,赶紧喊来赵某共同打扫了现场,为了掩盖墙壁上的血迹,他们在已经刷过乳胶漆的墙壁上又刷了一层。当他们看到交警处理吴明路死亡现场的时候,心里还在暗自庆幸计划成功了,未曾想,仅过了24个小时,他们就戴上手铐脚镣,在铁栏后面等待着法律对他们的严惩。

    回到省城,我先去医院看望师父。师父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听力也基本恢复。向师父汇报完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我心情沮丧地说:“这么多命案,原因无外乎一个情一个财,如果每个人都能压制欲望、控制贪念,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就没有凶案了,那样的世界,多好啊!”

    师父从枕头下面拿出了一个信封,笑着说:“别那么多感慨了,没用的,来点儿实惠的吧。赶紧摆场子,请弟兄们吃饭。”说完把信封扔给了我。

    打开一看,一个绿色的小本本,上面有我的照片,还有一行字:授予秦明主检法医师资格。

第37章 天外飞尸(1)() 
1

    “这不是碎尸案件。”我抬起胳膊,用肘部揉了揉鼻子。

    3个小时前,我接到了云泰市公安局的邀请,驱车来到了云泰市,处置一起无头女尸案。

    尸体是前一天被发现的,当时清淤工人正在清理下水管道。这无头女尸出现在下水道里,尸体已经全身尸蜡化了,法医工作进行起来难度很大,云泰市公安局便邀请了我们一同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

    比起初次见识尸蜡化的那天,我已经驾轻就熟了很多。尸体穿着的是冬季的衣服,由于衣服的层层包裹,加之下水管道内缺氧、潮湿的环境,尸体的蜡化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看上去也不再滑腻不再潮湿,已经完全压缩、干硬,就像放置很久没有使用的肥皂一样。

    我们艰难地脱去了死者的衣物,发现尸体蜡化后保存得还比较完整,虽然皮肤的特征形态已经完全消失,但是可以看得出尸体全身没有明显的损伤。因为人体组织不能辨认,内脏组织器官也都腐败殆尽,我们只有一块一块地把皂化的软组织掰碎,在淤泥和皂化组织中寻找骨头。

    “这不是碎尸案件。”我说,“你看,这7根颈椎都很完整地在这里。”

    我一边说着一边把从尸体剩余组织中挑出来的骨头一一排列在解剖台上。

    黄支队长向上推了一下眼镜,背着手说:“人家是鸡蛋里头挑骨头,你这是尸体里面挑骨头啊。”

    “碎尸案件中将死者的头颅割下,通常是在第三、第四颈椎之间。”我指了指颈椎,“第一颈椎直接连接头骨上的枕骨大孔,位置很深,没人能够在这个地方下刀的。”

    “有道理,有道理。”黄支队长点了点头。黄支队是我的大师兄,比我高10届,也是法医出身。虽然当了支队长,但是法医的情结依旧根深蒂固,所以他还会经常参加命案侦破中的法医检验工作。

    “而且,死者的颈椎完整,没有切割的痕迹。”我说。

    “不过,很多碎尸案件中,凶手下刀都走关节和椎间盘,比如外科医生作案。”黄支队长说,“10年前我就碰到过类似的案件,比庖丁解牛更加游刃有余。”

    “当然,我还结合了其他因素。”我说,“凶杀案件里有杀完人后给死者穿好衣服的,但没有碎了尸还给尸块穿衣服的。所以,死者死的时候应该是穿着现在的这身衣服对吧?”

    死者的衣服破烂不堪,不是因为尸体在下水道待的时间长,而是死者原本就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

    “如果是死后割下了死者的头颅,大量的血液会从断裂的大血管断面流出,那么死者的衣着肯定会沾染血迹。”我一边说,一边仔细地检查死者穿着的多件衣物的领口,“可是她的衣服没有血,所以我认为死者全身没有开放性损伤。”

    黄支队长也凑过头来看了看死者衣服的领口,接着问道:“死因可好定?”

    我摇了摇头,说:“尸体条件太差了,但是应该可以排除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的舌骨完好。”

    突然,我从整整一解剖台的尸蜡组织中发现了一颗白白的尖尖的东西。我把这个东西周围黏附的泥土剥离后,高兴地说:“看,是一颗牙齿。”

    牙齿在无头尸体案件中的作用是非同凡响的,这个案件也是如此。我用酒精仔细地擦蹭着,擦得这颗牙齿锃亮发光。

    “牙颈部有红晕,是玫瑰齿现象啊。”我说。

    玫瑰齿是法医判断溺死的一种参考依据,虽然现阶段国内很多法医研究机构否认玫瑰齿和溺死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我从多年的法医实践工作中发现,玫瑰齿对于溺死的判断还是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可能是溺死。”我说,“看牙齿的磨耗,死者应该不到35周岁吧,只有一两个齿质点'1'。”

    法医会通过牙齿的磨耗程度来推断死者的年龄,主要是根据齿质点的出现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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