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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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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权看城市掌权人如何来掌控了。当时他因为生活逼迫,经人介绍进了洪爷的地下拳场里打拳。

    可能是因为他打拳为了赢,够强也够狠,从而引起了拳场里负责人的注意,最终被洪爷给找上了。记得当他被带进拳场办公室时,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年龄四十岁左右,脸上挂着算和蔼的笑容,却是满目都是精明加狠戾的男人,他就是洪爷。

    只见洪爷朝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那些人就招呼也不打,纷纷向他攻击。也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傲气,即便明知这个中年男人可能来意不善,却仍然出手去回击,心想着打倒一个是一个。

    那些人招数都是些地痞流氓式的打发,毫无章法,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几分钟,七八个人都已经被他打趴在地上起不来。

    “啪——啪——啪”掌声传来,转眼去看,只见洪爷笑着拍手,眼中含着满意。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洪爷顿了一顿,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他漠然而望,置之不理,却见洪爷也不恼怒,而是笑着转移话题:“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终于有了动容,到这种地方来打拳,无非是为了赚钱。五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他打赢一场拿五百,可是要打一百场才能赚到的。洪爷把一打钱仍在了办公桌上,他迟疑了几秒后走上前把钱拿在了手上,抬眼轻唤:“洪爷。”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小弟们口中的“枫哥”。没有人会去想他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为什么要去打拳,为什么要昏黑,为什么会缺钱。只有他清楚,踏上这条不归路,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的名字叫洛夏。

    洪爷常常会对他说:以后这个江湖是他聂云枫的,等他洪景天退隐后,就把场子交给他。之所以洪爷会这么信任自己,不为别的,是因为他一次次拿命拼回来的。

    黑暗的世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没有血腥,也不像他打黑市拳那样只有输和赢。一个人如果想要稳稳站住脚,让大家心服口服喊你一声“枫哥”,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根本是寸步难行。

    一次次,每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柔顺飘逸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而她总喜欢连名带姓唤他“聂云枫”,语调与别人不同,有着她独有的别样枫哥。

    想到她,他就会无所畏惧,肯定的告诉自己:他要活着!正是有着这样一种心境在,每次他都靠着自己敢于搏命的毅力,化险为夷的回来了。

    指尖的剧痛,把聂云枫从黑暗的回忆里抽离回来,烟久久未吸,已经燃到了手指,食指上焦黑一片。却因为酒精麻痹了神经,连疼痛的来袭都变得后知后觉,又灌下一杯酒,心里空空的,把剩下的烟尾按在了桌上。

    当初他那么笃定的要与夏天在一起,与她相爱,可终究还是因为这条不归路,失去了她。

    细细回想,他们的故事,是用时间的数据来度量的,十年,漫长而又短暂。

    ————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疚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可是我一直都在这样做,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又要,错过今朝。

第1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18岁那年的愚人节,4月1号,“砰”的一声,犹如惊雷掠过,聂云枫的心塔倒塌了。

    因为一直与他相依为命的妈妈,毫无征兆地从二十楼跳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站在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前,他心中空荡荡的,没有一滴眼泪。

    自有记忆开始,妈妈带着他东奔西走,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一座又一座的城市,妈妈在寻找着什么,她的脸上从没有过欢颜,眼底是浓浓的悲伤。

    无可避免的,她患上了忧郁症。常常会一个人枯坐一整天不吃饭也不睡觉,又常常会拿着刀片在自己手上划,被他发现后就大哭。可是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想过,妈妈会有一天离开,而且选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愚弄自己,还是愚弄他?

    当朝夕相处的那个人忽然没了后,他一下就没了生活的重心,以前还每天想着要外出打工赚钱养妈妈,现在,他没了人生的方向。

    有时候他在想,会不会忧郁症也有遗传,或者会传染,否则为什么在妈妈离开后,他也像是患上了这个病症?觉得没有了活着的意义,甚至走到窗口时,也想尝试妈妈最后从天而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尽管家境贫穷,可妈妈却坚持要把他送去上格斗搏击术这些课程,后来长大一些他认为学这些可以保护妈妈,于是学得特别认真。现在妈妈却自杀了,一了百了,徒留他仍在人间,学的那些还有什么用?

    他是个私生子,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在他耳边念叨那个人的名字一辈子,总是絮絮叨叨的说那人如何如何爱她。可是既然这么爱她,为何却把她们母子抛弃置之不理?这就是爱吗?

    妈妈的这一生就好像活在梦里,时而微笑,时而哭泣,毫无顾忌的把她的思念和痛苦告诉给他。然后,她迈出了那一步,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梦去了。

    从书上看,忧郁症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思维迟缓,悲观厌世等症状。聂云枫比照了下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符合,甚至更严重些,妈妈离开了一阵子了,他却会常常看到她的幻影在向他招手。

    此时,他站在街口,耳边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小枫,来,到妈妈这来。。。。。。”轻声细语如暖风拂过心灵,马路的最中间正是妈妈的白色身影,她的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微笑,他跨出脚,缓缓朝那向往已久的温暖走去。

    “吱——”尖锐的刹车声音划破耳膜,借着“砰”的一声,聂云枫低下头只见自己的身体被抛向空中,然后在自由落体,重重砸在地面。

    痛从四肢百骸穿刺而来,侧过头,就见血从身下蔓延,而嘴里也有了血腥味。

    惊慌地去看马路中央妈妈站着的地方,却是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沉到谷底,妈妈,你在哪?不要抛弃我!抬眼看天,原来是在那,她就浮在半空里,脸上是熟悉的凄楚,再没了刚才暖暖的笑。聂云枫伸出手,想要离她近一点,可是血色弥漫进了眼里,而且那阳光太过刺眼,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视线也迷蒙了。

    忽然一个身影遮住了强光,把阳光挡在了她身后,形成了一个光圈。她问:“你还好吗?”那是他听过的这世上最美丽的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只那一霎,就成了永恒。

    女孩蹲下来,眼里满是焦急,躺在地上的男人,不,应该说还是个男孩,他的眼睛半睁着,血染了满面,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刚才司机开得并不快,可是这个男孩突然就走到了路中央,刹车不及把他给撞飞了出去。司机已经在打电话喊救护车,希望他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距离近了,聂云枫看清了那张脸,虽然血把眼睛给弥漫了,却依旧清晰。她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眼睛澄澈,长发柔顺如黑色瀑布。就像初升的太阳,轻轻地走出地平线,亭亭玉立在澄澈的海面,沾着雾气,漾着柔波,温柔地看着自己。

    那一刻,只觉一股暖意,阳光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她这样看着,可以天荒地老。努力地睁大眼,想要再看仔细一些,想把女孩的样子刻画在心里,可是下一瞬间,头部被剧痛侵袭而淹没了神志,他昏了过去。

    等再醒时,他人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他,他出了车祸,有人把他送进了医院,救了他。赫然想起那个美丽而温暖的女孩,抓住了护士的衣袖急问:“那个送我来医院的人呢?”

    护士有些奇怪地看看他紧拽的手,再看看他,轻笑道:“你是想要感谢那位先生吗?可那位先生只是留下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先生?他愣住了,不应该是一个女孩吗?难道昏迷前所看到的,又是他的幻觉?但为何那女孩的样子那么清晰地刻在他脑里?尤其是那阳光的感觉,每次想起都觉得温暖。

    聂云枫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一个月,可能是心中住进了一抹阳光,他再没见过妈妈的幻影,眼前一片清澈,没了迷蒙。就是心里的悲伤也逐渐淡去了痕迹,不会再每日都觉得压抑又悲观,他想:他的忧郁症在康复吧。

    出院后,他走在路上,常常会做一件事,留意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孩,想在她们之中寻找那个身影。他想证明血色弥漫在眼里时看到的女孩,并非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他从未再遇见。心中有失望,有落寞,也有不甘心,更多的是无力。柔城不大,却也不小,即使可能他们同在一座城市,他也找不到她。

    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事与车祸恰巧都是在暑假里发生的,而他在医院养伤一个月,已经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只考虑了一秒,他就回复老师说已经复原,明天就会去学校。

    原本自妈妈离开后,他就没了再读书的心思,甚至都打算办理休学,但经过了车祸事件后,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改变。既然没有到最糟糕的时候,那又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或许这也是生死边缘走过一回后,得到的领悟。

    第二天,刚刚走进校门,远远就见熟悉的白色,呼吸一窒,紧紧盯住那背影。白色长裙、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每日在他脑中盘旋的影像。脚步不受控制地跟随她走,衣裙飘飘,虽然不是披着长发,但是那马尾也是如此的娇俏动人。

    提着心,不住祈祷着,是她……

    一个转弯口,她侧转过身,露出了半边脸。

    聂云枫顿住了脚步,眯着眼看她逐渐走远,心如狂雷般剧烈跳动,莫名的狂喜汹涌而来。真的是她!就在他几乎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时,她却不经意的出现在了眼前。

    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老天自有安排,每一次邂逅都有着它命定的时刻和机缘。

    远远看到,女孩走进了学校更衣室,再出来时她已经一身迷彩服,然后轻快地跑进操场的队伍里。聂云枫扫了眼操场各处排列整齐的方块,立即了然,这是在军训。

    原来她是高一的新生!

    嘴角浮起了微笑,幸亏他答应班主任老师来学校,否则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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