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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小红楼-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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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宝钗是秦可卿死后重生的结果,按前世今生的关系算,她可以算她的妈妈,但其实却是她的孖生姊妹。这个问题有点儿复杂,常人很难理解,但穿越的这个毓敏却感同身受。当日在养心殿上,秦可卿的魂魄一忽儿自称是她的八辈子祖宗,一忽儿又跟她姊妹相称。其实就是个最贴切的写照。在前世来生相遇这种关系下,两个人的关系就是这么雷人,即是奶奶和妈妈,也是孖生姊妹,甚至就是她自己的影子。

    薛宝钗从来没有跟林黛玉两个耍心机争抢同一个小男人,她们是啥关系啊。根本抢不起来。

    宝姐姐从来不曾爱上过宝哥哥,宝姐姐眼里其实没有瞧上过任何一个须眉男儿。

    她不过就是按例需要给自己找个女婿而已。也没敢随便乱找一个,被前世来生的各种羁绊影响着,她最后选择了……选择了那个奇怪的男人,这不过只是一场挂名的婚姻而已,她是为了完成那个梦,替所有人完成心愿,也即是所谓的见证因果。

    她就是脂砚斋,但她在石头记草稿上批来批去,打情骂俏的那个对象却不是曹霑那孩子,而是另外那个做了和尚的家伙。

    她不介意作者在书中写宝姐姐嫁给了贾宝玉,只因为贾宝玉其实不是一个人,那只是个譬喻式的角色而已。那个男主角身上有三个男子的特征叠加在一起,她就是跟其中三分之一当了和尚的一个结了婚。

    嫁给一个和尚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她们事先商量好的事情,她本来就不曾想过要跟他鱼水欢娱,她就是来帮他证那个果。他能诈死瞒过所有人,安然遁去做个和尚,全靠她的成全和掩护。

    至于当年那个女学生,被李卫大人引进了马府之后,当时就激怒了穿越过来的毓敏公主。

    毓敏公主把李大人狠狠地洗过脑袋之后,带着女学生远走高飞,最后不知所踪。

    不知所踪的,只是穿越客毓敏的魂魄,爱新觉罗毓敏公主的肉身和自我意识,还是留了下来,那就是她,当年在养心殿上忽然蹦了出来把毓敏吓了一跳的那个原版倒霉鬼。

    但是这个故事并不算完。

    这一切注定还会再循环不只一次,穿越过来的这个毓敏并没有走远,她就是呆在被称为镜花宫水月殿的金波般瓶须弥空间里,毓敏虽然不是三好青年,只是个宅女而已,却是个有良知有责任心的健康宅女,她可不敢丢下个烂摊子自己跑了。

    想跑她也跑不远。

    这只该死的瓶子在这不断循环重生的几十年时间怪圈里注定是离不开北京城范围的。

    她只是摸着自个儿的良心,觉得该把身体还给人家,于是便还给了她。

    失去身体的穿越女只好飘荡在佛宝空间的深处,冒充神仙,招摇撞骗,成天盼着有缘人能够进得这个空间来,陪她说说话儿,或者kk歌儿玩玩。

    这是大清朝佛法神通版本的玄幻ktv。

    毓敏在21世纪读书只读个大意,她是非常熟悉红楼梦的细节和意思,却并不记得文字措辞上的每一个字句,所以红楼梦十二金钗曲,毓敏其实是背不齐整的。尤其典型的就是红楼梦里头几个才情姑娘结社所吟之诗,毓敏看过之后就赞一句,写得真好,然后便忘干净了,这时候根本背不出来。

    也就中学教科书里那些唐诗宋词她能够背得完整,那也是老师们当年逼出来的。

    那些没有被逼去背的内容,她一律只记得个大概,背不出完整的段落篇章来。

    还好!还好在毓敏把身体还给可卿之前,先一步蛊惑了李卫,说得他出手相助,抢在林妹妹泪尽而死之前,拐走了她。

    现在这位穆姑娘是连着魂儿带着肉身,完完整整地呆在镜花宫里,穿越女毓敏却只是一缕飘渺无依的游魂。

    虽然有点苦逼,毓敏却很高兴!她一早就猜测过自己会不会混成警幻那个傻冒仙姑的模样,这是她最不能接受的结果,现在好了,林妹妹出演警幻女神,她还当真是名至实归成了女神,红楼梦残缺十二金钗曲的还原修缮工作,也有一位最靠谱的文艺民工来承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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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脸若银盆是个啥概念啊?() 
山中无日月,空间里没有时钟和日历,晨昏变化的感觉也不寻常。

    毓敏恍然感觉自己在空间里躲了貌似很久很久的样子,有时候却又觉得一切都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心中觉得迷惑,忍不住又想跑出去看看,且看春和园在可卿妹纸的打理下,是变得乌烟瘴气了呢?还是花团锦簇一片,歌舞升平。

    于是就丢下穆姑娘在那里独自葬花吟诗什么的不管,偷偷的溜了出去,一出去就发现事情有点没对。

    这空间里有一道门户是出口,这出口似乎是自己懂得识人择主的,别人过去没有任何动静,毓敏过去,它自己就会活跃起来。

    毓敏蹑手蹑脚走到这扇门洞里,脑子里忽地晕了一阵儿,当时就吓了自己好大一跳!还好,晕眩感持续的时间不长,很快就回过神来,就好|优|优|小|说|更|新|最|快|。|像夏天午饭之后,饭饱神虚,坐在藤椅子里头打了个盹儿。

    醒转过来发现自己很装逼地举着一只小手,以手支颐,假装正想着什么美好而遥远的心思儿似的。

    毓敏晓得这是前世可卿又在作秀,胡乱卖弄些斯文风情。

    准确的说,这不是可卿,可卿上辈子就死掉了,这应该是宝姐姐又在装深沉的时候,被毓敏滥用了空间力量,把她的意识给撵到一边去玩了,就好像灵魂夺舍似的,胡汉三我又回来啦,不小心又抢了你的身体。和正在出演的角色戏份儿。

    毓敏心里头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她这次出来之前,还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个样子,她还真心不是要欺负自己的前世。

    反正她跟自己的前世之间。心意相通,彼此了解,也不用多解释什么。

    心里头默默的道:你晓得我只是一时寂寞难耐,忍不住出来遛达遛达,马上就会乖乖的回去。你不会跟我怄气的对吧?咱们俩谁跟谁呀!

    对方默然躲了起来,没有搭理于她,显然是不大高兴。

    管她的呢!毓敏定定神。定睛看看自己的面前,曹霑坐在对面正在一脸臭屁的昂头说道:“……就叫个静和诗社。不知道姐姐意下如何?”

    什么?什么跟什么啊?

    毓敏顿时觉得问题变得大了。

    春和社怎么变成了静和社?

    小曹同学跟我的关系嘛时候变得这么亲近了?连姐姐都喊出来了?

    定定神再那么仔细一瞅吧,卧槽,当年一张瘦骨嶙峋苦逼脸谱的小曹同学,这是去韩国整过容回来了吗?怎么变得来珠圆玉润、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了呢?

    这是曹霑吗?

    是曹霑没错啊!毓敏认人是不靠外貌的。甚至也不是因为对方说出的话语,跟上一次大同小异。(上一次此君说的是:就叫个春和诗社,不知道静和斋意下如何?)毓敏认得他是曹霑,即便再去韩国整容三百次,又或者烧成了骨头灰,也能认得他来,是因为她们两个特别有缘。

    孽缘!或者说夙怨。又或者最流行的说法叫做什么仇啊什么怨!

    毓敏一见曹霑就生气,一肚子的不高兴,偏偏又是不能撒出来的那种闷气……一如当年他对她说“你是真蠢还是假蠢”的时候……一如当年她扯破了他的袖口……这家伙虽然变了模样。毓敏却始终嗅得到空气中浮动着臭屁矫情的古代秀才味道。这家伙有话按例是不会好好说出来的,虽然现如今措辞里头加上了“姐姐”这样亲密的称呼,他说话的眼神依旧是朝上空看去的。他的下巴依旧是桀骜不驯地高高仰起。

    扯破了他的袖口赔不上的那种歉疚记忆,犹在心头萦回,挥之不去。

    毓敏是没办法凶他的。

    仔细瞧瞧小曹公子如今的装扮结束吧,俨然已经是一位翩翩公子,不复昔年落魄潦倒苦寒的模样,但也没有弄得来贾宝玉一般的满头璎珞黄金和宝石那么花俏。

    侥幸!侥幸!还好!还好!无论世界怎么去变。千万别把我家小曹变成了宝二爷啊!

    “你怎么变得……”

    毓敏刚刚说了半句便感觉不妥,金波般宝瓶扰乱出来的平行歧路位面。曹霑应该是不懂的,他应该意识不到他自个儿的容貌变得好看多了,他充其量在梦中依稀梦见过另一个穿着破旧袍子面黄骨瘦的前世……毓敏忍不住坏坏的想着:但愿你梦中还会重演,一个马脸似的的丑公主,曾经chua的一声扯破了你的袖口。却不知道你还认不认得出梦中那个歹徒是谁?

    一念及此,心想卧槽,既然小曹都可以变帅气了,毓敏公主本尊会不会也不再是个丑公主了呢?此刻所料不错的话,她应该出演着宝姐姐的角色才是。宝姐姐或许比林妹妹会差了些许,却也应该是个美人啊!

    红楼梦里头刻画宝姐姐是:宝玉来至里间门前,只见吊着半旧的红紬软帘。掀帘一迈步进去,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攒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

    脸若银盆貌似是略大了些,有点儿雷。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其实只是青春韶华模样,无论美少女丑姑娘共同都有的,年轻就是一种美腻嘛。

    所以此处是瞧不出宝姐姐如何美腻了,眼如杏子般的,似乎也有点吓人,那肯定得是把眼睑眼袋给一股脑儿算进去,才能像个杏儿……那不是水泡眼吗?天哪!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以前不曾特别留意,现在才发现作者坑爹!

    还好有着“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八字挽尊,又有“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这一句救命……其实这句根本救不了宝姐姐,因为毓敏现时已经太了解曹雪芹了,比他自己还了解他自己。曹雪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曹霑不了解李卫,李卫不熟悉曹霑。就毓敏跟两头都最熟悉。

    曹雪芹那个刻薄鬼!惯爱玩弄文字噱头,“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这一句完全可以歪解作“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不及她一半那么肥”啊啊啊!真是要被他给气死了啊!

    毓敏仔细盯着曹霑的小眼神儿,确定此君瞧着的乃是天花板无疑,赶紧趁着这空子,在自个儿腰间拿小手一揣,检查有木有疯长出来的该死游泳圈。

    ……

    。。。861

第100章 别较真儿() 
这么偷偷地拿小手悄悄一揣之后,总算放了个心。

    前次经历这个场景的时候,是十五岁那年。虽然外面的世界变得十分厉害,时间轴线貌似还是不曾改变。曹霑跑来商量召集诗社的事情,还是在毓敏十五六岁这年。只不过,这一次换了地方,从曹家所居的稻香村,搬到了毓敏的书斋里来。

    这年华,才不担心游泳圈什么的呢。

    说起来,十六岁花样年华的时候,胖姑娘其实比骨感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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