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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误入豪门,总裁老公太粘人-第9章

小说: 误入豪门,总裁老公太粘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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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了。即便当初救他的另有其人,这么多年过去,茫茫人海,他也不可能再找到她了吧。

    云骁无声地叹了口气,躺回床上,一只手伸到枕头下面,摸着当年救他的女孩留下的本子,缓缓沉入梦乡……

    又做那个梦了。

    狭窄的胡同,昏暗的天色,十几个混混把他围在中间,堵住了所有的去路。

    他赤手空拳地打翻了好几个人,却被人从背后偷袭,头部遭到重击,鲜红的血淌了满头满脸,染红了他的视线。

    远处传来惊叫,有女孩子在大声喊着什么,听不清内容。

    他吃力地转头,想要看清对方的容貌,却只看见一团灰色的烟雾。

    这些年来,他从未看清过她。

第20章记忆的禁区() 
即便是在梦里,即便只是望着一团氤氲不清的烟雾,他也能感受到,胸腔中传来的,那种铺天盖地的悲怆。

    那是一个爱他爱得可以连命都不要的女孩,可他却连她的样子都看不清。

    奇异的是,梦里的时间,忽然在这一刻静止了……

    迷雾渐渐散去,显现出一个纤细窈窕的影子。洁白的长裙,乌黑顺滑的长发,飘渺出尘仿佛神话中的仙子一样……

    她安静地向他微笑,露出浅浅的酒窝,一双大眼睛乌黑透亮,像是世间最纯净的宝石,不含一丝杂质。粉嫩的双唇柔软如花瓣,他还记得亲吻时香甜的感觉。

    “兰……沁……”云骁缓缓念出她的名字,震惊,狂喜,难以置信,复杂而剧烈的情绪从他的心头碾过,让他几乎连灵魂都要战栗起来。

    云骁猛地惊醒,梦中复杂的情绪依然残留在心头,让他分不清那究竟是梦,还是他终于记起了八年前的一切。

    稍一回想那件事,他就开始头疼。这些年来,每次都是如此。

    八年前那件事,仿佛成了他生命里的一个禁区,不能回忆,不能触碰。

    云骁很熟练地从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贴着外文标签的小瓶药,倒了两粒出来,就着水服下。皱眉忍了七八分钟,药效开始发挥,疼痛逐渐退去。

    他把药瓶丢回抽屉里,揉了揉太阳穴,睡意全无。

    将床头灯的光线调到一个适合的程度,抽出枕头底下那个由于经常翻阅而边角略微磨损的本子,他第无数次重新阅读。

    那是一本青春期少女写下的日记,字迹娟秀,语句青涩稚嫩。但是字里行间,全是满满的、无比热烈的爱意。

    日记的主人暗恋比自己高两个年级的学长,反反复复在日记中提起学长的名字,诉说自己的思念。有的时候,还会凭记忆描画学长的样子——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狭长的眼睛,柔软浓密的短发……

    那是云骁学生时代的样子。

    八年前从医院醒来的时候,医生告诉他,是一个勇敢的女孩救了他。当时女孩还在抢救,医生把这本日记交给他,他只看了几页,就被其中记载的那份浓烈的爱恋所震撼。

    所有人都说这本日记是洛筱恬的,当初他深信不疑。

    可是现在,他越来越怀疑。

    第二天是休息日,云骁的某个下属来别墅里找他,交给他某样东西。兰沁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云骁拿了东西以后就出门了。

    市中心某个高档公寓内。

    洛筱恬打开门,望了一眼门外那个身材颀长、面容冷漠的男人,嘟了嘟嘴,做出一副小女生的委屈模样,嗔怪道:“你还记得今天是人家生日啊?等了你一整天,现在才来……说好的礼物呢?”

    云骁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到她手上,洛筱恬这才放他进屋。

    云骁径自走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遥控器换台,不看她,也不问她喜不喜欢那份礼物。

    洛筱恬似乎早已习惯了他的冷漠,浑不在意,喜滋滋的打开小盒子,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

    “怎么是红宝石的?你答应我要拍那条最贵的、镶着血钻的项链给我的!”

    “这个也是一样的款式啊。”云骁用十分冷淡的语气解释,心里很不耐烦。

    “可我就要血钻的那条!那个是独一无二的!红宝石的这款全球发行了三条,我不要跟别人一样!”洛筱恬生气地把项链甩到沙发上。

    “不要就算了。”云骁起身就往门外走。

    洛筱恬赶忙拉住他的胳膊,身子如同水蛇一般地贴上去,撒娇道:“云少~不要生人家气嘛……人家好喜欢好喜欢那条血钻项链的,你买给人家好不好……”

    “那条被沙特王室拍走了。我在中东地区也有不少生意,其中就包括沙特,为了条项链得罪他们王室不值得。”或许是因为失信所以心里多少有些愧疚吧,云骁破天荒地解释了很多,语气也不像方才那般冷硬。

    洛筱恬心里一喜,以为还有转机,愈发努力地撒娇:“不管嘛不管嘛,人家就是喜欢那条……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你不把它弄来就是不爱我……”

    云骁不说话,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但他竭力忍耐。

    洛筱恬的语气更加委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嫌弃我了对不对……我知道,我身上那么多刀疤,很惹人厌的……可你还记得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别说了!”云骁生硬地打断她,冷冷开口:“我会把那条项链给你弄来的。”语罢,摔门而去。

    洛筱恬原地站了一会儿,忽然缓缓地笑了。

    他肯去买那条项链了,这就好。至于他高不高兴?呵呵,她才不在乎呢。

第21章你真的在乎过我么?()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云骁匆匆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起初兰沁还不在意,后来却忍不住担心起来。

    他该不会出事了吧?这个念头在兰沁心里一闪而过,吓得她白了脸,不敢深想。

    云骁离家的第三天,他的助理赵晓东出现了,和他一起出现的,还有一张黑色的信用卡。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可以无限透支的黑卡?

    兰沁盯着那玩意愣了好几秒钟,傻傻地问赵晓东:“这是什么意思?”

    赵晓东露出得体的职业化笑容:“这是云少吩咐的,叫我一定要亲手把他的信用卡副卡交给你。”

    兰沁深吸了一口气,把桌面上的卡片推回赵晓东面前:“拿回去,我不要!”

    赵晓东用恳求的语气说道:“太太,您就别为难我了……您如果真的不想要,还是等云少回来亲自还给他吧。我真的做不了这个主。”

    兰沁轻轻点了下头,不再为难他,把卡收了起来,心里打定主意绝对不用,等云骁一回来就还给他。

    “对了,云少去哪儿了?”兰沁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赵晓东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很快就掩饰过去:“去沙特了,和他们王室的人谈……生意上的合作。”

    其实云骁是去给洛筱恬买项链了,但是这事儿可不能让兰沁知道,赵晓东差点说漏了嘴,额头上冷汗直冒,后怕不已。

    兰沁哦了一声,放下心来。

    接下来的日子,兰沁过得非常平静,一心一意地为苏锦痕的书稿润色,倒也没怎么想起云骁来。

    苏锦痕的新书,写的是一段发生在丝绸之路上的爱情,以男女主角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为主线,将西域诸国的风土人情一一展现,读起来仿佛一副画卷展现眼前,生动有趣,大气磅礴。

    很多人都会觉得历史是枯燥的玩意,但是苏锦痕却把历史写得非常有吸引力,能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增长了很多知识和见闻。只是……他把感情线写得太生硬了。

    这是他这本书唯一的缺点。却也是最致命的缺点。

    至于如何修改,其实兰沁心里早已有了打算,只是迟迟不敢下笔,担心自己写不出那份异域风情。

    酝酿了整整一个星期,看了无数史料,兰沁才终于鼓起勇气动笔,用婉转细腻的笔调重新刻画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

    反复地修改、调整、润色、删减,半个月后,兰沁才终于觉得满意,在QQ上把文件传给了苏锦痕。

    “简直绝了!”这是苏锦痕在看完书稿后给她的评价。“你是怎么把感情写得那么揪心的?”

    兰沁笑笑,在键盘上敲下这样一行字:“不过是把自己的经历代入进去罢了。”

    苏锦痕那边半天没动静。

    兰沁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和肩膀,想起自己都窝在别墅里足足三个礼拜没出门了,忽然很想出去走走。

    结果刚迈出书房一步,就冷不防地撞上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差点把怀里抱着的笔记电脑都给摔了。

    “云、云少?你怎么回来了?”兰沁抬头,迎上那双熟悉的幽沉的黑眸,有些惊讶地问道。

    云骁沉下来:“不欢迎我回来?”

    兰沁讪笑:“哪能啊,这可是你的家……”

    看着云骁快要结冰的面容,兰沁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立刻补充了一句:“额,也是我的家,呵呵呵……”

    云骁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听佣人说你这些日子天天呆在书房里,干什么呢?”

    兰沁腹诽了一句:一回来就审她,这是拿她当犯人呢?

    “没干什么啊。”兰沁含糊道。她可不打算把实话告诉他,万一这个大醋包哪天一个不高兴,连累得人家苏锦痕都不能出书了,那可如何是好?

    “你不说我也能查出来,你最好还是聪明一点自己说比较好。”傻子也能听出来话里的威胁了。

    “好吧,我告诉你。我在构思一个新的漫画,正在写脚本。你满意了?”

    云骁忽略了她话里的不满情绪,嘱咐道:“别累着自己。”

    兰沁心一软,点点头没说话。

    云骁本来是打算亲自把项链送给洛筱恬的,却忽然改了主意,叫秘书替他跑腿。他原本没那么讨厌洛筱恬的,可是自从有了自强自立的兰沁作对比以后,他就越来越讨厌那个寄生虫一样的洛筱恬了。

    洛筱恬仗着自己救过他,总是要求他做这做那,这些年来他为她花的钱就跟流水似的,可是她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好像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

    反观兰沁呢,嫁给他这么久,现在还怀了孩子,有足够的理由做一个享清福的阔太太,却仍然努力工作,自强自立不依靠他……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又是一个深夜,云骁从外面应酬回来。

    书房的灯还亮着,云骁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拧开门,眼前的景象让他呆了几秒。

    灯光下,纤细的小女人伏案作画,瀑布般的长发垂下,遮住了她的半张脸,却愈发凸显出她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修长的手指握着画笔轻轻勾画,他有那么一瞬间,很想走过去把那双柔软白嫩的小手抓在怀里。

    她那样专注,甚至都没有发现他已经走到了身边。

    云骁不忍打扰她,静静地看她作画。

    老实说,他根本不懂漫画。中学的时候班上倒是有挺多人迷这东西的,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可他完全没看过。虽说那时候他也不听课……可他都是看K线图,潜心钻研股票走向……

    那时候,看漫画的同学觉得他是怪胎,他觉得那些人幼稚。不过现在他倒是觉得,其实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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