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挣钱巧开支-企业出纳手册-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
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
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
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
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
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
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
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
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
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
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
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
… 页面 52…
处理。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
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
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
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
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
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盘点库存现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面清点出纳员保管的和其他人暂时保管的属于库存公款的现金,
包括在保险柜、抽屉或其他包装容器以至个人手袋、衣袋内存放的公款人民
币、外币,并清查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存入储蓄所的存折余额;如果为了特定
目的的查核或年终盘点,还应对连同现金保管的有价证券、金、银等贵重物
品也一并清点。所有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经过清点后,都要分类分面
额登记数量和金额。
(2)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借款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制记帐凭证的字条(即
白条和白单),不得充抵库存现金。
(3)代私人存放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事先未作声明又无
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
(4)私设“小金库”(或叫“小钱柜”)的现金,应视作现金溢余,另
行登记,等候处理。
(5)对存放现金处所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察看,如发现存在安全难以保
障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提请解决。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
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
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
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
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
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当上级单位或银行、财政、税务、审计、检察等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事务所派员或派清查小组进行查核库存现金时,出纳员应积极配合协
助,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清查前,应将每笔收付款项全部入帐;清查
时,出纳员应在场提供情况和方便;清查后,应将清查结果编制盘点现金报
告单,作为调整帐目的根据。
5。错款和失款处理制度
错款,是指当日终了或经过一段时间,结算出纳手上的或库存的现金实
数,和收付款凭证或现金帐的结存数之间的差额。现金实数多于凭证或帐上
结存数的,叫“长款”,反之,叫“短款”。这些长短款大都是由于工作差
错造成的。当发现长短款时,对方人员已不在,不能退补,须另作处理。这
里介绍的便是这方面长短款的处理。至于在办理每笔收付款点数过程中发现
长短款的,必须立即向在场的对方人员说明,在这笔款项办完之前,要退回
长款给对方,或要对方补足短款,不存在事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 页面 53…
失款,是指办完收付款之后,发现现金实数少于凭证或现金帐上的结存
数,是属于人为损失或自然损失的款项。
在现金出纳工作中,务求收付款项准确和保管现金安全、完整,不出或
少出差错和损失。为此,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办理每笔收付款都要
集中精神,细致审核和清点,一笔办妥才办另一笔;要设置保障安全、有利
于准确点钞的设备、工具。一旦发生错款或失款,不论是责任事故或意外事
故,是人为事故或自然事故,出纳员都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如实反映情况,
切勿因怕受牵连、受嫌疑或因自己工作有缺点而隐瞒、掩饰真相,甚至制造
假象以图推卸责任,造成查明原因的障碍。要积极建议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查明情况和原因,力求挽回或减少损失。主管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和问题
作不同的处理。这里参照我国银行出纳制度,提出对错款和失款的处理要求
和办法如下:
(1)属于技术性的错款(例如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由于书写、计算、清
点、机器故障等技术原因所发生的)和一般责任事故的错款,经过及时查找,
确实无法找回时,按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手续处理:长款归公,短款报损,
不得以长补短。有关人员要检讨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按照我国银行现行出纳制度,长短款每笔不满100元的,由基本核算单
位负责人核批;满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报中心支行核批;满500元以
上不满5000元的,报分行核批;超过500O元的,报总行核批。企业、单位
的主管部门可参考它,制订本系统本部门错失款处理的审批权限和手续。
(2)属于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有章不循,违反劳动纪律,因而
造成错款、失款的责任事故,应追究失职人员的经济责任,视情节和损失程
度的大小,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有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由于领导不贯彻
落实制度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领导的责任。
(3)属于有关人员监守自盗款项,侵吞长款、挪用公款的,均应按贪污
案件处理。
(4)如由于不明原因,正在继续调查,一时难以处理的,应由错款人填
具《出纳错款、失款审批报告表》(见表4。1),经财会主管人员签具意见,
单位领导批准,列入应收(暂付)款或应付(暂收)款帐户处理,但仍须抓
紧进行清查,不能长期挂帐,也不能简单草率处理。
(5)如发生1000元以上的大额错款、失款,要填具《错款、失款审批
报告表》上报,其中情节复杂或有舞弊、被盗等嫌疑的,还要及时报告监察、
公安部门。
(6)如发生现金被抢劫、被盗窃案件,应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的
任何东西,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
(7)如发生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及时报请领导人员
和上级单位察看现场,将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毁坏情况和损失的
现金、支票、证券等的金额,书面上报。
(8)企业、单位发生长短款时,都要在出纳帐上进行记录。未查明原因
的,先记入“待处理”帐户,已查明原因并经审批后,属本企业、本单位负
责的,要记入财产溢余或损失。要注意:不能以长款抵短款,或把长款先行
储存,再待日后发生短款时弥补,也不能不记帐。
… 页面 54…
表4 .11 出纳错款、失款审批报告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发生单位 发生日期:年 月 日
错 (失)款人:
错 (失)款金额: 万 仟佰 拾 元 角 分
¥
错 (失)款调查主要情况及原因:
填报单位财会部门意见:
签章
填报单位意见:
签章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或三份,一份自存,另一份或两份上报;上级审批后,一份退填报单位入账。
6。现金保管制度
如前所述,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现
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
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
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
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
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
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帐外小金库。银行一旦
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各单位的出纳员对
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 (即大数)
和零数 (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一定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
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 (即大数),均应放在保
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是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