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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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324)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2008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央企红利)上缴已经落定;总体金额为270亿元。“目前上缴工作顺利进行;80%的资金已经到账。”据接近国资委收益管理局的人士告诉记者。
“具体金额比例和用途将在11月底12月初公布。”财政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副司长告诉记者。2008年上缴的2007年的红利为547。5亿元;目前这部分金额大部分已经使用完毕;但是2009年的红利用途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开。
“三年试点的期限马上就到了;我们也在研究下一步的改革怎么走。”世界银行高级专家张春霖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报告还不能公布;要待批准后才能对外公开。”
中国移动上缴量100亿
经济危机的到来使得2009年征收上来的08年红利锐减了一半。
国资委发布的《国资委五年回顾》指出;2008年中央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万亿元;实现利润6961。8亿元;而2007年的利润是9968亿元;央企整体利润缩水30%。
不过缩水更多的是红利;红利从547。5亿元减少到270亿元;锐减277亿元;降幅达50%之多。
2007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08年国资委开始征收2007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一举动结束了国有企业13年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俗称央企红利);专门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资金。
“在做完年终结算后;红利上缴金额根据集团当年的利润情况直接上缴。”某央企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在4月份陆续出完去年的年报后;五六月份能收到财政部、国资委的批复。”
根据文件;中央企业按照行业特性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资源垄断型企业;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比例最高;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居中为5%;第三类为军工、转制科研院所等企业;暂缓三年上缴或免缴红利。
记者查阅央企2008年报;梳理了第一类资源性行业里面的利润上缴情况;在270亿元的总金额中;第一类企业仍然是构成红利的大部分。
2008年;中国石化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8亿元;10%的上缴比例大概会上缴29亿元。中石油2008年本集团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7。98亿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93亿元;上缴红利大概为99。3亿元。
中国移动2008年净利润1128亿元;其上缴红利可能在100亿元左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上缴的比例则会比中移动少得多;因为中国电信和联通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仅分别为8。84亿元和143。3亿;其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利润则更低。
中国神华;2008年净利润29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48亿元;上缴红利大概为23亿元。中煤能源;200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07年的57。87亿元增长17。7%至68。12亿元;因此上缴的红利大概为6。8亿元。
三大支出
上缴红利是第一步;上缴的红利如何花、如何分配则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金额的用途与去年在结构上差不多;具体金额的比例和用途将在11月底12月初就能公布;目前还在等国务院批复。”财政部企业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财政部2007年11月20日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第八条指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去年央企上缴的547。8亿元红利;主要有三大用途:270亿元用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中央企业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占比49%;196。3亿元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的中央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占比36%;81。5亿元用于推进中央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占比15%。
2008年270亿国有资本的补充中;三大国有航空公司和五大电力公司获得了巨额注资。东航分两批共获注资额度70亿元;南航获得30亿。
去年547亿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没有完全公布全部用途。“国资委、财政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该更加透明一些;属于人民的红利应该要让大家知道每一分钱花在哪里;是否花在了刀刃上;这些钱是否花的值得。”上海一家咨询机构老总表示。
今年的央企红利主要会用在哪里?财政部企业司人士指出“虽然国务院还没有批复具体用途;但主题用途结构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财政部去年下发的《财政部关于编报200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指出;200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重点会除了原有的三大用途外;或许还有望延展至用于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央企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支出;即“走出去”专项支出。
财政部此前表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中央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开拓国外市场。
接近国资委人士则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该主要倾向于央企重组和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将来要成立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国新公司的成立资本金或许将主要来源于上缴来的红利。不过目前仍无最终定论;财政部和国资委拒绝透露;具体的草案内容和比例。
微妙的博弈
“我们统计出具体金额后;就把钱汇给财政部;中间不通过国资委。”一家2009年上缴红利为一亿元的央企人士告诉记者;他们集团公司2008年归属于集团公司的利润20亿;由于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按照5%的比例;他们只需上缴一亿左右。
目前财政部为国务院钦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收缴上来的红利由财政部统收;企业提出需要资金的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才能拨付给使用单位。
“这样能起到两头监督;国资委、财政部与央企确定上缴金额;钱不经过国资委而经过财政部;财政部再根据需要拨给需要的企业和投入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
这与最初的制度设计有所偏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指出;在最初的设计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国资委独立制作;和财政部制作的公共预算一样;每年由国务院审批;并向全国人大汇报表决通过。
“钱不经国资委的手;用途大部分也主要是财政部来确定;在数百亿资金的支出上;国资委话语权并不够强大。”上述央企人士指出。
分歧最大的方面估计是资金的用途;“这就需要国资委和财政部之间进行协调;不过协调就需要时间成本;双方有可能在对怎么用的问题上会有分歧。”
在地方上也一样;地方国资委和地方财政厅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一家东南沿海发达城市的体制改革人士指出;原来财政部门只负责公共预算管理;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的收益预算管理。每年市财政部门和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分别向市人大报告各自的预算。
不过人大对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的监督缺乏力度。对于这笔资金的跟踪、考核;基本上没有。因此也出现过一些对国有资产的收益违规使用的情况。
但是这种地方国资委独立编制预算的模式开始有了变化;一些地区财政部门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按照最新规定;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并监督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
不过近期;国资委也试图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9月10日、11日;国资委收益管理局在长春组织召开部分省市国资委参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座谈会;9月17、18日收益局在珠海也召开同样的座谈会。
会上对两个文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征求了地方国资委的意见。
国资委要求;资本性支出计划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申请资本性支出的中央企业及涉及企业基本情况;资本性支出拟投入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实施项目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和阶段目标;项目投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项目投资方案与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进度与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落实绩效考核及其有关责任等。
不过国资委尝试独立编制预算的可行性有多高还不好说;因为“这会牵涉到地方国资委和地方财政厅的微妙关系”。云南国资委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