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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真英雄以貌娶人-第176章

小说: 真英雄以貌娶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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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抬眼一看,差点把杯子给摔了。

    他们敬爱的吉尔伽美什王,居然屈尊来到这等平民聚集之处——

    “嘿,吉尔伽美什,你的酒量如何?”

    “又要来比试么,本王倒是求之不得!虽然是在这样的地方算了,有本王的两位挚友在此,只限于今夜,就让我尝试一下庶民的酒和夜晚吧。恩奇都,你就不要——”

    “不要什么。你才是不要小看我啊,吉尔。”

    恩奇都说着,也举起了盛满略带谷物残渣的酒液的酒杯。

    然后,一饮而尽。

    人偶的身体与人类不同,所以,喝得再多,他都不会喝醉。

    到了这个时候,恩奇都终于想明白,埃迪和卢卡斯的相似之处要怎么来描述了。

    他是很桀骜,但同时,又相当地不拘小节。

    他也确实引人生畏,可离得近了才会发现。

    ——这个男人,有时冷得刺骨,就如他惯用的冰。而大多时候,让人不自禁退缩的原因不是外漏的锋芒,而是,他的耀眼。

    结果,一天就这么过去,直到夜色被曙光取代,恩奇都也没能向埃迪问出他之前颇为在意的问题。

    那些花都是什么花?叫什么名字,生长在哪里?是不是距离乌鲁克十分遥远,远到超出他曾经踏足过的土地。

    不是因为他不想问,或者说忘记了,相反,恩奇都始终都记在心里。只不过别的事情的重要性高过了他的问题,才会一直耽误下去。

    天亮了,可埃迪和吉尔伽美什还没清醒。

    包括恩奇都在内,他们三人都喝了相当多的酒,但最终的结果却是,除了恩奇都以外的两个男人同时醉倒,以酒量为主题的比试到底没能分出胜负,打了一个平手。

    求胜心似乎打一开始就包含在男人们的友谊之中,这也不奇怪,因为他们本就是因为求胜之心而结识的。

    到了这里,吉尔伽美什早早地就不满于平民们畅饮的劣质酒水,从自己的私库中取出了珍藏的美酒,据说只半杯就能让一名酒量不错的成年男子晕头转向,醉得不省人事。

    于是,在人们的见证之下,王与他新结交的好友开始较劲似的痛饮,彼此都不服输。

    半杯就可以让人醉倒的美酒不过一会儿就空了一杯又一杯,恩奇都的速度比他们慢一些,刚抬起头,就见那两人眼里毫无醉意,只是面色有些微红,那股劲头反而越燃越浓,快要热烈地烧起来了。

    “这酒不错,比我老家的——不对,这么一对比,我老家的酒根本就算不上酒,比水还要寡淡”

    “哼。”王的轻哼没有什么意义,说起自己拿出来分享的美酒倒是不掩骄傲之意:“不要小瞧了本王的珍藏啊。”

    “再好的酒,永远藏在宝库中也是浪费。若是遇到配得上的人,本王也不吝于拿出来,痛快地喝个干净。”

    “配得上的人啊。”埃迪随意地把酒杯捏在手里,眼帘半垂,从嘴角漏出了一点了然的笑意;“就是说恩奇都和我咯?哈哈,我也觉得,我当之无愧。”

    他这话说得也太自信了,一点也不谦虚。

    同样的台词换成另一个人说,绝对会起到让旁人觉得这家伙不自量力的不好的效果,可放在埃迪身上,就是有一种言之凿凿,并且确实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感觉。

    “你们都很强大,不过,还是要比我差一点儿——哈哈哈,我可是最强的男人啊。”

    好了,之前还在说他自信十足,才过多久,似乎就在酒精的作用下毫不客气地得意起来了。

    吉尔伽美什微微眯眼,就算埃迪说的是事实,他,还有跟他并驾齐驱的恩奇都,确实比埃迪要差了那么一点,但也不影响他借着酒意想要打击埃迪。

    结果,刚打算开口。

    恩奇都:“嗯,你比我们强。”

    吉尔伽美什:“”

    王的心里隐隐有点不爽。

    不爽的原因跟埃迪的实力是要比他强上一些无关,从他认可埃迪的那一刻就已经被高傲的王的承认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么,王忽然心情复杂,就跟恩奇都有关了。

    吉尔伽美什很少注意什么细节,以他的性子,能赏脸对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另眼相看就相当地不容易,更别说更进一步地去了解别人的想法。

    他只是隐约感觉,恩奇都身上出现了很微小的变化。

    只不过,为某件模糊的事情愁死根本不是王的作风。很快,吉尔伽美什就径自起身,眉头挑起,同时还把盘腿坐在地上给自己倒酒的埃迪提了起来。

    此时此刻已是深夜,前半夜还在为王与挚友们的欢庆呐喊助威的人们要么早已经支撑不住睡死,要么就是灌了一肚子酒,趴在酒馆内的桌上呼呼大睡。

    “埃迪,还走得动路么?醉了就醉了,可不要强撑。”

    “呸。”埃迪二话不说便站起,“不要强撑的是你,我肯定比你清醒。”

    “啧,那就好。”吉尔伽美什接着又叫起了一直就在他们旁边慢慢喝酒的恩奇都,“该换个地方了!这里实在是太狭窄了,本王喝也喝不畅快。”

    恩奇都:“你们俩已经喝得很畅快了吧”

    他对喝不喝酒、换不换地方其实无所谓,但见那两人兴致高涨,便也赞同了。

    于是,成为朋友没多久的三人回到了王宫。就在宫殿前露天的平台席地而坐,黄金雕琢而成的杯盏琳琅满目,散乱在膝前,月光就在杯沿流转。

    前面提到过,恩奇都由于是人偶,怎么喝酒也喝不醉。

    而吉尔伽美什和埃迪,就算酒量再如何惊人,到底也是血肉之躯。再加上吉尔伽美什拿出来的酒实际上醉人得很,这两人在前半夜彼此都不退让地拼命灌酒,能够撑到后半夜的现在,惊人之余,也差不多该到极限了。

    于是,喝不醉的恩奇都就守在他们身边儿,先听到的是两个慢慢喝醉了的男人的酒语。

    “那到底是什么地方,连像样的,能够让你这样的勇士喝醉的酒——都拿不出来吗!”

    “也不能这么说,在这之前,我只喝过一次酒啊。因为要离开,临走之前,从已经没人了的村子里找到了一瓶不知放了多久的麦酒——酸死人!大概其他地方有可以与你这个媲美的好酒,但是,说再多也是废话,现在不可能找到了。”

    在酒量上面,他们分不出胜负。

    对话是含糊的,没过多久,王似是不满地说了一句“乌鲁克有足够多的好酒,绝对不比你的国家的酒差”,而后面的话没能说完,他就沉沉地闭上眼,睡着了。

    埃迪也睡着了。

    只是,在那之前,他显然听到了吉尔伽美什的呢喃,也看到了正静静地注视着他们的恩奇都。

    他也没有说话,只是勾唇冲恩奇都笑了笑。

    恩奇都平静得近乎空洞的眸子,就是在这时候浮出了些许波澜。

    “这又是为什么而笑呢?”恩奇都问。

    埃迪还是没有回答。

    因为,他的眼帘已经合上了。

    背靠着同样睡过去了的吉尔伽美什,银发和王的金发有一部分交织在一起,别说,编织出的色彩还挺好看。

    恩奇都顿了顿,没有硬要把他们叫醒。

    “睡吧。”

    他轻声说。

    然后,继续静静地等待。

    就这样,一直等到了最开始的——天光乍现。

    不知何时,有一道黑影在头顶盘旋了半天,终于悄然降落。

    恩奇都扭头,看到了喜滋滋地蹭到他身边来的卢卡斯。

    这只鹰啊,在好看的人类面前就表现得格外乖巧,而且,大抵是知道埃迪总是要给它善后的,嘴里又叼起了一颗亮晶晶的石头,放到了恩奇都的手心里。

    恩奇都:“这个是唔。”

    毫无疑问,等埃迪醒了,又要满城去找被卢卡斯抢走东西的无辜路人了,同样,卢卡斯又得被他揍。

    可那是“醒后”的事。

    现在,恩奇都还在等待他们醒来。

    心里似乎悄然一动,掺杂了些许的无奈。他摸了摸卢卡斯光滑油亮、果然十分坚硬的羽毛,心想:

    再等等。

    “那个问题”,待会儿再问吧。

    “喂,卢卡斯。”

    “今天又背着我跑到哪里去兴风作浪了?先给你说好,要是哪天被逮住,我可不会来救你。”

    翅膀挥动,飒飒划开空气的声音。

    当风浪被掀起时,不知从哪个方向飞回来的巨鹰轻盈地降下,恰好停在就坐在山顶悬崖边上的男人的肩头。

    鹰在兴奋地大叫,像是在跟他说这一次跑出去的经历,完全没有一丝悔过的想法。

    埃迪倒是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抖了抖翅膀,用嘴叼起了一块不同于之前的废铜烂铁的东西,炫耀般地给他看。

    他本来没怎么放在心上,但在瞧见那东西的大概模样时,竟是小小地咦了一声。

    “宝石啊,还是我最喜欢的蓝色。”

    “是从谁那儿偷来的呢?啧”他把那颗大概有鸡蛋大小,仿若大海在其中流转的宝石捏在了手中,唇边慢慢地勾起了笑意。

    “小混账。看你这兴奋得过分的模样,答案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

    这件东西认真说来,其实是一条项链,只是镶嵌在吊坠上的那颗宝石着实太过美丽,便难免喧宾夺主。

    卢卡斯骄傲地挺起了胸脯,若不是得意过头会被埃迪揍,它现在就已经跳到“大哥”的头上趾高气扬地踱步了。

    就用极其人性化的眼神来传递意思:怎么样,我干得不错吧?

    埃迪:“嗯——这一次还算是不错,将过补功啦。不过”

    他像是在跟人勾肩搭背似的拍了拍鹰的脑袋,面色严肃,压低声音:“长什么样子?”

    卢卡斯:“噶!”美!

    埃迪:“具体呢!”

    卢卡斯:“嘎嘎,噶!”长头发,美美美!

    埃迪:“逗老子玩啊,打死!”

    说是这么说,打却没有真打,毕竟小弟现在算是有功在身。

    这么一个东西,用无价之宝来形容都不为过,他看一眼就明白了过来,宝石的主人到底是谁。

    就只有那个人吧。

    他还没有见到面,但从一开始就知道的,注定要和他在一起的“妻子”。

    只有那个美丽的人才配得上这颗绝美的宝石。埃迪把宝石握在手里,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没过多久,就坐不住了。

    “卢卡斯,你先去给我送一个信!”

    他去找了一张纸,唰唰写下了几行字。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粗犷豪迈的一个留言。

    在留言之中,埃迪先是对自己的鹰不听话擅自抢走对方的项链道了个歉,后面才是重点:

    “你就在原地等着我。不要着急,我这就来找你啊。”

    男人的面上绽放出了尤为欣喜的笑,又掺杂几分志在必得。他让卢卡斯带着信先走,然后,自己才开始上路。

    卢卡斯飞入天空,很快就消失在了云层背后,速度显然比人类快多了。

    埃迪也不着急,虽然他心底里确实难掩急迫。

    他将自己无所事事就喜欢待在山顶看云的山峰抛在身后,他穿过了密林和山谷,踏过了沼泽与洪流,没有什么能阻止他。

    哦,对了。

    在快要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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