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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真英雄以貌娶人-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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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

    “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那个吵死人的金毛小子从中作梗。切,幼稚。”

    埃迪觉得事实十之就是这样。

    而且,他还真的没猜错。

    花了大约几分钟的时间,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脑中把那个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脸勾勒出来,等会儿出去才好认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记得那小子的笑声出奇地吵,有一头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无印象了。

    这——这,大概也能够说得通。

    因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边,像个大灯泡似的金光闪闪、按理来说存在感应该更强烈的男人,他连这人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饭!”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他的“睡”,基本上确实跟普通人类每日必需的睡眠相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

    不同就在于,沉睡对于埃迪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体自我修复的必要的形式。

    他的双臂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其他地方还有多处伤口。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身上,虽说还达不到致命伤的程度,但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慢慢地完全康复。

    他就用不着这么久地折腾,更不用治疗,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顶多十天半个月,醒来之后,断掉的骨头早已自动接上,伤口早已不见踪影,又是精神奕奕、能够再跟魔兽轻轻松松单挑一把的好汉。

    对于这个可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能力,把埃迪带回乌鲁克的吉尔伽美什王自然也察觉到了。在埃迪还在昏睡时,王就神色不明地评价了一句:

    “看来,本王捡回来了一个比芬巴巴还要恐怖的凶兽啊。”

    当然了,就凭埃迪此时此刻还蹲在王城的大牢里这一点,吉尔伽美什到底还是没有在把“凶兽”捡回来之后,又把反悔“凶兽”重新丢到荒郊野外去,也不知道日后他会不会后悔。

    总而言之——

    疗伤归疗伤,在埃迪看来很是方便的这个能力,只有一个缺陷。

    那就是,从熟睡中醒过来之后,他都会感到很饿。

    无论在哪里,也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好是坏,埃迪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

    牢门还是紧闭着的,但是,由几根细木桩子组成的这扇牢门——实在是太弱了,面对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想拆开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哐当!”

    埃迪也就毫不客气地把门给拆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边搞出的动静不小,守卫的士兵和狱卒自然都听见了,可不知为何,他们全都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就连埃迪光明正大从他们眼前走过的时候,也都当做没看到——

    哦不,没有当做没看到,而是更加过分地,主动对埃迪说:“浴室在那边。”

    殷勤地抬起手,直通浴房的路就显露出来了。

    “?”埃迪一挑眉,居然也不诧异,相当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哦,知道了。”

    接着,他便将光明正大的姿态保持到底,当着无数人的面,找到了一个已经放好了热水的水池。

    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衣服全都脱掉丢到一边儿,埃迪爽爽快快地给自己洗了个澡,再出来时,换洗的衣物也给他准备好了,同时由人送上来的,还有非常丰盛的午餐。

    “哎呀,挺不错的嘛,谢了!”

    他也像是不知道客气的,往桌后一坐,就豪爽地吃了起来。没过多久,满桌的饭菜全都一扫而空,让负责送菜的侍女不由得目瞪口呆。

    ——王一定要留下的这个外乡人,也太

    ——不过,他也真的很和王相比

    ——哎呀哎呀,别说了,得把他的衣服送去洗干净才行。

    在门外响起的小声低语,似是还隐约含羞。而被她们私下议论的当事人在里面听得清清楚楚,却面不改色。

    牢房所在的地方是王宫之内,他洗澡和吃饭的地方,自然也在王宫。

    埃迪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国家,当然,也没有必要知道得那么清楚。

    他任由侍女收走自己从老家穿着过来的衣服和斗篷,换上的这个世界的服饰很有特色,许是与本地的气候有关,从上到下都没有多少布料。

    而且,额外的缺陷,很快就显露得分外清晰。

    也无怪方才那些侍女会在暗处悄悄地议论,先前那脏兮兮的模样暂且不说,当埃迪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出现在其他人的视野中之后——

    这个男人的全身上下,都给人带来极为强烈的侵略感。

    任何初见他的人,对于他的印象都不会是他有多么英俊。他就像是一把利刃,无论何时,都将锋芒肆无忌惮地展露而出。

    他又高大,强健的身躯之上肌肉分明,似乎蕴藏着极其可怕的力量。

    也因此,侍女们为他准备的衣服就显得很不合身了。

    穿着不合身、很勉强地贴在身上的短衣短裤的埃迪倒是满不在乎,吃完饭,就把整个王宫翻了个遍。他想找恩奇都——和恩奇都同行的那个金毛小子暂且排在第二的顺序,找不到恩奇都,找他也行。

    然而,就是这么不凑巧,两个人都没找到。

    此时大概刚过了正午,太阳没有云层遮挡,投下的光芒还很灼热。

    埃迪抱着手,在太阳底下沉吟,沉吟完,随便逮了一个路人询问。

    “知道恩奇都在哪里么?”

    “恩奇都大人和王在一起”

    “王?王又是谁?”

    “这个——”

    被他逮住的路人冷不防对上一双金色的眼睛,大抵有些胆战心惊,哆嗦了半天,才把话讲清楚。

    埃迪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被他一口一个金毛小子叫着的男人,也就是那个“王”。

    “吉尔伽美什”正是王的名讳,他将王座分给恩奇都一半,让两人一同掌管国家,恩奇都是他最看中的挚友。

    埃迪恍然:“原来是朋友啊”

    他明白了。

    路人还在紧张地等着后文,对上这个没见过的男人,让他感到了无穷无尽的压力,以至于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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