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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贤妻的诱惑-第34章

小说: 贤妻的诱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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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彼此炽烈狂乱的心。

    衣物褪尽,深情相拥。我将手臂紧紧缠在他的肩膀,他灼热的鼻息一下一下的拍打在我的颈窝上。

    柔柔的月光透过顶端透明的玻璃窗温柔的倾洒而下,媚眼红唇,动人心房。

    他炽热的手掌,抚摸着我独属于女人的柔软。我颤抖着的鼻尖,荡过一抹他特有的男人香。

    温柔的缱绻,肆意的渴望

    在最为颤栗的那一刹那,全身的神经都好似剧烈的膨胀了开来,在雀跃、在燃烧、在沸腾。

    然而身体,却好像被什么卡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短暂的几秒之后,意识再度与身体叠合,一时间,又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的崩溃、毁灭了。

    &&

    软绵绵的睁开眼来,身旁的他仍旧沉沉的睡着。我眨了眨眼,细细的看着他浓密的眉,因为久戴眼镜而有些深陷的眼窝,挺拔的鼻梁,以及薄而柔软的唇。

    没有那种帅到一塌糊涂的长相,却也轮廓分明,流畅浑然。

    要是能早一点遇到他,那该是多好?

    念头一闪而过之后,我又不禁想笑。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何等微妙,能够遇上,便已是足够幸运了。

    见他睫毛微微煽了煽,我急忙闭上了眼来,假装还没醒。不一会儿之后,就感觉额头一片温热的气流,而后一个柔软的唇,轻轻落在了上面。

    我睁开眼来,嘴角扬起了幸福的弧度。

    “你想吃什么?我去买来?”他柔柔的说。

    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不想你累。”

    他浅浅一笑,一把将我拥进了宽厚的怀中,“傻瓜,你是我的女人,让你过得好,是我的责任。”

    终而,还是腻歪不过他。

    在说出了想吃的早餐后,只见他一咕噜爬了起来,快速穿戴洗漱好之后,便欢欢喜喜的出了门。

    我又幸幸福福的绵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爬了起来。

    刚一踱进卫生间,就见盥洗台上挤好的牙膏和温热的水。我笑笑着拿起了牙刷,抬头,又见着那玻璃镜面上一个用水沾着画出来的小鬼脸。

    我心里甜甜的一乐,这个端牧清啊!

    然而,一闪而过的欢乐之后,心底,又漫上上了一股浓稠的悲伤。

    一想到我那还躺在病床上的孩子,我瞬间觉得,所有的快乐,都是有罪的。

    我看了看镜中泪眼朦胧的自己,有种力不从心却还要故作坚强的心酸。

    即便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但自己的孩子,却永远都不会再醒来的话,这一生,又怎么可能还会幸福呢?

    血浓于水,亲连着命啊!

    呆呆的踱回了床边,穿戴好之后,去门边瞅了瞅,见他还没回来,便理了理自己的包包。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才想起电话还一直没开机来着。这一开不要紧,无数条来电提醒嘀嘀嘀跳得我电话差点死机。

    好不容易才停止了提醒,我这才得以翻看到那些信息。

    全是赵醇打来的!

    我心下一惊,这小子,出什么事儿了?

    我急忙回拨了过去。第一次,没接。我又接着打,就在铃音快响完的时候,电话终于被接了起来。

    “喂,喂?赵醇么?”

    电话那头,一片沉寂。

    就在我以为压根就没有接通时,一阵绵哑的嗓音传来,“你终于知道接电话了啊?”

    “赵醇,是你么?你、你怎么了?”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

    “赵醇?说话啊你!”

    “大婶昨晚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我支支吾吾了半晌,发觉自己连个蹩脚的理由都编不出来,索性硬着头皮转过了话题,“你找我,有什么事么?”

    电话那头顿了顿,嗓音越发低沉,“你还是尽快回来吧,这边出事了。”

第88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破茧成蝶!(15)() 
我心下一惊,攥紧了电话,“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医院那边有什么消息?”

    “这倒不是。”

    听到这个答复,我那口憋着的气这才喘顺了下来,“那是怎么了?你出什么事儿了么?”

    “是警察局那边,昨晚我被叫去协助调查了。”

    “警察局?那是说凶犯抓到了?”

    “嗯。”

    “真的?在哪抓到的?”我激动得连声音都忍不住的颤抖起来,“他们认罪了没有?有交代是谁指使的了么?”

    “在警察局门口。”

    我一怔,“警局门口?”

    “是昨天傍晚被人狠狠收拾了一顿之后给扔在那儿的,下手很重,就留了一口气。只有一个,另一个还没逮着。”

    我胸口一阵发堵,“那警察找你是去认人么?”

    “不是,是让我提供不在场证明。”

    “你的意思是?”

    “他们怀疑是报复性故意伤人。”

    “那是你么?”

    电话那头切了一声,“大婶你有病吧,是我的话你觉得我还可能这么好端端的跟你通电话么?”

    我放下心来,点了点头,“不是你就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原来大婶你还会在乎我的死活啊?”

    “你说得什么话啊,我怎么就不在乎你死活了?”

    我心想,如果不是赵醇的话,那会是谁呢?

    脑海里忽的闪出一个人的名字来。

    “那”我顿了顿,声音有些虚软的道,“警察有说怀疑是谁了么?”

    “大婶,干嘛这么问,是不是你知道是谁做的?”

    “我、我怎么会知道。是发生在昨天傍晚的话,那个时候我都已经在飞机上了。”

    “那也——”

    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急急忙忙的打了段,“当然也不可能会是端牧清,他跟我一起上的飞机。”

    “呵!大婶啊,你紧张什么啊,我有说是他吗?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事情,不一定非要本人出马啊,派别的人去也行啊!总之不管这事是谁干的,都干得漂亮,真解气!就是可惜没连着另外那个人也收拾了。”

    我越听,心里越有些发毛。

    “喂!我说大婶,你有在听么?”

    “嗯,在的在的。所以你昨晚就为了这个事儿一直打我的电话?”

    “可不是嘛,这种好消息,当然要第一个告诉你了。当然了,也是警察要找你们,协助调查。”

    “调查?还要调查什么啊?我和端牧清一直都在一起,根本就没那个时间。”

    这话说着,我自个儿都觉得心虚。

    电话那头一下子沉默了。

    “喂?你还在么?”

    “嗯。”

    “怎么了?忽然的就不说话了,不带你这么吓人的好不好。”

    “你们一整晚都在一块儿?”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问得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答。

    犹豫了半晌儿,终而还是轻轻嗯了一声,之后,便急急忙忙的转移了话题,“就是这个事儿的话,你跟警察说说,我可能三五天之后才能回——”

    “嘟嘟嘟嘟”

    “喂?喂!”

    我没好气的看了看电话,怎么就挂了呢,我话还没说完呐,这个小子!

    待我再拨回去的时候,那电话已经关机了。我心想,也许是没电了吧。

    沉沉的叹了口气,心里却越发堵得慌起来。我终于知道,昨天的端牧清,为什么会那么的不同以往了。可是,原来有些答案,揭晓的时候并不能使人轻松,反而只会让人更加沉重。

    这次只是将人重伤,如果下次是杀人呢?我越想越觉得后怕。越是后怕,就越是觉得自己亏欠他太多。

    到底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能让自己所在乎的人不再因为想要保护自己而受到伤害?就像小九九,就像那个无辜的孩子赵醇。

    还有待会儿端牧清要是回来了,我该怎么跟他讲呢?直说么?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想起他昨天那副神情恍惚的模样,还有那一句‘为了你,我都变得不像我自己了。’我就一阵心痛。

    正犹豫着,就听得门那边传来了一阵响动。说来也是奇怪,当我打开门来,看见他满面笑容的拎着早餐望着我时,我所有的焦虑和烦乱,都在顷刻间,如同谎言一般,烟消云散。

    看他体贴备至的将那些大盒小盒的东西摆放好,又招呼着我这个吃吃那个也尝尝的认真模样,我忽然就觉得,哪怕他真是在故作冷静的演一场戏也好,我又怎么忍心去拆穿呢?

    “怎么了?不好吃么?”

    “啊!没、没有啊!”我急忙摇了摇头,低下头来,快速的爬了几口粥。

    “傻瓜,别光喝白粥啊,喏,多吃点肉。”边说着,他边夹了一块鸡腿到我碗里。

    我点了点头,再看看他的碗里,似乎都只是菜,一块肉也没有。我咽了咽,低下头来准备接着吃时,晃眼间,看到他手腕上的伤疤,我那个眼睛啊,就那么不争气的蒙上了一层雾气。

    见我这幅模样,他放下了勺子,单手托腮的看着我,“你啊,至于么?一个鸡腿就感动成这样?看来啊,以后还得对你更好,再好,好到不能好!”

    我歪了歪头,“为什么呢?”

    “你没发现么,被宠出来的女人,脾气一般都臭!而在逆境中待着的女人,性格都普遍温柔。是男人都会喜欢温柔的女人,所以啊,蠢男人才会对自己的女人又凶又坏又小气。聪明男人啊,都会想方设法把自己女人宠上天去。今后,我要把你宠得脾气臭到让其他男人都望而却步,而不是让你熬成一个一小只鸡腿就可以拐跑了的呆媳妇!”

    我转了转眼珠子,“哎,你这是在损我呢,还是在损我啊!”

    他笑了笑,拿起鸡腿来塞到了我嘴里,“好了,快啃你的鸡腿吧!吃完了,才有力气干大事!”

    我愤愤的啃了一大口,吧嗒的嚼着说道,“你是说我们齐主任交给的项目?”

    他呵呵一笑,“那压根儿就已经是笔坏账了,而且利润还少得可怜。这个你就暂时先别管了,待会儿我带你去个地方。”

    说罢,他上下看了看我,问道,“你这次出差带来换洗的大都是职业装吧?”

    我愣了愣,“办公差不穿职业装穿什么啊?”

    “那我们就先去趟服装店吧。”

    “啊?还得特地重新买衣服!这是要去哪儿啊?”

    他神秘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没记错的话,那还是第一次,和他手牵着手,一同走在熙来攘往的街头。也不知道是谁先牵了谁的手,总之就那么牵上了,便没有再放开过。

    也奇怪了,平时走起来再平常不过的步子,牵了手之后,每迈出一步都觉得像是踩在了铺满了花的路。

    曾经,和阎磊在街上走,即便是热恋时,也极少牵手的。

    当时以为是羞涩,是腼腆。现在想来,无非是因为他身上穿的那身装束所代表的威严,和那种虽未表明,却一直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距离。

    就在我低下头走出没几步之后,端牧清捏了捏我手,有些生气的努了努嘴,“我说,在我面前,就不要想别的男人了,好么?”

    我张了张嘴,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这个家伙,怎么什么都清楚似的!

    但见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实在不是我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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