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最强反派-第13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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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汽车跑得快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本来要一个半个时辰左右,洛天可能才会到来,哪料这匹马的确是一匹神驹,奔行速度极快,约莫两刻钟就到了荒庙,瞧着燕赤霞、夏侯剑客已在外面荒野上架起了柴火,开始烤肉,洛天不由笑道:“两位兄长的速度太快了,如今竟连兔子和山鸡都准备好了。”
夏侯剑客笑道:“按道理要半个时辰,如今竟然减短了一半的时间,当真是了不得的神驹。”
洛天飞身下马,遂拍了拍神驹,道:“去旁边自己吃去,等有客栈的时候,再让小二好好地给你清洗一下,顺便吃点上档次的东西。”
约莫过了半盏茶功夫,叶知秋气喘吁吁地来到洛天后面,指着洛天道:“小子,我终于逮到你了,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偷道爷的马。”
洛天惊奇地望着叶知秋,故作吃惊地看着叶知秋道:“这位道长,何出此言,什么你的马,这是我在路上遇到的,你瞧瞧,它和我都亲近,要是你的,以它的性子,怎会跟我走?道长是不是看上我家小红。”
叶知秋瞪着眼道:“你胡说,明明是我的,怎么成了你的呢?”
洛天道:“好,要是你的,那你叫它,看它听不听你的。毕竟这样的神驹是不是自己的,一试便知。”
叶知秋当即拿起燕赤霞的酒壶,咕咚的一下喝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好酒!”遂对洛天道:“好,那我就让你知道,它是不是我的。”说着,立即朝小红打了个口哨,小红一动不动,自顾自地吃着肥嫩的青草。
洛天得意道:“怎么样,小红根本当你不存在。看我的!”迅疾打了个口哨,小红昂起头来长嘶,当即跑到洛天身边,用嘴含着洛天的衣袖,洛天摸了摸小红,道:“小红好样的,让某人知道谁才是你的主人,平白无故地损了我们的名声。”
叶知秋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马和洛天亲昵,口中呢喃道:“明明是我的,怎么会成了你的呢?不科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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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忽悠叶知秋()
洛天嚣张道:“怎么样,你现在还敢说它不是我的么?”
叶知秋无语了,不知如何解释,毕竟小红没有认他,与洛天极其亲密。瞧着叶知秋痛苦的样子,洛天很是得意。他知道这是重生后所带来的效果,有一个神秘的大能者在帮他,此人是友非敌。
他身体,就是不修练任何武功,一般明劲和暗劲也不能杀了他,天生神力,能力顶万斤,这等实力,只有明劲和暗劲修为等人才有这个能力。
让他惊喜的是:但凡动物或是其他生灵,似乎对他有着无以伦比的亲和感,只要对他没有敌意的其他生灵,均能得到不少好处,感觉自己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唐僧肉,价值连城。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聂小倩,聂小倩的修为提升这般快,已快突破化劲,这等秘密,聂小倩绝不会说出去,唯一不感意外,就是她了,小红感受洛天身上令人沉迷的气息,似乎洛天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殊气息能改造它的体质,小红背叛叶知秋也就不言而喻。
叶知秋气呼呼地蹲在火堆边,愤愤不平道:“明明是我的,为什么一天不到就背主了呢?”
洛天当即递给叶知秋半只山鸡,笑道:“道长,何苦来哉!说明我和小红有缘,但凡有理性的物生,对于择主有着自己的判断。他选择我而没选择你,这是它的选择,何苦相逼,岂不让小红刚烈而死。”
叶知秋接过山鸡,忽然笑了起来,苦笑道:“这是我第一次吃了你的暗亏,也不知你小子是怎么让小红抛弃我。可以说,它跟了我已有三年之久,如今却毫不犹豫地放弃,我心里能好受么?”
洛天提起酒壶,道:“不要这样说,喝酒,大家都是江湖中人,这种事情时常遇到,想来道长当年得到小红的时候,它的主人也和你现在的心情一样,很不好受。毕竟神驹选择主人,素以强者为准,这是动物世界里的丛林法则,与一个有灵性的物生较劲,难受的还是自己。”
叶知秋指着洛天道:“你是强者,不要说笑了。我们既然有缘,我也不和你争辩,反正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我的坐骑。见你心事重重,似乎……”
洛天敬佩的样子望着叶知秋,惊骇道:“道长好眼力,竟瞧出我心里有事。唉,说来话长,我们几人见不得傅天仇大人蒙冤,所以想花重金请天下高手前去京城救人,空有金银,却寻不到真正的高手,徒呼奈何!”
叶知秋一听重金,眼睛登时亮了起来,盯着洛天道:“出多少钱一个?”
洛天竖起一根手指,未等洛天说话,叶知秋惊喜道:“一百两银子?”
洛天摇头道:“一千两黄金,我要的是化劲以上的高手,既然是高手,区区百两银子,岂不侮辱了高手的身份。”
叶知秋把手伸出来,笑眯眯地说道:“我就是专门干这营生,金子拿来,我陪你们去救人。我叶知秋素来言出必行,行出必果,拿了银子,事情一定把你办好。”
洛天手中忽然拿出了十锭金银宝,道:“这是一千两黄金,一次性付清,毕竟上京救人,极其危险,害怕死在了京城而无法花掉这些银子。”
叶知秋接过十锭金银宝,眼睛都眯成了缝隙,心道:“真是一只大肥羊啊,贫道干了好几年营生,就这次收费最满心意。要是知道贫道只要百两银子就干,不知这小子会不会气个半死。”
平时他都在为别人讨债,酬金并不高,几年下来,也只够他一年的花销,现在接下这单生意,足够他后半生衣食无忧。
洛天心道:“大魏是真要亡国了,这等高手一千两黄金就可以把命买了,太不值钱了。”在他眼里,区区千两黄金,只要抄了马家,四五十万两黄金绝对有,真是个奇葩的世界,空有一身本事,却不知如何利用自己的本事弄钱。
想到这里,洛天又拿出一千两黄金,望着叶知秋道:“叶兄,救出傅天仇大人后,你若敢与我去马家杀人,这黄金就是你的了。”
叶知秋接过黄金,笑道:“兄弟,痛快,别人怕了马家,但我不怕,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害怕的人,我学这身本事,为那些讨债,真是辱没了我这样的高手,世道艰难,你这等富家公子,是不会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
洛天看重叶知秋的就是这个人非常有信誉,且修为极高,并不在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两人之下,尤其在道术上,远胜燕赤霞和夏侯剑客。
接到这种大生意,叶知秋立即把心爱的神驹抛到九霄云外去,反正有了这些黄金,还愁买不到汗血宝马?叶知秋也有自来熟,几口酒下去,立即和洛天等人称兄道弟,更是把自己往死里吹,好像他已天下无敌似的。
洛天笑道:“道长出自昆仑这等道家大派,道术必然厉害,想来土遁之术已经熟稔无比。”
叶知秋张扬道:“那是当然,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我也不敢接你的救人的生意。天牢对别人而言,极难进去,但对我而言轻而易举。”
洛天吹捧道:“道长厉害,说来也怪我,若非为了洛家,也不至于让傅大人陷入天牢,为了救傅大人,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叶知秋惊讶道:“你原来是洛天,我们真是有天大的缘分,你知道么?我就是听到洛家被灭门,只有你一个人逃出来,所以准备保你平安,以洛家的财力,不可能出不起这个保护费。嗯,出手大气,不愧是屹立千年的郭北洛家。”
洛天疑惑道:“道长为何不接朝廷的单,反而接我的单?”
叶知秋吹胡子瞪眼道:“你把我叶知秋当什么人了,我会做朝廷的鹰犬?我虽然爱财,但取之有道。朝廷当下,君王昏庸无能,奸臣当道,岂能使唤我,我就是穷死饿死,也不会为他们卖命。”
夏侯剑客叫了一声好,朝着叶知秋对饮了一口,道:“是条汉子,我辈中人就该有自己的底线,不能成为当今昏聩朝廷的鹰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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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瞌睡来有人送枕头()
叶知秋放在洛天所在的年代,属于中二少年,竟有如此精妙的奇葩思想,洛家灭门,看中洛家在魏国数百年的底蕴,想来洛天独木难支,遂来郭北县寻找洛天,让洛天出钱请他保护。
对于洛天来说,他不怕钱财花费,而是怕没人愿意倒在金钱之下。现在遇到这么一个嗜钱如命的人,无疑是瞌睡来了有枕头的征兆。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好,这才是真正的修道之人,做人做事都有个底线和标准。”像叶知秋这样的人,只有与他直来直去,不需要使花招,即能收回己用,这样的人,打灯笼都找不着。
叶知秋开心道:“洛公子,此话我爱听,做朝廷鹰犬,非我所愿。我本修道之人,本来就要做到念头通达,坚持心中信念,方能不受外物所扰。”
洛天点了点头,道:“难怪叶兄如此年纪便到了化劲巅峰的修为,了不起,既然叶兄如此说,那叶兄就跟在我身边,反正小弟与朝廷已势成水火,需要叶兄的时候多的是,兄弟有的是钱,不怕开不出叶兄的价。”
燕赤霞和夏侯剑客眼睛都凸出来了,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妙人。这不是羊入虎口么?叶知秋以后想要脱离洛天的手掌,只怕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
燕赤霞没有揭破洛天的面具,反正他也乐意见到叶知秋这样的高手加入洛家反魏系中人,眼前的叶知秋正开心着,数着以后到底能从洛天手中赚取多少酬金,乐呵着哩!
叶知秋拿起酒与洛天碰了一下,大笑着说道:“洛兄弟,以后哥哥就跟着你混了,只要兄弟解决不了的人,直接通知哥哥一声,哥哥帮你摆平。”
心道:“终于遇到一个识货的人了,不过貌似有点儿傻乎。嗯,这样也好,大不了以后,给洛兄弟打几折便是,更要保住洛兄弟的命,只有这样,自己的酬金才能长久地拿到。”
现在在叶知秋心里,谁要是敢对洛天有杀心,那就是与他叶知秋为敌,洛天已成了他的摇钱树,更是他的长久饭碗。绝不容许有人冒犯洛天,更不要打洛天的主意。
“好,我们击掌为誓,只要叶兄不反悔,那我们之间的合作永不会断。”洛天言罢,遂又叹道:“既然叶兄如此坦诚,那小弟也不能隐瞒了。”
叶知秋奇道:“你还有事情隐瞒?”
洛天点头道:“是的,傅家有今天的劫难,实则与洛家灭门有关,正因为傅大人为洛家说了一句公道话,这才遭到朝廷奸臣和昏君的毒手,如今傅家只有两女逃出,而傅大人更是打入天牢,等着秋后处决。”
燕赤霞道:“叶兄,你还不知道罢,傅家与洛家有着姻亲,洛兄弟与傅家傅清风尚有婚约,料想奸臣马蕴普没有及时处斩傅天仇大人,便是为了洛兄弟。”
叶知秋听到这里,哈哈大笑道:“既然三位都如此坦诚,那我也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傅大人已从天牢中押出来了,说是要让傅大人游行天下,让大魏各地的人都知道朝廷的威严,半个月后,傅大人将经过这里的十里亭,押送的人乃是最近被重用的左千户大人。”
言罢,叶知秋不由一阵冷寒,朝廷干的太不地道了,原先以为是为了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