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之一:枪侠-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包括啤酒吗?”他微微一笑。“还是啤酒另算?”
她对枪侠的微笑没有反应。“我会给你啤酒,不过要在我看到钱以后。”
枪侠在台子上放了块金币,所有的目光刷地一下都落在金子上。
在吧台后面,镜子的左方有只用来熏烤的木炭炉子。女招待消失在炉子后面的小房间里,回来时手里捧着用纸包着的肉。她挤出三块肉饼,放到烤架上,顿时散发出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枪侠漠然地站在那里,似乎对香味没有反应,但却隐约感到钢琴声开始变得断断续续,纸牌游戏速度慢了下来,吧台旁醉鬼们贪婪地注视着烤架。
一个壮汉快走到枪侠身后时,枪侠从镜子里瞥到了他。这个壮汉几乎完全秃顶了,一把巨大的屠刀插在腰带间,他的手紧紧握着刀柄。
“回去坐下,”枪侠说。“算帮你自己一个忙,呆子。”
壮汉的脚步冻住了。他的上唇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像狗那样。一片寂静。他回到自己的桌子边,气氛又恢复了正常。
啤酒盛在一个开裂的大玻璃杯中。女招待粗暴地说:“我可没钱找你。”
“不要找钱。”
她生气地点点头,似乎枪侠的慷慨是种炫耀——尽管对她有利,却还是激怒了她。然而她还是把金币放进了口袋。片刻之后,她端上来一个油腻的盘子,盛着三个汉堡,肉馅的边缘仍是鲜红的。
“有盐吗?”
她从台子下拿出一个小瓦罐。枪侠不得不用手指把结成了块的盐巴捻碎。“有面包吗?”
“没有。”他知道她在撒谎,不过也知道为什么,所以就不再追问。秃顶壮汉瞪着他,眼睛发青,搁在开裂又凹凸不平桌面上的双拳捏紧又松开。他的鼻孔一张一合,像脉搏那样有规律奇Qīsūu。сom书,贪婪地呼吸着汉堡的香味。至少,这是免费的。
枪侠开始不紧不慢地吃起来,他不像是在品味食物,只是机械地把肉切成小块,再用叉子送进嘴里。他努力克制着不去想那头变成汉堡肉的牛原来到底长什么样子。她说过,这不是变异的牛。也许吧。在夏夜的月光下,连猪都会跳起考玛辣(注:播种节上人们跳的轻快交谊舞。)呢。
三个汉堡就快下肚了,他准备再叫杯啤酒,还想卷根烟抽。这时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他突然意识到不知从何时起房间里已是一片寂静,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他转过身,看到原本瘫睡在门边的老人就站在背后。他的脸奇丑无比,一阵污秽的鬼草瘴气令人作呕。他有双被诅咒过的眼睛,它们瞪着你,但却什么都看不到,似乎这双眼睛曾见到过地狱般的噩梦,从人们无法想像的恶臭沼泽中升腾出来的狂野的梦。
女招待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破裂的双唇慢慢地张开,露出一口绿色、苔藓似的牙齿。枪侠一惊:他不是抽鬼草卷的烟,而是在嚼。他真的是在嚼鬼草。
枪侠意识到:他是个死人。一年前他就应该已经死了。
枪侠又意识到:是黑衣人干的。
他们瞪着对方,似乎整个房间就只有枪侠和这个疯癫的老人。
让枪侠惊呆的是,老人开始讲话,而且讲的是蓟犁(注:蓟犁,Gilead,是新伽兰的统领城市。这个古老的城市四周都是城墙,被人们颂为“绿色世界”。)的高等语(注:高等语,high speech,是中世界的古老的语言,按照传统,这是枪侠的语言。与之相对的是低等语,low speech,是日常生活中用的语言。高等语的语词中反映了枪侠社会的传统和生活哲学。这是枪侠罗兰与他的族人,他的王国之间的一种无形的联系。)。
“金子换欢心,枪侠先生。能给我一个金币吗?就施舍一点吧。”
高等语。那一刹那,枪侠的脑子甚至都反应不过来。已经有好多年,天啦,几个世纪,几千年,他没有听到过高等语了;高等语已经不存在了;他是最后一个说高等语的人,是最后一个枪侠。其他人都……
他似乎麻木了,把手伸进胸前口袋,摸出一枚金币。一只长满疥癣,皮肤开裂结痂的手伸过来,抚摸着金币,举起来对着油腻的煤油灯看。它反射出令人兴奋的文明的光芒:金色,微红,血一般的。
“啊……”一种无法言表的喜悦。老人摇晃着转过身,朝自己的桌子走去。他把金币举到眼前,转着金币,让它朝各个方向反射着金光。
酒吧很快变得空荡荡的,蝙蝠翅膀式的摇门疯狂地前后摇摆着。钢琴手重重地合上琴盖,迈着滑稽的大步,随其他人离开了酒吧。
“席伯!”女招待在他身后尖叫,叫声中夹杂着恐惧和凶悍。“席伯,你回来!该死的!”枪侠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但现在没有时间细想,没有心思去回忆。
这时,老人已经回到了他的桌边,在凹凸的桌面上转着金币。他那双非死非活的眼睛跟着金币转,似乎完全被吸引了,但眼神却又是空空的。他转了两次,三次,眼皮渐渐合上了。第四次,金币还没停止转动,他的头已经靠在了台子上。
“你,”她细声说,却又很愤怒,“你赶走了我的主顾。现在你满意了?”
“他们还会回来。”枪侠说。
“今晚不会。他们不会来了。”
他指指嚼鬼草的老人:“他是谁?”
“管你自己的事吧。先生。”
“我一定得知道。”枪侠耐着性子,“他——”
“他跟你说的话好奇怪。”她说,“诺特一辈子也没那样讲过话。”
“我在找一个人。你应该认识他。”
她瞪着他,怒火慢慢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沉思,继而是眼睛里湿漉漉的微光。松动的房子发出若有所思的开裂声。远处,一只狗粗声狂吠。枪侠等着。她意识到枪侠知道内情,眼里的微光开始显得无助,她似乎有种需要,但又无法表达。
“我猜你应该知道我的价钱。”她说,“我有种渴望,以前是能克制的,但是现在再也控制不住了。”
他镇定地看着她。黑暗中她前额上的疤痕不那么明显。她的腰身还不算臃肿,看样子这沙漠、硬渣和狂风还没有夺去一切。而且,她也许曾经也标致过,说不定还是个美人。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墓虫已经移居到她干瘪乏味的子宫里,这一切也都不重要了。命已注定。冥冥中,命运之手已在生死簿上写下了这一笔。
她用双手捂住了脸,体内还有足够的液体——让她哭泣。
“别看着我。你不用那样刻薄地看着我。”
“对不起。”枪侠说,“我没一点恶意。”
“你们没有一个是说真话的!”她朝他哭喊。
“把酒吧关上。把灯熄了。”
她抽泣着,手捂着脸。他宁愿看她捂住自己的脸的样子。倒不是因为疤痕给遮住了,而是这姿势让她有种少女的风韵——尽管她不再有少女的面庞。在油腻的灯下,固定着肩带的别针闪着光。
“他会偷东西吗?如果他会,我还是把他弄到门外去。”
“不会。”她轻声说,“诺特从不偷人东西。”
“那,把灯熄了吧。”
直到她走到枪侠身后时才肯把手从脸上挪开,她调低灯芯,吹灭火焰,灯一盏盏灭了。然后,她拉着他的手,感觉非常温暖。她带他上楼。一片漆黑中,他们没有做任何遮掩。
6~7
他在黑暗中卷了两根烟,点燃后递给她一支。房间里充满着她的香味,像清新的丁香花,有些哀婉动人。淡淡的香味之外是沙漠的气息。他突然觉得自己对前方的沙漠充满畏惧。
“他叫诺特。”她说。声音还是那样尖锐。“就叫诺特。他死了。”
枪侠等她继续。
“他被上帝触碰过。”
枪侠说:“我从没见到过上帝。”
“打我记事起,他就在这里——我是指诺特,不是上帝。”她突然对着黑暗一阵大笑。“他以前有辆垃圾车。后来开始酗酒,再后来迷上了鬼草,最后用鬼草卷烟抽。小孩子跟在他后面,放狗咬他。他一直穿条绿色的裤子,臭味熏天。你在听吗?”
“在。”
“他后来开始嚼鬼草。最后他就坐在那里,不吃不喝。也许在他的幻觉中,他是个国王。小孩们都是他的弄臣,而狗是他的王子。”
“是。”
“他就死在这前头。”她说,“他从街边走过来,脚步很重——他的靴子永远穿不烂,是他在废旧火车站找到的一双军靴——后面跟着一群孩子和他们的狗。他看上去就像是由许多铜丝做的衣架拧绞在一块儿。你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垂死的目光,但是他还在咧嘴笑。就像在收割节前,孩子们刻在南瓜上的笑脸一样。你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鬼草和腐烂味。口水从他嘴角流出,就像绿色的血。我猜他是想进来听席伯弹钢琴。不过就在进门前,他停住了,头歪到一边。我能看到他,还以为他是在听客车过来的声音,但那个时候不会有客车经过。然后他开始呕吐,黑色的,都是血,从他咧开的嘴里流出来,就像水从阴沟里涌出来那样。臭气能熏得你发疯。他的两条胳膊扬起来,然后就倒下去了。就是这样。他倒在自己的污秽中,死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
“真是个精彩的故事。”
“哦,谢谢你,先生。这是个好地方。”
她坐在他身旁,还在颤抖。窗外,风仍在呼啸,远处有扇门被砰地关上,声音犹如来自梦中。墙壁中间有老鼠跑过。枪侠猜这里也许是全村惟一一个养得起老鼠的地方。他把手放到她的肚皮上,她开始剧烈地抖动,然后慢慢放松下来。
“黑衣人。”他说。
“你一定要知道,是不是?你就不能和我做爱,然后睡觉吗?”
“我一定要知道。”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她握住他的手,开始叙说。
7
诺特死去当天的黄昏,黑衣人到了特岙。那时狂风大作,土地表层的松土被吹走,砂土就像暴雨一样刮来,玉米被连根卷起,像直升机飞过时那样。朱伯·莰讷利锁上了他的马房,其他几个商贩也关上了窗板,还在窗板外用木板加固。天空变成了黄色,就像变质奶酪的颜色,云朵快速地飞过,就好像它们刚才经过沙漠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枪侠的猎物坐着辆破马车进村,马车上铺了块防雨油布。他脸上挂着十分友好的笑容。大家看着他走近,老莰讷利正躺在窗边,一手攥着个酒瓶,另一只手里握着他二女儿松软发烫的左乳。他暗自发誓,倘若黑衣人敲门他就假装不在家。
但是黑衣人经过马房时,并没放慢速度,马车卷起的尘土很快被狂风拥抱了。他可能是个牧师或和尚;他穿了件黑色的长袍,上面沾满了尘土;袍子的兜帽宽松地罩在头上,让人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却没遮住那友好得有些令人反感的微笑。他的袍子被风吹得哗啦作响。从袍子边缘可以隐约看到他穿着一双扣得很紧的方头靴子。
他在席伯酒吧门口停下来,拴住马匹。栗色马低下头,对着地面喷气。他走到马车后面,解开绳子,找到个陈旧的马褡裢,往背上一甩,穿过摇门走进酒吧。
爱丽丝(注:即爱丽。)好奇地看着他,但其他人都没注意到陌生人进来。酒吧的常客都已酩酊大醉。席伯正在用拉格泰姆调子(注:拉格泰姆调子,是美国黑人的一种早期爵士乐,多用切分音法,风靡于1890—1915年间,七十年代初又开始流行。)演奏卫理公会(注:卫理公会,是一个新教的教会。主要集中在英伦小岛和北美洲。在美国成员数目最多。)的赞美诗,散在钢琴旁的许多人早些时候就进来躲风暴,顺便也为诺特守灵,他们已唱得喉咙嘶哑。席伯喝得差不多失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