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李敖:我最难忘的事和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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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天联合报登“民初有南钱(穆)北胡(适)之称”(张玉法语),也全是胡说,钱穆以一中学毕业生、一中学教员,受胡适提拔,北上入京,已是一九三○年以后的事,又何来“民初”?钱穆声名,也从未达到有南北之说与胡适相对过,这是今日贴金耳。不过,在胡适有生之年,在钱穆七十四岁以前,他未能成为中央研究院院士,我始终认为对钱穆不公道。钱穆的杂七杂八的怪说固不足论,但他在古典方面的朴学成就,却比姚从吾等学人更该先入选成院士。
四、钱穆作为史学家。本已今人皱眉;但他不以此力足,倾余生之力,还要做经学家、理学家,甚至俨然当代朱子。这就更闹了大笑话。严格说,他在这一方面的著作多是失败的,更见其迂腐。他晚年以卜筮算命,更见其上学朱子手法,而头脑不清则一。
五、钱穆与当权者关系,是可耻的。蒋介石利用钱穆的反动,来哄抬政权;钱穆利用蒋介石的反动,来得君行道,结果,人越丢越大。被蒋介石“倡优畜之”的结果,他曲学阿世,大儒立场尽失,去朱子远矣!
六、蒋介石“用公帑建宾馆”,为钱穆安老于“素书楼”,证明了双方都公私不清。今天中央日报登钱穆搬出“素书楼”,是“国家和社会不尊重知识分子”(裴普贤语),其实,请钱穆不要霸占公产、请他迁出白住二十二年的豪华住宅,正是大家所以尊重他。钱穆谈了一辈子“义利之辨”,自己义利当头,却贪鄙如此,实在有愧晚节。“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逼他搬家,正显示了大家爱他以德,他在搬家三个月后死去,颇有“曾子易箦”味道,这全靠钱太太深明大义之功。中国时报登“显示了他对辞受之际自有分寸”(龚鹏程语),其实白住了二十二年而受之不辞,这又何来“分寸”?搬家以后,他喃喃以我要回家(指“素书楼”)为言,足见其本人“义利之辨”,老犹不清,幸赖豪门之女钱太太之扶持,方得以“一身傲骨”脱走,呜呼,亦云险矣!
一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李敖研究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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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位教授
——台静农的人格与学格
看到报上李霁野在大陆一再问候台静农的文字,感到好难受,觉得李霁野比他这位老朋友在人格与学格上,都高出太多了。
我在台大历史系的时候,台静农是中文系主任,他没教过我,但在我穷困时,一九五七年出售家藏旧版《资治通鉴》、《昭明文选》、《三迁志》等书,他曾帮过我大忙,到我宿舍来看我,我一直感念他。
我在一九六三年写文章攻击台大文学院,也攻击到中文系,我本以为中文系的腐化,乃是台静农被“挟持”、不能脱身的结果,后来想起,这是我淆于感情所做的错误判断,其实,腐化的真正原因,台静农本人就是祸首。
台静农当年是鲁迅的大将,是未名社要员之一。据李霁野《未名社始末记》,说:“鲁迅先生在《苏联作家七人集序》中说:‘它被封闭过一次,是由于山东督军张宗昌的电报。’就是指的这一事件。至于同文中说到的‘新式炸弹’一案,却是几乎使未名社三个成员丧生,轰动一时的大奇闻,因为‘这“新式炸弹”其实只是制造化妆品的机器’。”《鲁迅日记》一九三四年七月记:‘三十一日晴。……得亚丹信言静农于二十六日被掳。’这一次还牵连了六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我只被关了一个星期就释放了。这是未名社成员遭受到的又一次迫害。但现在还不是详细记述的时候。”
台静农的牢狱之灾,使他吓破了胆,从此“不干了”,以诗酒毛笔刻印逃世。如果真逃了世,倒也罢了,但他却逃得很无聊很无耻,他一九八四年与梁实秋同上台受国民党颁国家文艺奖特别贡献奖;一九八五年又与日本人宇野精一同上台受国民党颁行政院文化奖。……老而贪鄙,无聊一至于斯。至于用毛笔字“恭录总统蒋公”言论,更是无耻之极了。
去年十月,联合报系的出版机构,印出了《静农论文集》,报章推介,说是学术著作。我素知台静农懒于学术,并以“我不在乎”自道其不出版学术著作的态度。如今既以八八之年,出了唯一一本学术性专书,不可不买来一读。结果—读之下,引起我一点统计的趣味:
全书——四七五页。
写作时间——前后长达五十五年。
篇数——只有二十五篇。
每年写——八页半。
每天写——○。○二三页。每页八百四十字,即每天写十九个字。
统计之下,原来台静农每天只写十九个字,便成了大学者,自大陆而渡海,可以在这岛上风光通吃四十多年,这样子的人格与学格,未免太可议了吧?整天吹捧他的人,未免太混蛋了吧?
一九九○年九月七日
李敖研究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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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个官僚同学
——我所知道的施启扬
我在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到台湾,再过四个月,就是四十年了,四十年来,我结交台湾人无算,从贤到不肖,各类俱全。但我的生活范围很窄,所结交者,多以同学为骨干。我在台湾从台中一中初二上念起,念到台大研究所自动退学,结交了不少同学,其中尚有可记者,足资警世,老同学施启扬,便是其中之一。
我在一九四九年暑假后进台中一中,那时台中一中比较难考,外省子弟多去台中二中。两个学校我都跳班考取了插班,台中一中较好,我就上了一中。一中的台湾人最多,外省于弟比例极低,约占十分之一以下,我分在初二上甲班。那时初二上有甲、乙、丙、丁、戊、己六班,教室相连,同学很自然就认识了,其中之一,就是施启扬,他在戊班。
施启扬小时候长得就高高的,人颇斯文,但斯文得近乎讨厌,不知什么缘故,惹毛了外省同学陈士宽等人,结果被揍了一顿。那时我跟他不熟,直到进了高中,同分在高一上甲班,座位比邻,才熟起来。他请我去他家玩,也来我家。他为人少年老成,像个小大人,脾气虽好,但也喜欢争辩。我那时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辞,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不过我的张狂,纯是知识上的,只是恃才傲物,但不傲人,所以人缘亦佳,跟朋友只抬杠,不翻脸。施启扬由于像个小大人,却不为同学所喜。人又很笨,争辩起来,被我口舌修理,亦是一景。王新德有一次劝我:“你不要同施启扬争辩了,施启扬这个人头脑不行,你何必费唇舌。”这话使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由于我自己年复一年在知识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基本上,学校和同学是不能满足我的“境界”的,因此我虽然人缘亦佳,但内心深处,我却与人颇为疏离,我有一种“知识上的傲慢(Intellecual Arrogance),不大看得起人,尤其讨厌制式的学校生活。读到高二完了,高三上念了十几天,就因痛恶中学教育制度的斫丧性灵,自愿休学在家。我父亲是一九二六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地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吧!”
我父亲当时正是第一中学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的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在我在家养气的时候,一天施启扬跑来找我,他央我向王孟仁讲人情。王孟仁是我父亲老友,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为人鹰隼精明,讲了一口好日本话,也在一中教书,他最不喜施启扬,不晓得什么事,施启扬开罪了他,求我去说人情。王老师住在一中宿舍,日式房子,讨了台湾寡妇。他又深沉又喜欢写打油诗,与许文葵老师互骂,人颇有趣,我偶尔登门同他聊天。这次为了施启扬,乃亲去王府。不料我说明来意,王老师却满面怒容,他说施启扬是职业学生,早晚会大做国民党狗腿!我当时弄不清他们师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便深问,败兴而归。三十多年后回想此事,我还百思不解,只是每思及王老师的话,真要佩服他是预言家。
一九五四年暑假,我以同等学历的资格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读了不到一年,又不想念了,乃重施故技,自动休学,痛快了几个月,然后考入台大历史系,在历史系后期,我住在温州街七十三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第一宿舍颇多法学院的同学,因为法学院是我“娘家”,所以跟他们更熟。施启扬那时在法律系法学组,常来看我,我也去看过他,有一件事是他的“义举”,值得详记。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亲孟昭常和他母亲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盂大强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昭常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在“大学后期日记”中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条下写“昨今日皆研究离书”及刻印的事,即隐指此事。七月十日条下写“夜大中请我和启扬晚饭,后去新生看God's
Little Acre,我是老马请的”。就是事成后孟大中的庆功宴。施启扬当年肯这样义助朋友,冒险一起伪造文书,我至今感谢他。
我在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作过程中,因为牵涉到中国法制史,特别到法学院找材料。施启扬陪我,拜访了戴炎辉教授。后来我发现原来戴炎辉的著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