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乱-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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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错嘛,吃水不忘挖井人。我喜欢,你小子还算慢讲义气的。不过这功劳给我没用,我没家没室的,在鸡鹿塞过得不错,所以不打算再升职了,这功劳还是让给别人
吧。”管军候看得更开。
“那给谁好呢?”吕布也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这种大好事竟然没人愿意要,最后大家争相提议,推来推去,倒是蛮热闹的,最后一致通过把功劳送给关羽顶罪了。
没想到这个历史上见了吕布就咬牙切齿的人今天竟然欠了吕布这么大一个人情。
第一百零二章 版图
匈奴人撤走了,带着大批的鲜卑俘虏和牛羊离开了。我们一个个气得在背后大骂,但是没有任何作用。这些无耻的匈奴人简直太会算计了,竟然利用朝廷对他们的善意,肆无忌惮的从我们手中掠夺胜利果实。
不过吕布和关羽更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俘虏女眷中两个美丽的鲜卑姑娘,他们俩一人把住一个,决不让守将大人把这两个姑娘也递解到京师去,无奈之下,守将大人竟然同意了他们的要求,高兴的这两个人欢天喜地的。
许褚也跟着捣乱,私下也留了一个鲜卑族的小姑娘,还美其名曰是给我留的,真不知道他是真的为我留得,还是为了他自己。不过这个小姑娘确实长得挺好看的,而且居然也懂汉语,一问之下,她竟然是鲜卑西部大人日律推演的女儿。我本来想把她送走,但是小丫头死活不干,最后居然以死相胁,她说她从小就喜欢汉人的文化,喜欢汉人的器具,所以她要一直跟着我们,哪怕是让她为奴为婢,她也不回去了。这下许褚高兴了,对着我说:“你看是人家小姑娘不走,你不会忍心让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去寻死吧?还是让她留下来吧。”
看来许褚算是把我的性格摸透了,知道我这个人心软,见不得别人寻死觅活的,居然利用这样的方法让这个小姑娘留了下来。
在等待对关羽赦免的同时,我们也没耽误任何时间,不仅没间断练武,而且还跟着这些边军一齐训练。在跟鲜卑人对战之前,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的招式是最好的,上了战场肯定是最棒的。但是没想到,真正的战场根本不需要那么多招式,只要能杀死对方的招式,就是好招式,那些横砍直劈得的基本动作法才是最实用的。在这一点上吕布明显比我们更有经验,所以他敢于一个人冲在前面,而且取得了骄人的战绩。
为此我们几个不得不老老实实得跟着鸡鹿塞的守军们天天出操,锻炼那些最基本的招数。然后跟着军队进行各项军事技术、战术训练。步兵的基本训练就是射箭,按照汉代规定,每年举行“秋射”以考核训练成绩,发矢十二射中六矢者为及格,超过六矢则“赐劳十五日”。不过这种程度的要求对我们来讲还是太低了,就连弓箭水平最差的典韦都能够全中。至于骑术,我们没有一个赶得上吕布的,所以他就成了我们的现场指导,使得我们每一个人的骑术水平都大有长进。‘投石’和‘拔距’都是我们的强项,甚至可以说是所向披靡。但是典韦比较郁闷,他的力量明显比吕布大,但是在‘投石’项目上就是比不过吕布,甚至还输给过关羽,这明显是身高的差距造成的,但是怎么讲典韦就是不明白。‘弁’就是徒手搏击,这是典韦的最强项,他现在比谁都厉害,据说是他被王越打败后,王越不仅没杀他,还教了他几招,但是怎么问,他就是不说。连我询问他的时候,嘴巴都闭得紧紧地。好像唯恐说出什么来似的,我知道王越一定是叮嘱过他,不得外传一类的话了,要不然以典韦的性格,他不告诉谁也得告诉我。就我们现在的武艺水平而言,已经相当不错了,但还是打不过吕布和关羽。不过我有个强项,那就是‘角抵’,也就是摔跤,我个子小,下盘稳,所以占了大便宜,就是吕布,许褚和典韦也不是我的对手。最差得居然是关羽,谁让他个子那么高,却不会摔跤呢,该着倒霉。
三月的一天,艳阳高照,传旨官来了。我们非常奇怪,这个鸡鹿塞虽然重要,这场胜利也确实来之不易,但是也不需要皇上派出传旨官来嘉奖吧。
果然,圣旨不仅表彰了镇守鸡鹿塞的官兵,给予了各位守塞的官兵各种赏赐,并且安排了战死和伤残的士卒们,当然也有关羽的赦免令,但是这还没有结束。最让人吃惊的在后面,朝廷以国库空虚,鸡鹿塞每年耗资巨万为由决定放弃鸡鹿塞,而所有的戍边战士,都将撤回太原,归到匈奴中郎将麾下。
这下整个鸡鹿塞沸腾了。很多人都流出了痛苦的眼泪,这是他们为之奋斗的大汉吗?这么轻易的就把美丽富饶的大汉土地抛弃了,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不会守城的匈奴人和鲜卑人谁都不会占领这里,他们顶多是在这里歇歇脚,所以这里将成为历史遗迹,朔方郡的最后一块防御屏障将彻底的从地图上消失。等待着它的将是那每年吹来的寒风,夹杂着漫天的黄沙,慢慢的将它掩埋。总有一天人们将彻底遗忘这里,只留下书上那简单的几笔,证明有人曾经在这里为了大汉拼搏过。
那么我们拼死拼活的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让它有一个美好的结束吗?但是它又带给了我们什么,是死亡,是惊惧,还是没日没夜的训练和攻杀战守。我们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我们那些为此付出了生命和劳动能力的兄弟是为了什么?
所有的人都被痛苦包围着,包括我们这些仅仅在鸡鹿塞待了不到半年的人。不要小看这短短的几个月,它让我们彻底地爱上了这里,爱上了那阴山上的一草一木,爱上了那城墙上一块块又硬又冷的大石头,爱上了这我们为之拼搏过的土地。但是随着朝廷对这里的放弃,我们都将南下,所有的这一切都将远去了,我们可能一生不会再来到这里,因为它将不再存在于大汉的版图里了。
最伤心的是管军侯,这里是他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地方,也是他为之拼杀了二十五年的地方,他每年都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它,惟恐它被敌人夺走。但是现在根本不是敌人夺走了它,而是朝廷从他的怀里把它抢走了,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把它丢掉了。他能不为之痛心吗?所以他哭,哭得比谁都要痛苦。
我默默地走到他的身边,轻轻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但是却被他无情的甩开了。
我只好低声地说了一句话:“现在走了没关系,我们还会回来的。您相信我,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我一定可以带着大家回来的。”
第一百零三章 高顺
车行辚辚,一众人怀着沉痛的心情离开了鸡鹿塞,这个他们为之拚搏的地方,很多人最终埋骨此处,再也回不了家乡了。按理说我们应该高兴,高兴我们离开了这个凶险之地,高兴我们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但是没有,我们一点都不高兴,对于离开这里我们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无奈’。
所以一路上我们的气氛都很沉闷,没有什么欢歌笑语,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对于未来,也没有什么期待了。
晋阳市太原郡的治所,也是整个并州的治所,匈奴中郎将的行辕也设在这里。我们一路行来,彼此间早有默契,晋阳城外,我们和守将大人拱手作别,管军侯特意走到我的跟前:“陈公子,记住你答应我的话,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那我还能忘记吗?不过您也得在适当的时候也得帮我一把,否则我独力难支,要知道想要改变朝廷的态度并不是很容易的。”我笑眯眯的看着管军侯。
“我哪能不帮你呢?既然你答应了我们从新夺回鸡鹿塞,那么,帮你就是帮我们自己。是不是阿顺。”管军侯一拉边上的高顺。
“那是当然,所有鸡鹿塞出来的人都会记得的。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重新踏上鸡鹿塞的城头,您就是让我做什么都成。”高顺挺起了胸膛。这些天对高顺来讲真是度日如年,离开鸡鹿塞越远,这种症状越明显。我们眼见着他瘦了下去,眼圈也开始发黑,但是毫无办法,谁劝他都没用,真想不到他对那个边塞小城竟然有这么深厚的感情。
“阿顺啊,你是不是想跟陈公子他们离开这里?”守将大人看出了问题的症结。
高顺的身体一震,看来真地说到点上了,他没有说话,干脆低下头来了个默认。
“不好办哪,你的军功都报上去了,并没有说你出了什么事情,如果这个时候你突然离开队伍,要是让查处来是很危险的。”看来守将大任很担心。
高顺的头更低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实际上方法不是没有,而是有很多,但是我觉得你现在不是不能离开,而是不适合离开队伍。”我接下了守将大人的话。
高顺的头抬了起来:“什么方法?”
“这个很简单。只要说你再训练的时候受伤,伤势严重,不适合在上战场就行了。我们可以帮你贿赂军医官,让他做假证明就行了,应该很轻松。甚至可以说你路遇盗匪或者马贼,英勇杀敌,误中流矢而亡,不过从此你就得改名换姓了。”我说得高顺眼睛发亮,看来就算让他改名换姓,他也在所不惜了。
“但是你想过吗?如果你离开军队,所有的一切就得从头再来,你的父亲会同意吗?而且要完成夺回鸡鹿塞的任务,我们得有军队啊,在整个队伍里,守将大人最好的继任者是谁?不是管军侯,而是你。他比守将大人小不了几岁,如果二十年后我们才有机会这样做,你不能让守将大人他们拖着六七十岁的身子上阵搏杀吧。所以这支队伍需要一个带头的人,这个人是谁?他就是你。明白了吗?”我非常严肃地说出了我的理由。
高顺有点傻了,他根本没想过这些。连守将大人和管军侯都没想这么远,所以看样子他们也很吃惊,但是守将大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有道理,太有道理了,阿顺为了这个理由你也要留下来,就算我们成了老头子,驻着拐棍,你也得让我们从新站在鸡鹿塞的城头。”
看来这些认真的是为了鸡鹿塞什么都愿意干。
所以我又加了一句:“高大哥,你想过吗?我们凭什么拿回鸡鹿塞?我们还是得凭军队,一个没有军队的势力腰杆是直不起来的。为什么现在宦官当道?因为军队的统治权都在宦官的亲信手里,如果我们能有一支强大的军队,自然会有说话的底气。你现先在这里好好干,争取混到更高的职位,咱们的队伍越强大,你将来对大家的帮助也就越大。咱们拿回鸡鹿塞的可能性也越大。”
“嗯,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争取拥有更加强大的队伍。”看来高顺明白了,他的脸上露出了逝去已久的笑容,估计今天晚上他能睡个好觉。
“终于开窍了。”管军侯很高兴:“不过陈公子,我发现你的心计够深的。”说着他一阵坏笑。
大家也都跟着一起笑,我冲着管军侯作了个鬼脸:“我的心计只对敌人用,是为了让敌人头疼使的。”
告别了高顺他们,我们来到了太原王家,太原王家别不是王允的那个王家,他们的族主是王柔,地方的大豪强。作为地方豪强,太原王家是很大的一支力量,祁县王允所在的王家虽然也是地方豪强,但在规模上根本没法跟太原王家比。但是我现在对他们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