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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茅山鬼谷门-第3章

小说: 茅山鬼谷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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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码归一码,这个喜神我得好好的回,越是这样,我就要做得更好。

    考取高中,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学。而我干了端公的行当,就一定会当上掌坛师的。

    王华也看清楚是我了,眉头皱了一下,但没说话。

    喜事嘛!

    燃好了香烛,烧了九张纸钱,我也懒得掏出揣在帆布书包里的小本本,朗声就吟诵起回喜神的偈语。

    “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娘到此,车马还乡……”

    不就回个喜神嘛,这点小事还难得了我?

    但是就在收场的时候,突然出事了。

    回了喜神,我却忽略了各路神仙,还有前来王家看热闹、蹭吃蹭喝的鬼怪。

    本章完

第4章 喜堂诡事() 
回完喜神,要拎着公鸡围着新娘绕上三圈,原则上程序就算结束,剩下的是茅山弟子自己的事情,大概也和一般人家回喜神的程序没有多大关系。

    拎公鸡的是王大明,作为生产队村民小组的的组长,这种事情他见多了,也干多了,就非常老道。

    左手就将大公鸡的两只翅膀和鸡冠牢牢控制,右手唰唰几下就把鸡脖子上的毛扒光,然后抓起桌案上的菜刀就要杀鸡。

    我突然很可怜这只鸡,同时也是可怜自己。要是把这公鸡卖了,再加上利市钱,我就可以买一件带棉的夹克了。

    “慢,这个鸡不要杀了。”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王大明,按年龄应该叫他叔,但是我不是太喜欢这个人,所以就打着敞口说话。

    王大明愣了一下,很快就醒悟过来,知道我想要活鸡,好卖钱。反正这公鸡怎么都是端公先生的,活得死的,主家也不会太在意。

    但是回喜神的过程中,一定是要见鸡血的。鸡血可以辟邪,办喜事自然必不可少。不过不杀鸡同样可以见血,这个王大明也懂。

    但是我们都忘了,鸡血辟邪不假,同时也能引来吸血鬼。

    王大明朝我笑了一下,很有巴结的意思。身为村干部,怎么就这么没有主见、没有原则呢?这就是我看不起他的原因之一。

    不过话说回来,黔州省的山水都有灵性,特别是云雾山一带。现在都改革开放了,大家都有信仰自由,官再大钱再多的人,虽然不是那么明目张胆的主张迷信,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该干嘛就干嘛。他王大民不就是一个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吗?就算他自己不迷信,难免老爹老妈会有个头痛发热的时候,孙子孙女会碰上“夜哭君”的时候。

    这些事情,他总得找端公帮忙。

    这样一想,我享受王大明的巴结也就心安理得了。

    王大明笑了笑,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一拧,长长的指甲就掐掉了大红公鸡的大红冠子,鸡血就汩汩的冒了出来。

    他拎着公鸡在我的身后,围着新娘转了三圈,地下了稀稀拉拉的撒了不少鸡血。

    然后,所有人都认为回喜神的事儿算是完了,其实我也觉得完了。

    不过三公在昨晚上就交待过,我第一次出来做事,还是谨慎一些为好,不要嫌麻烦。

    于是我就提着桌案上的那把菜刀跑到厨房去。

    以前跟着三公回喜神,也看过他提着菜刀钻进厨房过,但是却没怎么注意。昨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回喜神能面面俱到当然是好事,因为主家办喜事,各方神仙鬼怪都会赶来凑热闹,能把招呼打到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有一点,厨房是一定要去的,因为有厨神在那里。

    民以食为天,厨神的招呼是一定要打到的,其他神仙鬼怪忽略也不要紧,喜事嘛,他们也不会见怪。

    我在大灶前面焚香烧纸,然后用菜刀在大铁锅里比比划划,凭空画了“刺令”的符。

    几个厨师在一边咋着纸烟,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很是诧异。我满足地画完符章,算是对厨神一个交待了。

    做完这一切,我把那一升白米倒进帆布书包,刚好装满,然后拎着没有杀的公鸡,当然红包早就揣好了的,我就去元婆家。

    走出王家百米远,我才发现我并不知道元婆家住哪里?

    以前只听三公说过这个人,是个神婆,会下神,却是换一个神神叨叨的婆娘,跟疯子无异,就住在老鹰山最边上的土屋里。

    可是村子边上的有很多间土屋,我却不知道元婆住的是哪一间。

    正准备找个人问问,却听见身后有人喊:“闵得权!”

    声音很急。

    一回头,却见王筱雪气喘吁吁跑过来,一脸怒气:“你站住!”

    咦?什么意思?

    我正纳闷着,却见王筱雪的表情正在复杂的变换着,慢慢的怒气竟然就消散了,换成一脸牵强的微笑:“闵得权,我求了,我家就一个哥哥,你得想办法让我哥哥给我们家传宗接代……”

    “咋回事?”

    我更是纳闷了,你家哥哥要传宗接代,关我什么事?难不成……不行,你嫂子太丑,我年纪尚小……

    心里龌龊地乱想着,嘴上却问:“咋啦?安?”

    王筱雪突然嘴角一瘪,泪水就躺了出来,把长睫毛点缀得非常好看。

    我突然有些心疼,大声问:“咋啦?你说话啊……”

    “我嫂子疯了!他们说,是你回喜神的时候,没把事情做干净……”

    放你妈的狗臭屁!

    心里骂着,我却顿时遭电击一般杵在原地,冷风吹在脸上也不觉得冷了。

    手腕子一松,手里的公鸡扑腾几下就挣脱,咯咯叫着窜进了山路边的荆棘丛中……

    “怎么会这样呢?”

    第一次单独做事就见鬼了,是哪个程序没有做好?还是有人捣鬼?

    “走,回去看看!”

    我也不管那只公鸡了,急吼吼的就往回跑。

    王筱雪抽着鼻子,努力地跟在后面奔跑。

    王家的堂屋里,拜天地的摆设还在,香火燃烧正旺。王永福和他的老伴还坐在神龛前面,等着儿子媳妇跪拜敬茶。

    可是,穿着一身红衣服的新娘子,正嘻嘻地笑着,手舞足蹈地在堂屋转着圈儿。

    王华一看我进来,顿时就爆发了。

    “你妈个B!”

    骂着粗话,轮着拳头冲过来。

    我眉头一皱,就站在门槛边不动了。我不是怕王华,我本来就没怕过他。

    我是在观察新娘的一举一动。

    王华终究不敢打我,或许是畏惧我的两个哥哥,或许是被我的镇定给镇住了,举着的拳头只是摆个架势而已,收也不是,砸下来也不是,很是尴尬。

    我懒得管他,蹙着眉头眯着眼睛,定定地看着新娘。

    新娘说不上丑,只是达不到我的要求,我要的女人,起码也要像王筱雪这般漂亮。

    不管怎样,人家嫁过来的时候好端端的,进入堂屋的时候也是好端端的,可是到拜堂的关键环节,怎么就疯癫了呢?

    难道娘家的喜神还没有走,正和新娘闹着玩?

    我把左手伸进衣兜,仔细掐算了一阵,不对啊,喜神是离开了的。

    突然间恍然大悟:我招呼了喜神和厨神,却忘记了前来看热闹的各方神仙鬼怪。

    “准备水碗!”

    我朝王华大喝一声。

    王华怔了一下,没趣地垂下了拳头。

    小子,不要以为你年龄比我大,但你个头比我矮一截呢,当真动起手来,还不知道吃亏的是谁?就算你有小叉子,我叫你疯你就疯,叫你癫你就癫,叫你自残都是有可能的。

    王大明反应很快,立即端来一个土碗,里面装着半碗水,下面垫着几张纸钱。

    果然是个懂事的主。

    我朝他点头微笑,算是感谢,原来对他的反感稍微渐弱了一些。

    我端着水碗,拿着香蜡纸烛来到王家门口的马路边,正好是一个三岔路口,插了香烛,烧了纸钱,扑了水碗,然后双手挽着送鬼诀法,开口念起了偈语……

    本章完

第5章 血光之灾() 
请走了前来凑热闹的各方神怪,新娘果然不再转圈了,双膝一软,就老老实实地和新郎跪在了双亲面前。

    我偷偷地看了王筱雪一眼,却见她也在看我。目光相撞,她急忙眼珠一转躲开,不过我看得出,她对我的感觉和原来应该不一样了。

    两年不见,我们都变了许多。

    我正暗自得意,却见王华突然又站起身来,一脸怒气地看着我。

    我纳闷地走进堂屋,顿时又惊呆了。

    新娘子是不动不闹了,但是却还在痴痴的傻笑着。

    我顿时慌了手脚:还有那一路的神怪没有请走呢?三公教我的,也只有这么多啊?而且还不是每一次回喜神都用得着的。

    三公现在人在塘寨,和老鹰山、马鞍山呈三角形分布状态,从这这里去也有七八里路,都是弯弯拐拐的羊肠小道,来回要小半天。如果骑单车去,得绕很远的路,耽搁的时间更久。路远是一回事,关键是真要去把三公请来,这面子可就丢大了,丢的还不仅是我的面子。最主要的是丢了面子还是小事,王家可能还会找我和三公的麻烦。

    回一个喜神,就把人家好端端的新媳妇给整疯了,传出去,恐怕我和三公,这端公的行当也就做到头了。

    不就回一个喜神而已,多大个事呢,怎么就出了这般怪事?再说,各方神仙鬼怪,该打的招呼也打了,这新娘子怎么还是这样痴痴傻傻的?莫非她原本就有病,赶在这个时间发作了,这不是害我吗?

    不对不对,这其中必有蹊跷。

    王永福两口子还在尴尬地坐着,满怀期待地看着我,不过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乡下人淳朴,对端公都有敬畏之心,要不是出了这等事情,他们也不至于会拿这种脸色给我看的。

    我开始胆怯了,心里揣摩着一万种可能,索性也不避嫌了,围着新娘仔细地看。

    转了几圈,终于发现了端倪。

    新娘的红色高跟鞋的鞋帮上,凝着一滴血。

    这是怎么回事,新娘在回完喜神之后,必须要踩着倒扣的簸箕进入堂屋的。王大明也是老手了,转圈的时候我走一步他走一步,离新娘也很远的。再说鸡脑壳鸡冠子都是控制在他的手里,他也一直猫着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不至于会把鸡血溅到新娘的鞋上。

    喜庆的日子,新娘新郎一旦沾了血,难免会有血光之灾。

    此劫该怎么解?三公没有教过我。

    不过我有办法。

    上个星期天三公一人外出,我趁机撬开了柜子的锁扣,偷偷看过几本版印的经书。

    我有一个不知道算不特异功能的本事,不仅阅读的速度非常快,一目十行一点都不夸张,而且还过目不忘。

    看过几本《茅山诡术》之后,我真的相信三公就是茅山鬼谷门的弟子。也难怪三公把柜子里的书籍视为珍宝,其实那些数是版印的不假,但也也不是真正的经书。玄学、风水、占卜,预测等等,甚至请神作法、修炼成仙之术的书也有。

    那一晚上,我就看了十二本书。

    然后我把撬开的锁扣复原,三公是看不出端倪来的。两个小孃还小,三奶也是眼瞎,都不知道我偷看经书的事情。

    除了过目不忘,我还有一个常人不可及的本事,就是天生神力。当然这个秘密只有父亲知道,这也是父亲感到恐慌的原因,不愿意将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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