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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隋唐之谋国-第8章

小说: 隋唐之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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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如果这一切和得到贺若弼的赏识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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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男人的承诺()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林子轩运气好,猎到了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趣*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身上不可能带这么多的钱,否则压也得压死他。而且就算他给了林子轩,林子轩也没有办法拿回去呀!所以吴掌柜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幽州这样的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林子轩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舅父舅母就不用那么辛苦,也可以买点药补补身子,可以给弟弟妹妹买很多好吃的,然后到学堂里去读书,甚至他们家从此也可以吃上肉了。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快速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林子轩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舅父舅母健健康康的,弟弟妹妹能够无忧无虑的快乐成长。

    自从云家将他拒之门外开始,他骨子里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也没有想过要依靠他们,他自信凭借自己多于这个世界上千年的知识,凭借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li养家。再说了,再过几年隋末乱世就要来了,到时候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舅舅、舅母、大宝、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舅母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子轩,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知不知道家里人很担心你呀!”

    “舅母,我去山里练了会儿箭。”

    林子轩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大宝和妞妞呢?”

    “子轩哥哥,我们在这里呢!”

    两个孩童从他房间走了出来,那个男童大约八、九岁的样子,虎头虎脑的,那个小女孩约有六七岁的样子,长的粉嘟嘟的煞是好看,长大以后肯定是个美人坯子。两个孩子一出来就围着林子轩身边,要林子轩给他们讲好听的故事。

    林子轩最后被他们缠的没有办法,只能答应给他们将个故事。等林子轩将哪吒闹海的故事讲完以后,他们才高高兴兴的离开林子轩的身边。

    林子轩来的厨房,看到舅母正在准备晚饭,道:“舅舅是不是又去张员外家了。”

    张员外是他们这个村的一个大富户,拥有良田几十顷,是十里八乡最大的一个地主,当然和物姓七家这样的顶级豪门相比,差的就不是一点儿半点的了,林子轩舅舅租种的就是他们家的地。这不是开春了吗?张员外将所有租他们家地的人都叫到他们家,商量一下今年的地租问题,这也是每年都有的固定程序。说到地租就不得不说,经过隋文帝二十多年的治理,这老百姓还是过得下去的,相对于几十年后的老百姓来说现在的他们是最幸福的。

    “是!你舅舅想和他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减免一些。”说到这儿,舅母忍不住叹了口气,虽然一家人靠着种地还能勉强维持住温饱,但是在想富裕点儿就是不可能了。

    “舅母,我给你说个事?”林子轩看了看四周,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似的。

    “你这傻孩子,什么事这么郑重呀!”舅母看着林子轩的样子忍不住笑道。

    林子轩没有理会舅母的笑意,道:“舅母,以后你们不用那么辛苦了,你和舅舅的药费也不用在担心了,甚至大宝和妞妞的学费,你们也不用在担心了。”

    “子轩,你在说什么呀!你没事吧!是不是发烧了。”舅母不明白林子轩在说什么,还以为他生病胡说呢?急忙伸出手在他的额头上挨了挨,发现没事后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她又看见林子轩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舅母,你跟我来!”

    林子轩跑出去将小院的门给关上,然后拎着褡裢进拉着舅母来到自己的房间,舅母看他的样子,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子轩哥哥,什么好东西呀!我也要看!”妞妞和大宝看见二人进了房间,也不再外面玩了,也跑进来。

    “大宝,把门关上。”

    林子轩身为后世的人,自然懂得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村里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像他们这样平民百姓忽然间得到这么一大笔钱,根本就不是能够说清楚的事。

    等大宝关上门,林子轩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三人顿时吓了一大跳,大宝和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同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舅母虽然是平民百姓出身,但她毕竟也是见过世面的,心中虽然也很惊讶这么多钱的他忽然出现,但是她更关心林子轩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舅母的脸立马沉了下来,“子轩,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林子轩走上邪路,他们都是平民百姓,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的过下去。可是她也知道,林子轩这个孩子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却仍然记挂着当年的事,他迟早是要回到那个家的,否则他也不会一开始就偷偷的背着他们练功了,至于他用什么样的方法回去就不是他们能够知道的了。

    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林子轩仗着自己有些本事,就去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那样的话,她可就太对不起早早离世的小姑子了。

    林子轩感受到了舅母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舅母,你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们还不知道吗?我是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舅母不相信,什么样的工作能够一天之内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舅母。”

    这时大宝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他兴奋地抬起头说:“子轩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以后我就不用为学费担心了。”

    六百吊钱如果省着点花的话,足够他们十年的生活费,这是多么大一笔钱呀,舅母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他的眼中更加担忧,“子轩,你是不是......”

    “舅母,你可千万别多想,我只是去打猎了。”林子轩看着舅母的样子,就知道她想说什么话了。面对这样的情况,林子轩只得叹一口气说实话了,只不过他没有说,自己与金钱豹搏斗的事情,因为他知道自己说了之后,舅母肯定会更担心的,所以他编了一个谎话,说自己做了几个陷阱,然后躲在暗处偷袭,才将金钱豹给杀死的。说完之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北山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舅舅和舅母就不用这么辛苦,弟弟妹妹也有钱读书了,我没想到我刚做好陷阱就跑出来一只金钱豹,我用东西将它引进了陷阱,然后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舅母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舅舅和舅母没用,竟然让你这么小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舅母没有用!”

    “舅母,我不小了,我已经是大人了。这要是搁城里,我都结婚了。”林子轩不满意他们总是将自己当成孩子,“以后我也能帮家里做事了,舅舅和舅母就不用天天那么辛苦了,可以好好的养养身子,以后等我发达了,好好的孝顺你们。”

    “好,舅舅和舅母就等着这一天。”舅母擦了擦自己的眼泪说道。

    “子轩哥哥,以后你是不是也让我和妞妞过上好日子呀!”大宝此时在一旁插嘴道。

    “对,以后只要有哥哥一口吃的就绝对饿不着你们这两个小馋猫。”林子轩弯腰对着二人笑道,然后还伸手轻轻的刮了一下妞妞的鼻子。

    “对,我们家子轩现在是大人了,是男人了,应该负起责任来了。”舅母看着他们兄友弟恭的样子开心的说道。

    “舅母你放心,我一定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这是我林子轩一个男人的承诺。”林子轩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

    “还有我,我也是个男人了。以后我也好好的读书,让爹娘哥哥和妹妹过上好日子。”大宝此时也插嘴说道。

    “还有我,还有我。”妞妞还想怕人忘了她似的,急忙的表示道。

    “好,我和你爹就等着你们孝顺我们。”舅母看着他们的样子眼含热泪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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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请你吃叫花鸡() 
自从林子轩找到了挣钱养家的办法,北山附近的飞禽走兽便彻底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每天出去打猎都有收获,或者是野鸭山雉,或者是山猪野獾。趣*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他用自己的双脚将北山走了遍,哪怕是最恐怖的原始森林里,都有他的足迹。而伴随着这一切的则是他的名称在附近传播,谁都知道这里出了个能够在原始森林里安然无恙走出来的小猎人。

    林子轩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过的很是愉快,但是这一个月里外面的世界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是朝廷应**使团的邀请,准备起兵讨伐西突厥,其二就是皇帝杨广,想亲征突厥,但是被朝廷的重臣们给拦了下来,其三则是外界纷纷谣传,皇帝杨广害死先帝,欺兄霸嫂,有害人伦。其四则是镇守北方的汉王杨谅准备起兵谋反。

    不过这一切都于现在的林子轩来说,还是太过遥远。因为他在等着杨广三征高丽呢?

    这一天中午时分,北山以西的山谷里,林子轩手执弓箭在四处寻找山雉动静,他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现在河水里打拳,练刀,然后到这里来打猎,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练功的地方由村里的小河变成了这里小河,因为这里的水流湍急,这个环境对于急于寻求突破的林子轩来说,是最好不过的地方了。

    三月已至,万物真正的开始复苏,山谷两边的森林内到处都是渐渐发芽开花的花草与树木,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春的景象,还有清新的空气和充满鲜花和树木的香气。

    ‘咕!咕!’

    他沿着山谷东边缘前行,撮嘴学着雌山雉的叫声,吸引那些刚刚发情,不知死活的雄鸡们前来献毛。

    林子轩依然身着蓝色半旧的单薄布衣,这是他的习惯,并没有因为生活好转便穿绸衣。

    他头戴平巾,脚穿一双半旧的皮靴,腰挎短刀,后背一壶箭,手里执的还是那张跟随自己很久的弓,经过一个月的强化,他现在可以有手中的这只弓精确射杀百步外的目标,这无疑使他的狩猎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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