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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隋唐之谋国-第33章

小说: 隋唐之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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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崔先生是始毕可汗的智囊,我一个小人物怎么能够承受的起呀!”老袁急忙回礼道。他经常跑草原这条线的,对于崔文成在始毕可汗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很清楚的,所以他是不敢接受崔文成这个大礼的。

    “袁老板说笑了,你的为人我还是很了解的。”崔文成话语中露出了一丝的亲和,但是林子轩却能感觉到这个人骨子里对商人的看不起。

    林子轩在这个人说话的时候,就一直在观察着他,凭借他刚刚对老袁的态度,他就能够知道这个人不是出自名门世家,就是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否则不能有这样的气度。姓崔,能够培养出这样人物的显然是关东五姓七家崔家的人,只不过不知道是清河崔家还是博陵崔家。

    既然是崔家的人,可是为什么会帮着突厥呢?不是说五姓七家的人是最看不起突厥人的吗?现在怎么有崔家的人出现在突厥呢?难道说崔家与突厥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吗?

    就在林子轩想着的时候,老袁将崔文成带了过来,指着林子轩道:“崔先生,这位就是林子轩林将军。”

    “林将军,这位是崔先生,草原最著名的智者。”老袁为双方互相介绍道。

    “早就听闻林子轩将军,年少有为,尤其是赤风谷一战更是名扬天下,现在一见果真是一表人才呀!”崔文成虽然早就知道林子轩的年龄很小,可是见到本人之后仍然会觉得很吃惊。

    “崔先生过奖了,侥幸而已。”林子轩说道。他这倒不是谦虚,这次大战结束以后他回想着各个环节,自己只能得出一个侥幸的结论。如果不是因为大雨,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恰好发生了营啸,如果不是将达头可汗射伤,他恐怕还取不了这么大的战绩呢?

    “能够在万军之中射伤达头可汗,以及夺得金**旗,这可不是侥幸就能做到的。”崔文成笑道。

    “哼!就凭他,能射伤达头?夺得金**旗?”

    崔文成身后传来一声嫉妒的冷笑,林子轩这才发现是一名十六七岁的突厥少年,衣着华丽,手执一把金背射雕弓,长得浓眉碧眼,相貌粗犷,身材魁梧,尤其双肩极为宽阔。

    崔文成回头一声怒斥,“咄吉,这是你父亲的贵客,不得无礼!”

    他歉然对林子轩道:“这是始毕可汗之子咄吉,草原粗人,不懂礼节,还望林将军见谅!”

    林子轩笑了笑,虽然时间很短,但是他射伤达头并且夺取金狼头大旗的事迹早已传遍草原,有人崇拜他,也有人嫉妒他,咄吉明显就属于嫉妒一派,林子轩早已习惯,他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不敢,不过我还是要澄清一下,我是射伤了达头可汗,至于夺得金**旗的不是我,是我麾下的宇文成都将军。”林子轩笑着说道。

    “哼,果真是没胆的人。”咄吉冷哼一声道。

    林子轩身后的人,如章鱼听完之后,恨不得上前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败家子,可是他刚要有所行动,赵勇就紧紧的拉住了他的手,并且轻轻的摇了摇头,而且还向林子轩的方向努了努嘴。

    章鱼知道赵勇的意思,所以只能悻悻的放松了自己紧握的拳头。

    对于咄吉的讽刺,林子轩并没有放在心上,如果是在大战之前,或者穿越之前林子轩或许会为了这几句话和他大打出手,但是现在他当再看猴戏了。

    林子轩笑着对崔文成道:“崔先生,我们大老远的来了,一杯马奶酒都舍不得给吗?这可不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啊。”

    崔文成恍然,他连声道:“快请!快请!可汗已准备了丰盛的酒宴,欢迎远到的贵客。”

    ‘呜~呜~’

    号角声传遍了突厥各大营帐,这是始毕可汗召集部落首领的号角声,突厥人以部落而居,大部落里有小部落,小部落中又有细分,以血缘为纽带,大小部落林立,始毕可汗出身突厥王室,血统高贵,是仅次于都蓝可汗的人物呀!而且他现在正在积极的谋求可汗之位。

    这次始毕名义上春猎的,实际上是特意来这里迎接林子轩的,所以他带的人并不多,只带了一千侍卫,另外还有各个部落的酋长和他们的妻女,所有卫士加起来,只有三千余人。

    始毕在最大的一顶穹帐内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穹帐内装饰华丽,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帐壁上挂满了各种鲜艳织锦,招待客人所用盘碗都是上好瓷器,甚至帐角还有两个一人高的越州青瓷花瓶,这些是隋帝杨坚送给他的礼物。

    此时大帐内已摆满了一圈低矮的胡榻,榻上铺有细软的羔羊皮,并配有小桌,一般突厥人都是席地而坐,最多铺一张羊皮,但今天有贵客,始毕可汗特地命人搬出胡榻,以示尊重。

    胡榻上各坐一名突厥酋长,有须发皆白的长者,也有孔武有力的青壮,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大都留着突厥人的翘胡子,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热情和真诚的笑容。

    大帐里只能坐最尊贵的客人,只有崔文成和林子轩两人就坐主帐,并不是因为林子轩和始毕可汗有si交,而是因为他是隋军的将军,更是因为他击败了达头可汗,由此可见突厥人是崇拜强者的。至于崔文成为什么会坐在主位上,那就更好解释了,谁让人家是始毕的军师呢?

    赵勇和其他隋军士兵则去别帐喝酒接风,突厥主人自有安排。

    “林兄弟,一转眼咱们有一年多没见了,没想到现在取得了这么大的成绩,而且你突厥语好像不错嘛!”始毕笑道。

    林子轩微微一笑,用熟练的突厥语道:“既然要到突厥来,不会说两句突厥语可不行。我不仅能说突厥语,我还能书写突厥文字。”

    他来自未来,自然知道草原人的习性,和他们说话用不着谦虚客气那一套,那样会让他们觉得你很虚伪,如果什么就说什么,坦坦荡荡,反而会让他们觉得你对他们的尊重,他们也会看得起你。

    众人对他会说突厥语并不在意,但他居然会书写突厥文字,大帐中绝大多数酋长却不会,引起酋长们一片惊叹,始毕的儿子咄吉撇了撇嘴,对雅格低声道:“中原人也就能读读书,论骑射,差远了,我就不信他能射伤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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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草原宴会() 
雅格是始毕手下有名的勇士,他坐在大帐门口,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探头向帐外望去,忽然,他眼睛亮了,只见两名突厥少女托着酒壶姗姗列队而入,为首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头发盘成小辫,皮肤白皙,眼睛像宝石般明亮。趣*

    在她身后是另一名突厥少女,身着艳丽的流苏裙裾,年纪约十二三岁,身材修长,眉眼和前面的少女长得很像,眼睛也同样亮如宝石,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脸色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

    她们穿着镶有金边的胡袍,腰间系一条银丝蹀躞腰带,佩戴着金刀、银铃、玉牒,脚踝上的金环叮当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路款款走来,俨如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绽放。

    “快看,我们草原最美丽的天鹅来了!”

    众人会心地笑了起来,能在贵客面前展示突厥美女,这也是突厥主人的一种荣耀,崔文成捋须轻笑,这两个少女虽然艳美,可是身为始毕的军师他却知道她们是只能看而不能碰,她们是始毕的两个女儿,前面是姐姐,叫阿史那努丽,大家都叫她阿努丽,后面是她的妹妹,叫阿史那朵思,也叫阿朵思,她们是草原上有名的天鹅,只有草原上最勇敢的骑士才能和她们比翼齐飞。

    两位公主的后面还跟着一个穿着朴素的少女,她端着铜盆,来到了林子轩这个贵客面前,里面是一盆清水,林子轩知道是让他洗手,他再来草原之前突击学习过突厥人的规矩,知道突厥人对于自己的规矩那是极为讲究的,每个细节都不能搞错,搞错一点点就是轻慢主人。

    一般突厥人洗手没有什么规矩,很随意,但突厥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区别于一般人的规矩,而且林子轩在穿越以前曾经的一个战友就是蒙古族,他曾经和林子轩说过很多草原上的规矩,再加上此次来草原之前的突击学习,他相信自己能够应付所有的草原规矩。林子轩站起身来,将手背和手心放在铜盆中,又用水在脸上拍拍,洗的是一丝不漏。

    少女阿朵思见他和那么的正规,那么的一板一眼,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捂住嘴,笑得娇躯直颤,始毕回过头来狠狠的瞪了自己女儿一眼,笑着对林子轩道:“林兄弟,虽然我们这里有很多规矩,但是你是我们的贵客,所以你可以随意不用事事都按着我们的规矩来。而且我们草原人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林子轩的脸顿时红了,闹半天原来是自己想多了,看来说草原人爽直大方是没错的。

    洗漱完,两名天鹅般的姐妹姗姗上前,给在坐客人的酒碗注满了马奶酒,妹妹阿朵思端酒碗,轻轻一躬身,柔软的双手将酒碗端给了林子轩,她和姐姐一起娇躯轻摆,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用甜美的声音唱起歌来。

    春天将草原唤醒,羊羔儿即将诞生,

    霏霏细雨,灿灿阳光,

    美丽天鹅河边,

    迎来尊贵客人。

    奶酒浓郁,肉脂喷香,

    让我用亲手熬制香醇之酒,

    敬给草原最尊贵的客人。

    喝下这一碗,请再接受我的敬意,

    愿我的歌声和甘甜奶酒,将客人留在草原。

    林子轩知道突厥人的待客之道,会有最美丽的少女来敬酒,她会唱敬酒歌,只要一曲唱完,客人喝下三碗,那就是给主人最大的面子。

    林子轩慢慢悠悠地喝着马奶酒,感觉味道比现在自己喝的那些酒要好喝的多,至少没有那么酸涩,带着一丝奶香回甜。看来回去以后得找时间将后世那样的蒸馏酒给弄出来,这样的就要是弄出来,如果再加上其他的一切后世的发明,那自己还不得天天数钱数的手抽筋呀!再说了有了钱,对自己以后的发展有着想着大的帮助。

    阿朵思是草原女儿,热情奔放,明亮的眼睛凝视着客人,但林子轩却是堂堂正正的汉家男儿,非礼勿视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所以对于阿朵思的热情,他只用礼貌的笑容回敬她。虽然他眼睛在看着阿朵思,但是他余光也一直在瞄着和咄吉坐在一起的雅格,他看见雅格目光痴迷地注视着阿努丽,眼睛里充满了绵绵情意,阿努丽唱着歌儿,但她美眸却不像妹妹那样专注客人,在娇躯轻摆之时,爱恋的目光却时不时的偷偷瞟向雅格。

    林子轩虽然没有经历过情爱,但是身为后世人的他看到他们二人的表情就知道了,这是一对情侣,一对深陷爱恋之中的恋人。

    就在林子轩端起碗准备喝第四碗时,大帐里爆发出一片鼓掌声,原来歌儿已经唱完,他正好喝完三碗,使大帐里的主人们感到了他的敬意。

    惟独阿朵思有些不太高兴,她从林子轩身边走过,低低的声音传入他耳中,“汉家男儿,你敬了大家,却怠慢了我。”

    林子轩一怔,裙裾已飘远,他忽然反应过来,她是指自己的目光离开了她,他不由苦笑了一下,在汉人中,若一直盯着女孩的眼睛,那才是一种无礼。尽管他是过来人,尽管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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