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无敌之谁与争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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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了,黛妮?”唐煜问道。
“英雄,吸收了这些能力,我可以再次使用三次的治愈术,或是两次的加速术,泥沼术等。”黛妮展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煜觉得她精神了许多。
“三次的治愈术,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就地死亡,都能够靠黛妮的治愈术回复过来?”
唐煜大喜,这可是一次生命的保证啊。
“黛妮,这里还有一块呢,是皇家狮鹰boss爆出来的。”王小胖又拿出了一块更加大,喊沾着血的能量晶石。
皇家狮鹰boss的体内,居然也拥有魔兽的晶核?
“我在上面感受到神力的气息,对,这股气息错不了,就是我本身洒落的血液味道,没想到被皇家狮鹰吞食后,导致它的变异。”黛妮闭着眼睛好一会儿,开口说道。
“不过血液中的力量早已在漫长的岁月中流失以及微不可闻的一小部分被皇家狮鹰吸收,导致这块晶核里面留有的力量也很少。”黛妮有些美中不足的说道。
“但有总比没有好吧?”唐煜笑道。
因为两者链接灵魂契约的缘故,关系好了许多,唐煜笑着调笑。
“只要吸收这块晶核,我就能使用一次群体范围内千人范围内的大治愈术或是加速术等技能了。”黛妮兴奋的飞刀唐煜的头顶,欢乐的说道。“像单人的,也能使用将近一百次。”
她,在也不是那个当累赘的小天使,而是有用的小天使黛妮。
看着欢乐的小天使黛妮,王小胖却是有些落寞。
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变得有用呢?
第二十二章 黑色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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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黛妮小天使因为吸收皇家狮鹰boss晶核的缘故,能够使用将近百次的治愈术,那么没的说,就先给冷来一下。
冷在与狮鹰与皇家狮鹰的对战中,也受伤不轻。
乳白色的光晕笼罩冷的全身,而冷身上的抓痕,伤势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回复。
一眨眼的功夫,冷就回复到巅峰。
“接下来,当然就是大家期待的掉落了。”唐煜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掉落是别想跟玩传统网游一样,打败怪物就会掉落装备,不过没有装备,奈何狮鹰群这么多年来吞食的各种生物的尸骸不在少数,其中魔兽晶核等肯定是被他们吞食,然而一些少数的人类残害,遗留下来的装备等铁制物却不是他们能够吞食的,被遗留在那一片的废弃之地。
“唐哥,这些装备好像都不咋地啊?”王小胖在废弃屋中捡起一把匕首,外表倒是跟从斥候队那的来说的匕首相差不多,不过这些匕首也不知道被埋没了多久,锋利早已不在,有些地方更是锈迹斑斑。
果然神兵利器级别的宝物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找到。
“找找看,说不定就有隐藏的宝贝呢。”不知道鹰眼术对寻找宝物有没有加成?
寻宝寻找,关键还是看各自的严厉,以及谁也说不清楚的运气。
运气暂时不知道,那么就只能提升眼力了。
十万经验化作一道流水,冲进唐煜的眼睛里。
瞬间,中级的鹰眼术直接成为高级的鹰眼术,侦查范围大幅度提升。
也就在这一瞬间,唐煜发觉在废弃物的角落,有一点闪光吸引了自己的注意。
这一点的闪光,在刚来废弃物的时候,不管是唐煜还是王小胖他们都没有发现,只有在中级的鹰眼术提升到高级的时候才有反应。
中级提升到高级的时间有限,很快玄之又玄的感觉离去,然后唐煜就发觉那闪亮点也消失不见。
“唐哥,是不是有什么发现了?”王小胖见唐煜趴在某个角落埋头苦苦寻找,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大概吧。”高级的鹰眼术都发现不了的宝物,只有在技能晋级的时候才一晃而逝,这越发的让唐煜觉得那宝物是个宝贝,可惜唐煜翻找了边,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除了碎骨头就是一些黑色的石头。
石头?
一些外表灰不溜秋,毫不起眼的石头?
唐煜捡起一枚放在眼前细细的打量,入手有股冰凉感直接传递到心窝,冷的让人直打哆嗦。
“好冷”王小胖惊叫一声,赶紧把地上的石头抛飞。
石头会是冷的吗?除非是从冰寒天地的石头,然而狮鹰巢穴四季温暖如春,不相符合。
没的说,鹰眼术发现的宝物,肯定就是这几枚冰凉的石头。
唐煜揣进拿出一个小布袋装起来,然后就见远处的冷好像也发现了宝物。
一枚钻石?一枚在昏暗中的废弃物中都发出闪亮光泽的钻石,价值连城。
最后三人再次里里外外的翻找了一边,除了寻找到几枚金币外,再无收获。
“接下来我们去哪唐哥?”王小胖已经成为运货郎,找到的各种物品都放在他那,为唐煜和冷两人的战力务必保存巅峰的状态。
唐煜想也不想的回道:“我们去最近的野马城。”
野马城坐落在野马平原,根据菲洛希尔的消息来说,那只抢走公主的敌**队曾经打败过三倍于他们野马城派前来的追击部队。
目前的野马城,处于防御的空档,在草原上只要有点消息来源的马盗们,说不定就会去光顾。
是时候去毛遂自荐一番。
菲洛希尔的部队只有数百人,想要打败敌国的军队不可能,在唐煜的计划中,别看野马城军队展现的战力不堪一击,但唐煜更对的认为,那是因为领兵将领的武能,或是中了敌军的奸计从而导致三倍于对手的部队而被灭。
只要自己能够获得野马城城主的信任,再怂恿野马城城主再次出兵,到时候自己也就有了展露头角的机会。
手底下只有十七名枪兵,真的难以发挥唐煜本身的长处。
唐煜可是熟读各种中西兵法,对于各种战术都有一定的见解。
“”王小胖崩溃了,野马城也不知道哪里,反正高级的鹰眼术是没发现,肯定是在比九千米还要遥远的地方。
对于一个胖子来说,长途旅行,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加煎熬的?而且这里可是草原,狼群不少,说不定在前进的过程中就会遭遇狼群的袭击,太危险了。
“谁说我们徒步旅行去的?”唐煜反问,指着远处缓缓过来的商队说道。
在远处,一支人数大概在二十人左右的小型商队驱赶车马,似慢实快的前进。
“我们跟上去,说不定能搭个顺风车呢。”看他们的方向,赫然跟地图上标注的一样,是野马城的方向,唐煜让小天使躲藏好,飞舞着双手,冲向了商队。
见到有人过来,商队疑似守卫的领头之人戒备着,握紧手中的长枪,在他的周围,还有几名炼金战士枪兵,箭手严阵以待。
“嗖”一支利箭射在奔跑中的唐煜脚跟前,让唐煜不得不停下。
“说明你们的来意。”领头之人体格标壮,说话瓮声瓮气。
“别误会,我们只是想要搭个顺风车。”想要让与人交流都困难的宅男王小胖和神秘冷来说明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唐煜率先说明来意。
唐煜举起了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而冷的匕首也别在身上没有拿出来。
只有枪兵(勋爵的)青铜长枪闪闪发刚,闪烁慑人的光芒。
领头之人一见这些枪兵,眼神中充满了戒备。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通报一下商队主人,如果他同意你们就可以留下来。”领头之人很快招呼一声,就有一名行动敏捷的小年轻飞奔着去车队中的一辆马车上回报。
“主人说可以让你们留下来,只是作为交换,你们必须与阿鲁克大叔们一起护卫商队,当作是车资。”小年轻很快回来,汇报道。
“既然商队的主人同意,那么我就没有其他的问题。”名叫阿鲁克的守卫头领收起了手中的长枪:“不过商队主人的话相信你们也听到了,在这一路上,多多关照,你们可以叫我阿鲁克。”
没想到阿鲁克颇有点自来熟的味道,解除了警报之后,过来爽朗的大笑,自我介绍。
于是唐人三人也是一番自我介绍。
等介绍完毕,众人突然觉得各自的关系亲近了不少。
“阿鲁克大叔,你们这是去野马城?”王小胖肥肥胖胖,人畜无害,让人最容易放下警惕心。
“是啊,最近战争越来越激烈,据说很快就会蔓延到野马城附近,做完这镖,我们就要去更加遥远的地方行商。”阿鲁克苦笑着回了一句。
“战争啊”王小胖苦笑,不是越来越近,而是很快就要来了。
在王小胖与阿鲁克交流的过程中,唐煜却产生了疑惑,为何商队的主人这么简单就同意自己等陌生人加入他的队伍呢?
第三十三章 金刚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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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一声长鸣骤然响起。
不等众人有所反应,头顶乌影一闪,一头雄鹰从他们的头顶飞过。
“好威猛的雄鹰?”唐煜眼神一凛,从这只老鹰的身上,唐煜感受到比斥候首领驯养的那只老鹰还要强烈的威慑力。
这只鹰的实力,最少也有两阶的实力。
“金刚鹰,二阶实力,一顿可食三斤肉,日可飞行万里,目可穿刺上万遥远的距离,捕捉到地面上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猎物。”阿鲁克手臂与胸口齐高,天上翱翔的金刚鹰一个转身,稳稳的落到阿鲁克的手臂上。
阿鲁克掏出一些肉食给金刚鹰喂食。
这只金刚鹰浑身金光闪闪,如披了件金色的外衣,眼神凌厉冷漠,盯着唐煜,好似把唐煜都当成了猎物。
鹰嘴弯曲,尖头部分更是有一丝丝的寒芒,翅膀宽大,坚硬,若金刚。
爪子深深,可穿金裂石,阿鲁克的手腕上面,特地套了一件锁子链甲,才不至于被鹰爪给抓伤。
这头金刚鹰站在阿鲁克的手臂上,威风凛凛。
“阿鲁克,这只金刚鹰卖吗?”一见到这头金刚鹰,唐煜的目光就不受控制的被他吸引。
“哦,你对他有兴趣?”阿鲁克笑着说道:“卖,也不卖。”
“阿鲁克,你不会是在玩我们吧,什么叫卖也不卖?卖就是卖,不卖就是不卖。”王小胖气恼,唐煜是他的神,阿鲁克敢如此跟唐煜说话,在王小胖看来,简直是一种侮辱。
唐煜摆摆手,示意阿鲁克继续说下来。
“其实你们不知道了,这头金刚鹰可是大有来头,心高气傲,不获得他的认可,你们就是强买去,过不了几天他就会飞回来。”
“把他的爪子锁住也没用,金刚鹰的爪子,甚至连精铁都能抓裂。”
“更甚至,如果做出极端的事情,他还会以绝食来相逼。”阿鲁克解释道。
“那这只金刚鹰难道被你给驯服了?”王小胖反问。
阿鲁克摇了摇头:“我最多算是被认可了一半吧,平时只有到饿了的时候,他才会飞回来的。”
“为了防止猎鹰被敌人的诱饵毒死,最寻常的猎鹰都被教导过不能随便吃野外的食物,更何况是如金刚鹰这种精品。”阿鲁克接着补充了一句。
“什么叫半个?”王小胖继续问道。
“所谓的半个,就是我只是他的保姆罢了。”阿鲁克苦笑着回应,然后手臂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