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教育出版电子书 > 机智诡辩术-超级舌战技巧入门 >

第19章

机智诡辩术-超级舌战技巧入门-第19章

小说: 机智诡辩术-超级舌战技巧入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善呀!”
这时,有个叫陈匙的大夫走了进来,正好听到孔融这句话,便说道:“小

时候聪明的人,大了未必就聪明。”
孔融回答说:“你小时候一定是很聪明了?!”
引经据典诡辩术的最大特点是借古喻今,古为今用,做到根据主旨,顺

手牵羊,随口此证,出口成章。同时“经”与“典”得扣紧辩题。

1954 年,在北京就“是否拆除首都街道的牌坊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展
开了激烈的辩论,有的认为牌坊有艺术价值,市政建设要服从艺术价值,所
以牌坊应保留在原地。有的认为牌坊虽有艺术价值,但要服从大局,从整个
市政建设的大局出发,应拆除牌坊。

双方争执不下。对此,周恩来同志巧引唐代诗人李商隐的诗句:“夕阳
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周恩来善喻巧譬的话,一语道破,片面强调艺术价值的同志愉快地抛弃
了“黄昏思想”,牌楼被“请”到了公园之中。

马克思在谈到演讲风格时,曾引用过伏尔泰的一句话:“除了乏味的体
裁之外,其余的一切体裁都是好的。”尽管风格与体裁完全是两码事,但这
恰到好处的引用,正是使辩论摆脱乏味,变得生动而深刻的好方法。

在论辩中运用引典据典诡辩术可以取得言简意赅,清晰明了的效果。
在商业广告中亦常运用引典据典诡辩术的。像“金丝小枣”的广告介绍
中就有“天天吃三枣,一辈不见老。”“五谷加小枣,胜似灵芝草。”为样


的谚语。这对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特点有很大帮助。


59。不动声色麻痹对方
——圈套诡辩术

所谓圈套诡辩术,就是故意麻痹论敌,使对方丧失警惕性,然后对论敌

实施突然袭击,进而将论敌制服的诡辩技巧。
清朝时,某人控告有人偷了他的鸡。
县令传来他的邻居审讯,没有一个人承认,他们都围着案桌跪在地上。
县令假装不予理睬,转而审理别的案子。过了很久,才装着疲倦的样子,

说道:
“你们暂且先回去。”
众人都站起来,县令突然勃然大怒,拍案喝道:
“偷鸡贼也胆敢走啊!”
那偷鸡的人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双腿,屈膝跪在地下。一审讯,他只得从

实招来。
当初县令审讯他们,偷鸡贼先有思想准备,就是不肯承认。
于是县令改换手法,假装审理别的案子,不理会他们,这样偷鸡贼的警

惕性就慢慢放松了,县令猛然一喝,偷鸡贼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便现出了原
形。

在论辩中实施圈套诡辩术,首先必须是不动声色,使对方思想麻痹;然
后是冷不防地发起攻击,这样对方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失
言而不知不觉地落入我方的圈套之中。

一天,甲、乙两个人拉拉扯扯去见法官,甲说乙欠他钱,而乙硬不承认,

坚持说:“我是第一次见他,从来没有同他共过事。”
“你要他还的钱,当时是在什么地方给他的?”法官问甲。
“在离城三里远的一棵树下。”甲回答道。
“你再去一趟,把那棵树上的叶子带两片回来,我要把它们当见证人审

一下,树叶会告诉我真情的。”法官向甲提出这么一个奇怪的建议。

甲去摘树叶了,乙留在法庭上。法官没有和他谈话而去审理别的案子。
乙作为旁观者津津有味地看法官审案。正当案子审理到高潮时,法官突然转
过头来轻轻问乙道:

“他现在走到那棵树没有?”
“依我看,没有,还有一段路呢?”
“既然你没跟他去过那儿,你怎么知道还有一段路呢?”
乙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不得不承认诈骗之罪。
法官在这里所使用的也是圈套诡辩术。先使乙完全能除心理武装,然后


使乙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说出了真话,顺利地达到了将诈骗犯制服的目
的。
在很多论辩场合都是这样,一本正经地进行争辩难以奏效,而冷不防地
突然一问,却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论辩效果。


60。多种组合不同结论
——引申诡辩术

关于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可能性。

比如,一粒小小的种子,它有可能发育成参天大树,也有可能因缺乏阳
光水分而夭折;一个新生的婴儿,他将来有可能成为工人,也有可能成为科
学家。

引申诡辩术就是针对论敌关于某一事物未来的可能情况的论断,反其道

而行之,从中选择与之尖锐对立的可能情况进行反驳的诡辩技巧。
萧伯纳成名后,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向他求婚说:
“如果你同我结婚,我们生下的孩子,将像你一样聪明,像我一样漂亮,

那该是多么美好呀!”
萧伯纳以他特有的风趣回绝道:
“如果你同我结婚,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像我一样难看,头脑像你一样愚

蠢,那该多可怕呀!”
男女结婚生下来的小孩像谁有多种组合的可能性,萧伯纳选择了与对方
相反的可能性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使用引申诡辩木,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能力,能够想象到某一事物发展
的各种不同的可能并从中选择于我方有利的可能性来反击对方。
唐宣宗时,有一个不太出名的诗人叫李远。虽然他的诗水平不太高。但

为人很有才干。
当时的宰相今狐绹十分赏识他,竭力向宣宗皇帝推荐,希望予以重用。
唐宣宗李忱用人重视写诗的才能。令狐绹向他推荐李远,他就命人把李

远所写的诗拿给他看。
当唐宣宗看到李远的“青山不压三杯酒,长日惟消一局棋”时,冷冷地
说:
“他过的是‘三杯酒’与‘一局棋’的生活,如此沉迷于饮酒、下棋,
岂不误事?”
令狐绹很了解李远的为人,为了不埋没人才,说服宣宗皇帝,便婉曲进
言:

“李远诗中的‘三杯酒’、‘一局棋’。并非是他沉迷于饮酒、下棋,不
堪任用。他只是闲居无聊,借以消遣;要是一旦得到重用。他一定会发挥他
的才能,尽力效忠朝廷。”

宣宗听了他的话,觉得也有道理,就命李远为杭州刺史。李远到任后,
果然政绩卓著,百姓安乐,显示了他政治上的才干。
令狐绹的辩辞即是运用引申诡辩术,使李远终于由唐宣宗眼中的浪子成
为才子。


61。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身体语言术

身体语言诡辩术,是指诡辩音在论辩中不置言语,仅用动作或方式来表

达自己的意思。
此诡辩术多用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不愿多说的论辩当中。
1945 年,当富兰克林·罗斯福第四次连任美国总统时,《先锋论坛报》

的一位记者去采访他,请总统谈谈四次连任的感想。
罗斯福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很客气地请记者吃一块”三明治。
记者得此殊荣,便高兴地吃了下去。
总统微笑着请他再吃一块。他觉得这是总统的诚意,盛情难却,就又吃

了一块。
当他刚想请总统谈谈时,不料总统又请他吃第三块,他有些受宠若惊了,

虽然肚子里已不需要了,但还是勉强把它吃了。
这时,罗斯福又说:“请再吃一块吧!”
这位记者赶忙说,“实在是吃不下了。”
这时罗斯福方微笑着对记者说:“现在,你不会再问我对于这第四次的

连任的感想了吧!因为你刚才已感觉到了。”
身体语言诡辩术用得恰当,可收到出其不意,高人一筹的效果,避免许
多纠缠不清的语言麻烦。
身体语言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把表达意思的动作和方式作为“谈话的
材料”,而不是让诡辩者把自己的想法点滴不漏地转变为言语。

美国总统林肯早年当律师时,有一次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出庭。他发现原
告律师在法庭上将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地陈述了两个多小时,讲得听众
都不耐烦了。

轮到林肯发言时,他站起来,先把外衣脱了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玻璃杯
喝了一口水,接着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喝,再将外衣脱下,再喝一口水。。
这样的动作反复进行了五六次,旁听群众见此状况,立即明白了林肯的用意,
突然爆发出一阵会意的大笑。

接着,林肯才发表他的辩词。
林肯用这些重复的动作,狠狠地回击了对方律师论据的不足,胜过千言

万语,给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失态,使己方在心理上先胜一着,处于优势。
运用身体语言诡辩术时,可在论辩中控制论敌,赢得论辩的胜利。
美国大律师赫梅尔接受一家保险公司委托,在调查一起保险赔偿案件

时,发现原告所诉称他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升降机轴打伤,至今右臂仍抬不起
来的事实有诈,赫梅尔就在法庭上巧妙地运用这一技巧,机智地戳穿了原告
的谎言。

他说:“请你给陪审员们看看,你的右臂现在能举多高?”
赫梅尔要求原告举起受伤的有臂,原告慢慢地将手臂举到齐耳的高度,
并且显得很费劲的样子,以示不能举得更高了。

“那么,你在受伤前能举多高呢?”赫梅尔突然出其不意地问。原告不
由自主地将手臂举过了头顶,这一下,引得旁听的群众哄堂大笑,也顿使陪
审员们醒悟过来:原告第一次举手是假的。


第三编似是而非巧中取胜

62。似是雨非机械粪推
——机械类比术

机械类比诡辩术就是诡辩者根据两类事物的一些表面相似的属性,推断

它们其它的属性也相同,以此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的诡辩技巧。
谢列松到警察局去领身份证。一位填写证件的官员问:
“出生地?”
“巴黎。”
“这么说,你是法国人?”
“我不同意,因为我的父母是丹麦人。”
“不过,先生,既然你出生在法国,当然你就算法国人!”
“我说警察,请您听我说!我的狗不久以前在马厩里下了小狗,因此,

我就必须把小狗崽儿叫做小马驹吗?”
警官无言以对。
固然,一个人在哪里出生,并不必然就是哪国人。但是,一条小狗不管

它在什么地方出生,它都是小狗。谢列松正是运用机械类比诡辩术,一下子

难住对方。
机械类比是把某对象特有的属性或偶有属性类推到其他对象上的方法。
我国在大跃进时期一些人提出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就是机械

类比。“人有多大胆”讲的是思维的想象力没有界限,可任意驰骋,现实存
在的可以想象,现实不存在的也可以想象。

“地有多大产”则属于物质生产领域,它与思维的想象力可无限延伸有
本质的不同。土地的产量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把
思维领域特有的想象无界限类比推到物质生产领域,认为土地产量也无界
限,必然导致错误的结论。

机械类比诡辩术常被人用来强词夺理,以摆脱困境。
一个人看中了广告中说的那种新颖美观的自行车。
他专门找到登广告的这家商店,但挑选时发现实际出售的自行车上没有

灯,而广告中可是有的。
顾客指责店主骗人,店主却平静地解释道:
“噢,先生,这灯是额外的东西,没有计入车子的售价。广告里还有骑

在车上的女郎呢,难道我们也要随车提供一位吗?”

“自行车上的灯”与“骑在车上的女郎”是有本质区别的,是不能简单
类比的,因为车灯是属于车子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女郎却不是。以女郎来类
比车灯,便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