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枭后风流-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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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少妇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他带着帷帽的脸,即便在薄纱下也有一种朦胧的美丽。
宋汐买下了这盒胭脂,外带画眉的石墨,涂唇的口脂。本意是为了遮丑,淳儿这张脸美得无法藏,之后长途跋涉,会用得上这玩意儿的。
出了胭脂铺,一声叫卖引起了她的注意。
“宸王的绝版精装画像,低价卖嘞!”
宋汐转头看去,见一个瘦小的男子正在兜售一副画像,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拿着卷轴的手,中间被两个围观的小姑娘挡住了。
“这就是宸王?长的可真好看,不会是假的吧?”
“千真万确的宸王啊,两年前我小舅子进京赶考,正巧撞见宸王从青州凯旋归来,当时宸王就骑在马上,身后跟着他的亲卫军,那叫一个威风。我妹夫站在内围,那宸王的坐骑就从他眼前驰过,他看的清清楚楚,回来就作了这幅画,后来被我婆娘要了过来。要不是我婆娘病重,等着救命钱,也不会将这幅画贱卖了。”
看的出来,两个姑娘心动了,只是——
“我们没带这么多钱,要不明日再来买?”
“我说了等着救命钱,要么姑娘回去拿钱,要么我就卖别人了!”
那两个姑娘终究惋惜着走开了,宋汐这才看清了画卷。
少年一袭月牙白衣,坐下一匹通体雪白的宝马,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飘逸有致。
这匹马名为浮凫,是她送给他的十四岁生日礼物,他喜爱极了,每日都要亲自喂养。浮凫被他喂的膘肥体壮,承载两人,依旧健步如飞。在盛京时,两人常共乘一骑,前往城外的落日崖顶看日出日落。
后来,他前往青州剿匪平叛,也是骑着这匹宝马。
画上,就是风宸从青州归来的那一刻。
鲜衣怒马少年郎,十八岁的风宸,多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带着青春的朝气,却又不乏青年期的沉稳大气。
任谁一看,都会被画上的少年所吸引,真是当之无愧的风陵国第一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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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风宸是男神,那就是男神了吧!
风曜果然渣了,于是你们说怎么办?女主前世多好啊,对你,风曜你眼瞎才会背叛,不过,他说他有理由
淳儿在失忆的时候,是最能讨女主欢心的,他是懵懂,但他天生敏锐,心里有这个人,几乎不费力,便能讨他的欢心。
他十二岁之前就是这个样子,单纯,善良,敏锐,聪慧,几乎能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喜欢他。
第27章 鲜花偏要插牛粪()
宋汐伸出手,摩挲着画上的少年。
这幅画画的不错,不过,真正的风宸,风姿岂非一死物能言道?贵在有纪念意义。
小贩觉得有戏,忙趁热打铁,“绝版精装,您值得拥有,五两银子,童叟无欺呀!”
宋汐嘴角轻勾,语气清淡,“太贵。”
一两银子就抵得上两百人民币,五两折合成人民币就是一千多。
那小贩犹豫片刻,试探地开口,“四两银子?”
宋汐道:“既然等着救命钱,就三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小贩做出夸张痛苦的表情,指着画像道:“你看看这画,画的多好,三两银子,就算是笔墨钱也不值这个价啊!”
“那算了!”宋汐作势要走。
那小贩一把拉住宋汐地袖子,一脸肉疼,“好啦好啦,卖你了,要不是等着救命钱……”
宋汐懒得听他啰嗦,塞了银子直接将人打发走,而后细细抚平画上的褶皱。
淳儿见她这般小心翼翼,不由得问宋汐道:“哥,这是谁啊?”
“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宋汐的眼神温柔而怀念,把画小心地卷起,放进布包里。
淳儿不喜欢她看画像的眼神,温柔得简直要把人的心都化了,那么疼惜眷恋,还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他无法分辨那么复杂的情绪,却介意这眼神落在别的人身上。好像属于自己的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被抢了。
在他还不明白嫉妒为何物时,嫉妒的种子便已经在心底悄悄发芽了,正如情之一字,向来自私……
到了饭点,宋汐找了个面摊坐下,点了两碗牛肉面。
因为买了画,今天的开支有些大了,便不能去吃大餐。
戴了一上午的帷帽,淳儿早就闷坏了,此刻坐下来,便急急摘下帷帽,宋汐估摸着他也忍到极限了,难为他一早上都那么听话,便也没多说什么。不管长的多漂亮,总归得见人的。
他一露真颜,便成为一道绝美风景,原本人丁稀落的面摊很快坐满了人,都是奔着美人来的,还有不少路过的行人驻足观看,眼里口里都是赞叹。
淳儿被看得很不自在,只得低下头,避免那些窥探的目光。
周围的桌子都坐满了,很快有人来拼桌。
一个络腮胡子,一屁股就坐在淳儿对面,眼睛直勾勾看着淳儿。
另一个是真正拼桌的,是个年轻书生,身穿淡蓝色的书生袍,长得也是斯斯文文的,一落座,就对宋汐微微一笑,显得温和有礼。待目光落到淳儿身上,眼中就难掩惊艳之色,却并未作出什么孟浪之举。
那络腮胡子就没这么好相与了,粗腿一曲,撂在长凳上,猥琐一笑,道:“想不到老子吃个面都能遇到这么标致的小妞儿,小妞儿别害羞嘛,抬起头给爷笑一个。”
宋汐嘴角一抽,淳儿穿着男装,竟被两人都看做女子,只怕之前围观的人群,也都作如此想的。
淳儿将双手习惯性地交握在膝盖上,显得很局促。
“您的面来了!”这时,伙计将两碗面端了上来,淳儿松了口气。
两人开始闷声吃面,没搭理那络腮胡子,淳儿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宋汐是觉得没必要惹麻烦。解决络腮胡子是小,掀翻了面摊,自己可没钱赔。
络腮胡子的目光实在太过**,淳儿坐在他对面,简直如坐针钻。
忽然,淳儿手里的筷子一哆嗦,夹起的面条便落到了面汤里,褐色的汤汁溅到白嫩的脸颊,而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宋汐摸出帕子,替他擦了一下嘴角,“快点吃完,我们走了。”
她言语平淡,却透出一种浅浅的温和,目光却斜向那络腮胡子,眼里有一种冰冷的锐利。
咸猪脚是吧,妈的,等下离开这里,看我怎么收拾你丫的。
淳儿低声应了,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这个人的一句话就能让他安心。
那汉子见两人举止亲昵,面露不悦,哼唧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宋汐眉头一皱,让她诧异的是,原本忍气吞声的淳儿却忽然抬起头,狠狠瞪了一眼络腮胡子,“鲜花偏要插牛粪,你管得着吗?”
别人说自己,他能忍,就是受不了宋汐被人看低。
宋汐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他居然听懂了,还漂亮地还击了。
那书生也呆住了,此前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美人,居然也有硬气的时候……
那络腮胡子胡子先是一愣,随即气红了一张脸,“你这小妞儿,别给脸不要脸。”
妈的,满嘴跑粪,简直不能忍,宋汐脸色一沉,正要发作,就看见那络腮胡子忽然怪叫一声,从座上蓦然弹跳起来,捂着腰部,受惊般地看了四周,然后逃也似地跑开了。
这一幕看的大家目瞪口呆,又莫名其妙。
宋汐狐疑地看向对面的书生,对方笑得人畜无害。
宋汐目光下移,发现他手中折扇,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丝金属般质感的冷光。宋汐目光一闪,这扇子,另有乾坤。
“莽汉无礼,让二位受惊了。”书生微微一笑。
对方主动示好,宋汐难得客套一句,“多谢公子解围。”
说话间,又仔细看了这人,看似温和平顺的目光,眼底却精光暗藏,她总觉得有着这样目光的人,不应该长着这样一张路人甲的面容。不过,与她无关。
书生脸上的笑意更甚,一拱手,却是有了结交之意,“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在下姓秦,单名一个明字,可否与二位交个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在淳儿身上转了一转,眼底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目光。
宋汐未置可否,只是拍了拍淳儿的手道:“吃好了,我们就走吧!”
淳儿早就不想在这儿呆了,立马扔了筷子,拿起帷帽就往头上套,他真是受够了周围人的目光。
见宋汐爱理不理,那书生也不生气,只是笑着开口,“在下虽非同道中人,亦不歧视龙阳之好,希望两位能永结同好。不过,小公子姿容太过,阁下可要看好了,免得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
他刻意压低嗓音,宋汐嘴角一抽,牵起淳儿就走。这人看穿了淳儿的男子身份,却没有看穿自己的女儿身,这具身体就这么像男人?
不得不说一句,经过半个月的调养,不胖不瘦,身材正好,身上的肌肤见白,唯独脸上的肌肤,仍旧带着病态的蜡黄。宋汐也想过是不是带了什么人皮面具,不过,贴在脸上抠都抠不下来,她也是服了……
离了面摊,两人牵着手在在街道上并肩而走,引来一众侧目,淳儿即便是带着帷帽,也难掩其仙姿玉貌,那一层薄纱,反倒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美。
淳儿拉了拉宋汐的袖子,有些委屈又有些愤怒道:“哥,方才那个大胡子用脚踢我。”
宋汐摸了摸他的头,安抚道:“哥本来想揍他来着,却被那书生抢先了。”
淳儿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而后疑惑地开口,“原来是他帮了我们,哥怎么不理他?”
宋汐想也不想就道:“因为我不想跟麻烦打交道。”
那个人看似亲和温厚,却似被刻意营造出来的,那扇子机关无数,此人出手又快狠果决,一番话更是说的滴水不露,能是什么简单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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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