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大制造家 >

第158章

大制造家-第158章

小说: 大制造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师说得对,不应该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啊!

    难道,这是穿越了?

    余志心中一个激灵,像是被闪电击中,心中涌起了一丝惊诧,一丝喜悦,一丝恐惧。随后,脑中混乱不堪,五味杂陈,幸福和恐惧交织在一起,难道这就是穿越的感觉么?在地球,自己好歹还是一个头上顶着一顶过时的天之骄子的帽子的不入流的在校大学生,在这里,我是谁?

    忽地,余志似乎想起来一点事情,好像是两个金光闪闪的“sb”两字,好像还有很多的妹子,隐约间,余志觉得自己已经穿越过一次了,又穿?

    余志正在混乱不已的时候,一个小丫头从草丛里摸了过来,十三四岁的样子。小丫头的脸上黑不溜秋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小丫头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黑的窝窝头,递给余志,真诚的道:“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姐姐!大哥哥,你真棒!”

    余志接过散发出一股馊味的窝窝头,愣了片刻,问道:“小妹妹,这是哪里?”

    小丫头道:“这里是洛哈尔城邦,我们要去南方的耀雪城讨生活,大哥哥,你也去吗?”

    余志的头都大了:洛哈尔城邦?耀雪城?这里果然不是地球天朝了,我这是穿越到哪里了?

    小丫头见余志不说话,又道:“大哥哥,我叫小丫!你要是到耀雪城来,记得来找小丫玩啊!小丫有好多好吃的!我要走了,姐姐不能等我太久。大哥哥,再见!”

    小丫说完转身又跑了,余志苦叹一声:看来,我也要去那个耀雪城看看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既然这里不是地球天朝了,自己也就不用怕所谓的警=察叔叔慰问了。余志看着地上的两个小鬼子,提起板砖要拍下去。愣了半天,还是没敢下手。杀人这种事儿,总得有个理由吧。要杀掉这两个躺在地上的毫无反抗之力的小鬼子,余志下不了手。

    罢了,饶了他们这一次吧,下一次再让老子遇见,定斩不饶!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余志将两个小鬼子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除了小发一笔之外,更加让余志确定了自己穿越了这件事儿。

    余志从两个小鬼子身上搜刮到了:旧兽皮靴一双,破皮外套一件,羊皮裤子一条,破羊毛帽子一顶,水袋两个,一把粗制滥造的匕首小刀。最让余志兴奋的是,两个小鬼子的钱袋里,竟然有11个银币!这些银币,和天朝的一元硬币差不多大小,上面铸压着一个粗糙的男子头像,明显不是太祖。背面铸压着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和一排字。看那字的样子,像是英文。只可惜,余志英文不好,没看明白写的是什么。至于两小鬼子剩下的其他衣物,余志完全看不上眼,太破烂了,而且有一股子骚味。

    余志将皮靴外套什么的,都穿在身上,连那个破旧的羊毛帽子也戴着,因为他身上就只有一条内裤!跳进小溪之前,余志将其他的衣物都脱掉了,只剩这条彩虹牌的内裤!余志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小丫的那些亲友看着自己时,眼神怪怪的。收拾停当,看着地上那两个被自己剥成光猪的小鬼子,余志恨恨的吐了一口口水。他们的死活,自己是管不了了。余志看了看小丫他们逃走的方向,大踏步的前进。

    余志不过才走了十几步,忽地发现在前方的一颗大树后,拴着一匹马!

    这是一匹一人高的马,很温顺。余志走到它面前,它也不恼。灰白的毛色,黑色的马鬃,黑色的马蹄!马背上有一个破旧的马鞍,但是没有马镫!马鞍上面挂着两件武器,让余志两眼发亮!那是一把蹦了口子的斧头和一把小猎弓。余志已经初步判断出这个世界是一个比较原始的世界,手里只有一把小匕首,余志的心中忐忑不安啊。现在好了,一斧在手,天下我有!

    除了斧头和猎弓,马鞍上还有一个箭壶,里面装着三十只带着倒刺的箭。马屁股上,还挂着一个大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两捆狼皮和一张破烂的木盾!另外还有两袋子的腌制牛肉!

    这次真的发了!余志判定,这匹马,应该是刚才那两个小鬼子的坐骑。这下可好,便宜余志了!

第267章 屁股受伤() 
只是,余志不会骑马!现代人,除了偶尔去旅游区骑会儿马之外,谁整天骑马玩啊?

    等等,哥哥我真的不会骑马吗?好像在梦中骑过好多次了,像风一样疾驰!还有一个骑着白马穿着白盔的飒爽英姿的身影,在余志心底浮现了数次。

    不过,这都是做梦吧。余志苦笑一声,罢了,罢了。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不会骑马怎么行!

    余志咬咬牙,看着这匹马还算温顺,就是它了!

    没有马镫,余志手脚并用,才慢慢的趴在马背上。这马果真是温顺无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吃草。慢慢的,余志适应了马鞍上的感觉之后,轻轻一抖缰绳,脚下微微用力,马儿才慢吞吞的跑了起来。

    四周的景色慢慢倒退,不比骑自行车难多少嘛,只是两只腿叉开着,不习惯。不多时,马儿慢慢的跑出了兴致,速度越来越快。还在欣赏景色的余志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等他发现时,马儿的速度已经赶得上在乡村公路上飞奔的汽车了,怎么说也有二十码以上!

    虽说在现代二十码的速度并不快,可是余志现在是骑在马背上,而且还是一个从来没有骑过马的新人!

    没有马镫的马背,特别的颠簸。余志不得不模仿着书里的英雄,两腿紧紧的夹着马肚子,伏低身子,抓紧马缰,紧张的看着前方。幸好,在学校余志是练足球的,下盘还算稳当。

    余志的两腿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余志也想让这马儿慢下来,想拉马缰。但是,余志又怕在这么快的速度时拉马缰,马儿来一个急刹车,直接把余志从马背上甩出去!那样的话,可就麻烦了,不死也得残废。

    没办法,余志只好抓紧马缰,由它去了。待到马儿跑累了,自然会停下来的。

    好在草原够大,随便跑马。只是,余志早已不辨方向,不知自己跑向何方。

    余志在草原上奔放的跑马小半天,看到的都是无边的草地,和永远在远方的小山。忽地,前面出现了新情况。

    一群手持刀枪棍棒的金发碧眼的土匪,从他们埋伏的草丛里蹦了出来,大声喝道:“前面那个骑马的汉人小子,给老子停下来,抢劫!不停,要你的命!”

    余志苦笑一声,心道:我倒是想停下来跟各位洋老爷摆龙门阵,可是,咱停不下来啊!

    余志轻轻勒转马头,从这群土匪身边冲了过去!留下一地烟尘请他们吃!

    众土匪气得哇哇大叫,其中有一人,摸出一把猎弓,瞄准余志,搭弓射箭。其他的土匪更是摸出一把鸡蛋大小的石子,朝着飞奔而去的余志乱射。

    余志伏在马背上,只听见一道道“嗖嗖”的声音,随即看见几个黑影从自己身边飞了过去,其中还有一支带着白羽的箭!

    余志吓得不轻,乖乖,要是被那弓箭射中一下,还不得皮开肉绽啊!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余志刚刚想完,就感觉到屁股上一阵火辣辣的刺痛,余志随即大叫起来:“嗷呜”

    长这么大,屁股什么时候被人射过!

    余志觉得,从来都是哥哥我射人,朦胧的梦中记忆力,余志曾经手握一把霸道的铁弓,随便射出一箭,都发出震天响的尖啸,箭支会像导弹一样,追踪射击敌人,怎么这次变成别人射我啦!

    余志感觉自己的心跳加速,屁股上鲜血直流。余志不敢伸手去捂,怕松开了马缰,摔下马去。

    余志一路狂奔,不多时,便把一群土匪甩到身后很远去了。不过,余志却感到一阵头晕,想是被射中了屁股,失血太多。余志心想:若是咱也有血条的话,恐怕只剩下三分之一的血量了!得赶紧找到城镇,找医生救命!

    迷迷糊糊之间,余志被马儿载到了一座城池门前,这就是所谓的老马识途吧。

    余志忍痛骑马来到城门处,略微打量了一番。这个城池很像那种中世纪的西方城池,两三米高的石质城墙将一个五层高的城堡围了一圈,城门前还没有护城河,一点儿也没有中华城池的风范儿。

    不过,现在可不是参观旅游的时间,治伤救命要紧。

    厚重的城门前,站着两个腰挎长剑背着木盾的白人卫兵。其中一个卫兵喝道:“干什么的?汉人?”

    余志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一股毫不掩饰的浓厚的蔑视!汉人?!难道,在这个世界里,汉人就那么受歧视吗?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不过,现在不是和他们吵架的时候。屁股上的箭还在那里颤巍巍的抖动呢。每抖动一下,屁股就钻心的痛一下。

    余志从兜里摸出两个银币,递给两位卫兵,忍痛道:“卫兵大哥,最近的医生在哪里?”

    接过银币的卫兵态度明显好多了,其中一个还在余志的屁股上拍了一把,道:“嘿嘿,被咬了一口么!”

    余志痛得又一次大叫:“嗷呜!”

    另一个卫兵给力点,道:“这点小伤,算什么!去城东的赫姆大叔酒吧,叫上一杯黑麦酒,分分钟搞定,哈哈!医生?那是什么东西?”

    余志心中疑惑,那个黑麦酒什么的是神酒么?分分钟搞定伤口?

    不过,余志还是朝着两个卫兵一拱手,道:“多谢了,卫兵大哥,改日请你喝酒!”

    说完,余志打马进城,朝着城东行去。临走,余志还听见那卫兵大声的讲道:“这些汉人就是没有,这么点小伤,大哭小叫的,像个娘们!看他的样子还是个佣兵,真不知道他的佣兵资格是怎么弄到的,卖屁股得到的吧,哈哈”

    余志心中怒火中烧,想要狠狠的教训这两个卫兵一顿!但是,现在的他没那能耐和实力,等着吧,我忍!

    城里并不是太宽大,只有几条四五米宽的街道。满大街的都是金发碧眼的白人,忍着被歧视的眼神,找了个路人随便一问,赫姆大叔的酒吧很快就找到了。

    打马来到酒吧门前,自有一个小厮过来牵马。即便是个牵马的小厮,看着余志的眼神也是冷冷的,种族歧视!

    忍着痛和歧视,余志推开了酒吧大门。酒吧里顿时安静下来,一共十来个白人闲汉,都一致看着余志,冷冷的歧视。余志一瘸一拐的来到吧台前,对着老板说道:“老板,来一杯黑麦酒!”

    老板是个大胡子白人,看了一眼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的余志,冷冰冰的道:“黑麦酒五个铜币一杯。”

    余志手里没有铜币,摸出一个银币扔在吧台上。

    老板面皮一跳,不露声色的道:“汉人兄弟,你受伤了吧。让我女儿帮你弄弄吧,一个银币一次,附送一杯黑麦酒。”

    余志想:难道他的女儿会包扎?

    余志点头道:“那快点吧。”

    老板朝着里屋喊道:“希尔丽,出来一下!”

    酒吧里顿时嘈杂起来,有个闲汉起哄道:“赫姆,你也让希尔丽来帮老子弄弄啊!汉人算个球!”

    赫姆脸色一沉道:“行!你们谁出一个银币,老子让希尔丽帮你们弄!”

    众闲汉沉默了,偶尔有人在嘀咕:“真是一个只认钱的死胖子!”

    余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