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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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看来这就是经济学和哲学相结合的好处了。
'案例八:医疗设备公司B'
汪洋:为了对比,我再来说一个医疗设备公司,我们称之为“医疗设备公司B”。这家公司行业与“医疗设备公司A”一样,而且几乎同时起家,也是民营高科技公司;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与前一家公司的老板还是同乡。
老总:这么巧!
汪洋:可是这两家公司的行事作风却大不相同:这家公司经营稳健,没有前一家公司那么张牙舞爪、气壮山河的宏伟蓝图。它抓住一两个项目默默地做,不事张扬。老板为人低调,从来不接受记者采访。公司行事很规矩,善待员工:只说一件事情就能说明问题了:深圳几乎所有的民营公司都是下月发上月工资,这家公司却是月初发当月工资!
老总:这确实罕见!那么这家公司现今如何?
汪洋:它如今发展很好,稳健扩张。虽说很少宣传,名气却超过了前一家。它还引进外资,成立了合资公司。它几乎没有贷款,企业资质良好。另外,前一家公司的人才,不少还直接跳槽到了这里。
老总:真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啊!
五、不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原因,成功的企业原因只有一个
汪洋:从前面的案例分析我们看到,那些不成功的企业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多种多样;可是那些比较成功的企业,其成功秘诀却十分简单,只有一条。
老总:是什么?我倒很有兴趣听听,有那么简单?
汪洋:是的,非常简单,那就是认真学习和领会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切实尊重管理科学和管理人才,实实在在地按经济规律和管理科学办事。
老总:原来是这个!这说起来简单,其实是最难的!
汪洋:关键是“认真”、“切实”、“实实在在”这几个字!很多人口头上这么说,心里也许也这么想,可是他的行动却经常偏离。如果是国有企业倒也罢了,因为企业本来就不是老总自己的;民营企业如果这样,真是自欺欺人。前面我们说过的那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就是这样。下面我再说一个例子,说明有些短视浅薄的民营企业老板是如何可笑地自欺欺人的。
老总:好的。
'案例九:某信息技术公司'
汪洋:这个公司本来不值得一说,因为它是我所知道的企业中最等而下之的,简直不入流;老板愚蠢得象个品性恶劣又冥顽不灵的孩子,却自以为聪明的很;如果这家企业和他的老板还有未来的话,那么现在他就还是处在“坏孩子”阶段,离成熟还早得很呢!但是它可以作为“自欺欺人的民营企业老板”的一个典型,不妨来说说它。
老总:好!这个故事也许很有意思呢!
汪洋:这个老板居然还有大学文凭,简直令人不解,但也许这正是他行为怪异的原因。因为这张文凭使他自负、封闭,不谙世事。他的事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所以他有机会知道和研究了许多深圳企业起家的秘密。但是他却一概从反面总结了了别人的经验教训。
老总:哦?此话怎讲?
汪洋:比如,他也知道我们前面说过的那个灯饰集团、房地产公司里老板和副总们的矛盾,但他不是去设法解决好“利益一致性”问题,而是处处对他们设防、限制,让你没办法心情舒畅、放开手脚做事。他招聘副总,居然要收取“押金”,以防副总们坑他;他让副总们主持招聘,却在招聘的场所安上一个监视器,躲在自己办公室里“偷窥”:副总们到位之初,他许诺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可是没过几天(确实是没过“几天”!),他就觉得放手太多,开始收权。他口头上一再鼓励副总和经理们“大胆抓工作”,你若认了真,却发现你谁也指挥不动,他们只听老板的,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再过不了多久,他就对副总和经理们列举一条条“罪状”,每个人都有十条左右,或者调职、或者降职,或者劝退。他们心胸狭小、刻薄得出奇,稍有意见不合,就必欲除之而后快;而且,谁招来的员工,他们就认为是谁的亲戚、私党;谁要是为普通员工说话,他们就觉得这个普通员工必定是谁的亲信,甚至情妇;哪位领导走了,他招来的员工也要全部辞退,一个不留。然后他们又重新招人。这次他们不任命职务了,成立个“临时领导小组”,也不下文,让你名不正言不顺……
老总:这简直是开玩笑!这让别人怎么工作?
汪洋:这个老板也知道家族化对企业不好,曾说过“我如果搞家族化,怎么能吸引你们这帮高级人才来?”但他却不是靠制度化来解决问题,而是让他的亲戚、老乡化名潜伏于公司的各个角落,飞扬跋扈,气焰嚣张,象看贼一样看着这些“高级人才”,让你一不小心就触雷而亡。比如你作为副总,去给一个没有任何职务的员工,甚至是仓管员、清洁工之类,安排一项工作,却不料遭到婉拒和明抗;你大惊之下,却得知他原来竟然就是老板的亲戚,才知道自己有眼不识“泰山”,冒犯神灵了;这还不算完,你小心翼翼不敢到老板那里去陈诉,他的亲戚却早已“恶人先告状”,说你的指示如何错误可笑,而态度又如何恶劣粗暴了。而老板则一概站在自己亲戚一边。
老总:还有这样的老板?我第一次听说!
汪洋: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还有呢!这个老板也知道做“肮脏生意”见不得人,也知道别人做这种生意之后始终被别人抓住“小辫子”以后翻不了身,却不懂得“逆取顺守”的道理,却说:“这些事我都自己去做,不指望别人!”可是,光靠他自己,有那么大能耐吗?
老总:这个老板看来性格很封闭。他做什么生意的?
汪洋:他以前靠什么起家的我们不说了,后来做装饰装修,不过“宣传”大于“实业”。现在信息技术吃香,受到政府支持。他就和一所大学签了一个合同,要合作开发“信息技术”;签了合同就去银行融资,去政府要优惠政策。其实他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力量,也没有发展“信息技术”的诚意;到现在,钱是拿到了一些,项目却还没有影子。
老总:看来他是想学那个灯饰集团的老板,骗了钱以后,就要逃之夭夭。
汪洋:我看也是。怪不得他经常提起那个灯饰集团的老板。只是现在环境不同了,他很难成功的。我看他融资就很困难。
老总:那个合作的大学呢?
汪洋:他们早就把人家一脚踢开,合作早就破裂了。这个公司却还在拿着这个不存在的合作骗钱。那所大学正在准备起诉他们。
老总:哈哈,这个老板也太小家子气了!能干什么大事?!
汪洋:比这小气的还有呢!对于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他们更是煞费苦心,算计到了骨髓里面,真个是“敲骨吸髓”。他们居然规定,新员工先要培训一个半月,而新员工在培训期间没有工资;员工进入公司,他们就和你签个合同,然后收起来不给你——以后有什么劳资纠纷,只有他能拿得出来凭据,而你能不能证明是这家公司的员工都很难说,还有获胜的希望吗?合同上注明你的试用期三个月,可是三个月到了,也不给你转正(连副总也不例外);你吵的厉害了,他就干脆辞退了你;结果谁都过不了试用期,公司就是这样极不负责任地长时间用低工资欺骗员工。他们炒掉员工,不做任何提前通知;员工一接到通知,就必须马上交接,担任高级职务者也毫不例外;而且结算工资时也不予任何补偿。你的离职工资,要离职一个月后再结算;而当你过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因为这里又有一个拖延、推脱、耽搁的过程)终于拿到结算工资时,却发现你的结算工资已经被他们用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扣得所剩无几了!至于什么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更是一概没有。还有更恶劣的:发工资让你先签字,然后让你回家等着,说你的工资会打到你的工资卡里;你一等不来,二等不来,打电话去催问,他们却说你已经拿了现金走了,还拿什么工资?要不要看看你的签名?什么?你只签了名,没拿钱?你会这么傻吗?即使你官司打到法庭上,他们也不怕:你的合同是跟“╳╳公司”签的,而与这家公司在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相符,“诉讼客体不正确”:原来他们从一开始就设好了圈套!
老总:这真是算计到家了,简直就是当今社会的“周扒皮”嘛!这哪里是在搞企业!
汪洋:员工说他们是“虱子背上抽筋,鹭鸶腿上割肉”。
老总:哈哈,形容得好。员工不告他们吗?
汪洋:你想打官司?告他们?他们就先栽赃诬告你敲诈,让派出所来抓你,上法院去告你,派人到你家去威胁你,打电话到你家去骚扰你……反正让你不得安宁,让你知难而退,让你吓得躲起来,不敢告他们。不过人家并不怕他们,还是照样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老总:你看他们这么做有意思吗?
汪洋:有什么意思?他们这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不会成功,只会惨败。他们对员工、干部如此薄情寡义,谁会为他们好好干?谁会为他们长久地干?他们这么折腾,只是折腾自己而已。他自以为自己那些肮脏勾当人不知鬼不晓,现在不就有人在告他?他们企图骗取贷款和政策,在环境已经变化的现在也困难的很。他们对合作者如此过河拆桥,别人会放过他?比如那个大学吧,如果不揭露他,以后弄不好要背上“合伙诈骗”的罪名,那不就太冤、太惨了?他们可是正而八经的教授、专家呀!至于他与离开公司的干部员工们的官司,也许他靠贿赂和法律漏洞能够赢得了官司,可是他们却肯定失掉了公司形象,破坏了企业文化,这是无形的,却是巨大的损失。
老总:是的,我看这家公司会很短命。
'案例十:房地产公司B'
汪洋:前面我们说了很多不成功的企业,成功的企业说得不多。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来系统地剖析一个成功的企业了。在我看来,这是目前我所看到的最为理想的企业,因为它在整个管理框架上进行了精心构造,是一个体质最为健全、发展势头最好的企业。
老总:您这么看好的企业是哪一家?
汪洋:这也是一家深圳著名的房地产公司,不过它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很高;它的经营业绩非常好,负债率低于40%,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40%以上,创造了一个比一个更棒的地产品牌,近期有望上市。它的上市将是一种真正的“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绝不象很多企业那样为上市而上市,拔苗助长。
老总:我同意你对上市的看法。的确有不少企业本末倒置,把上市当成目的,结果还没有上市,企业就被掏空了,还丧失了发展良机,甚至导致企业一蹶不振和倒台。
汪洋:这家企业在管理领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