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本草新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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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懒散志。或养痈贻患,或恐吓取钱,皆入恶道。铎劝行医幸毋索报。
人不穷理,不可以学医;医不穷理,不可以用药。理明斯知阴阳、识经络、洞脏腑、悟
寒热
虚实之不同、攻补滑涩之各异,自然守经达权,变通于指下也。否则,徒读《脉诀》,空
览《本草》,动手即错,开口皆非,欲积功反损德矣。铎劝学医幸务穷理。
医道讲而愈明,集众人议论,始可以佐一人识见。倘必人非我是,坚执不移,则我见不
化,
又何能受益于弘深乎。迩来医术纷纭,求同心之助,杳不可多得。然而天下之大,岂少奇人
。博采广谘,裒获非浅。铎劝学医幸尚虚怀。
x大雅堂主人远公识x
七方论
内容:注《本草》而不论方法犹不注也。《本草》中,草木昆虫介属之气味寒热,必备悉于胸
中
,然后可以随材任用。使胸次无出奇制胜方略,则如无制之师,虽野战亦取胜于一时,未必
不致败于末路。与其焦头烂额,斩杀无遗,何如使敌人望风而靡之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论
也。七方者,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大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一两者,臣则半
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药少于臣药,臣药少于佐使。设以表里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
,然而治表之方,未尝不可大。设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
尝不可大。设以远近分大小,是远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尝不可大。故用大
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或问大方是重大之剂,非轻小之药也,重大必用药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
用九
耶?是一方之中计止十三味,似乎名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论多寡,论强大耳。方
中味重者为大,味浓者为大,味补者为大,味攻者为大,岂用药之多为大乎。虽大方之中,
亦有用多者,而终不可谓多者即是大方也。
或疑大方不多用药,终难称为大方,不知大方之义在用意之大,不尽在用药之多也。譬
如补
也,大意在用参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白术、茯苓之多以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
黄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浓朴、枳实之多以为臣使也。推之寒热表散之药,何独不然,安在
众多之为大哉。(〔批〕更说得圆通。)
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岂君药亦可小用之乎。夫君药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
时,
不妨少用之。然终不可因少用而谓非君药,并疑少用而谓非大方也。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义。
凡
病有轻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小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二钱者,臣则半之,佐
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药少于臣,臣药少于佐也。夫小方所以治轻病也,轻病多在上,上病而
用大方,则过于沉重,必降于下而不升于上矣。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阳,阳病而用
大方,则过于发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
(〔批〕小贵得宜,不使胆怯而不敢用大者借口。)
或问小方是轻小之剂,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无
佐使
,无乃太小乎。不知小方者,非论轻重,论升降耳,论浮沉耳。方中浮者为小,升者为小也
。岂用药之少者为小乎。虽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谓少用药之方即是小方也。
或疑小方不少用药,终不可名为小方。不知小方之义,全不在用药之少也。病小宜散,
何尝
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清,何尝不可多用麦冬;病小宜提,何尝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降
,何尝不可多用浓朴。要在变通于小之内,而不可执滞于方之中也。(〔批〕论得大妙。)
或疑小方变通用之,是小可大用矣。小方而大用,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曰小方大用,非大
方之可比,药虽多用,方仍小也。
缓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上治上,制以缓。缓者,迟之之谓也。上虚补上,非制之以
缓,
则药趋于下而不可补矣。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缓,则药流于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缓之法不同
。有甘以缓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迟也;有升以缓之之法,提其气而不下陷也;有丸以
缓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汤,使留于上焦也;有作膏以缓之之法,使胶粘于胸膈间也;有用无
毒药以缓之之法,药性平和,功用亦不骤也。有缓治之方,庶几补上不补下,治上不治下矣
。(〔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备。)
或问缓方以治急也,然急症颇有不可用缓之法,岂一概可用缓乎?曰∶宜缓而缓,未可
概用
缓也。若概用缓,必有不宜缓而亦缓者矣。
或疑缓方故缓,恐于急症不相宜。不知急症缓治,古今通议,然而缓方非治急也,大约
治缓
症者为多。如痿症也,必宜缓;如脱症也,不宜急。安在缓方之皆治急哉。
或问缓方君论至备,不识更有缓之之法乎?曰∶缓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执缓之法以治
宜缓
之病,则法实有穷;变缓之方以疗至缓之病,则法何有尽。亦贵人之善变耳,何必更寻缓方
之治哉。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岂可以缓治哉。大约治本之
病宜
于
缓,治标之病宜于急。然而标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缓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标不宜急而急者
,急治其标。而急之方实有法焉。有危笃急攻之法,此邪气壅阻于胸腹肠胃也。有危笃急救
之法,此正气消亡于阴阳心肾也。有急用浓煎大饮汤剂之法,使之救火济水,援绝于旦夕也
。有急用大寒大热毒药之法,使之上涌下泄,取快于一时也。有急治之方,庶几救本而不遗
于救标,救标而正所以救本矣。
或问急方治急,不识亦可以治缓症乎?曰∶缓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实所以治缓。遇急
之时
,
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将绝,迨病势少衰而后救之,始用缓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则急方治急,
非即所以治缓乎。(〔批〕急方治急,正治缓也。真探本之论。)
或疑急方救急,似乎相宜。急方救缓,恐不相合。不知缓急同治者,用药始神耳。
或疑缓急相济,固为治病妙法,然毕竟非治急之急方也。曰∶以急救急,因病之急而急之也
;以急救缓,亦因病虽缓而实急,故急之也。然则缓急相济,仍治急而非治缓也。
或疑急症始用急方,则急方不可用缓也明矣。然古人急病缓治,往往有之,似乎急方非
救
急也。曰∶急方不救急,又将何救乎?急病缓治者,非方用缓也。于急方之中,少用缓药,
以缓其太急之势,非于急方之中,纯用缓药,以缓其太急之机也。
奇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奇之制也;所谓奇之制者,言数之奇也。
盖
奇方者,单方也。用一味以出奇,而不必多味以取胜。药味多,未免牵制,反不能单刀直入
。凡脏腑之中,止有一经专病者,独取一味而多其分两,用之直达于所病之处,自能攻坚而
奏功如神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出奇,但不知所用何药。夫奇方以一味取胜,《本草》中正未可悉数
也。
吾举其至要者言之。用白术一味以利腰脐之湿也,用当归一味以治血虚头晕也,用川芎一味
以治头风也,用人参一味以救脱救绝也,用茯苓一味以止泻也,用菟丝子一味以止梦遗也,
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用山栀子一味以定胁痛也,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用大黄一
味以攻坚也,用黄连一味以止呕也,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肾泄也,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
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用薏仁一味以治香港脚也,用山药一味以益精也,用肉苁蓉一味以
通大便也,用补骨脂一
味以温命门也,用车前子一味以
止水泻也;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用忍
冬藤一味以治痈也,用巴戟天一味以强阳也,用荆芥一味以止血晕也,用蛇床子一味以壮阳
也,用元参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用附子一味以治阴虚之喉痛也,用
艾叶一味以温脾也,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疮也,用旱莲草一味以乌
须也,用皂荚一味以开关也,用使君子一味以杀虫也,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湿也,用花蕊石一
味以化血也。以上皆以一味取胜,扩而充之,又在人意见耳。
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则奇,虽奏功甚神,窃恐有偏胜之弊也。顾药性未有不偏者也,人阴
阳气
血亦因偏胜而始病,用偏胜之药以制偏胜之病,则阴阳气血两得其平,而病乃愈。然则奇方
妙在药之偏胜,不偏胜不能去病矣。
或疑方用一味,功虽专而力必薄,不若多用数味则力浓而功专。不知偏胜之病,非偏胜
之药
断不能成功。功成之易,正因其力浓也,谁谓一味之方力薄哉。
偶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二臣四,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远者偶之,下者不以
偶。
盖偶亦论数耳。是偶方者,重味也,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如邪盛,用单味以攻邪而邪
不能
去,不可仍用一味攻邪,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如正衰,用单味补正而正不能复,不可
仍用一味补正,必另取一味以同补其正也。非两方相合之为偶,亦非汗药三味为奇,下药四
味为偶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而偶方共用两味以取胜,吾疑二味合方,正不可多得也。夫
二味
合而成方者甚多,吾不能悉数,示以成方,不若商以新方也。人参与当归并用,可以治气血
之
虚。黄 与白术同施,可以治脾胃之弱,人参与肉桂同投,可以治心肾之寒。人参与黄连合
剂,可以治心胃。人参与川芎并下,则头痛顿除。人参与菟丝并煎,则遗精顿止。黄 与川
芎齐服,则气旺而血骤生。黄 与茯苓相兼,则利水而不走气。黄 与防风相制,则去风而
不
助胀。是皆新创之方,实可作偶之证。至于旧方,若参附之偶也,姜附之偶也,桂附之偶,
术苓之偶, 归之偶,归芎之偶,甘芍之偶,何莫非二味之合乎。临症裁用,存乎其人。(
〔批〕又开许多法门矣,快哉。)
或疑偶方合两味以制胜,似乎有相合益彰之庆,但不知有君臣之分、佐使之异否乎。夫
方无
君臣佐使者,止奇方也。有偶则君臣自分,而佐使自异矣。天无二日,药中无二君也。偶方
之中,自有君臣之义、佐使之道,乌可不分轻重多寡而概用之耶。(〔批〕方无君臣不成
方矣,又何论偶不偶乎。)
复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是谓重方。重方者,复方之谓也。或用
攻于
补之中,复用补于攻之内,或攻多而补少,或攻少而补多,调停于补攻之间,斟酌于多寡之
际,可合数方以成功,可加他药以取效,或分两轻重之无差,或品味均齐之不一,神而明之
,复之中而不见其复,斯可谓善用复方者乎。
或问复方乃合众方以相成,不必拘拘于绳墨乎?曰∶用药不可杂也,岂用方而可杂乎。
用方
而杂,是杂方而非复方矣。古人用二方合之,不见有二方之异,而反觉有二方之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