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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441-内经评文-第5章

小说: 441-内经评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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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据此是古法固以灸为补也)不已者。因而泻 
之。则五脏气坏矣。(此节凡三段总叙平与不平一段分叙平字一段不足一段而以有余一层留于下文发挥支对参差详略互出 
极篇法之变幻。少气者一段前半句法与上段起处作对待后半句法与下节收处作对待)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 
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 
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 
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 
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上指所验之病脉上也)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 
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 
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 
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 
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 
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据此是古法固以刺为泻也)则血脉 
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则变易而为他病矣。(此节叙有余将病与治法分作两截写上节则平与不足两项 
连写详略悬殊无理而有趣盖凡事之对待而头绪多寡不同者均可用此体例也)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 
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此下当接邪气来也紧而疾至其脉皆实下再当接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所谓气至而有效者。 
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故字疑误)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 
益坚也。大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 
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以下当接阴盛而阳虚文义相属也)凡刺之属。三刺 
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 。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 
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 
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此下当接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正申释此段之义也)阴盛而 
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此下当接故曰从腰以上者)三脉动于足 
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 
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自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至重虚病益甚当在此下) 
膺中膺。背 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 
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补须(补须二字疑有脱误下文所叙乃一人之病虚实互见而各据于一偏者非可以补字统之也) 
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自凡刺此者至此 
当在后一刺阳也之下)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 
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自邪气来也至此当在前反此者血气不行之下。自三脉动于足大趾之 
间至此皆前后文错简今各分移前后擅易经文非徒论文亦欲明理也读者谅之)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 
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病生于头者头重。 
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 
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 
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 
其阳。而后治其阴。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 
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前文凡刺此者至少阴在下再自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至重虚病益甚再自膺 中 
膺至无使邪气得入当根据次移置于此)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 
其血脉。刺道毕矣。(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至此新订次序当分两节上节从凡刺之道至可得传于终始矣是重发气字下节从故 
阴阳不相移至此是重发阴阳补泻之事也)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 
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精气之分。专意一神。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 
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凡刺之禁。新内 
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 
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 
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 
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 。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太阳之脉其终也。 
戴眼反折螈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 
也。色青白乃死。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 
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厥阴终者。中热。嗌干。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太阴终者。腹胀。 
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 。而终矣。 
以经气终始为纲。以虚实补泻为纬。前叙经脉阴阳之气。虚实之诊。随手拖到治法中间。即接叙刺法。处处跟定气 
字后。分叙得气失气两段。是从补泻推出。末叙六经终证。近承失气。远映关格。有神龙掉尾之势。通篇看似散乱不续 
无意为文。而局阵自工。其训词之深浓。每读一句。即令人涵味不尽。以炼字精也。篇中有意绪不相承接者。略根据事理 
重订。而分注之。以待高明之指正。 

卷三
经脉第十
属性:雷公问于黄帝曰。禁脉之言。(经有禁服篇所叙皆脉事疑彼处服字误有谓脉字误者恐未必然)凡刺之理。经脉为始。 
营其所行。制其度量。内次五脏。外别六腑。愿尽闻其道。黄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 
筋为刚。肉为墙。皮肤坚而毛发长。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雷公曰。愿卒闻经脉之始生。黄帝曰。经脉者。 
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 
腋下。下循 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 
直入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上气。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 
者。咳逆上气。喘喝。烦心。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盛有余。则肩背痛。风寒。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 
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 
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则寸口反小于人迎也。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 
出合谷两骨之间。上入两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 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 
缺盆。络肺。下膈。属大肠。其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 
孔。是动则病。齿痛。颈肿。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肩前 痛。大指次指痛不用。气有余。则 
当脉所过者热肿。虚则寒栗不复。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 
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 中。( 鼻茎也交 中者鼻茎起 
处山根是也左右脉交于此儿科谓山根有青脉者肝热非也人皆有脉第皮薄者脉露故易受风邪)旁纳太阳之脉。下循鼻外。 
入上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 
支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 
起于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抵伏兔。下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入中趾内间。其支者。 
下廉三寸而别下入中趾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间。出其端。是动则病。洒洒振寒。善呻。数欠。颜黑。病至则 
恶人与火。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心欲动。独闭户塞牖而处。甚则欲上高而歌。弃衣而走。贲响腹胀。是谓 厥。是主血 
所生病者狂疟。温淫汗出。鼽衄。口 。唇胗。颈肿。喉痹。大腹水肿。膝膑肿痛。循膺乳气街股伏兔 外廉足跗上皆 
痛。中趾不用。气盛。则身以前皆热。其有余于胃。则消谷善饥。溺色黄。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则胀满。 
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 
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趾之端。循趾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 内。循胫骨后。 
交出厥阴之前。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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