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中医古典电子书 > 441-内经评文 >

第17章

441-内经评文-第17章

小说: 441-内经评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目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如受尘垢者。病在骨。黄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变化。不可 
胜数。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气有输。骨有属。黄帝曰。愿闻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输于四末。肉之柱。在臂胫诸阳 
分肉之间。与足少阴分间。血气之输。输于诸络气血留居。则盛而起。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候病所在。骨之属者。 
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黄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变化。浮沉深浅。不可胜穷。各在其处。病间者浅之。 
甚者深之。间者小之。甚者众之。随变而调气。故曰上工。黄帝问于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温。有老壮少小。别之奈 
何。伯高对曰。人年五十以上为老。二十以上为壮。十八以上为少。六岁以上为小。黄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伯高曰。 
人有肥。有膏。有肉。黄帝曰。别此奈何。伯高曰。 肉坚。皮满者肥。 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黄帝 
曰。身之寒温何如。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粗理者寒。黄帝 
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黄帝曰。三 
者之气血多少。何如。伯高曰。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脂者其血清。气 
滑少。故不能大。此别于众人者也。黄帝曰。众人奈何。伯高曰。众人皮肉脂膏。不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 
不小不大。各自称其身。命曰众人。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 
无失常经。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 
前后三事文义不贯。文气亦不接续。 

卷九
玉版第六十
属性:黄帝曰。余以小针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于天。下合之于地。中合之于人。余以为过针之意矣。愿闻其故。岐 
伯曰。何物大于天乎。夫大于针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备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参乎。 
夫治民者。亦唯针焉。夫针之与五兵。其孰小乎。黄帝曰。病之生时。有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 
营气不行。乃发为痈疽。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小针能取之乎。岐伯曰。圣人能不使化者。为知邪不可留也。 
(言圣人能不使化脓者为知邪不可留而早治之也待脓已成岂小针之治乎)故两军相当。旗帜相望。白刃陈于中野者。此 
非一日之谋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无白刃之难者。非一日之教也。须臾之得也。夫至使身被痈疽之病。脓血之 
聚者。不亦离道远乎。夫痈疽之生。脓血之成也。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 
遭其已成也。黄帝曰。其已形。不予遭。脓已成。不予见。为之奈何。岐伯曰。脓已成。十死一生。故圣人弗使已成。 
而明为良方。着之竹帛。使能者踵而传之后世。无有终时者。为其不予遭也。黄帝曰。其已有脓血而后遭乎。不导之以 
小针治乎。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已成脓血者。其唯砭石铍锋之所取也。黄帝曰。多害者。 
其不可全乎。岐伯曰。其在逆顺焉。黄帝曰。愿闻逆顺。岐伯曰。以为伤者。其白眼青。黑睛小。是一逆也。内药而呕 
者。是二逆也。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项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脱。是五逆也。除此五者为顺矣。黄帝曰。诸病 
皆有逆顺。可得闻乎。岐伯曰。腹胀。身热。脉大。是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其脉大。是二逆也。衄而不止。 
脉大。是三逆也。咳且溲血。脱形。其脉小劲。是四逆也。咳脱形。身热。脉小以疾。是五逆也。如是者。不过十五日 
而死矣。其腹大胀。四末清。脱形。泄甚。是一逆也。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是二逆也。咳。溲血。形肉脱。脉 
搏。是三逆也。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是四逆也。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是五逆也。如是者。不及一时而 
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谓逆治。黄帝曰。夫子之言针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地纪。内别五脏。外次六 
腑。经脉二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二句承上启下在有意无意之间不能起死即暗指前诸逆也)夫子 
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于人。岐伯曰。是明道 
也。其必然也。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之使人醉也。虽勿诊犹可知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 
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 
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 
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句义与上下不续非字疑当作是字)黄帝曰。愿卒 
闻之。岐伯曰。 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请着之玉版。以为重 
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帝先疑小针之无大功也。而岐伯极称之下。乃接叙痈疽之重者。诸病之逆者。皆非小针所能治。以诘小针之果。无 
大功也。末乃推论针害以结之通篇一气。贯注前后。尤笔致纡徐婉转关生深情 。 

卷九
五禁第六十一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泻其不 
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 
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 
自乘。无刺头。无发 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泻水。庚辛日自乘。 
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 
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黄帝曰。何谓五 
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 
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血 笃重。是谓四逆也。(淫旧注房室过度也窃谓肠 沃沫精遗淋 
沥盗汗之类皆是谓津气荡 而不收者也)寒热夺形。脉坚搏。是谓五逆也。 
前提其五后叙其三其二。绝无交代篇法不足言矣。而笔自谨严。按九宜详前官针篇。 

卷九
动第六十二
属性:黄帝曰。经脉十二。而手太阴足少阴阳明独动不休。何也。岐伯曰。是明胃脉也。(言诸动脉皆胃气所贯也故下文三 
项皆跟定胃字)胃为五脏六腑之海。其清气上注于肺。肺气从太阴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来。故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 
亦再动。呼吸不已。故动而不止。黄帝曰。气之过于寸口也。上出焉息。下入焉伏。(出入原作十八今从甲乙经改)何道 
从还。不知其极。岐伯曰。气之离脏也。卒然如弓弩之发。如木之下。岸上于鱼以反衰。其余气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 
黄帝曰。足之阳明。何因而动。岐伯曰。胃气上注于肺。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胃气别走于阳明者也。故阴阳上下。其动也。若一故阳病而阳脉小者。为逆 
阴病而阴脉大者。为逆。故阴阳俱静。俱动。若引绳相倾者病。黄帝曰。足少阴何因而动。岐伯曰。冲脉者。十二经之 
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 
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此脉之常动者也。黄帝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贯。 
如环之无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气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脉阴阳之道。相输之会。行相失也。气何由还。岐伯曰。夫四 
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四末解。则气从合相输如环。黄帝曰。善。此所 
谓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此之谓也。 
前三节分叙脉气之源流。后节总叙经气之变。气充词沛机神流畅。据此则人迎果绑定喉两旁动脉矣。与寸口分阴阳。 
以大小分顺逆。后世实难遵用。 

卷九
五味论第六十三
属性:黄帝问于少俞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 
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少俞答 
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 
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黄帝曰。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 
俞曰。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 
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咸入而走血矣。黄帝曰。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 
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与气 
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黄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 
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黄帝曰。甘走肉。 
多食之令人 心。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 
缓则虫动。虫动则令人 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思清笔健不染纤尘。 

卷九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属性: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 
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岐 
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黄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 
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匮藏之。不敢扬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而 
二十五人具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请言之。木形之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