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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无限魂穿系统-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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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白落走出山洞守夜,在洞口布置了一个禁制,隔绝感知,小沫的声音也在此时响起,“穿梭世界……”

    (本章完)

第373章 青梅竹马() 
    “穿梭世界,丧蜈……”

    和平的生活持续了太久,久到人们已经不愿意去珍惜,各国之间摩擦不断,似乎,随时可能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

    然而,这些可能危及世界的大事,却是和普通人无关,大家依旧过着与往日没有任何不同的平静生活。

    早上一杯豆浆、一根油条,挤着公交,赶往公司,在忙碌了一天之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看到贤惠的妻子与可爱的儿女,脸上重新布满笑容。

    这是大多数成年人的生活,而对于孩子来说,他们要做的,便是学习与无忧无虑的玩耍,似乎不需要担忧太多。

    墨默从小便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父母恩爱,而且十分开明,童年时期,他的经历,令所有人羡慕。

    原本,墨默以为,他的一生都会如此顺风顺水,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之后毕业、找工作、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然而,各国之间,局势愈发紧张。

    在墨默大学期间,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只要战争没有分出明显的胜败,这些,似乎依旧和他们这些普通人无关,最多……在每天空闲时,闲聊几句、担忧片刻。

    这个世界,在这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片荒芜的沙漠中,沙土翻动,却并非是流沙,而是一个个巢穴暴露出来,一只只身体半虚幻的蜈蚣,从中爬了出来。

    蜈蚣约莫小臂长短,宽莫十公分,百足齐动,身上,似乎被画笔勾勒出一道道血红色的丝线,如同来自地狱的诅咒。

    山谷中、海水中、巨石中……

    世界各地,一只只血色蜈蚣,毫无征兆的爬出,就连战场上,也不例外。

    血色蜈蚣始一出现,便迅速爬动,轻而易举的钻入人体,将人体的内脏掏空,而被血色蜈蚣入体的人类,则是皮肤干枯,如同被吸干了血液,变成了一具脆弱的干尸。

    然而,这些死去的人类,还算是幸运的,有些人,被蜈蚣抓咬伤,却又并未死亡,伤口呈现出诡异的血红色,在夜间甚至散发出血芒。

    而这些幸存下来的人,开始变异,失去了神智,外形,也奇异的如同怪物,更是有的怪物,足足有高楼一般高大。

    末日,开始降临……

    由于各国之间正在战争,所以,当灾难爆发的时候,全世界的人类,在一瞬间损失惨重,军队甚至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全灭。

    在这场席卷了全球的灾难中,无人可以幸免,墨默自然也不例外,他亲眼看见父母为了救他,被怪物撕咬成了碎片,而他能做的,只有逃……

    因为血色蜈蚣的传染能力极强,与影视中的丧尸十分相似,所以,人类称之为……丧蜈!

    ………

    白落缓缓睁开眼睛,这一次的记忆十分简单,而他所需要在意的,只有灾难爆发的时间,从而在那之前,做好准备。

    原主的心愿,是消灭怪物,消灭血色蜈蚣。

    至于白落如此肯定灾难还未开始的原因……

    白落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稚嫩而小巧,明显还是一双孩子的手掌,他这一次的时间点,是原主的孩童时期。

    时间,似乎十分充裕……

    但白落知道,这一次的任务,绝不简单。

    他穿梭的第一个世界,便是丧尸的世界,但这方世界又有所不同,他是人类,没有当初身为丧尸的天然优势。

    丧尸,是可以不断进化的,甚至只要凝胶充足,便能不断变强。

    而在这方世界,虽说他的各方面能力比当初刚刚得到系统时,强大了无数倍,但他想要快速变强,反而不现实。

    在只能修炼内力的前提下,他所能达到的高度,反而没有当初身为丧尸的时候强。

    内力,毕竟是低级的力量体系,就算量再多,也无法支撑他使用太久,三次幻光雷极,便能将其用光。

    白落深吸一口气,这方世界,他最大的依赖,依旧是常人难比的体魄啊!

    此刻他正在一方漆黑的小小空间中,只有一道缝隙间,透进来些许光亮,鼻尖的气息略微有些腐朽潮湿,周围一片寂静。

    正在白落打算出去的时候,脚步声,从远处传来,不久后,阳光照射进来,一张大大的笑脸,出现在白落眼前。

    “墨哥哥,我找到你啦!”

    没错,白落现在正在玩的,正是捉迷藏……

    而面前这张笑脸的主人,名叫默芊,因为这个名字,两人一度被大人调侃十分有缘分,只是在原主的记忆中,默芊在不久后便搬走了,从此后,与原主再没见过。

    白落拍了拍小手上的灰尘,从小箱子里钻出来,虽然他与默芊都只有十岁,但默芊却是比他高了半个头……

    白落有些无奈,女孩子发育的确实要早一些,他想装个大哥哥的模样都装不出来,只好点了点头,说道:“你赢了!”

    闻言,默芊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因为跑动而红扑扑的脸颊,在阳光下宛若熟透的红苹果,圆润滑皙,诱人至极,让人有一种想要咬上一口的冲动。

    白落手指抽搐了两下,目光从默芊的脸上移开,两道小小的身影,往家中走去。

    捉迷藏,即使只有两个人也可以玩,不过要事先划定范围,不然太难寻找,而原主与默芊是邻居,所以两人经常在一起玩。

    虽然默芊看上去更像是大姐姐,但实际上原主要比默芊大三个月,在平时的表现,也更加成熟一些。

    虽然在别人眼中,他小小的模样,一本正经,反而有些搞喜……但原主确确实实的扮演好了一个哥哥的身份。

    在平时,所有事情,他都会让着默芊。

    将默芊送到家门口,看着默芊被妈妈接进去,白落这才迈动着小步伐,走向距离仅仅五米的隔壁房门。

    默芊的妈妈看着白落小小的背影,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小小年纪就这么体贴人,以后咱们家小芊要是嫁给小默,就有福了……”

    一旁的默芊,当即脸色爆红。

    默芊的妈妈一看默芊的模样,反而眼睛一亮,兴趣更浓,竟是当天晚上,就和默芊的爸爸,带着默芊一起,敲响了白落家的房门,打算两家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定个娃娃亲……

    (本章完)

第374章 大哥哥() 
    白落:“……”

    听清默芊妈妈的来意,白落小脸一怔一怔的,怎么感觉……默芊的妈妈这么不正经呢,自家孩子的亲事,就这么随便的吗?

    白落仔细回想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原主,似乎没有经历过这件事情啊……

    默芊有些拘谨、害羞的坐在沙发上,一双柔嫩的小手规规矩矩的放在小腹前,交叉在一起,因为用力过大的原因,已经有些发白。

    白落看了看手中刚刚削好的苹果,迟疑了一下,还是将苹果递给了默芊,“给你吃。”

    默芊眨巴着眼睛看着苹果,伸出小手将苹果接过,小声开口道:“谢谢墨哥哥……”

    这一幕,却是又被双方父母一阵嘲笑,默芊的妈妈开口道:“我越看小默越喜欢,咱家老许都没有这么体贴呢,秀云,你看,我的提议怎么样?”

    秀云,正是原主妈妈的名字。

    秀云笑了笑,笑容温婉,“孩子的事情,还是让孩子自己做主,不如就让他们先处着,等到长大了,他们有那个意思,咱们再顺水推舟,怎么样?”

    “我看行!”

    还未等默芊的妈妈开口,默芊的爸爸便直接拍板,他的小棉袄,才十岁啊,怎么可以就被一个臭小子拐走。

    要不是孩子妈妈平时积威太深,他怎么也不会跟来一起胡闹……

    等到默芊一家离开,秀云才有些调侃的看着白落,“小默,你觉得小芊怎么样?”

    “啊?挺好的……”

    这种问题,白落没法回答,只是随意敷衍了一句,便又拿起一个苹果,开始削皮,秀云在一旁看着白落的模样,脸上笑意更深。

    “妈妈,吃苹果!”

    苹果削好后,白落屁颠屁颠的抱着苹果递给秀云,脸上的笑容有些讨好,“妈妈,生日快乐!”

    秀云面色一滞,随即眼睛有些湿润,连连点头,抱住了白落,“好……好儿子……”

    感受着妈妈怀抱的温暖,白落舒适的眯了眯眼睛,他第一次身为孩子,所以,是第一次感受到妈妈的怀抱。

    他很珍惜这种感觉。

    温暖、舒适,像是处于温水之中,被温柔的包裹着……

    在原主的记忆中,爸妈是从来不过生日的,倒是在他十周岁的时候,为他买了蛋糕,做了一大桌的好菜。

    原主当时许下的愿望是……让父母永远开心。

    孩子的心思,单纯而美好,很多时候,他们甚至不会去为自己考虑,成人过生日时,又有谁的愿望,是为别人许下的。

    在原主十岁的时候,自然也记不住爸妈的生日,但在目睹爸妈死亡后,爸妈的生日,已经刻入了原主的脑海。

    白落刚刚之所以迟疑了一瞬,才将苹果给默芊,也是因为,他原本削好的苹果,便是打算给妈妈的。

    他又不是真的小孩子,自然不会贪图一个苹果。

    而他当时的那抹迟疑,落入大人眼中,便是他有些不舍得苹果,一番挣扎后,还是将苹果让给了默芊……

    有时候,大人的想象力,是真的丰富。

    比如一篇美文,说不定作者只是因为觉得这句话好,便写上去了,但许多出题人,选中这篇文章后,就会‘深度’挖掘每一句话的隐藏含义。

    其实作者的思想并没有那么复杂。

    对于他文章的内涵这么深,作者也一脸懵逼好吗?

    原来他这么厉害的吗?

    等到爸爸回家,秀云特意将已经吃了一半的苹果给老公炫耀了一番,下一刻,白落便感受到了老爸哀怨的目光。

    “小默,爸爸前几个月过生日时,你怎么就不为爸爸削一个苹果?”

    白落一脸严肃,“爸爸,你可是男子汉,让我为你削苹果算是怎么回事……”

    爸爸:“……”

    秀云一脸憋笑,随即轻轻拍了拍白落的脑袋,“真是人小鬼大!”

    ………

    当修炼了一夜的白落,被妈妈叫起时,看见妈妈已经收拾好的书包,才想起来,原来他还是要上学的。

    十岁的年纪,正是上四年级。

    吃完饭,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白落才看见,默芊早已等在了自家门口,看见白落,先是脸色一红,随即便高兴的小跑向白落。

    两人在一个学校,只是有些不同的是,默芊是三年级,虽然两人都是十岁,但默芊小了三个月,刚好不够年龄,所以,只能晚上学一年。

    默芊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小棉袄,毛绒绒的雪地靴,让默芊看上去更加可爱,像是一个精致的瓷娃娃一般。

    白落与默芊并肩走在上学的路上,只感觉……他要是再高一些,这一幕就完美了。

    白落与默芊,上学放学,一直都是一起。

    或许是因为白落体魄强横、身体近乎完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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