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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炎黄春秋200904-第11章

小说: 炎黄春秋20090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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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时也被送回外婆家。我妻子出身于一个贫困农民的家庭,怀着对共产党的深厚感情。十五岁就出来参加革命,由于我的问题连累到她,十几年不能入党,为了避嫌,工作频繁调动,真是像赶鸭棚一样东奔西跑。为了孩子她忍饥受冻,颠沛流离,她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夏日冒着酷暑山间行走,严冬打着赤脚破冰渡河,一年数次徒步往返数百公里看望孩子。 
   
  四、不屈的抗争 
   
  含冤受辱已经五十年了,其冤情之深、遭遇之苦、命运之坎坷、申诉抗争之难,都是笔墨所难以形容的。但是这些对我来说毕竟是个人问题,而当时的风云人物所搞的“三万六”事件其祸害之深、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国家经济建设的破坏,对人的生命的扼杀,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为了反省历史,警示后世,有必要进一步揭开当时的内幕,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是极其有益的。为此目的,我在过去的五十年中一直在进行着不屈的申诉和抗争。 
  1962年甄别平反时,麻城县委、黄冈地委还是1959年反右倾运动的“英雄”们当政,他们对于我的申诉漠不关心,极力阻挠平反,但是在中央纠“左”大气候的压力下,不得不否定原结论的主要事实,摘掉坏分子帽子,但是仍然认为“汪凤元同志曾犯有包庇反革命分子和组织观点不强的错误”,故将原“开除党籍,工资由18级降为22级”的处分改为“留党察看一年,工资由18级降为19级”的处分决定。这次甄别平反虽然是某些领导极不情愿而又极不彻底的平反,但是也鼓舞了我,使我看到了彻底平反的希望,树立了继续抗争到底的信心。在平反材料跟我见面时,我向麻城县委副书记游第波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既然原结论中的主要问题都推翻了,就不是摘帽子和再对我处分的问题,那就应该是彻底改正,正式予以撤销处分,不能留尾巴。再次对我处分,实际上是在制造新的冤案。至于还提到我曾犯有包庇反坏分子和组织观点不强的错误,理由更是不能成立,因为肃反审干时,你当时是县委组织部长,亲自带队在我的家乡林峰村住了一年多时间,调查后作出了结论:对反革命分子哥哥丧失立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坏分子张国仲不属有意包庇,全部予以否定(实际上也没有任何文件定张为坏分子)。不久还是你亲自找我谈话说:“你的问题调查清楚了,经地委批准已经作出了结论,县委对你是信任的,决定把你从山区小区调到白果大区任区委书记,你要好好搞,不能辜负县委对你的希望。”这个问题的处理,当年是你和某书记一手操办的,如今你们一个是县委副书记、一个是县委第一书记,为什么还要将已经作了处理结论的问题,又拿出来再处分一次呢?你们发现我有什么新的问题吗?这样做违反了党的政策。至于“组织观点不强”的说法更是似是而非,从“59年麻城县委文件”中没有哪一条提到犯了组织观点不强的错误。游副书记无话可说,只好说最后还要由地委来决定,一推了事。 
  从此我就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止的二十年中,我向黄冈地委申诉在十次以上。但是一次次的申诉都是无果而终。 
  有形的冤案不但没有彻底平反,无形的冤案又从天而降。1960年我被贬到浠水县团陂区后不久,区委某负责人向下布置监管任务时别有用心地说:新来我区的汪凤元在麻城白果搞浮夸、亩产“三万六”,犯了错误,划了反革命,你要把他管紧些。这真是信口雌黄,指鹿为马。加上“文革”中将我打成“走资派”,贴我的大字报,也有污蔑我是“三万六”炮制者等不实之词。一次在团陂区俱乐部批斗我的大会上,区公所王某说我是搞亩产“三万六”的,我当即反驳说:“你今天发言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你是说假话,那你继续说,因为假话可以随便编;如果说是真的,那就一个个地把问题搞清楚,到底亩产‘三万六’是哪个搞的?”说得王某哑口无言,会场上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儿,会议在一片打倒汪凤元的口号声中草草收场。 
  由于平反不彻底和“文革”中的诬蔑罗列罪名等原因,我是“三万六”炮制者这个谣言一传十,十传百,谣言传了千遍就成“事实”。随着我从团陂调到县城,谣言也随之传至县城,所以至今在许多人包括相当多不知实情的领导干部眼中,也认为我就是“三万六”炮制者。挖苦讽刺难听的语言难免发生,背后的指指点点也时而有之,每每听到这样损毁名誉的话,多数场合我只有无奈的一笑,说你去调查清楚了再说,有时也争得面红耳赤直至赌咒骂娘。 
  我本应是一个求真务实反浮夸的战士,理应得到党和人民的肯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公认,为什么反过来我还成了搞浮夸的小人而继续受冤呢?天理何在?公道何言?在此后的四十多年中,我仍然坚持不懈地继续申诉抗辩。为了获得同情,在语言上非常克制,还讲了不少的好话。如请领导换位思考,假如我的遭遇发生在你们身上该如何对待?我已是风烛残年,在世时日不多,总不能让我背着黑锅去见马克思吧?那样我是死也不能瞑目呀! 
   
  五、拨开云雾见太阳 
   
  在这些年中,我也得到了很多领导干部的同情关心,如1962年时任浠水县委书记于保诚亲自带我到黄冈地委去申诉平反问题;1994年时任浠水县委书记陈定国将我的申诉材料亲手交给地委组织部张副部长,以后又多次跟县委有关领导打招呼,解决我的申诉问题。最近,浠水县委书记周勇认真地听了我的申述意见,主动地问我有什么要求,并说落实老干部政策是县委的责任,请老同志放心;县委组织部长黄志敏也表示将在适当的机会给我澄清是非,恢复名誉;原县人大主任李协池看到我的相关历史资料后,积极地找有关领导干部,想方设法帮助我彻底平反。此言此情,我都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一件偶然的事情帮助我转变了抗争的方式,从祥林嫂式个人奋斗转向求助于历史资料和社会力量。2008年上半年黄冈市某退休干部出了一本书,书中以诬蔑不实之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说我是“三万六”炮制者,我看了后非常生气,准备上法庭控告他侵犯我的名誉权。儿女们得知后不同意这样做,说对方虽然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但是他不是谣言制造者,也是听别人谣传的,暂不对簿公堂为好。但是有一点,为了老爸晚年心情舒畅,解开你的心结,我们儿女有责任跟你一道,寻找证据,让历史来说话,证明你的清白。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找到了1959年10月27日中共麻城县委文件《关于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汪凤元的结论》、1962年5月20日中共黄冈地委监委会《关于对汪凤元同志的处分决定》、1979年3月19日中共黄冈地委纪委文件《关于对汪凤元同志处分问题的复议决定》等权威史料。这些材料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处分我的原因是我反对“亩产三万六”的假“卫星”,反对浮夸。 
  历史资料刚一被传开,许多知心朋友和素昧平生的好心人都争相传阅,他们看后都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历史竟如此颠倒黑白,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有多少冤案,使人不能不扼腕长叹!看了后对你这个人的看法完全是两回事,原来总把你当成“三万六”炮制者,真是冤枉你了。有的还说:过去对你不了解真情,说了些伤害你的话,向你道歉。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黄冈地委纪委于1979年3月19日《关于对汪凤元同志处分问题的复议决定》“决定撤销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日对汪凤元同志的处分决定,恢复其原工资18级。”随即浠水县委任命我为县工办主任,1990年黄冈地委批准提升为副县长级职务。儿女们都各有所成,孙辈多数大学毕业已经就业,曾外孙也一岁多,长得非常可爱,我退休后和老伴相濡以沫,可谓是四世同堂,共享天伦之乐。此情此景,正如团陂镇青山村王正给我的诗中所形容的:“污泥陷玉终归玉,洗雪晶莹更好看。” 
   
  (责任编辑 杨继绳)

亳县反右倾和整风整社运动·梁志远
  1959年8月29日安徽省亳县县委召开了县直党支部书记和公社大队书记以上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了庐山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在当前大好形势下,主要危险是:少数以富裕中农为代表的右倾思想严重的人和阶级异己分子,向党发起了猖狂的进攻。他们反对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大跃进”的成就。我们决不能置之不理。之后,城乡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全面展开,打出了一批大大小小的彭德怀。从此“左”倾错误更变本加厉。我亲身经历了这场运动的始末。现将这场运动情况及其严重后果作一回顾。 
   
  实事求是者的“右倾罪” 
   
  在传达贯彻中央庐山会议精神以后,县直机关单位首先开展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县委又于11月10日至17日召开了三级干部大会,通过学文件、摆成绩,开展“四大”,大反右倾。对敢于坚持实事求是者,上至县委第二书记,下到大队书记均视为“右倾罪”,进行了无情打击。以大会小会和《简报》点名批判。分别不同类型有: 
  县委第二书记周茂新和县委张集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张从修,他们为解决穷富队之间矛盾,贯彻三级所有,在群众的迫切要求下,搞了以生产队为单位分配。在全公社455个生产队中,搞280个。因此,被大会批为“诬蔑供给制是绝对平均主义,破坏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反对人民公社等”的“罪行”。被批判后,周茂新由县委第二书记降为第三书记。 
  县委书记处书记、县长秦茂林,为防止生产大兵团作战无责任制的约束和预防旱灾,种好胡萝卜,在十九里公社与干群座谈,搞胡萝卜包工到户。具体是:“四定”(定工、产、肥、管)到田,种子自解,抵作口粮,优先预支,超产归己,减产不补。这个办法干群积极拥护。但由于没有把握,未敢推广。之后秦调省委党校学习,在省遭到批判的同时,县三干会上点名批判为反对生产大兵团作战,搞胡萝卜包产到户,破坏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等罪名。之后秦保留县委书记处书记,免去县长职务。 
  县政法党组副书记兼检察长负责党组全面工作的李廷芳,1959年因自行决定释放吃人肉的农民,触怒了县委第一书记。反右运动开始,调查李的一贯右倾,58年以来县共抓908人(大部分是“吃青”和小偷小摸),仅上报500人。在未报人员中,有的已经释放,有的准备释放。另从1959年3月1日到9月18日在押314人中,李只批捕34人。据此认为“对敌斗争和对偷盗打击不力的严重右倾”,批斗后(处分不明),调带民工去修铁路,从此未回毫工作。 
  在县直机关里,单位批判的,除我本人的“右倾罪”(具体问题本刊已刊登过),免去县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一切职务、调离工作外,还有: 
  县公安局涡北派出所长(副科级)李玉贤,1959年春,办过吃人肉案件后,曾与人说过人吃人情况,被内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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