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景岳全书-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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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共四条)
属性:关格一证在《内经》本言脉体,以明阴阳离绝之危证也,如《六节藏象论》《终始篇》
《禁服篇》及《脉度》《经脉》等篇言之再四,其重可知。自秦越人《三难》曰∶上鱼为溢
,为外关内格。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此以尺寸言关格,已失本经之意矣。又仲景曰∶在
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故后世自叔和、东垣以来,无不以此相传,
而竟置关格一证于乌有矣。再至丹溪,则曰此证多死,寒在上,热在下,脉两寸俱盛四倍以
上,法当吐,以提其气之横格,不必在出痰也。愚谓两寸俱盛四倍,又安得为寒在上耶?且
脉大如此,则浮豁无根,其虚可知,又堪吐乎?谬而又谬,莫此甚矣。夫《内经》云∶人迎
四倍,寸口四倍,既非尺寸之谓,而曰吐逆者,特隔食一证耳,曰不得小便者,特癃闭一证
耳,二证自有本条,其与关格何涉?数子且然,况其他乎,又安望治此者之无谬哉!
一、关格证在《内经》本以人迎察六腑之阳,寸口察五脏之阴,人迎盛至四倍以上,此
阳明经孤阳独见,水不济火也,故曰格阳,格阳者,阴格于阳也。气口盛至四倍以上,此太
阴经元阴无主,气不归精也,故曰关阴,关阴者,阳关于阴也。若人迎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
,且大且数,此其阳气不藏,故阴中无阳,阴气不升,故阳中无阴,阴阳相离,故名关格也
。凡见此者,总由酒色伤肾,情欲伤精,以致阳不守舍,故脉浮气露,亢极如此,此则真阴
败竭,元海无根,是亢龙有悔之象,最危之候也。
一、《内经》以人迎寸口并诊关格,今后世诊法,则但取寸口,而不察人迎,似于法有
未尽,然寸口为脉之大会,而脉见于彼,未有不见于此者,所以但察气口,则人迎之脉亦可
概见。故凡见寸口弦大至极,甚至四倍以上,且大且数者,便是关格之脉,不得误认为火证
。余尝诊此数人,察其脉则如弦如革,洪大异常,故云四倍;察其证则脉动身亦动,凡乳下
之虚里,脐傍之动气,无不舂舂然、振振然与脉俱应者;察其形气,则上有微喘,而动作则
喘甚,肢体而力,而寤寐多慌张。谓其为虚损,则本无咳嗽失血等证;谓其为痰火,则又无
实邪发热等证,此关格之所以异也。然惟富贵之人及形体丰肥者,多有此证,求其所因,则
无非耽嗜少艾,中年酒色所致,是虽与劳损证若有不同,而实即劳损之别名也。此老成之人
所以当知慎也。有喘论在喘证门,互阅可也。
一、本经《脉度篇》所云∶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
能荣也,故曰格,阴阳俱盛,不能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此举脉证而兼
言之也。若以脉言则如前之四倍者是也;若以证言,则又有阴阳俱盛者,以阳病极于阳分,
而阴病极于阴分也。凡阳盛于阳者,若乎当泻,而阴分见阴,有不可泻。阴极于阴者,若乎
当补,而阳分见阳,又不可补。病若此者,阳自阳而阳中无阴,阴自阴而阴中无阳,上下否
隔,两顾弗能,补之不可,泻之又不可,是亦关格之证也,有死而已。此与真寒假热,真热
假寒之证,大有不同,学人当辨其疑似。
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关格
论治(共三条)
属性:关格之脉,必弦大至极。夫弦者为中虚,浮大者为阴虚,此肾水大亏,有阳无阴之脉也
。治此者,宜以峻补真阴为主,然又当察其虚中之寒热,阴中之阴阳,分别处治,斯尽善也
。
一、关格证,凡兼阳脏者必多热,宜一阴煎、左归饮、左归丸之类主之。兼阴脏者必多
寒,宜大营煎、右归饮、右归丸之类主之。若不热不寒,脏气本平者,宜五福饮、三阴煎及
大补元煎之类主之。
一、关格证,所伤根本已甚,虽药饵必不可废,如精虚者当助其精,气虚者当助其气,
其有言难尽悉者,宜于古今补阵诸方中择宜用之。斯固治之之法,然必须远居别室,养静澄
心,假以岁月,斯可全愈。若不避绝人事,加意调理,而但靠药饵,则恐一暴十寒,得失相
半,终无济于事也。凡患此者,不可不知。
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关格
关格论列方
属性:五福饮(新补六) 大营煎(新补十四) 大补元煎(新补一) 一阴煎(新补八) 三阴煎(
新补十一) 左归饮(新补二) 左归丸(新补四) 右归饮(新补三) 右归丸(新补五)
卷之十七理集·杂证谟饮食门
经义
属性:《平人气象论》曰∶平人之常气禀于胃,胃者平人之常气也,人无胃气曰逆,逆者死。
人以水谷为本,故人绝水谷则死,脉无胃气亦死,所谓无胃气者,但得真脏脉,不得胃气也
。
《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
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
《五味篇》曰;天地之精气,其大数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
矣。
《平人绝谷篇》曰∶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
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
尽故也。
《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
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
生。
《刺节真邪论》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也。
《经脉别论》曰∶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
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
脏,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
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揆度以
为常也。
《口问篇》曰∶谷入于胃,胃气上注于肺。
《营气篇》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
专者,行于经隧。
《病能论》曰∶食入于阴,长气于阳。
《阴阳应象大论》曰∶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
补之以味。
《五脏别论》曰∶胃者水谷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
《至真要大论》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
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详诸气门治气条中)
《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湿,急食
苦以燥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肾欲坚,急食苦
以坚之。
《宣明五气篇》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
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
《九针论》曰∶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
《五味篇》曰∶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论》曰∶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
,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
《生气通天论》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是故味过于酸,肝气
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
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浓。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
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骨气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
《五脏生成篇》曰∶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
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胸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刺法论》曰∶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灵兰秘典论》曰∶脾胃者,食廪之官,五味出焉。
《痹论》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
《太阴阳明论》曰∶饮食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阴受之,则入五脏。(详脾胃门)
《本病论》曰∶饮食劳倦则伤脾。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形寒寒饮则伤肺。肾脉微缓为洞,洞者,食入还出。
《刺志论》曰∶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
。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入少而气多者
,邪在胃及与肺也。
《脉解篇》曰∶少阴所谓恶闻食臭者,胃无气,故恶闻食臭也。
卷之十七理集·杂证谟饮食门
论证(共五条)
属性:凡饮食伤脾之证,有寒伤,有热伤,有暂病,有久病,有虚证,有实证。但热者、暂者
、实者,人皆易知,而寒者、久者、虚者,人多不识。如今人以生冷瓜果致伤胃气,而为泻
、为痢、为痛之类者,人犹以为火证,而治以寒凉者,是不识寒证也。有偶因停滞而为胀,
为痛者,人皆知其实也,然脾胃强壮者,即滞亦易化,惟其不能化者,则最有中虚之证。故
或以不食亦知饥,少食即作胀;或以无饥无饱,全然不思饮食;或以胃虚兼呕而腹满膨膨;
或以火不生土而时食时吐;或中气不化,则胸喉若有所哽,而本非饮食之滞者;或因病致伤
胃气,则久不思食,而本非中满之病者。且胃病于暂者多实,脾病于久者多虚。时医于此,
无论邪正久暂,鲜有不用开胃消导等剂,是不知虚证也。盖脾胃之职,原以化食为能,今既
不能化食,乃其所能者病,而尚可专意克伐以害其能乎?且凡欲治病,必须先藉胃气以为行
药之主,若胃气实者,攻之则去,而疾常易愈,此以胃气强而药力易行也。胃气虚者,攻亦
不去,此非药不去病也,以胃虚本弱,攻之则益弱,而药力愈不能行也。若久攻之,非惟药
不能行,必致元气愈伤,病必愈甚,尽去其能,必于死矣。矧体质贵贱尤有不同,凡藜藿壮
夫及新暴之病,自宜消伐,惟速去为善,若以弱质弱病,而罔顾虚实,概施欲速攻治之法,
则无不危矣。
一、伤食者必恶食。
一、素喜冷食者,内必多热,素喜热食者,内必多寒,故内寒者不喜寒,内热者不喜热
。然热者嗜寒,多生中寒,寒者嗜热,多生内热,此《内经》所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
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故凡治病养生者,又当于素禀中察其嗜好偏胜之弊。
一、饮食致病,凡伤于热者,多为火证,而停滞者少;伤于寒者,多为停滞,而全非火
证。大都饮食之伤,必因寒物者居多,而温平者次之,热者又次之。故治此者,不可不察其
所因。
一、偶病之人,多有非食而疑食者,曰∶某日曾食某物或某肉某面,其日即病。医者不
论虚实,但闻此言,且见胃口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