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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穿越之乌龙女冠-第63章

小说: 穿越之乌龙女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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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滴了些半透明的青绿药膏到兔爪上,温柔地用食指揉化开来,“过会儿就不疼了。”

“嗯~”被方少的体贴举动刺激过了头的司音,连话都不会说了,胡乱地点点头,方大少虽说对外以平易近人、温文儒雅著称,但据她观察——真正能让他温柔以待的却只有方家老太太、太太,就连对堂弟、糖他也是看似温柔而已,至于对待自己,那位大哥连表面敷衍的温柔都没有,向来以欺压自己为乐,这样的他居然……居然今天对她这,难道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谢谢。”

“跟我还用这么客气?”方敛凝抬起眼来凝视着自家兔儿微红的面孔,用异样柔耗声音在她耳旁低语。

放电对象的司音就不用说了,就连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感觉鸡皮疙瘩从脚底板窜到脑后勺——

职业人口贩子的叶子游更是眼前一亮,没想到方少也有当拐子的潜力,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司小兔就是最好的成果展示;有心成为武天朝第一情圣的风则不错眼珠地看着方敛凝的放电全过程,要是他穿越时把自己那台CanonMVX20I带来就好了,就可以录下来以后回放复习了……连白骨冰山的封漫都看得很仔细,不知道他学完了打算用在谁身上?

还是心最纯朴的千云率先从暧昧的氛围中挣脱出来,“方大人,我们是不是该进城了?”

轻轻放下抹了一层药膏的小兔爪,方敛凝直起身来,“不进城,我们直接去法华禅院。”

法华禅院?那不是举行比武大会的地方吗?怎么现在就去?清醒过来的司音不解地望向方敛凝。

“早去早占地方啊。”风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以为这是上大学占座位谈情说爱,呃~,是占位复习功课吗?司音用白眼翻自己那个白痴徒弟。

同样精明的封漫给出了比较正确的答案,“武林大会在锦凌城外的法华禅院举行,各路武林人士都会暂住到城内,我们是朝廷派来的,如果进城肯定会成为焦点被摆到明面上,不利于我们行动。与其这样,不如先去法华禅院,有太子御令在,可以悄然入住其中。”

原来如此!

当晚,京城来的华丽帅哥侦探团顺利入驻法华禅院,被安置在比较清幽的后院一幢独立阁楼之中。

此院又因位处山腰,内有一眼圣水之泉,俗称圣水寺,其中布局和大多数供佛的寺院没什么区别,就是寺院后面的塔林比较出名。因为以前在地球的时候没少到寺庙旅游(天津大悲院、盘山独乐寺、北京红螺寺……),所以司音没有激昂的观景兴致,她懒洋洋地窝在牛棚里,难得牛牛变回牛身,不哟当沙发靠实在太浪费了,再说,她可不想回二楼去。

因为自己的身份等同《戏说乾隆》中的小六子、《康熙微服私访》中的三德子、《还珠格格》中的小桌子、小凳子……,总之是伺候方大钦差的贴身内侍,不得不和那家伙共处一室。如果是以前也就罢了,可这些日子,方家大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对她温柔得一塌糊涂,还时不时地冲她放电,好几次单独相处,自己都差点儿被忽悠到上去,后怕啊~

曾经失败的恋情,让她酗酒放纵自己,以至于发酒疯闹跳楼,结果一个地震弄假成真,还好她运气“个”惦谱,一下子穿越到这个神秘世界。现在回想起从楼上跌下来的刹那,她还心有余悸呢,自己这么精明的人居然险些“殉情”而终,可见爱情这东西根本就是甫。

明知是害,睿智的她当然不会想再次惹“”上身,所以在借身复活后,打定主意不再沾这个“情”。曾经有人说“爱自己是终身恋情的开始”,所以她决定除了自己谁也不爱,帅哥也好、男也罢,哟欣赏就好,投入真心就不必了。好像上天在考验她一样,自从她下了这个决心,她身边就不断冒出各各类的“观赏品”——冷洁如雪的封漫、勾心惑人的叶子游、妖异柔媚的牛牛(人)、男通吃的风……

其中之最能考验自己的就是那位名誉天下的武林第一男——方敛凝,他绝对是自己命中的克星,先是自己投靠的远亲、再是被强行“钉”婚(钉在耳朵上的婚约),就连逃婚也阻挡不了孽缘的延续,她又成了他的下属,现在更是被他“扰”的不得不躲到牛牛这里来避“”,方敛凝,蓝颜水啊~!

“音!”随着风清亮的呼声,一个帅帅的脑袋从木栏外探进来,“你过来喂牛?”

“不错,”司音没有否认,因为她并没有把牛牛、百妖御的事情告诉风,这个男不忌、中无妨的小子,要是看到百妖御中那些俊妖怪们还不得像牛皮糖一样粘在妖娆客栈里,“你呢?喂马?”

风无奈地点点头,那个弼马温的工作是摆脱不掉了,双手一撑,他动作帅气地翻了进来,不客气地扑倒在司音身边的麦草堆上,“还以为这次出外勤,能碰上什么刺激的事情呢,结果一路平安地到达目的地,实在太无聊了。”

这家伙,司音斜眼冽了风一眼,看来还是上次被魔门妖揍得不够狠,才发现这小子有严重被虐倾向,踹一脚先!

“喂喂喂,下脚太狠了吧!”痛得呲牙咧嘴的风蜷缩起被踹的腿,司音一定是嫉妒他腿长,耍帅地拨一下额前那缕故意留的长发,风摆出一个自认万人迷的姿势,“我虽然不是你家武林第一男,但也算是世界文化遗产的国宝级帅哥,需要一级保护的~”

司音霍霍搓拳,看来自己要相应地给他的眼睛来两拳,省得他扮熊猫再去画黑眼圈,“我家没有武林第一男,国宝熊猫倒有一只!”

“哇哇,杀人灭口了!”风手掌做刀刃状护在胸前,“切,你和方人的暧昧关系外人不晓得,我还不清楚,听说你的贞操危险已经如同风中之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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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和mmtuer抱头痛哭,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

偶的牙神经痛已经开始转移了,转到了视神经上,太阳穴那片开始痛,呜~~~

钱包啊,我好像当不老不死不生病的猫妖~。

哇,刚刚看到大家的留言,没想到被痛牙困扰的人这么多,偶现在好多了,虽然牙还有些肿,总算不是太疼了。大家的牙疼要早早治疗哦,听说牙疼会引起心脏病的,我疼了这么几天,就感觉到胸闷憋气,吃了两次速效救心丸,唉~~~

谢谢风雨的药方,回头抓来熬,争取早日解决牙痛问题!

第五卷 终结之卷 81 等到花儿也谢了

“你,你……,你要做什么?”

“哼,我倒要看看,谁的贞操像风中之烛!”

“啊!非礼啦~~~”

……

方敛凝还没有走到牛棚旁,就听到一阵似乎是刻意拉尖的“”高音,还有不应该出现在如此清幽之处的厮打声,快走了几步,他终于看清牛棚里发生的“惨案”——他家的凶兔在用后腿暴踢着抱头蜷在地上的某只“缩头乌龟”,窝在旁边的青牛悠哉地看热闹,偶尔落井下石地踹几下做饭后运动。

“哞!”同时看到方敛凝的牛牛,友好地打了声招呼,嗯,这位帅哥的脸似乎不大好,设身处地也可以理解,自己老婆三更半出来与野男人玩SM,他不生气就怪了,怜悯之。

“方,方……方大人!”像是看到了大救星,风约幽连滚带爬地躲到了上司大人的背后,“方大人救命啊~”

“哪里逃?!”司音追杀过来,纵身飞踹ing

不想挡路的方敛凝没有退开,而是选择身子一侧,左手海底捞月抓住她飞起的右脚,右臂揽过她的腰身,动作暧昧地把她整个抱住,“兔儿,你又调皮了~!”

这口吻怎么那么像唐僧哥哥啊?司音抹汗,这位大哥记忆力太好了,自己只是和皇猫猫逗弄玩的时候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谁调皮了?我这是在跟风侍卫切磋武功、共同进步、共创辉煌……”

睁眼说瞎话,风约幽躲在方少身后,双手摆出“八”字——食指冲下,嘴巴无声地留血—“偶·鄙·视·你!”

这小子是不是活腻歪了?司音奋力挣扎,“别拦着我,让我踹死他……”

方敛凝非但没有松手,反倒加紧双臂的拥抱力度,侧头在司音耳边轻语,“小兔儿,你忘了我说过——在男人怀里挣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温湿的气息喷入触感灵敏的耳朵,司音瞬时打了个寒颤,而略带情意味的话语更是让她双腿发软,这家伙绝对是害中的害,她侧过头想要避开,然料,正好贴上方敛凝凑过来的薄唇……

哎呀呀,太“”了,风约幽趁机溜回自己的房间,虽然他对当电灯泡很感兴趣,但考虑到那两位,一个太凶(司音)一个太狠(方敛凝),自己这么纯正贤良的人还是不要招惹他们的好!

就连牛牛,也识趣地牛蹄轻拨,关上了木棚的柴门——非礼勿视。不知道今天晚上,方大少能不能彻底吃掉那只白痴兔?

答案:否。

没办法,从京城里传来的密函可不等人,接到信函的封漫没有打开,虽说他和方敛凝平级,但这次行动以方敛凝为主,自己只是协同办案,所以必须要把信函私方敛凝手中。不料却在后院看到这么的一幕,啧啧,没想自己那个傻兮兮的小徒弟也有如此妩媚的神情……

很遗憾,文艺片的男主角不打算继续“公演”了,松开了狼口,不过拦在主角腰间的手臂还没放开,似乎在招显着他的所有权,“狄将军,有什么事吗?”

封漫丝毫没有窥被发现的尴尬,他扬了扬手中的绢袋,“公主密函。”

是绢袋,方敛凝眉头轻皱,公主没有选择用信鸽,而是千里加急派人送来,显然是不能泄露的秘密事情,他接过绢袋,直接打开,掏出其中的白绢,借着封漫所挑灯笼的烛光仔细浏览了一遍信中内容。

被他揽在怀中的司音自然也探过头去,啊啊啊……太子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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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上代王朝的都城,锦凌城果然够繁华,书生打扮的司音,晃悠着手中折扇,象征地牵着牛牛,在热闹的集市中瞎逛。

托那位离家出走(微服私访)太子的福,今天她也被分配出来找人了,因为公主在密函中说——太子有可能到锦凌城凑武林大会这个热闹。无言,这种人要适当上了皇帝,肯定是杨广级别的昏君,比起来,还是她的师侄公主更有当皇的风范。

不知道方敛凝是不是也这么认为,那个深沉的家伙看到那样的密函后,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就连基本的惊讶、不满都不曾显露出来;封师也跟他不相上下,面孔依旧不温不火、不冷不热。比起大惊失的千云、咂舌不已的风、一脸佩服的叶子,他们两个这样才叫专业政客呢,一般人别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来!

太子出宫的事情可是机密,方敛凝可以密令锦凌府台雅监视城中江湖人士,但不能告诉他们太子的事,所以了,他们“侦探团”的人都分头出来找太子,她也不例外,正好,可以和牛牛一起逛街了,“牛牛,你看这个竹雕的笔筒怎么样?”

那是“签筒”!牛牛鄙视地瞥了这个文盲一眼,那么大的兔眼没看见里面装的是名竹签吗?

“不喜欢?那就算了!”自说自话的司音根本不在乎周围人看小白一样的眼神,易容就这点儿好——不怕丢人现眼,“那我们接着逛~”

为什么人类中的都喜欢这种名为“血拼”的活动呢?如果为了买东西倒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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